珞璜工业园B 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二标段污水管道安装合同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
2015年 月 日
污水管道安装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分清各自的责、权、利,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通过劳务招标并就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珞璜工业园B 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二标段 结构类型:污水管道安装 工程地点:珞璜工业园B 区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4#线设计施工图、图说、设计变更、通知单、试验等所有管道安装、沟槽清沟回填夯实、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支模、混凝土浇筑;检查井支模浇筑、钢筋制作绑扎等工程(具体以单价清单为准,单价清单未包括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提供大型机具挖车、吊车、一台5KW 发电机(柴油和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乙方包括不限于所有完成该工作的人工、工具、脚手架、机械设备、材料运输、场地清理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清工,含小型机械及耗材。具体施工部位由项目部出具施工任务单为准,甲方有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承包工期要求
1、工期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完成。
2、各阶段节点工期另行签定工期责任状。不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双方必须以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达到重庆市合格工程《城市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接受项目管理人员指挥,要求按每一工种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按《项目部处罚管理规定》执行,此规
定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严重者除双倍扣除材料及人工损失外且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过程中的需申报检验的主要工序,乙方经过自检符合要求后,向甲方报验,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再向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报验,经共同验收符合要求时,即为验收完毕。
4、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引起返工,所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费由乙方负责,该费用从工程进度款或工程任务结算单中直接扣除。 五、承包单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按所完成合格工程量以合同附件单项综合单价执行。 2、合同范围外发生的计时工,普工按 140 元/工日结算,技工按 220 元/工日结算。
六、人员配备及材料设备
1、人员配备及现场管理
(1)乙方承包负责人每天必须到场八个小时以上,特殊情况下必须向甲方请假。 (2)乙方班组进场时按甲方要求填写《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交人员名单给甲方,并提交特殊工种相应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中途如有人员变更,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进场时提交人员名单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否则甲方发现一员罚款100元。
2、人员生活管理
(2)乙方人员在正常或非正常工作时间酗酒、斗殴、卖淫、嫖娼、吸毒及交通事故等违反国家法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及该人员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材料设备等配备及现场管理
(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供挖车、吊车、一台5KW 柴油发电机(柴油和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损坏由乙方赔偿),乙方负责其他机械的操作人员,并负责临水供应,临电接通后,电源供至三级配电箱,乙方负责自备固定设备及移动设备的电缆线、照明设施等。
(3)乙方负责自备小型机具并负责检修,确保能正常使用方可进场,进场时呈报设备清单,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无防护安全装置的设备,乙方需指派专人管理,并有设备维护记录,设备安装时需知会甲方设备管理人员,甲乙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甲方供应的设备及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相关手续,认真保管爱护及正确使用,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甲方其他
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均含在分包单价内,不另计费用。
(7)双方协定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如下:
盖,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10)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剩余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进度备料并合理使用余料。
(11)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由甲方现场施工员出据所完成工程内容及部位,核算员审核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签字的结算单结算,单价按确定单价计算。
2、付款方式: 按月付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后付15%,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八、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保障工程的材料供应,向乙方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支付乙方工资;
3、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施工不符合规范质量要求,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更改甚返工,其费用乙方承担。
B 、乙方: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
进行施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自备小型工具及雨衣、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3、严禁童工、残疾、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利施工作业施工的人员和犯人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若发现不利于施工作人员,愿接受甲方处罚,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进度,若乙方故意拖延进度计划2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其结算按60%结算,余下40%作为赔偿甲方支付业主的罚款。
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维护好施工现场整洁,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承担下车、上车、清理、码放整齐的义务。
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对违章人员的罚款不须乙方签字,直接生效,并在工地宣传栏上予以公示。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10、施工人员进场两天内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延迟一天未提供按200元/天/人对乙方进行处罚,配合甲方完善有关用工合同和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
11、随时做到工完场清料尽,逐层逐段清理施工现场,并与下道工序班组作好书面
交接;严禁一切浪费材料,违者甲方按材料价值的一倍进行处罚处理。 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
2、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三宝”;严禁违章作业,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已方负责。
3安全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所余金额的30%,甲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所余金额的70%。
4、相关材料由乙方组织上下车(甲方不再支付上车、卸车费用),在规定地方堆码
整齐,施工作业场地内要做到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放。完工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4、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做到每天一清洁一检查一落实,按照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具体措施来规范文明施工,如有出现乱堆放、乱浪费、大材小用等,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将按照情节轻重开出处罚通知单,扣款将在支取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现问题要马上整改,如乙方人员技术达不到要求,工人素质差,管理不严,不听指挥及违反项目部管理条例,甲方将有权力终止施工合同。如伤人、打架、盗窃、赌博等,经甲乙双方调解无效后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大检查,如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乙方文明施工清理达不到要求,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另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赔偿返工的一切损失。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工期要求施工,乙方应赔偿甲方1000~2000元/天。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乙方完清履保证金生效,双方结清财务手续后自然失效。
甲方: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
代理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珞璜工业园B 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二标段污水管道安装合同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
2015年 月 日
污水管道安装劳务作业分包合同
发包方: 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电话: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分清各自的责、权、利,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方通过劳务招标并就工程劳务承包事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需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珞璜工业园B 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二标段 结构类型:污水管道安装 工程地点:珞璜工业园B 区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本工程4#线设计施工图、图说、设计变更、通知单、试验等所有管道安装、沟槽清沟回填夯实、钢筋制作绑扎、混凝土支模、混凝土浇筑;检查井支模浇筑、钢筋制作绑扎等工程(具体以单价清单为准,单价清单未包括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甲方提供大型机具挖车、吊车、一台5KW 发电机(柴油和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乙方包括不限于所有完成该工作的人工、工具、脚手架、机械设备、材料运输、场地清理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清工,含小型机械及耗材。具体施工部位由项目部出具施工任务单为准,甲方有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 三、承包工期要求
1、工期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进度计划要求完成。
2、各阶段节点工期另行签定工期责任状。不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工期可相应顺延,但双方必须以签字确认的书面记录为依据。 四、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达到重庆市合格工程《城市给水排水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设计变更进行施工,接受项目管理人员指挥,要求按每一工种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严格按《项目部处罚管理规定》执行,此规
定作为合同附件同时生效。严重者除双倍扣除材料及人工损失外且工期不予顺延。
3、施工过程中的需申报检验的主要工序,乙方经过自检符合要求后,向甲方报验,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再向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报验,经共同验收符合要求时,即为验收完毕。
4、施工过程中由于质量原因引起返工,所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损失费由乙方负责,该费用从工程进度款或工程任务结算单中直接扣除。 五、承包单价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按所完成合格工程量以合同附件单项综合单价执行。 2、合同范围外发生的计时工,普工按 140 元/工日结算,技工按 220 元/工日结算。
六、人员配备及材料设备
1、人员配备及现场管理
(1)乙方承包负责人每天必须到场八个小时以上,特殊情况下必须向甲方请假。 (2)乙方班组进场时按甲方要求填写《进场人员花名册》提交人员名单给甲方,并提交特殊工种相应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4)乙方中途如有人员变更,应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进场时提交人员名单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否则甲方发现一员罚款100元。
2、人员生活管理
(2)乙方人员在正常或非正常工作时间酗酒、斗殴、卖淫、嫖娼、吸毒及交通事故等违反国家法规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概由乙方及该人员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材料设备等配备及现场管理
(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供挖车、吊车、一台5KW 柴油发电机(柴油和维修维护由乙方负责,损坏由乙方赔偿),乙方负责其他机械的操作人员,并负责临水供应,临电接通后,电源供至三级配电箱,乙方负责自备固定设备及移动设备的电缆线、照明设施等。
(3)乙方负责自备小型机具并负责检修,确保能正常使用方可进场,进场时呈报设备清单,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禁止使用无合格证、无防护安全装置的设备,乙方需指派专人管理,并有设备维护记录,设备安装时需知会甲方设备管理人员,甲乙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甲方供应的设备及材料,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履行相关手续,认真保管爱护及正确使用,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乙方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甲方其他
设备,否则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自备小型机具均含在分包单价内,不另计费用。
(7)双方协定乙方自备材料设备清单一览表如下:
盖,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10)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剩余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调整进度备料并合理使用余料。
(11)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由甲方现场施工员出据所完成工程内容及部位,核算员审核乙方已完工的工程量,经甲方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签字的结算单结算,单价按确定单价计算。
2、付款方式: 按月付完成工程量的80%,验收后付15%,5%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八、双方责任
A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保障工程的材料供应,向乙方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支付乙方工资;
3、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如发现乙方施工不符合规范质量要求,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暂停、更改甚返工,其费用乙方承担。
B 、乙方: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
进行施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自备小型工具及雨衣、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3、严禁童工、残疾、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利施工作业施工的人员和犯人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若发现不利于施工作人员,愿接受甲方处罚,并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4、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进度计划保证工程进度,若乙方故意拖延进度计划2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其结算按60%结算,余下40%作为赔偿甲方支付业主的罚款。
5、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它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7、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维护好施工现场整洁,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材料承担下车、上车、清理、码放整齐的义务。
8、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监理单位的指令,对违章人员的罚款不须乙方签字,直接生效,并在工地宣传栏上予以公示。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10、施工人员进场两天内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如延迟一天未提供按200元/天/人对乙方进行处罚,配合甲方完善有关用工合同和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
11、随时做到工完场清料尽,逐层逐段清理施工现场,并与下道工序班组作好书面
交接;严禁一切浪费材料,违者甲方按材料价值的一倍进行处罚处理。 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
2、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正确使用“三宝”;严禁违章作业,若违章作业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由已方负责。
3安全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由乙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所余金额的30%,甲方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所余金额的70%。
4、相关材料由乙方组织上下车(甲方不再支付上车、卸车费用),在规定地方堆码
整齐,施工作业场地内要做到干净整洁,严禁乱堆乱放。完工后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码整齐。
4、施工现场要保持清洁。做到每天一清洁一检查一落实,按照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落实具体措施来规范文明施工,如有出现乱堆放、乱浪费、大材小用等,现场施工员、安全员将按照情节轻重开出处罚通知单,扣款将在支取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5、在施工中,乙方人员必须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现问题要马上整改,如乙方人员技术达不到要求,工人素质差,管理不严,不听指挥及违反项目部管理条例,甲方将有权力终止施工合同。如伤人、打架、盗窃、赌博等,经甲乙双方调解无效后送公安机关处理。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搞好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安全大检查,如项目部每次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中,乙方文明施工清理达不到要求,每次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另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负责赔偿返工的一切损失。
2、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或变更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甲方工期要求施工,乙方应赔偿甲方1000~2000元/天。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乙方完清履保证金生效,双方结清财务手续后自然失效。
甲方:重庆市聚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珞璜园区B 区污水处理2段项目部
代理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