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价;

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

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

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

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

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

5、鉴定督考工作;

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

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考评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质量督导工作职责

1、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应考核机构的工作实施督导。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运行条件和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核人员资格、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

4、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对其中举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5、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

主考职责

1. 领导和组织本考区(考点)鉴定考核的全面工作,选聘考点工作人员,向各考场指派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建立工作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并督促执行。

2. 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和考场布置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 考前组织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要求和监考程序,进行试卷的装订、密封训练。

4. 掌握鉴定时间和实操的具体情况,发出笔试预备、 开始和终止的命令。

5. 处理鉴定考核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对违纪监考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应考人员有权取消其鉴定资格。

6. 因试卷不完整、错装等原因需启用备用试卷时,应 由主考和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7. 鉴定期间要坚守岗位,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按相应规定处理。

考务主任职责

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召开鉴定考核考务工作会,组织人员对即将实施的鉴定行为进行讲解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及注意事项。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并具有调配监考人员的权力,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

试卷员职责

1. 考前领取试卷并做好交接手续。认真核对每袋试卷上所填写的考场号、工种、级别、科目、人数是否与试卷交接单的份数一致,并按考场分装试卷。

2. 考试前负责保管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 开考前30分钟向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后逐考场加盖缺考章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按考场顺序验收试卷并加盖骑缝章。

4. 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各考场记录单汇总报送考务主任签字,待返回中心后将试卷交给阅卷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总事务职责

在主考和考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整个鉴定考务过程中各环节间的协调、沟通、配合及具体事务性工作。考前负责领取考务备品及证卡,并在考核现场负责配发,鉴定完毕后及时收回,确保无丢失。

实操检录员职责

配合考评人员负责实操考核现场考生顺序编排、叫号、计时及评分表的统计汇总,监督考评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公平裁判,并督促考评员在评分表上签字。

监 考 人 员 守 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

二、监考人员按职责分工,监考人员甲负责领取试卷、宣读考场规则、自治区违纪违规处理意见、讲解答题卡填涂方法、填写考场记录单、更换考场桌贴、门贴、联系流动监考;监考人员乙负责试场检查、核对考生信息、发放答题卡、辅助考生填涂答题卡。收取试卷时,监考人员甲负责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试卷丢失,监考人员乙负责收取试卷、答题卡并核准数量、交回试卷。试卷发放、装订由甲乙两人共同完成。

三、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待考生按号入座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违规违纪考生处理意见》,并提示考生将手机关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无关书籍放在指定存包处。

四、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在发试卷前发放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的基本信息。监考人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要严格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是否与本人、存根相符。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

题印刷的字迹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发现考生有舞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有舞弊行为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内如实填写舞弊情节。

七、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或患病,应及时通知试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考生停考。

八、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纸、书刊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九、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把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子上,待试卷和答题卡收取核准后,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的答题卡和考场记录单一并装入答题卡封袋内,考生的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经检查无误后,再按规定装订(注意严防订入草稿纸),订完后装入试卷封套,由专人检查、验收、签字,加盖密封章后在试卷袋上注明考场名称、考试职业、参考人数,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监考人员应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十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如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混乱或其他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图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任务

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逐个审查,经鉴定指导中心核准后,签发准考证;

2、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试或考核;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4、向鉴定指导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组的工作作出评价;

5、协助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发给鉴定合格者职业资格证书;

6、负责鉴定信息统计和咨询服务等工作;

7、遵守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规、规章,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鉴定考务工作内容

1、鉴定工作计划,发布鉴定公告;

2、鉴定实施方案和申报资格审查;

3、考评组成员和组长,考评组派遣;

4、国家题库试卷申请、印刷、管理和传送;

5、鉴定督考工作;

6、试卷或考件抽查,核定成绩与报批;

7、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报表与分析制度。

考评人员守则

1、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刻苦钻研鉴定理论和考评技术,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考评业务水平。

2、在经审核批准规定的职业、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工作,不得超规定范围考评。

3、独立完成考评任务,认真履行考评职责,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

4、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任务时应佩戴考评人员证卡,严肃工作作风。

5、在评定成绩时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

6、保持高度的职业道德水平修养,忠于职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决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影响或改变正常考评结果的要求;自觉执行对其亲属、朋友和师生、师徒的回避制度。

7、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各项保密规定。

8、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监督检查,接受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质量督导工作职责

1、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执行有关技能鉴定法规、规章和有关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下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情况实施监督。

3、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及相应考核机构的工作实施督导。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运行条件和鉴定范围、试题及题库、考核人员资格、参加鉴定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考务管理程序和考场秩序以及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等。

4、受劳动保障部门的委托,对其中举报的职业技能鉴定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5、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同级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

主考职责

1. 领导和组织本考区(考点)鉴定考核的全面工作,选聘考点工作人员,向各考场指派监考人员和考评员,建立工作制度,确定岗位职责并督促执行。

2. 主持接收、发送试卷,检查试卷保管和考场布置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3. 考前组织监考人员和考点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 要求和监考程序,进行试卷的装订、密封训练。

4. 掌握鉴定时间和实操的具体情况,发出笔试预备、 开始和终止的命令。

5. 处理鉴定考核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对违纪监考人员有权进行撤换,并提出处理意见。对违反“考场规则”寻衅闹事的应考人员有权取消其鉴定资格。

6. 因试卷不完整、错装等原因需启用备用试卷时,应 由主考和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

7. 鉴定期间要坚守岗位,如玩忽职守、违反纪律按相应规定处理。

考务主任职责

在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完成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的事务性工作。组织召开鉴定考核考务工作会,组织人员对即将实施的鉴定行为进行讲解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及注意事项。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并具有调配监考人员的权力,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和违规违纪行为。

试卷员职责

1. 考前领取试卷并做好交接手续。认真核对每袋试卷上所填写的考场号、工种、级别、科目、人数是否与试卷交接单的份数一致,并按考场分装试卷。

2. 考试前负责保管试卷,做好试卷保密工作。

3. 开考前30分钟向监考人员发放试卷;开考30分钟后逐考场加盖缺考章并做好记录;考试结束后,按考场顺序验收试卷并加盖骑缝章。

4. 考试全部结束后,将各考场记录单汇总报送考务主任签字,待返回中心后将试卷交给阅卷员并做好交接手续。

总事务职责

在主考和考务主任领导下,负责整个鉴定考务过程中各环节间的协调、沟通、配合及具体事务性工作。考前负责领取考务备品及证卡,并在考核现场负责配发,鉴定完毕后及时收回,确保无丢失。

实操检录员职责

配合考评人员负责实操考核现场考生顺序编排、叫号、计时及评分表的统计汇总,监督考评员规范操作,统一标准、公平裁判,并督促考评员在评分表上签字。

监 考 人 员 守 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热情。

二、监考人员按职责分工,监考人员甲负责领取试卷、宣读考场规则、自治区违纪违规处理意见、讲解答题卡填涂方法、填写考场记录单、更换考场桌贴、门贴、联系流动监考;监考人员乙负责试场检查、核对考生信息、发放答题卡、辅助考生填涂答题卡。收取试卷时,监考人员甲负责维护考场纪律,防止试卷丢失,监考人员乙负责收取试卷、答题卡并核准数量、交回试卷。试卷发放、装订由甲乙两人共同完成。

三、监考人员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于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待考生按号入座后,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违规违纪考生处理意见》,并提示考生将手机关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无关书籍放在指定存包处。

四、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在发试卷前发放答题卡并指导考生填写答题卡的基本信息。监考人员应逐个检查考生填涂情况,防止误涂、漏涂、不涂等现象。要严格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及准考证是否与本人、存根相符。

五、监考人员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

题印刷的字迹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六、监考人员应尽职尽责,发现考生有舞弊动机时应及时警告,有舞弊行为时在《考场情况记录单》内如实填写舞弊情节。

七、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身体不适或患病,应及时通知试场外的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考生停考。

八、监考人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报纸、书刊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

九、考试时间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应指令考生停止答卷,把试卷和答题卡翻放在桌子上,待试卷和答题卡收取核准后,依次离开考场。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的答题卡和考场记录单一并装入答题卡封袋内,考生的试卷一律收回装入试卷袋中,经检查无误后,再按规定装订(注意严防订入草稿纸),订完后装入试卷封套,由专人检查、验收、签字,加盖密封章后在试卷袋上注明考场名称、考试职业、参考人数,办理交接手续。

十一、监考人员应制止非本考场监考人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考场。

十二、监考人员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不准擅离职守。如因玩忽职守,造成考场混乱或其他事故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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