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专业(含室内设计方向)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同济大学建筑系,源自同济大学土木系、圣约翰大学建筑系、之江大学建筑系、杭州艺
1986年以来发展术专科学校建筑系等,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系调整时由这些校系合并而成。
成为由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等组成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其中建筑系是各系中最大的一个,也是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齐全的建筑系。
建筑系、建筑学专业自创建以来,建筑学人一贯崇尚理性务实,革故鼎新,不跟风、不随流,在不同时期的国内外建筑思潮面前,始终有着冷静观察、独立思考、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态度和胸襟,从而使同济建筑学具有一种独特的学术性格和传统。
建筑系设有建筑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两个本科专业;设有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三个专业方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属上海市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可招收博士后,并可招聘长江学者。拥有本科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上海市精品课程5门。
建筑学专业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含室内设计专门化方向)约120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五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具备建筑师的职业素养、突出的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的新领域的开拓者以及本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2 实现标准的教学方法或途径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理论与历史 建筑技术科学
六、专业主要课程 6.1 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建筑生成设计、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设计、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毕业设计。 6.2 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概论、建筑概论、建筑生成原理、建筑设计原理;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划原理;
艺术史、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6.3 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 6.4 艺术造型系列课程
包括艺术造型、艺术造型实习等。 6.5 实践系列
设计实践。
6.6 毕业设计(或论文)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认识实习、艺术造型实习、设计周、建筑环境实录、毕业设计(含实践)、创新能力拓展项目等。
八、相近专业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学。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9.1 四年本科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20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建筑学工学士。
建筑学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取得建筑学工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高层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 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
第08学期:毕业设计(专题设计/含实践)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9.2 五年本科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7学分。课程学习包括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可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高层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 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 第08学期:专题建筑设计 第09学期:设计院实习
第10学期:毕业设计(综合建筑设计/论文)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注: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四大类 2.课程类别: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全部为必修;专业课分为必修和选修;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全部为公共选修。
附表一
建筑学专业本科教学安排一览表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四年制建筑学专业学时、学分汇总表 (括号内为室内设计方向)
五年制建筑学专业学时、学分汇总表 (括号内为室内设计方向)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建筑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工程创新及良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创新性实践型卓越建筑师。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掌握扎实的建筑设计基础知识,拥有解决建筑设计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生(第08学期)、(第11学期)。 4.2 培养形式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本科阶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研究生阶段工程实践实习、学位论文。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或者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设计院)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设计院)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4.4 实施方案
4.4.1 挑选合适的学生进入预备建筑师计划 挑选学生的依据: 1)各学期学习成绩 2)外语水平
3)奖励情况(包括学习、竞赛) 4)面试/性格测试
预备建筑师在升入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设计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4.4.2 同济教师工程经历要求
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教师应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聘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教师,逐步提高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的教师比例。在4年内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4.4.3 同济教授、企业(设计院)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4.4.4 组织预备建筑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设计院)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建筑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设计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建
筑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建筑师加深对建筑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设计院)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4.4.5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建筑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建筑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企业(设计院)安排资深建筑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建筑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建筑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建筑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全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建筑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设计院)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设计院)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4.4.6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建筑师必须与企业(设计院)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建筑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1)受到学校处分; 2)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4)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5)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6)违反企业(设计院)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7)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退出流程:
1)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3)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建筑师的项目工作 4)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5)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5.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地处上海,四平路校区周围又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环同济设计产业带,优越的地理位置能与上海及国际设计企业(设计院)产生良好对接。目前,包括同济、现代设计集团、上海规划院等一流设计企业(设计院),都已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置了“学院奖”,同时提供实习机会,其目的是为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更多、更接近企业(设计院)实际的实习与研究机会。
“预备建筑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建筑设计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设计院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设计院)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合作企业单位(上海):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 专业历史沿革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城乡历史环境可持续发展对特殊人才的需求,我校于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国内建筑院系中率先创建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本科新专业,弥补了建筑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双料”人才培养上的空白。
新专业自2003年本科招生以来,广受关注与欢迎,招生数量已从最初的每年15人扩大到目前的25人左右,新专业截至目前已产生4届本科毕业生,广受就业市场的欢迎,在社会上也正在扩大影响。
二、 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既具备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又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历史建筑保护从业者优秀的职业素养、突出的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的新领域的开拓者以及本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理论与历史 建筑技术科学
历史建筑、城市遗产、景观遗产的保护理论与设计
六、专业主要课程
6.1 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建筑生成设计基础、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设计、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城市设计与保护设计、毕业设计。 6.2 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概论、建筑概论、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原理;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划原理; 艺术史、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6.3 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构造。 6.4 艺术造型系列课程
包括艺术造型、艺术造型实习等。 6.5 实践系列 设计实践。
6.6 保护系列课程
包括历史建筑保护概论、保护技术、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文博专题等。 6.7 毕业设计(或论文)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艺术造型实习、历史环境实录、课程设计、保护现场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10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取得工学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基础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城市设计原理
城市设计 保护建筑设计
第08学期: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设计/含实践)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艺术史
历史建筑保护概论 保护技术
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 文博专题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四大类 2.课程类别: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全部为必修;专业课分为必修和选修;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全部为公共选修。
附表一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4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五、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工程创新及良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创新性实践型卓越的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师。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掌握扎实的建筑设计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设计基础知识,拥有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学生(第06、07、08学期)、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第11学期)。
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时间(包括毕业设计)累计均要达到一年。 4.2 培养形式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本科阶段历史环境实录、保护现场实习、课程设计、保护建筑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研究生阶段工程实践实习、学位论文。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或者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设计院)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设计院)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4.4 实施方案
4.4.1 学生进入预备工程师计划
预备工程师在升入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设计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4.4.2 同济教授、企业(设计院)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4.4.3 组织预备工程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设计院)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工程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设计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工程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工程师加深对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设计院)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4.4.4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工程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工程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企业(设计院)安排资深工程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工程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工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全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工程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设计院)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设计院)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4.4.5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工程师必须与企业(设计院)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工程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受到学校处分; ·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违反企业(设计院)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退出流程: ·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 ·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5.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地处上海,四平路校区周围又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环同济设计产业带,优越的地理位置能与上海及国际设计企业(设计院)产生良好对接。目前,包括同济、现代设计集团、上规院等一流设计企业(设计院),都已与同济大学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置了“学院奖”,同时提供实习机会,其目的是为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更多、更接近企业(设计院)实际的实习与研究机会。
“预备工程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设计院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设计院)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合作企业单位(上海):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由原同济大学土木系、圣约翰大学建筑系、之江大学建筑系、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建筑系等,合并而成同济大学建筑系。同年,由金经昌教授主持在国内首先创办了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1956年该专业分为城市规划专业和城市建设工程专业(五年制)。1960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1977年恢复城市规划专业招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成立城市规划系。1986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1992年设博士后流动站。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有本科(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方向,含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住房和社区发展、城市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城市开发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技术方法、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8个研究方向。城市规划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城市规划系现有全职专任教师42名。其中:全职任教的教授19名,副教授11名,高级工程师1名,讲师11名。博士生导师17位,硕士生导师31位;城市规划专业每年招收本科生约7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15%。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是上海市和全国的重点学科,现已成为全国城市规划教育与学术研究的中心之一。拥有本科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上海市精品课程5门。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建设需要,适应科技发展,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多方位的知识素养、掌握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技能,能胜任城市规划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研究、教学,以及投资与开发等工作,具有综合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城市规划高级人才和卓越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3 成绩评价方法
五、主干学科
城市规划与设计。 六、专业主要课程
基于城市规划专业核心课程的要求,并结合人居环境学科发展的重点领域,专业主要课程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区域经济与规划、城市经济学与城市开发、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史与历史保护、城市政策分析与管理法规、城市地理学与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工程系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规划设计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美术实习、建筑认识实习、城市认识实习、旧区建筑环境调查、城市管理实务实习、城市地理学认识实习、综合社会实践、城市总体规划实习、创新能力拓展项目等。 八、相近专业
区域经济地理、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学、景观学、风景园林等专业。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6学分(其中包含实践环节必修38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学位。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附表一
城市规划专业4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四、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教育和行业、企业和高校联合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培养工程型人才。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城市规划设计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及良
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以工程型人才为主要特征,具有创新性、实践型、国际化的卓越城市规划设计师和专业领导者。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
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
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拥有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
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
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
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三年级、四年级本科学生。 4.2 培养形式
工程型人才的培养过程,包括在校内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两部分。本科阶段的工程实践培养环节主要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暑期实习、实践周、总体规划综合社会实习、毕业设计,工程实践时间累计要达到一年。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选题来源于企业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分层次培养卓越城市规划设计预备工程师的步骤,其阶段安排及其要求参照下表3-2。
表4 城市规划专业校企合作培养方案一览表
4.4 教师工程经历要求
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教师要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努力提高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有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目前的师资构成已经具备较强的工程经历背景。全系现有46名教师编制中,共有37人获得国家注册规划师的资格,注册在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与这一企业的工程实践,比例达到80.43%。近年来,由规划系教师所主持的国家和省市地方工程项目实践中,包括上海2010年世博会规划、四川都江堰灾后重建规划、四川北川地震遗址博物馆规划等,获得国家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高度评价,连续数年荣获国家、省市级城市规
划工程项目优秀奖。城市规划本科生进入专业学习的6门重要专业课程,均是由具备5年以上工程经历的注册规划师主讲和指导,包括:住宅与组群设计、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毕业设计。
5.实施方案 5.1 动员与挑选
动员并挑选合适的学生进入预备工程师计划,挑选学生的依据为: 5.1.1 各学期学习成绩 5.1.2 外语水平
5.1.3 奖励情况(包括学习、竞赛、科研) 5.1.4 面试/性格测试
预备工程师在升入本科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签订实习意向协议,鼓励硕士生在升入二年级时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5.2 教授、企业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设计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5.3 组织预备工程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工程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营销服务体系、科研体系、质量体系、开发建造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工程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工程师加深对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5.4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规划设计课程、专业社会实践、相关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工程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工程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规划设计课程、专业社会实践、相关课题研究)。企业安排资深工程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工程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工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半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工程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5.5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工程师必须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工程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5.5.1 受到学校处分; 5.5.2 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5.5.3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5.5.4 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5.5.5 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5.5.6 违反企业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5.5.7 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5.6 退出流程:
5.6.1 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5.6.2 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5.6.3 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 5.6.4 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5.6.5 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6.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自身已经形成的设计产业集群以及上海作为全国设计高地,为本专业的学生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 多个全国知名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都已/拟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城市规划设计方面的合作(详见附:校企合作企业名录)。本专业已经与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都市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等签订了实习和校企办学基地,拟继续扩展,增加实习基地和合作单位。
“预备工程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校企合作企业名录如下: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设计院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同济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山东省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景观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同济大学景观学专业的前身风景园林专业始建于1958年。在当时建筑学与风景园林学专家冯纪忠教授、陈从周教授等同济建筑学科前辈学者的倡导下,同济大学率先在建筑系城市规划专业中开设了风景园林专门化,为日后开办风景园林专业奠定了基础,并且培养了一代优秀专家。我校至1979年正式创办了风景园林本科专业,1981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研究生,1986年开始招收现代风景园林方向的博士学位研究生,2005年获得独立的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和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LA)研究生。
在与国际接轨的景观学专业领域教育实践中,景观学专业积累了深厚的办学经验和师资力量,逐步形成了自主的办学思想与完善的教学体系;在景观与风景园林工程实践中,同济
大学景观学系(以下简称我系,原名风景科学与旅游系,2005年改现名)在全国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界具有权威影响,同时得到了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学术界的公认。目前已经完成和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以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为基础,我系开始推进和实施“景观学”专业教育和发展理念,学科领域和内涵进一步拓展。近年来,逐渐形成了以景观的形态美学、环境生态、心理文化为学科发展核心,以景观资源保护、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和重点的新的学科发展框架,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新的定岗定编、教学改革和科研实践。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发展,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景观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厚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能胜任景观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研究、教育,以及投资与开发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卓越专业领导者,能胜任景观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3 成绩评价方法
五、主干学科
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 六、专业主要课程
三大主干:(1)人居环境的空间规划设计;(2)景观资源与景观生态学;(3)景观植物配置与园林工程。主要课程有:景观学概论、中外园林史、景观规划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景观规划、景观设计、风景区规划原理、风景资源与遗产保护、景观文化与美学、景观游憩学、景观生态学、园林植物与应用、种植与生态专项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景观与园林认识实习、景观环境测绘实习、景观规划设计综合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艺术设计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3.5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附表一
景观学专业四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建筑学专业(含室内设计方向)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同济大学建筑系,源自同济大学土木系、圣约翰大学建筑系、之江大学建筑系、杭州艺
1986年以来发展术专科学校建筑系等,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系调整时由这些校系合并而成。
成为由建筑系、城市规划系、景观学系等组成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其中建筑系是各系中最大的一个,也是全国高校中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齐全的建筑系。
建筑系、建筑学专业自创建以来,建筑学人一贯崇尚理性务实,革故鼎新,不跟风、不随流,在不同时期的国内外建筑思潮面前,始终有着冷静观察、独立思考、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态度和胸襟,从而使同济建筑学具有一种独特的学术性格和传统。
建筑系设有建筑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两个本科专业;设有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和建筑技术科学三个专业方向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属上海市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可招收博士后,并可招聘长江学者。拥有本科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上海市精品课程5门。
建筑学专业每年招收建筑学专业本科生(含室内设计专门化方向)约120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每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20-130名左右,博士研究生25-30名左右。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五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掌握建筑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的设计方法,具备建筑师的职业素养、突出的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的新领域的开拓者以及本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2 实现标准的教学方法或途径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理论与历史 建筑技术科学
六、专业主要课程 6.1 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建筑生成设计、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设计、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毕业设计。 6.2 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概论、建筑概论、建筑生成原理、建筑设计原理;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居住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划原理;
艺术史、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6.3 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构造、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 6.4 艺术造型系列课程
包括艺术造型、艺术造型实习等。 6.5 实践系列
设计实践。
6.6 毕业设计(或论文)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认识实习、艺术造型实习、设计周、建筑环境实录、毕业设计(含实践)、创新能力拓展项目等。
八、相近专业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景观学。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9.1 四年本科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20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建筑学工学士。
建筑学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取得建筑学工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高层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 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
第08学期:毕业设计(专题设计/含实践)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9.2 五年本科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7学分。课程学习包括设计院实习和毕业设计,可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高层建筑设计原理、城市设计原理 高层建筑设计与城市设计 第08学期:专题建筑设计 第09学期:设计院实习
第10学期:毕业设计(综合建筑设计/论文)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注: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四大类 2.课程类别: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全部为必修;专业课分为必修和选修;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全部为公共选修。
附表一
建筑学专业本科教学安排一览表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四年制建筑学专业学时、学分汇总表 (括号内为室内设计方向)
五年制建筑学专业学时、学分汇总表 (括号内为室内设计方向)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建筑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工程创新及良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创新性实践型卓越建筑师。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掌握扎实的建筑设计基础知识,拥有解决建筑设计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四年级学生(第08学期)、(第11学期)。 4.2 培养形式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本科阶段生产实习、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研究生阶段工程实践实习、学位论文。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或者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设计院)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设计院)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4.4 实施方案
4.4.1 挑选合适的学生进入预备建筑师计划 挑选学生的依据: 1)各学期学习成绩 2)外语水平
3)奖励情况(包括学习、竞赛) 4)面试/性格测试
预备建筑师在升入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设计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4.4.2 同济教师工程经历要求
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教师应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聘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兼职教师,逐步提高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的教师比例。在4年内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由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4.4.3 同济教授、企业(设计院)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4.4.4 组织预备建筑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设计院)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建筑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设计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建
筑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建筑师加深对建筑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设计院)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4.4.5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建筑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建筑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企业(设计院)安排资深建筑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建筑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建筑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建筑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全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建筑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设计院)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设计院)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4.4.6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建筑师必须与企业(设计院)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建筑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建筑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1)受到学校处分; 2)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3)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4)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5)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6)违反企业(设计院)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7)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退出流程:
1)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3)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建筑师的项目工作 4)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5)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5.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地处上海,四平路校区周围又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环同济设计产业带,优越的地理位置能与上海及国际设计企业(设计院)产生良好对接。目前,包括同济、现代设计集团、上海规划院等一流设计企业(设计院),都已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置了“学院奖”,同时提供实习机会,其目的是为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更多、更接近企业(设计院)实际的实习与研究机会。
“预备建筑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建筑设计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设计院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设计院)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合作企业单位(上海):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培养方案
一、 专业历史沿革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城乡历史环境可持续发展对特殊人才的需求,我校于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国内建筑院系中率先创建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本科新专业,弥补了建筑学和历史建筑保护“双料”人才培养上的空白。
新专业自2003年本科招生以来,广受关注与欢迎,招生数量已从最初的每年15人扩大到目前的25人左右,新专业截至目前已产生4届本科毕业生,广受就业市场的欢迎,在社会上也正在扩大影响。
二、 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广、综合素质高、既具备建筑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又系统掌握历史建筑与历史环境保护与再生的理论、方法和技术,具备历史建筑保护从业者优秀的职业素养、突出的实践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富于创新精神的新领域的开拓者以及本专业领域的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五、主干学科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理论与历史 建筑技术科学
历史建筑、城市遗产、景观遗产的保护理论与设计
六、专业主要课程
6.1 设计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基础、建筑生成设计基础、建筑设计;
公共建筑设计、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城市设计与保护设计、毕业设计。 6.2 理论系列课程
包括设计概论、建筑概论、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设计原理;
公共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设计原理、园林设计划原理; 艺术史、建筑史、建筑理论与历史、建筑评论等。
6.3 技术系列课程
包括建筑结构、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构造。 6.4 艺术造型系列课程
包括艺术造型、艺术造型实习等。 6.5 实践系列 设计实践。
6.6 保护系列课程
包括历史建筑保护概论、保护技术、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文博专题等。 6.7 毕业设计(或论文)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艺术造型实习、历史环境实录、课程设计、保护现场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10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毕业生修满以下专业类课程,在总学分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可取得工学学士学位:
第01学期:设计概论、设计基础
第02学期:建筑概论、建筑设计基础
第03学期:建筑生成设计原理、建筑生成设计基础 第04学期:建筑设计原理、建筑设计
第05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1)-人文环境、公共建筑设计原理(2)-自然环境
公共建筑设计(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
第06学期:公共建筑设计原理(3)-建筑群体、居住建筑设计原理
建筑群体设计与住区规划设计
第07学期:城市设计原理
城市设计 保护建筑设计
第08学期: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设计/含实践) 以及: 建筑构造 建筑力学 建筑结构
建筑物理(声,光,热) 建筑设备(水、电、暖) 建筑理论与历史等 艺术史
历史建筑保护概论 保护技术
历史建筑形制与工艺 文博专题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1.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四大类 2.课程类别:必修课、选修课两类。
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全部为必修;专业课分为必修和选修;素质与能力拓展课全部为公共选修。
附表一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4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五、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工程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工程创新及良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创新性实践型卓越的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师。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掌握扎实的建筑设计以及历史建筑保护与更新设计基础知识,拥有解决本专业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三年级、四年级学生(第06、07、08学期)、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第11学期)。
要求: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工程实践时间(包括毕业设计)累计均要达到一年。 4.2 培养形式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本科阶段历史环境实录、保护现场实习、课程设计、保护建筑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研究生阶段工程实践实习、学位论文。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或者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来源于企业(设计院)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设计院)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4.4 实施方案
4.4.1 学生进入预备工程师计划
预备工程师在升入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设计院)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4.4.2 同济教授、企业(设计院)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4.4.3 组织预备工程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设计院)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工程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设计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工程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工程师加深对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设计院)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4.4.4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工程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工程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课题研究)。企业(设计院)安排资深工程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工程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工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全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工程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设计院)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设计院)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4.4.5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工程师必须与企业(设计院)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工程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受到学校处分; ·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违反企业(设计院)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退出流程: ·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 ·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5.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地处上海,四平路校区周围又有国家大学科技园-环同济设计产业带,优越的地理位置能与上海及国际设计企业(设计院)产生良好对接。目前,包括同济、现代设计集团、上规院等一流设计企业(设计院),都已与同济大学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
由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设置了“学院奖”,同时提供实习机会,其目的是为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更多、更接近企业(设计院)实际的实习与研究机会。
“预备工程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设计院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设计院)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合作企业单位(上海):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船舶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 上海中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轻工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同济室内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章明建筑设计事务所
城市规划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由原同济大学土木系、圣约翰大学建筑系、之江大学建筑系、杭州艺术专科学校建筑系等,合并而成同济大学建筑系。同年,由金经昌教授主持在国内首先创办了城市规划专业(四年制)。1956年该专业分为城市规划专业和城市建设工程专业(五年制)。1960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1977年恢复城市规划专业招生,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成立城市规划系。1986年开始招收城市规划专业博士研究生,1992年设博士后流动站。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有本科(五年制)城市规划专业方向,含城市和区域发展、城市设计、城市交通规划、住房和社区发展、城市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城市开发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技术方法、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等8个研究方向。城市规划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城市规划系现有全职专任教师42名。其中:全职任教的教授19名,副教授11名,高级工程师1名,讲师11名。博士生导师17位,硕士生导师31位;城市规划专业每年招收本科生约75名。其中外国留学生比例约10-15%。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专业是上海市和全国的重点学科,现已成为全国城市规划教育与学术研究的中心之一。拥有本科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上海市精品课程5门。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建设需要,适应科技发展,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多方位的知识素养、掌握城市规划设计与管理技能,能胜任城市规划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研究、教学,以及投资与开发等工作,具有综合与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城市规划高级人才和卓越专业领导者。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3 成绩评价方法
五、主干学科
城市规划与设计。 六、专业主要课程
基于城市规划专业核心课程的要求,并结合人居环境学科发展的重点领域,专业主要课程包括:城市规划原理、区域经济与规划、城市经济学与城市开发、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建设史与历史保护、城市政策分析与管理法规、城市地理学与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工程系统、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城市规划设计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美术实习、建筑认识实习、城市认识实习、旧区建筑环境调查、城市管理实务实习、城市地理学认识实习、综合社会实践、城市总体规划实习、创新能力拓展项目等。 八、相近专业
区域经济地理、城市建设管理、建筑学、景观学、风景园林等专业。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计划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6学分(其中包含实践环节必修38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学位。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附表一
城市规划专业4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
附表二
实践环节安排表
附表三
学时、学分汇总表
附表四
课外安排一览表
十四、企业培养计划
1.培养理念
教育和行业、企业和高校联合实施“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方式培养工程型人才。
为了解决学校学生就业实习与学业安排的冲突,缩短学生毕业就业后在企业的工作适应周期,满足企业人力资源竞争前延的需要,同时面向卓越城市规划设计师培养所需职业素养、工程实践、工程创新、工程研究及工程综合能力的培养需要,总结已有校企合作培养经验,通过将学校培养向企业后延、企业人力资源向学校前伸、学生就业实习与毕业设计一体化的校企培养新理念,培养学生工程创新实践及综合能力,实现学校、学生、企业、社会多方共赢。
2.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良好职业素养,较强工程实践能力,具备工程研究、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及良
好的工程综合能力,实现学生培养、就业及企业人力资源选拔的有机结合,培育以工程型人才为主要特征,具有创新性、实践型、国际化的卓越城市规划设计师和专业领导者。
3.培养标准 3.1 职业素养
熟悉行业政策法规,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了解相关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 3.2 工程实践
掌握扎实的工程基础知识,拥有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操作技能,了解本专业领域技术标准。
3.3 工程研究
具备工程推理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掌握从工程实验中探寻知识及文献查询、归纳能力。
3.4 工程创新
掌握选用适当的理论和实践方法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并经历过生产运作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维护或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系统化训练。
3.5 工程综合
参与项目及工程管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领导能力。 4.培养体系 4.1 培养对象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专业三年级、四年级本科学生。 4.2 培养形式
工程型人才的培养过程,包括在校内学习和在企业学习两部分。本科阶段的工程实践培养环节主要包括城市规划设计暑期实习、实践周、总体规划综合社会实习、毕业设计,工程实践时间累计要达到一年。
学生本科毕业设计选题来源于企业工程实践,依托于与企业共建的校外工程创新实践基地,指导老师采用双导师制,由校内教师和企业方委派工程师共同担任。
4.3 实施步骤
分层次培养卓越城市规划设计预备工程师的步骤,其阶段安排及其要求参照下表3-2。
表4 城市规划专业校企合作培养方案一览表
4.4 教师工程经历要求
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的教师要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努力提高专业课教师中具备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的教师比例,达到每一届学生有6门专业课是有具备5年以上在企业工作的工程经历教师主讲。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目前的师资构成已经具备较强的工程经历背景。全系现有46名教师编制中,共有37人获得国家注册规划师的资格,注册在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与这一企业的工程实践,比例达到80.43%。近年来,由规划系教师所主持的国家和省市地方工程项目实践中,包括上海2010年世博会规划、四川都江堰灾后重建规划、四川北川地震遗址博物馆规划等,获得国家领导和地方有关部门高度评价,连续数年荣获国家、省市级城市规
划工程项目优秀奖。城市规划本科生进入专业学习的6门重要专业课程,均是由具备5年以上工程经历的注册规划师主讲和指导,包括:住宅与组群设计、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毕业设计。
5.实施方案 5.1 动员与挑选
动员并挑选合适的学生进入预备工程师计划,挑选学生的依据为: 5.1.1 各学期学习成绩 5.1.2 外语水平
5.1.3 奖励情况(包括学习、竞赛、科研) 5.1.4 面试/性格测试
预备工程师在升入本科四年级时可以要求与企业签订实习意向协议,鼓励硕士生在升入二年级时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以使他们能够专心于学业。
5.2 教授、企业专家开展交流探讨
企业向同济老师介绍企业各专业科室负责情况、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等;同济向企业介绍有关自己的专业领域与方向、人才培养、技术发展等方面的有关信息。双方通过交流探讨,加深了解各自的意见、设想,取得共同理解,为开展校企合作、为实施“预备设计师联合培养计划”打下良好的基础。
5.3 组织预备工程师开展生产实习或综合实习,开设具有企业特点的讲座
由企业领导、有关部门经理作为主讲人,向预备工程师宣讲企业文化、价值观、社会责任,介绍企业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营销服务体系、科研体系、质量体系、开发建造体系、平台战略思路等;组织预备工程师参观企业开展生产实习、综合实习等活动。使预备工程师加深对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热爱、加深对企业的认识,产生对企业品牌的认同,使书本知识与生产实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5.4 通过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规划设计课程、专业社会实践、相关课题研究),联合培养和指导预备工程师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预备工程师参加项目工作(毕业设计、规划设计课程、专业社会实践、相关课题研究)。企业安排资深工程师作为企业指导老师,与同济大学的老师共同指导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同时,每年安排对申报的项目工作进行评审,以此激发预备工程师的潜能和表现,通过对实际工作岗位的熟悉适应与锻炼,在过程中全面准确地考察预备工程师的综合素质。
项目工作的性质为见习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学生专业及就业意向进行中长期的、以半天为计时单位的见习,并获得见习补贴。
预备工程师在结束项目工作的时候,企业应该对本人的表现以及承担的项目工作结果进行鉴定,以供企业人事部作招聘录用的参考。
顺利完成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的学生可在项目结束时获得奖励,奖励根据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和在项目工作中表现评定。
5.5 退出联合培养计划以及其他
预备工程师必须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教导。 在预备工程师遇到以下情形时,按退出预备工程师联合培养计划处理: 5.5.1 受到学校处分; 5.5.2 在校表现明显退步; 5.5.3 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5.5.4 无法坚持参加计划中的各项讲座活动、项目工作; 5.5.5 无法适应项目工作;
5.5.6 违反企业实习条例、保密协议等规定; 5.5.7 有其他的就业意愿。 5.6 退出流程:
5.6.1 向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5.6.2 人员培训部、专业部门、同济大学沟通确定,签署有关意见 5.6.3 专业部门收回该预备工程师的项目工作 5.6.4 人员培训部结清见习补贴,收回有关证件 5.6.5 人员培训部将退出情况告知人事部 6.合作企业
同济大学自身已经形成的设计产业集群以及上海作为全国设计高地,为本专业的学生校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 多个全国知名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和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都已/拟与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开展各种形式的城市规划设计方面的合作(详见附:校企合作企业名录)。本专业已经与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同济都市设计研究院、山东省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等签订了实习和校企办学基地,拟继续扩展,增加实习基地和合作单位。
“预备工程师”项目使校企结成了人才培养共同体,将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的现实需求与学校的理论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为优秀学生提供了切身感受企业文化和技术的机会,也为企业提前选拔优秀毕业生提供了机会,满足了市场快速发展对行业人才的需求,实现了企业、学校、学生三方共赢。
校企合作企业名录如下: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设计院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同济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山东省潍坊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景观学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历史沿革
同济大学景观学专业的前身风景园林专业始建于1958年。在当时建筑学与风景园林学专家冯纪忠教授、陈从周教授等同济建筑学科前辈学者的倡导下,同济大学率先在建筑系城市规划专业中开设了风景园林专门化,为日后开办风景园林专业奠定了基础,并且培养了一代优秀专家。我校至1979年正式创办了风景园林本科专业,1981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硕士学位研究生,1986年开始招收现代风景园林方向的博士学位研究生,2005年获得独立的景观规划设计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和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开始招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MLA)研究生。
在与国际接轨的景观学专业领域教育实践中,景观学专业积累了深厚的办学经验和师资力量,逐步形成了自主的办学思想与完善的教学体系;在景观与风景园林工程实践中,同济
大学景观学系(以下简称我系,原名风景科学与旅游系,2005年改现名)在全国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界具有权威影响,同时得到了国际景观规划设计学术界的公认。目前已经完成和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部级科研项目数十项,出版专著、教材40余部。以现代景观规划设计为基础,我系开始推进和实施“景观学”专业教育和发展理念,学科领域和内涵进一步拓展。近年来,逐渐形成了以景观的形态美学、环境生态、心理文化为学科发展核心,以景观资源保护、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为专业建设方向和重点的新的学科发展框架,并以此为依据进行新的定岗定编、教学改革和科研实践。 二、学制
四年制本科。 三、专业培养目标
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发展,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景观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厚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能力,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能胜任景观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研究、教育,以及投资与开发等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卓越专业领导者,能胜任景观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工作。 四、专业培养标准
表3 成绩评价方法
五、主干学科
景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 六、专业主要课程
三大主干:(1)人居环境的空间规划设计;(2)景观资源与景观生态学;(3)景观植物配置与园林工程。主要课程有:景观学概论、中外园林史、景观规划设计原理、城市规划原理、景观规划、景观设计、风景区规划原理、风景资源与遗产保护、景观文化与美学、景观游憩学、景观生态学、园林植物与应用、种植与生态专项设计、景观工程与技术等。 七、主要实践环节
军训、景观与园林认识实习、景观环境测绘实习、景观规划设计综合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
八、相近专业
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旅游管理、艺术设计 九、毕业与授予学位
本专业学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读各类课程,总学分达到233.5学分,方可毕业。本专业所授学位为工学学士。 十、教学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一。
十一、实践环节安排表
见附表二。
十二、学时、学分汇总表
见附表三。
十三、课外安排一览表
见附表四。 十四、有关说明
附表一
景观学专业四年制教学安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