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

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

——基于货币本源问题的探索和反思

杨时革1

摘要:20世纪80年代兴起全球金融创新浪潮,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的发展也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金融变革主线之一是将文化内涵、制度因素嵌入传统金融理论模型,这其中涉及的一大系列是重新聚焦到金融中的传统课题——货币及其本源。而且这种新的研究更加重视政治或社会关系对货币、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文章简要回顾了货币形式的发展演进和货币本源问题的纷争,对主流学派“货币观”进行了评析和批判,重点研究了货币化生产及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最后提出了相关结论及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货币;信用;社会关系;货币本源。

一、引言

现代经济生活中人们须臾离不开货币。人们对货币的存在也早已习以为常。但货币的职能或者作用有哪些?什么是货币的本质?真正能体现货币本质的货币最基本职能又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的探索和争论已有三百多年历史,东西方有许多学说,至今分歧依然很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兴起了金融创新的浪潮,现代货币金融1作者简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思想史,经济学,金融学。

理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金融变革主要沿两条线索展开:一条主线是将人的心理、行为等因素纳入金融理论研究。一些金融学家基于卡尼曼(D.Kahneman)等人发展的非线性效用理论,开始利用心理学关于人的行为的一些观点,来解释金融产品市场的异常现象,比如有限套利、噪音交易、从众心理、泡沫等,这些理论形成了现代金融理论中的行为学派,又称为“行为金融”;另一条主线是将文化内涵、制度因素嵌入传统金融理论模型。这方面主要涉及两大系列:一个是注重比较制度分析在金融领域中的运用,探讨的是金融契约、金融系统演化以及法律、习俗对金融活动的影响等问题;另一个是将研究视点重新聚焦到金融中的传统课题——货币及其本源。而且这种新的研究更加重视政治或“社会关系”(Ingham,1996)对货币、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

应该说,货币本源问题即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问题依然是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的最基本问题。长期以来,有关货币的经济效应定位或者说货币在经济中有无作用,以及来自货币领域的变动对整个经济的周期循环有无影响等核心问题,一直都是货币金融学及经济学领域争论尤为激烈的理论焦点之一。而各经济金融学派在这一根本问题的不同看法实质上源于对货币本源的不同评析和认定上。

历史上对货币本源的不同界定,主要遵循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两条主线展开。关于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熊彼特(Schumpter,1954)在其经典著作《货币分析史》中,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区分。他认为真实分析的重要假设是,经济过程中的所有

重要现象都可以用真实商品和劳务的物物交换,以及它们在生产领域中的协作来进行分析;而在货币分析中,货币和产出都是以货币来计量的,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一般而言,整个社会报酬结构的形成最终也将依赖货币收入和支出来实现。总之,货币、信用创造及取得金融资源的成本是整个经济运行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说,熊彼特所作的区分,意在表明自亚当·斯密以来,几乎所有主流经济理论都倾向于真实分析,而非货币分析。同时他也在暗示只有循着货币分析的逻辑路径,人们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在货币发展史中,货币的范畴划分、货币的信用属性以及货币与经济关系等货币基本问题。

二、简要回顾:关于货币形式的发展演进和货币本源问题的纷争

“货币自问世以来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货币的最初表现形态是充当商品的实物”,这恐怕是大多数经济学流派就货币问题达成的几个为数不多的共识之一2。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与地点,很多实物商品和金融资产都曾经被当作货币来使用。从历史资料的记载可以看出,货币的出现是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世界各地的商品交换都经历过两个发展阶段: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和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在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货币以实物的形式出现,比如在古代波斯、印度、意大利等地都有用牛羊作为货币的记载,在美国历史上,美洲殖民地的烟草、大米、家畜、酒等都曾充当过货币;在中国,也曾有过以贝壳、丝绸、布帛等作为货币的时期。直接的物物交换仅限于在十分简单的2 付一婷:《现代货币政策理论与货币政策机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8页。

商品经济社会中进行;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直接的物物交换已不能满足交换双方对商品的需求,于是充当交换媒介的物品就成为交换双方各取所需的工具或一般等价物。为了交换方便之需,这种一般等价物逐渐发展到固定在金、银、铜等贵金属上,马克思将这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称作货币(我国的传统货币理论遵循马克思对货币定义的分析,也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随后,货币形式从金银等贵金属铸币,发展到银行券与银行存款,不可兑换的纸币,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负债等,再到今天所使用的“e-货币”(电子货币)(宾汉默和赛弗顿Binhammer and Sephton,2001)。货币形式的不断演进给货币本质特征的界定造成了困难,而从货币的职能来分析和评判货币本质可以是一种较好的分析方法。因为货币的职能虽然形式多样,但其中必有一种或数种职能能够代表或阐释货币的本质属性。

20世纪前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将货币职能划分为交易媒介、价值尺度、贮藏手段、支付手段、记帐单位等职能。这种划分方法与马克思的对货币职能5类划分方法基本一致,马克思将货币的职能划分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但是围绕着货币基本职能及货币本质的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息过。进入20世纪中期以后,西方经济学界在此问题上的认识分歧依然很大,主要形成了强调交易媒介的货币本质观和强调价值储藏手段的货币本质观。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与自由银行学派、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的观点又有很大的分歧,尤其是新货币经济学根据

对货币本源的分析,提出了“货币没有存在必要”的十分激进的设想。

的确,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各种金融工具的层出不穷以及支付系统的迅速进步,货币形态的不断演化已经大大模湖了传统观念的货币(商品货币)同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创新工具的界限,同时也给实施货币政策的政策制定者或货币当局对货币的调控能力变得复杂和不稳定甚至大大削弱。实际上,若按照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的推演路径,货币本源问题说到底就是货币与经济市场化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货币先于市场产生,还是相反。货币若滞后于市场即货币起源于物物交换的自发过程,那么赋予货币本质的将主要是其交易媒介的功能,货币诞生后将不会对实质经济过程或者说长期经济均衡产生影响,这也是目前西方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与之相对应,货币若先于经济的市场化过程产生,换句话说,“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Ingham,1996,2000,2001),包括记帐货币、价格表、信用等等,其本身就是市场交换和货币化生产的前提条件,即货币先于市场。那么在货币经济中,货币决不单只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它将通过作为储备资产的记帐单位、媒介资本转移的支付手段等职能对实质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三、对主流学派“货币观”的评析和批判

这里所谓的主流学派,主要是有代表性地选择了20世纪中叶以来的新古典综合派和货币主义、自由银行学派以及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流派。以下将对这些学派关于货币本源观以及由此形成的货币经济思想进行逐一评判。

20世纪中叶以来,以希克斯(Hicks,1935,1937)、莫迪利安尼(Modigliani,1944)、弗里德曼(Friedman,1956)、帕庭金(Partinkin,1965)及托宾(Tobin,1958)等人的贡献发展起来的传统主流贷币理论,承袭了门格尔(Menger,1892)的观点,即物物交换的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基本概念,货币必然合乎逻辑地产生于市场。因此他们认为在货币的几种职能中,货币作为交易媒介这一职能是最重要的,正是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可被普遍接受的交换手段,才使得货币经济不同于传统的实物交换经济。因为,在没有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即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的情况下,对实物交易双方都有利可图的商品交换必须满足“需求的双重巧合”才能发生,而当货币产生并执行了交易媒介职能后,这一先决条件就不再成为必需,从而克服了物物交换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的低效率。同时,从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又可衍生出货币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职能。不过这并非意味着货币就是整个社会中最好的价值贮藏手段。经济社会中可能存在一些回报率高于货币的价值贮藏手段,但它们作为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中介却不能被普遍接受。但是上述的这种标准的主流货币理论,将货币主要是用于克服物物交换的低效率的一种技术手段,这在货币与真实经济活动的关系的问题上自然会引出双重观点:一方面,传统主流学派的经济理论建立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框架上,因此货币的变化仍然被认为是中性的。他们认为,货币的产生肯定对经济活动起过某种推动作用,使其脱离了原始的物物交换状态。但自此以后,货币与真实活动之间就不再有进一步联系了。特别是,一旦社会拥有货币的概念,货

币就不能对真实经济层面产生持久性的影响作用。最多是当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存在短期刚性时,货币变量的经济效应才得以体现,但这同样是短期的,一旦“货币幻觉”消失,货币就从重要变得不重要了。特拉维恩(Trautwein,1993)在讨论主流货币理论时,恰当地将货币描述为“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而本质上又是中性的润滑剂”;另一方面,货币的存在已成为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货币已被看作可供选择持有的众多资产中的一种,而且事实上主流货币理论的发展方向已指向资产组合的选择,也就是说主流货币理论已十分重视货币作为价值贮藏的职能,这势必弱化传统主流学派标榜的货币面纱观的货币论,因为主流货币理论的货币性资产选择范围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不附任何利息的现金,而是扩展到带有明显资本积累经济意义的资本化货币资产。

自由银行学派与传统主流货币理论一样,在货币起源问题上认同原教旨的“奥国学派”或门格尔的货币理论,并宣称门格尔(Menger,1892)的研究方法在今天仍然适用。门格尔的理论试图解释为什么在市场体系中。无需借助任何形式的法制约束,而纯粹依靠该体系中交易就者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就能使货币体系收敛成一个单一货币的本位制度。“看不见的手”正是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况:交易者不断低交易成本的努力最终将使得某一种单一商品成为本位币。这种商品要被最广泛接受或最容易出售给他人,一旦这种经过特别选择的单一商品出现,它就具有了某种自我强化的特性。门格尔将这种单一商品归结为某种金属商品货币,比如黄金。其历史原因是显而易见

的。然而,一些现代自由银行论者,也认为这种情况甚至同样可以存在于现代经济环境中,或将来某个完全没有管制的体系中,换言之,由于政府与国家中央银行对经济过程的干预,阻碍了某种“硬通货”(Join Smithin,2003)的再生,而这种“硬通货”至少可以充当最终的本位币。当然,这样的“硬通货”本位币并不能等同于或者说揽括所有的实际交易媒介,这种自由放任的场合可能存在多种竞争性交易媒介,包括票据和各种金融机构的存款负债。在一个“成熟的”体系中(Selgin and White,1987),作为本位币的商品甚至无需实际上投入流通,他们的作用仅仅是作为记帐单位。而所有流通媒介之所以被人们所接受,是因为它们是由作为记帐单位的该本位币来度量的,并且人们完全相信它们最终可被兑换成本位货币。在这里,自由银行学派一方面认为,在不存在“瓦尔拉斯式拍卖人”(White,1998)的情况下,货币在交易过程中起作独一无二的作用,同时强调货币作为流通中介的极端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货币的流通中介职能和记帐单位职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即交易媒介可以由完全市场竞争最终形成的“硬通货”本位币充当,而这种本位币显然是不进入流通的,它唯一的作用就是为各种竞争性交易媒介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记帐单位(Join Smithin,2003)。

从货币的流通中介职能和记帐单位职能的可分性这一点看,交易成本论和历史记录都说明,货币的记帐单位职能和交易媒介职能难免要不可分离地捆绑在一起。因为面对货币计量及缔约成本最小化的压力,这两种职能不可能自发地分离开来。“除非依靠政府立法的干预”

(Join Smithin,2003)。另外,由某种贵金属充当“硬通货”本位币,为其他交易媒介提供购买力的最终贮藏形式,必然涉及中央集权问题、对货币政策的权限和控制问题。而这些又都是自由银行学派所极力回避的问题。

新货币经济学派遵循传统“自由主义”的真实分析方法,从当代社会的“货币化经济”(White,1998)现实出发,对门格尔货币理论关于货币起源的解释进行了重新考察和定义。

他们认为,门格尔货币理论的确给出了关于货币起源的经典解释即“货币是在没有人发明它的情况下从交易中出现”,但这一理论并不意味着广泛的分工和市场交易先于货币产生而产生,相反,新货币经济学派认为“专业化和贸易同货币同时发生”。这种对货币起源所作的新的定义,的确从一定程度上回避和缓和了基于真实分析的货币作用的结果与当代社会明显的货币经济特征的矛盾。同时新货币经济学的学者们强调,应该从门格尔货币理论中找到“货币演化形成当代货币经济特征”的合理解释,据此他们得出关于货币经济的三点认识:第一,货币经济中的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地接受货币,并习以为常地在取得所需要的消费品之前,以自己的产出和禀赋商品交换货币;第二,市场交易者(买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接受者,没有买者和卖者会拒绝接受“市价”货币;第三,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货币商品的“可市场化程度”(Menger,1892)最高。可市场化程度或可市场性是一个“非瓦尔拉斯”的概念,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中,各种商品具有完全的可市场性即商品交易是无成本的,每一种商品都只有单一价

格。然而在有成本的交易世界中,可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就成为衡量商品交易成本高低的尺度。因此,在交易双方拥有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持有“可市场化程度” 最高的货币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基于以上分析,新货币经济学派明确了这样一种认识:对于货币的出现来说,集中决策和法律议案并非是必要的,货币并不起源于统治者的法令,货币的产生与市场交易或间接交换是同步的,在有成本的市场经济中,货币作为“可市场化程度” 最高的商品,自然可作为交换媒介被普遍接受,而且不必受制于政府法令的颁布。而在所有商品能够无成本地市场化的情况下,就没有理由存在一个与众不同的货币即货币并非整个系统运行的必要条件。

新货币经济学派认为建立一个无管制的、技术上高度精密的竞争性支付体系是可能而且值得期盼的,这一支付体系可以称之为“无现金”的(Trautwein,1993),在该体系中,流通中的交换中介与记帐单位相分离。而记帐单位可以是某种单一的实物商品,作为计价物而存在,也可以是一揽子商品,以便用这些商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货币职能的分离意味着记帐单位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是任意的,但显然是中性的。这时记帐单位在金融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就如同重量和长度在物质世界中的作用一样。而对于交换中介,其本身的单位价值既有多种又可不断变化,它们不必局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义负债。如果在一个竞争性的、无管制的、且不断发生技术进步的金融环境中,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交易媒介,那么将不再有明确的“货币供给”这一概念,实行传统“货币政策”的前提条件也将不复存在。事

实上,在这样的世界中也不需要货币政策。一般物价水平将由作为记帐单位的商品和商品蓝唯一决定,市场竞争的压力也会使金融系统保持稳定。

新货币经济学派设想和描述的是一种不需要货币的、“高度精密的物物交换体系”(Fama,1980)或特拉维恩(Trautwein,1993)所称的“无货币的金融理论”,该理论假定不存在货币而使“货币经济”的标志性问题得以解决,也就是说,技术进步使得瓦尔拉斯所描述的经济场景不再是理论上的虚构,而将成为潜在的现实。

综合以上评述,可以看出,主流学派的“货币观”特别强调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职能,宣称货币之所以出现,是为了完善和改进物物交换中技术上的低效率,即使赋予货币其他职能,货币始终是中性的。另外,更为激进的新货币经济学派所谓“无货币”设想,对目前的市场化金融体系和典型的货币化生产体系提出了挑战。诚然,技术的进步的确可以改进交易和记帐过程的效率,但问题是,技术进步是否能使所谓完全成熟的市场体系诞生出足以取代“货币”的最终本位币,同时这种本位币将具有不亚于“货币”的充分的公信力?另外由市场衍生的作为最终本位币的某种商品或商品蓝,能否从原来“货币”的诸多职能中分离出来,而仅仅充当记帐单位的功能?交易媒介由众多能生息的金融资产充当比用货币进行交易会更有优势吗?

根据熊彼特的区分,主流学派的这些关于货币交易媒介职能的孤立的讨论,都是基于真实分析而非货币分析,同时他们似乎都遗漏了对货币化生产中存在的基本社会关系以及货币与信用关系的研究。

四、关于货币化生产及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一)凯恩斯的“货币化生产”理论

相对于上文所描述基于真实分析的主流货币理论,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关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沿着货币分析的主线展开,在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阐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凯恩斯(Keynes,1936)“货币化生产”的基本思想。

凯恩斯“关于产出的货币理论”是20世纪对传统真实分析的一次最重要的革命(Dillard,1988;Dimand,1988;Rotheim,1999),不过,就挑战传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而言,这一理论最终只取得了局部的胜利(Join Smithin,1990,1996)。

货币化生产的一般思想是,自工业革命以来,我们所处的经济体系,就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存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或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本质上也是一种货币体制。无论是企业家或是公司,要想将自己的产品投放市场,第一步就必须通过借款、出售股票或前期资本积累来获得必要的货币资源。继而发生的一系列生产性活动乃至商品与劳务销售的最终收益也都是用货币来计量和实现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并非无足轻重,相反,货币体系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这当中,利率——为取得生产必需的货币性资源而会出的代价——尤其重要。

凯恩斯认为,在他所处的年代,正统的经济理论,也就是他所说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论的研究都只局限于“合作经济”。这种经济的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合作的各方按事先商定份额获得实际产出

的一部分作为报酬,物物交换体现在生产及流通领域。这类经济最多是象征性地考虑了货币因素,而宣称货币无足轻重的现代理论基本上也是建立在同样的假设前提之上的,也就是说只不过是一种合作经济的翻版。然而,在企业家经济中,关键之外也就在于,那些用支付货币的方式来雇用生产要素的人决定着社会的生产和就业,同时他们出售最终产品所得到的销售收入也是用货币计量和支付的。凯恩斯认为,较之于物物交换的合作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才更好地描述了现实经济状况。在企业家经济中,产出和就业将取决于对货币收入和货币成本的相对预期。也就是说,货币因素将在整个经济运行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凯恩斯在《通论》中所说,货币性因素必须作为“一个真实的决定因素进入经济体系”。

在今天21世纪的社会经济中,各种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涌现,无疑会大大促进支付系统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无论从生产方式、科学技术,还是社会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范围来看,经济结构和金融系统的变化已呈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然而,由凯恩斯提出的基本社会结构,也就是用货币来衡量生产、销售与积累的“货币经济”结构,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依然清晰可见,实际上,“货币因素就是维持历史连续性的重要因素,„„,并且能够在相当长的不同时期中保持其广泛的适用性”(Join Smithin,2003)。

(二)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

1.“货币国定说”及凯恩斯的“货币观”

与传统的商品货币理论不同,后凯恩斯主义等其他非主流学派关

于货币本源问题的基本观点源于20世纪早期的“货币国定说”和凯恩斯关于货币的“社会关系”理论(Ingham,1996)。这也是熊彼特(Schumpter,1954)所说的“要求权”或“信用”方法。

通常经济学对货币的研究着重考虑的是经济参与者与商品之间的关系(比如在“效用函数”中)或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直接关系(如在“生产函数”中)。而在“社会关系理论”中,货币被看作是经济参与者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货币在经济中的力量,以及货币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进化过程中的螺旋式上升与反转,自始至终存在于社会政治领域中。不论作为交易媒介或结算工具的货币材料具有怎工样的物质属性(Ingham,2000),社会赋予它的构筑与实践的力量依然是真实的。和其他社会性构成的结构与实践一样,货币并非只是简单名义上或象征的,而是真实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Searle,1998;Ingham,2001)。这种理论主张从历史、人类学、钱币学及社会学等其他社会科学中探寻证据,来追溯货币的真实历史起源,而否定“货币是从一个预先存在的,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中自发产生的”这种传统主流观点(Join Smithin,1998)。

对于将货币视为一种社会关系,克拉普(Knapp,1924)提出的“货币国定说”对于这种关系的本质有着特别的见解。根据这种理论,货币肯定是国家的货币,同时“货币就是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就是由国家法律秩序承认为价值单位的一种物品,支付手段本身不必有价值,„„,它却具有法律效力” 3。因此,由于政府的强制力,尤其3 付一婷:《现代货币政策理论与货币政策机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是要求本国居民以通货支付赋税的权力,国家中央银行的负债就因此获得了垄断货币或基础货币的地位。由此可以看出,这里体现的财政关系显然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

但是,如果承认“货币国定说”或货币法定理论的经验或历史的有效性,并不能否认“私人货币”在逻辑上不具可能性,而且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这种私人货币(Goodhart,1998),而且按照自由银行论者的倡导,政府若放弃它所拥有的货币权力,一些具有实力的私人机构会填补这一空白(Goodhart,1998;Dow and Smithin,1999)。而根据英格汉姆(Ingham,2000)的观点,货币秩序是按照社会性的方式构建的,而不是从“市场”中自然产生的。从最普遍和逻辑的意义来说,一个正常运行的货币化生产经济的存在,要求建立一种权威的“记帐货币”,这是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体系能够存在的基本前提,这是市场本身难以实现的,很明显,它必须以政府来提供。而“私人货币”及其所涉及的私人产权只能是作为一个国家制定的社会的法权或社会关系的结果而存在,英格汉姆(Ingham,2000)同时还引用韦伯(Weber,1924)的话来说货币和私人产权的因果关系:“货币是私人产权之父”。

关于货币的社会及信用属性问题,凯恩斯(Keynes,1930)提出的“记帐货币”概念是理解和生产商品化或商业化生产过程中许多基础概念的出发点,如价格表、利润和财富的货币计量及记帐工作等,据此可以进一步对货币实践的社会结构展开全面的详细阐述,包括对记帐单位计量的最终支会手段的标准化过程,以及对安全可靠的信用

关系的发展过程的考察。这些货币实践过程都应该看作是市场经济出现的前提条件而非结果。

克拉普和凯恩斯都用“法定”一词描述过货币,他们的货币观有时又被统称为“税赋货币观”。(Join Smithin,1998)。这种从国家的角度看待货币本源的一个重要意义是,用这种方式对货币体系进行控制可以允许更大范围的政策主动性,而不必受融资活动本身比如保证“平衡预算”的制约,这实际上是曾经盛极一时的凯恩斯主义“功能财政”的思想基础,不过现在正统的经济理论似乎已经完全放弃了这种思想。主流观点认为政府过多地干预了货币体系,如果没有政府的干涉,经济将处于“自然的”(Join Smithin,1998)货币体系状态之下。而古德哈特(Goodhart,1998)对那些反对政府干预货币事务的观点提出了严肃的质疑,他认为,从经验和历史的角度看,比起门格尔的观点来,货币法定论比商品货币理论具有更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与门格尔大约同时代的英尼斯(Innes,1913)在其著作中就对门格尔的观点进行了反驳,而怀亚(Wray,1998,2000)和英格汉姆(Ingham,2000)等学者又对其进行了研究和批判。他们认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无论是货币的概念和实践,都应归属于社会构建和组织的范畴。不仅如此,诸如价格表、负债、账薄等货币性构成都应该是市场交换与商品生产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相反。

2.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的“货币观”

对于货币本质和职能的界定,在分析方法和货币起源上,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学者显然是继承了上述克拉普和凯恩斯的货币

观,即认为货币的产生并非是克服静态的市场经济中物物交换的低效率,而是起源于其他社会实践。同时他们强调指出了货币的信用属性,认为在真实的市场经济中,为市场销售所进行的生产及多数交换关系都是暂时的,货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为市场经济建立起可靠的信用关系提供了工具。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货币与信用、投机及决策中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密切相关”(Join Smithin,1998)。

摩尔(Moore,1988)曾经对商品货币、法令货币与信用货币进行过区分,齐克(Chick,1986)曾对金融体系进化过程中货币理论的阶段特征作过分析和总结。这两项研究都表明货币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关系在不断进化。齐克的讨论,可以说是对前面提到的各种货币本源观的一个折衷,他认为,在金融体系进化的最初阶段,银行只是简单地保管客户缴存的基础货币,而在当代的经济环境中,银行自身也开始创造贷款,并主动追求资产与负债的管理。因此,他的基本观点就是,货币理论本身需要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不断进步,即在货币由诸如某种贵金属等有形商品构成的“商品货币”条件下,需要的是一种货币理论;在由国家发行的不可兑换的纸币流通的“法令货币”阶段,需要的是另一种货币理论;而当进入到信用货币环境中,各种金融机构的存款负债成为主要的交易媒介时,则又是另一种理论了。在最后一种情况下,也即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对任何货币供给而言,银行体系本身不可避免地对货币的创造和消亡起着重要作用:银行贷款的扩张增加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部分,相应也引起了负债相同数量的增加,同样,银行贷款的偿还会对资产负债表产生相反的效果。

非主流观点认为,实际上,所有的货币经济,而不单单是现在拥有发达金融机构的经济,都具有基本的信用因素。换句话说,就理解货币本源以及在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而言,信用与债务偿付的概念是有相当基础的,而从信用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货币,就有可能从各经济学流派关于目前的“货币制度安排”是否恰当、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垄断货币发行及其管理的纠纷和争论中解脱出来,并找到更具说服力的贷币本源论。

怀亚(Wray,1990)对此持相同观点,不过他更加强调生产的融资方面,而非市场交换活动。这类观点并不是否定货币理论进化的重要性,相反,正如希克斯(Hicks,1967)所言,正确的货币理论必须随金融体系的不断变化而发展。显然,现代货币理论新的内涵只会不断深化我们对货币本源这类基本问题的重新认识。希克斯在其遗著《货币的市场理论》(1989)中,阐发的货币观就是他以前观点的极大修正(Join Smithin,1998)。对此,Smithin引述说:“货币理论确实需要随着经济体系的进化而演变,而且进化性的发展还会使许多方面发生明显而激烈的改变,比如,它将改变一个特定系统的健全和脆弱程度,影响到已经被接受的货币管理技术能否继续保持生命力;它还可能改变某一特定时点上,关于什么是货币、什么又不是货币的实践定义。但是,无论如何,在更确切的意义上,即使是在‘货币的本质和职能’这一最基本的概念层次上,债务与信用的理念已经存在了,而不仅仅出现于金融体系过程中的某一特定历史关头。”

后凯恩斯学派认为,除了最简单直接的物物交换经济之外,无论

是以商品购买商品的间接的“物物交换”,还是钱货两清的“货币交换”,尤其是现在的信用经济,实际上都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在间接的物物交换中,实际上隐含了交易者对某种实物形式的交换中介所代表购买力的“信任”,可以说这种非典型意义的“货币”——实物中介,体现了原始的信用关系。但是,之后的任何经济的代表性交易都不仅仅是“即时”支付,交易过程经常都包含着某种形式的赊销或预付,因而就产生了真正的“信用”。这其中存在着三个暂时分离的阶段:第一,签订合同或讨价还价;第二,交付商品和劳务;第三,支付手段的转移。这一过程中唯一的时间规则是,合同契约始终最早发生。在某些情况下,支付手段的转移先于商品和劳务的交付(基于“信用”的提前付现);而在其他情况下,比如在消费信用或商业信用中,最终支付又会发生在商品和劳务交付之后(赊销或赊购)。关键的问题是,在最初签订合同之后,立刻自动产生了体现货币职能的合同计价和结算关系:一是以“货币支付”为标的,另一种是以“实物或劳务交换”为标的。在这里,货币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货币既发挥了记帐单位的职能,又提供了相关的支付标准,二者的混合体被称作“价值标准”(Schumpter,1954)。由于在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交易情况中,都会考虑时间因素,因此延期支付标准也自动地被包含在价值标准中,同时使合同契约的条款得以订立;另一方面,货币又成为商品和劳务结算、合同条款债权债务的清算工具,在这一点上,货币所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应于我们所说的交易媒介,当然最主要还是体现了货币的支付手段功能。

因此,如果货币性生产和交换的本质就是用“货币”来订立债权债务合同并进行最终结算的话,对交易双方而言,他们必须就最终支付手段达成共识。在这个意义上,充当“价值标准”的资产和该资产本身作为的债权债务清算工具就必须被广泛接受,也就是说,货币的记帐单位、支付手段及其相关的交易媒介等基本职能是不能分离的。这一点在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货币理论中至关重要。

就货币职能的不可分性,非主流理论进一步解释说,虽然除了典型意义的“货币”外,当今社会还有很多可供选择的资产或支付承诺,在现实中充当实际的替代性“交易媒介”,但是它们本身不是“货币”属性的交易媒介,也不具有“货币”的双重性质,即定义最终价值标准和代表最终支付手段。市场交易的双方要取得信任,各种替代性的交易媒介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最终的价值标准建立联系,比如在交易中,对作为价值标准资产的可信的支付承诺。当这些可供选择的交易媒介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时,整个经济体系就会变得富有弹性而不断扩张。较高信用的交易媒介体现了一种商品和劳务的“要求权”,这些要求权就会按面值被接受,并且在长期内广泛流通而无需诉诸兑现。但是,一旦出于任何原因,人们对它的信任消失后,经济体系将变得比以前更加不稳定。那时,替代性交易媒介将不再被轻易接受,对“流动性的争夺”(Join Smithin,1998)将会出现,也就是说,人们将会争夺那种代表最终价值标准和最终支付手段的特殊资产—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并将其作为体现“流动性”的交易媒介。

非主流理论将这种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定义为基础性货币资产

或“标准资产”。它由国家强制力或立法权作后盾,并简单地由中央银行的负债构成,即使在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今天,也是如此。这种强制权力既可以在一国之内,也可以在一个超国家的层面存在,比如现在欧洲的单一货币——欧元,体现的就是超国家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可能揭示了一种不可避免的金融体系集权趋势,而不管这一过程是由“强制力”在一国或超国家范围实现的。由于国家或超国家层面提供的强有力的信用担保,基础货币作为金融资产和最终结算中介,在资产供给上具有无限弹性,而对中央银行贷出该资产所要求的“利率”就成为影响货币控制变量的重要的也许是唯一的制约因素。

因此非主流理论所要表达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仅仅从降低静态交换经济中物物交换的低效率是远远不够的。否则,将会立刻产生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一旦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货币”就会被另一种更高级的交易制度所取代。然而,在当代市场经济中,生产和交换中的不确定性或信用风险是任何“高度精密”的技术所无法消除的,从而就需要对经济个体的支付承诺作出质量判断,这就决定了在货币经济中,的确需要一种最终的支付和结算手段即基础货币或储备资产,它代表了一种具有“公信力”的最终“支付承诺”,即一种资产作为债务的最终清偿手段可以被接受的唯一条件是,一定要有一种信用保证,使得在以后的一系列交易中,这种资产可以为其他人所接受。这就是中央银行的负债通常可以被接受为最终支付手段的原因。实际上,靠政府法令建立的金本位制以及树立起来的贵金属的特殊地位,都体现了这种信用关系。而技术领域的不断进步,虽然可以大大改变

“货币”资产的形式(比如电子货币的出现),但却无法消除对这种资产的需求。

五、反思和结论

当代西方的主流货币理论关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是依循门格尔著名的货币起源理论。该理论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流派经常当作是自发秩序理论的典范。无论是曾被誉为“高等经济理论”之巅峰(Hahn, 1983)的“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还是20世纪末以来兴起的最热门的研究领域—“真实商业周期理论”,即便未直接研究货币本源问题,但其经济理论和政策思考的本质,与门格尔的货币理论都是一脉相承的,即都是沿着真实分析的研究路径,在探讨“真实”经济变量的决定因素这一首要经济问题时,实际都没有考虑货币或将其放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上,而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技术创新、资本积累等非货币因素上。因此,对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我们决不应看作是一个古老的纯理论问题,而应将其作为探讨货币与经济的关系以及国家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的逻辑起点。

在我国的传统理论中,货币是商品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货币本源观无疑是对马克思经典货币理论的继承。应该说,在马克思所处金属货币体系下的实物经济条件下,黄金作为已经成形的商品,同样包含了人类的劳动,故而能够作为一般等价物,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与其它一切商品相交换。因而从商品价值的角度来分析货币本源,马克思的货币思想不乏闪耀着真理的光辉。但是在货币制度的演变由19世纪的金本位时期直至

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前,国家法定纸币的流通已带来关于货币本源问题十分激烈的争论,而现代信用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欧元货币区的建立,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货币的兴起,使得传统货币本源理论的现实性和说服力面临极大的挑战。而当代西方主流货币理论,包括自由银行学派重塑“金本位”的货币观、新货币经济学流派主张“取消货币”的更为激进的货币思想,使得人们关于货币本源的认识变得更为困惑和茫然。

实际上,在人类思想史上,马克思是第一位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深刻揭示货币本质的思想家。马克思认为,“货币代表着一种社会生产关系”4。在当代货币经济发展中,针对货币形式以及信用工具的多样化(包括电子货币),西方经济学界对货币本源问题重新给予重视和研究,后凯恩斯主义等流派的经济学者在继承和发展了货币国定论以及凯恩斯主义货币观的基础上,提出了“货币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源于‘社会政治过程’,货币秩序是国家法定的;而货币的本质是由货币经济体系中安全可靠的信用关系所体现,在经济交易过程中所需具有‘公信力’的货币资产由央行的负债组成,货币职能不可分离,货币资产作为最终支付手段是其中最为基本的职能;利率是控制货币变量的制约因素”等等。可以说,这些观点较为全面解释了货币、信用和社会关系之间的逻辑联系,为我们理解和认识货币本源以及货币范围的界定和划分等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另外也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页

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

——基于货币本源问题的探索和反思

杨时革1

摘要:20世纪80年代兴起全球金融创新浪潮,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的发展也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金融变革主线之一是将文化内涵、制度因素嵌入传统金融理论模型,这其中涉及的一大系列是重新聚焦到金融中的传统课题——货币及其本源。而且这种新的研究更加重视政治或社会关系对货币、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文章简要回顾了货币形式的发展演进和货币本源问题的纷争,对主流学派“货币观”进行了评析和批判,重点研究了货币化生产及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最后提出了相关结论及研究的意义。

关键词:货币;信用;社会关系;货币本源。

一、引言

现代经济生活中人们须臾离不开货币。人们对货币的存在也早已习以为常。但货币的职能或者作用有哪些?什么是货币的本质?真正能体现货币本质的货币最基本职能又是什么?关于这些问题的探索和争论已有三百多年历史,东西方有许多学说,至今分歧依然很大。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上兴起了金融创新的浪潮,现代货币金融1作者简介: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商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思想史,经济学,金融学。

理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这一阶段的金融变革主要沿两条线索展开:一条主线是将人的心理、行为等因素纳入金融理论研究。一些金融学家基于卡尼曼(D.Kahneman)等人发展的非线性效用理论,开始利用心理学关于人的行为的一些观点,来解释金融产品市场的异常现象,比如有限套利、噪音交易、从众心理、泡沫等,这些理论形成了现代金融理论中的行为学派,又称为“行为金融”;另一条主线是将文化内涵、制度因素嵌入传统金融理论模型。这方面主要涉及两大系列:一个是注重比较制度分析在金融领域中的运用,探讨的是金融契约、金融系统演化以及法律、习俗对金融活动的影响等问题;另一个是将研究视点重新聚焦到金融中的传统课题——货币及其本源。而且这种新的研究更加重视政治或“社会关系”(Ingham,1996)对货币、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

应该说,货币本源问题即货币的起源、本质和职能问题依然是现代货币金融理论的最基本问题。长期以来,有关货币的经济效应定位或者说货币在经济中有无作用,以及来自货币领域的变动对整个经济的周期循环有无影响等核心问题,一直都是货币金融学及经济学领域争论尤为激烈的理论焦点之一。而各经济金融学派在这一根本问题的不同看法实质上源于对货币本源的不同评析和认定上。

历史上对货币本源的不同界定,主要遵循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两条主线展开。关于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熊彼特(Schumpter,1954)在其经典著作《货币分析史》中,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区分。他认为真实分析的重要假设是,经济过程中的所有

重要现象都可以用真实商品和劳务的物物交换,以及它们在生产领域中的协作来进行分析;而在货币分析中,货币和产出都是以货币来计量的,而且非常重要的一点是,一般而言,整个社会报酬结构的形成最终也将依赖货币收入和支出来实现。总之,货币、信用创造及取得金融资源的成本是整个经济运行中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我们可以说,熊彼特所作的区分,意在表明自亚当·斯密以来,几乎所有主流经济理论都倾向于真实分析,而非货币分析。同时他也在暗示只有循着货币分析的逻辑路径,人们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在货币发展史中,货币的范畴划分、货币的信用属性以及货币与经济关系等货币基本问题。

二、简要回顾:关于货币形式的发展演进和货币本源问题的纷争

“货币自问世以来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货币的最初表现形态是充当商品的实物”,这恐怕是大多数经济学流派就货币问题达成的几个为数不多的共识之一2。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与地点,很多实物商品和金融资产都曾经被当作货币来使用。从历史资料的记载可以看出,货币的出现是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的。世界各地的商品交换都经历过两个发展阶段: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和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在直接的物物交换阶段,货币以实物的形式出现,比如在古代波斯、印度、意大利等地都有用牛羊作为货币的记载,在美国历史上,美洲殖民地的烟草、大米、家畜、酒等都曾充当过货币;在中国,也曾有过以贝壳、丝绸、布帛等作为货币的时期。直接的物物交换仅限于在十分简单的2 付一婷:《现代货币政策理论与货币政策机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8页。

商品经济社会中进行;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日益细化,直接的物物交换已不能满足交换双方对商品的需求,于是充当交换媒介的物品就成为交换双方各取所需的工具或一般等价物。为了交换方便之需,这种一般等价物逐渐发展到固定在金、银、铜等贵金属上,马克思将这种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称作货币(我国的传统货币理论遵循马克思对货币定义的分析,也认为真正意义上的货币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随后,货币形式从金银等贵金属铸币,发展到银行券与银行存款,不可兑换的纸币,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负债等,再到今天所使用的“e-货币”(电子货币)(宾汉默和赛弗顿Binhammer and Sephton,2001)。货币形式的不断演进给货币本质特征的界定造成了困难,而从货币的职能来分析和评判货币本质可以是一种较好的分析方法。因为货币的职能虽然形式多样,但其中必有一种或数种职能能够代表或阐释货币的本质属性。

20世纪前传统的西方经济学,将货币职能划分为交易媒介、价值尺度、贮藏手段、支付手段、记帐单位等职能。这种划分方法与马克思的对货币职能5类划分方法基本一致,马克思将货币的职能划分为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但是围绕着货币基本职能及货币本质的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息过。进入20世纪中期以后,西方经济学界在此问题上的认识分歧依然很大,主要形成了强调交易媒介的货币本质观和强调价值储藏手段的货币本质观。而20世纪80年代以来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与自由银行学派、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的观点又有很大的分歧,尤其是新货币经济学根据

对货币本源的分析,提出了“货币没有存在必要”的十分激进的设想。

的确,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不断涌现,各种金融工具的层出不穷以及支付系统的迅速进步,货币形态的不断演化已经大大模湖了传统观念的货币(商品货币)同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创新工具的界限,同时也给实施货币政策的政策制定者或货币当局对货币的调控能力变得复杂和不稳定甚至大大削弱。实际上,若按照真实分析和货币分析的推演路径,货币本源问题说到底就是货币与经济市场化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货币先于市场产生,还是相反。货币若滞后于市场即货币起源于物物交换的自发过程,那么赋予货币本质的将主要是其交易媒介的功能,货币诞生后将不会对实质经济过程或者说长期经济均衡产生影响,这也是目前西方经济学界的主流观点。与之相对应,货币若先于经济的市场化过程产生,换句话说,“货币是一种社会关系”(Ingham,1996,2000,2001),包括记帐货币、价格表、信用等等,其本身就是市场交换和货币化生产的前提条件,即货币先于市场。那么在货币经济中,货币决不单只是商品交换的媒介,它将通过作为储备资产的记帐单位、媒介资本转移的支付手段等职能对实质经济产生重大影响。

三、对主流学派“货币观”的评析和批判

这里所谓的主流学派,主要是有代表性地选择了20世纪中叶以来的新古典综合派和货币主义、自由银行学派以及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新货币经济学流派。以下将对这些学派关于货币本源观以及由此形成的货币经济思想进行逐一评判。

20世纪中叶以来,以希克斯(Hicks,1935,1937)、莫迪利安尼(Modigliani,1944)、弗里德曼(Friedman,1956)、帕庭金(Partinkin,1965)及托宾(Tobin,1958)等人的贡献发展起来的传统主流贷币理论,承袭了门格尔(Menger,1892)的观点,即物物交换的市场本身就是一个基本概念,货币必然合乎逻辑地产生于市场。因此他们认为在货币的几种职能中,货币作为交易媒介这一职能是最重要的,正是由于存在这样一种可被普遍接受的交换手段,才使得货币经济不同于传统的实物交换经济。因为,在没有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即真正意义上的货币的情况下,对实物交易双方都有利可图的商品交换必须满足“需求的双重巧合”才能发生,而当货币产生并执行了交易媒介职能后,这一先决条件就不再成为必需,从而克服了物物交换过程中各种各样的的低效率。同时,从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又可衍生出货币作为价值贮藏手段的职能。不过这并非意味着货币就是整个社会中最好的价值贮藏手段。经济社会中可能存在一些回报率高于货币的价值贮藏手段,但它们作为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中介却不能被普遍接受。但是上述的这种标准的主流货币理论,将货币主要是用于克服物物交换的低效率的一种技术手段,这在货币与真实经济活动的关系的问题上自然会引出双重观点:一方面,传统主流学派的经济理论建立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框架上,因此货币的变化仍然被认为是中性的。他们认为,货币的产生肯定对经济活动起过某种推动作用,使其脱离了原始的物物交换状态。但自此以后,货币与真实活动之间就不再有进一步联系了。特别是,一旦社会拥有货币的概念,货

币就不能对真实经济层面产生持久性的影响作用。最多是当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存在短期刚性时,货币变量的经济效应才得以体现,但这同样是短期的,一旦“货币幻觉”消失,货币就从重要变得不重要了。特拉维恩(Trautwein,1993)在讨论主流货币理论时,恰当地将货币描述为“经济活动必不可少的而本质上又是中性的润滑剂”;另一方面,货币的存在已成为经济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货币已被看作可供选择持有的众多资产中的一种,而且事实上主流货币理论的发展方向已指向资产组合的选择,也就是说主流货币理论已十分重视货币作为价值贮藏的职能,这势必弱化传统主流学派标榜的货币面纱观的货币论,因为主流货币理论的货币性资产选择范围已不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不附任何利息的现金,而是扩展到带有明显资本积累经济意义的资本化货币资产。

自由银行学派与传统主流货币理论一样,在货币起源问题上认同原教旨的“奥国学派”或门格尔的货币理论,并宣称门格尔(Menger,1892)的研究方法在今天仍然适用。门格尔的理论试图解释为什么在市场体系中。无需借助任何形式的法制约束,而纯粹依靠该体系中交易就者对自我利益的追求就能使货币体系收敛成一个单一货币的本位制度。“看不见的手”正是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况:交易者不断低交易成本的努力最终将使得某一种单一商品成为本位币。这种商品要被最广泛接受或最容易出售给他人,一旦这种经过特别选择的单一商品出现,它就具有了某种自我强化的特性。门格尔将这种单一商品归结为某种金属商品货币,比如黄金。其历史原因是显而易见

的。然而,一些现代自由银行论者,也认为这种情况甚至同样可以存在于现代经济环境中,或将来某个完全没有管制的体系中,换言之,由于政府与国家中央银行对经济过程的干预,阻碍了某种“硬通货”(Join Smithin,2003)的再生,而这种“硬通货”至少可以充当最终的本位币。当然,这样的“硬通货”本位币并不能等同于或者说揽括所有的实际交易媒介,这种自由放任的场合可能存在多种竞争性交易媒介,包括票据和各种金融机构的存款负债。在一个“成熟的”体系中(Selgin and White,1987),作为本位币的商品甚至无需实际上投入流通,他们的作用仅仅是作为记帐单位。而所有流通媒介之所以被人们所接受,是因为它们是由作为记帐单位的该本位币来度量的,并且人们完全相信它们最终可被兑换成本位货币。在这里,自由银行学派一方面认为,在不存在“瓦尔拉斯式拍卖人”(White,1998)的情况下,货币在交易过程中起作独一无二的作用,同时强调货币作为流通中介的极端重要性;另一方面,他们认为货币的流通中介职能和记帐单位职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即交易媒介可以由完全市场竞争最终形成的“硬通货”本位币充当,而这种本位币显然是不进入流通的,它唯一的作用就是为各种竞争性交易媒介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记帐单位(Join Smithin,2003)。

从货币的流通中介职能和记帐单位职能的可分性这一点看,交易成本论和历史记录都说明,货币的记帐单位职能和交易媒介职能难免要不可分离地捆绑在一起。因为面对货币计量及缔约成本最小化的压力,这两种职能不可能自发地分离开来。“除非依靠政府立法的干预”

(Join Smithin,2003)。另外,由某种贵金属充当“硬通货”本位币,为其他交易媒介提供购买力的最终贮藏形式,必然涉及中央集权问题、对货币政策的权限和控制问题。而这些又都是自由银行学派所极力回避的问题。

新货币经济学派遵循传统“自由主义”的真实分析方法,从当代社会的“货币化经济”(White,1998)现实出发,对门格尔货币理论关于货币起源的解释进行了重新考察和定义。

他们认为,门格尔货币理论的确给出了关于货币起源的经典解释即“货币是在没有人发明它的情况下从交易中出现”,但这一理论并不意味着广泛的分工和市场交易先于货币产生而产生,相反,新货币经济学派认为“专业化和贸易同货币同时发生”。这种对货币起源所作的新的定义,的确从一定程度上回避和缓和了基于真实分析的货币作用的结果与当代社会明显的货币经济特征的矛盾。同时新货币经济学的学者们强调,应该从门格尔货币理论中找到“货币演化形成当代货币经济特征”的合理解释,据此他们得出关于货币经济的三点认识:第一,货币经济中的每一个人都习以为常地接受货币,并习以为常地在取得所需要的消费品之前,以自己的产出和禀赋商品交换货币;第二,市场交易者(买者和卖者)都是价格接受者,没有买者和卖者会拒绝接受“市价”货币;第三,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货币商品的“可市场化程度”(Menger,1892)最高。可市场化程度或可市场性是一个“非瓦尔拉斯”的概念,在瓦尔拉斯一般均衡模型中,各种商品具有完全的可市场性即商品交易是无成本的,每一种商品都只有单一价

格。然而在有成本的交易世界中,可市场化程度的高低就成为衡量商品交易成本高低的尺度。因此,在交易双方拥有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持有“可市场化程度” 最高的货币是市场选择的必然结果。基于以上分析,新货币经济学派明确了这样一种认识:对于货币的出现来说,集中决策和法律议案并非是必要的,货币并不起源于统治者的法令,货币的产生与市场交易或间接交换是同步的,在有成本的市场经济中,货币作为“可市场化程度” 最高的商品,自然可作为交换媒介被普遍接受,而且不必受制于政府法令的颁布。而在所有商品能够无成本地市场化的情况下,就没有理由存在一个与众不同的货币即货币并非整个系统运行的必要条件。

新货币经济学派认为建立一个无管制的、技术上高度精密的竞争性支付体系是可能而且值得期盼的,这一支付体系可以称之为“无现金”的(Trautwein,1993),在该体系中,流通中的交换中介与记帐单位相分离。而记帐单位可以是某种单一的实物商品,作为计价物而存在,也可以是一揽子商品,以便用这些商品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货币职能的分离意味着记帐单位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是任意的,但显然是中性的。这时记帐单位在金融体系中所起的作用,就如同重量和长度在物质世界中的作用一样。而对于交换中介,其本身的单位价值既有多种又可不断变化,它们不必局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名义负债。如果在一个竞争性的、无管制的、且不断发生技术进步的金融环境中,存在多种可供选择的交易媒介,那么将不再有明确的“货币供给”这一概念,实行传统“货币政策”的前提条件也将不复存在。事

实上,在这样的世界中也不需要货币政策。一般物价水平将由作为记帐单位的商品和商品蓝唯一决定,市场竞争的压力也会使金融系统保持稳定。

新货币经济学派设想和描述的是一种不需要货币的、“高度精密的物物交换体系”(Fama,1980)或特拉维恩(Trautwein,1993)所称的“无货币的金融理论”,该理论假定不存在货币而使“货币经济”的标志性问题得以解决,也就是说,技术进步使得瓦尔拉斯所描述的经济场景不再是理论上的虚构,而将成为潜在的现实。

综合以上评述,可以看出,主流学派的“货币观”特别强调货币作为交易媒介的职能,宣称货币之所以出现,是为了完善和改进物物交换中技术上的低效率,即使赋予货币其他职能,货币始终是中性的。另外,更为激进的新货币经济学派所谓“无货币”设想,对目前的市场化金融体系和典型的货币化生产体系提出了挑战。诚然,技术的进步的确可以改进交易和记帐过程的效率,但问题是,技术进步是否能使所谓完全成熟的市场体系诞生出足以取代“货币”的最终本位币,同时这种本位币将具有不亚于“货币”的充分的公信力?另外由市场衍生的作为最终本位币的某种商品或商品蓝,能否从原来“货币”的诸多职能中分离出来,而仅仅充当记帐单位的功能?交易媒介由众多能生息的金融资产充当比用货币进行交易会更有优势吗?

根据熊彼特的区分,主流学派的这些关于货币交易媒介职能的孤立的讨论,都是基于真实分析而非货币分析,同时他们似乎都遗漏了对货币化生产中存在的基本社会关系以及货币与信用关系的研究。

四、关于货币化生产及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的研究

(一)凯恩斯的“货币化生产”理论

相对于上文所描述基于真实分析的主流货币理论,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关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沿着货币分析的主线展开,在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阐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凯恩斯(Keynes,1936)“货币化生产”的基本思想。

凯恩斯“关于产出的货币理论”是20世纪对传统真实分析的一次最重要的革命(Dillard,1988;Dimand,1988;Rotheim,1999),不过,就挑战传统的经济理论和政策而言,这一理论最终只取得了局部的胜利(Join Smithin,1990,1996)。

货币化生产的一般思想是,自工业革命以来,我们所处的经济体系,就是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存在的资本主义经济或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本质上也是一种货币体制。无论是企业家或是公司,要想将自己的产品投放市场,第一步就必须通过借款、出售股票或前期资本积累来获得必要的货币资源。继而发生的一系列生产性活动乃至商品与劳务销售的最终收益也都是用货币来计量和实现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并非无足轻重,相反,货币体系的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在这当中,利率——为取得生产必需的货币性资源而会出的代价——尤其重要。

凯恩斯认为,在他所处的年代,正统的经济理论,也就是他所说的古典和新古典理论的研究都只局限于“合作经济”。这种经济的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合作的各方按事先商定份额获得实际产出

的一部分作为报酬,物物交换体现在生产及流通领域。这类经济最多是象征性地考虑了货币因素,而宣称货币无足轻重的现代理论基本上也是建立在同样的假设前提之上的,也就是说只不过是一种合作经济的翻版。然而,在企业家经济中,关键之外也就在于,那些用支付货币的方式来雇用生产要素的人决定着社会的生产和就业,同时他们出售最终产品所得到的销售收入也是用货币计量和支付的。凯恩斯认为,较之于物物交换的合作经济,这种经济形态才更好地描述了现实经济状况。在企业家经济中,产出和就业将取决于对货币收入和货币成本的相对预期。也就是说,货币因素将在整个经济运行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凯恩斯在《通论》中所说,货币性因素必须作为“一个真实的决定因素进入经济体系”。

在今天21世纪的社会经济中,各种金融产品创新的不断涌现,无疑会大大促进支付系统的电子化、信息化和科技化,无论从生产方式、科学技术,还是社会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范围来看,经济结构和金融系统的变化已呈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然而,由凯恩斯提出的基本社会结构,也就是用货币来衡量生产、销售与积累的“货币经济”结构,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依然清晰可见,实际上,“货币因素就是维持历史连续性的重要因素,„„,并且能够在相当长的不同时期中保持其广泛的适用性”(Join Smithin,2003)。

(二)货币、信用与社会关系

1.“货币国定说”及凯恩斯的“货币观”

与传统的商品货币理论不同,后凯恩斯主义等其他非主流学派关

于货币本源问题的基本观点源于20世纪早期的“货币国定说”和凯恩斯关于货币的“社会关系”理论(Ingham,1996)。这也是熊彼特(Schumpter,1954)所说的“要求权”或“信用”方法。

通常经济学对货币的研究着重考虑的是经济参与者与商品之间的关系(比如在“效用函数”中)或商品与商品之间的直接关系(如在“生产函数”中)。而在“社会关系理论”中,货币被看作是经济参与者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货币在经济中的力量,以及货币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进化过程中的螺旋式上升与反转,自始至终存在于社会政治领域中。不论作为交易媒介或结算工具的货币材料具有怎工样的物质属性(Ingham,2000),社会赋予它的构筑与实践的力量依然是真实的。和其他社会性构成的结构与实践一样,货币并非只是简单名义上或象征的,而是真实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Searle,1998;Ingham,2001)。这种理论主张从历史、人类学、钱币学及社会学等其他社会科学中探寻证据,来追溯货币的真实历史起源,而否定“货币是从一个预先存在的,以物物交换为基础的自然经济中自发产生的”这种传统主流观点(Join Smithin,1998)。

对于将货币视为一种社会关系,克拉普(Knapp,1924)提出的“货币国定说”对于这种关系的本质有着特别的见解。根据这种理论,货币肯定是国家的货币,同时“货币就是支付手段,而支付手段就是由国家法律秩序承认为价值单位的一种物品,支付手段本身不必有价值,„„,它却具有法律效力” 3。因此,由于政府的强制力,尤其3 付一婷:《现代货币政策理论与货币政策机制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是要求本国居民以通货支付赋税的权力,国家中央银行的负债就因此获得了垄断货币或基础货币的地位。由此可以看出,这里体现的财政关系显然是“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一种。

但是,如果承认“货币国定说”或货币法定理论的经验或历史的有效性,并不能否认“私人货币”在逻辑上不具可能性,而且在历史上确实存在过这种私人货币(Goodhart,1998),而且按照自由银行论者的倡导,政府若放弃它所拥有的货币权力,一些具有实力的私人机构会填补这一空白(Goodhart,1998;Dow and Smithin,1999)。而根据英格汉姆(Ingham,2000)的观点,货币秩序是按照社会性的方式构建的,而不是从“市场”中自然产生的。从最普遍和逻辑的意义来说,一个正常运行的货币化生产经济的存在,要求建立一种权威的“记帐货币”,这是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体系能够存在的基本前提,这是市场本身难以实现的,很明显,它必须以政府来提供。而“私人货币”及其所涉及的私人产权只能是作为一个国家制定的社会的法权或社会关系的结果而存在,英格汉姆(Ingham,2000)同时还引用韦伯(Weber,1924)的话来说货币和私人产权的因果关系:“货币是私人产权之父”。

关于货币的社会及信用属性问题,凯恩斯(Keynes,1930)提出的“记帐货币”概念是理解和生产商品化或商业化生产过程中许多基础概念的出发点,如价格表、利润和财富的货币计量及记帐工作等,据此可以进一步对货币实践的社会结构展开全面的详细阐述,包括对记帐单位计量的最终支会手段的标准化过程,以及对安全可靠的信用

关系的发展过程的考察。这些货币实践过程都应该看作是市场经济出现的前提条件而非结果。

克拉普和凯恩斯都用“法定”一词描述过货币,他们的货币观有时又被统称为“税赋货币观”。(Join Smithin,1998)。这种从国家的角度看待货币本源的一个重要意义是,用这种方式对货币体系进行控制可以允许更大范围的政策主动性,而不必受融资活动本身比如保证“平衡预算”的制约,这实际上是曾经盛极一时的凯恩斯主义“功能财政”的思想基础,不过现在正统的经济理论似乎已经完全放弃了这种思想。主流观点认为政府过多地干预了货币体系,如果没有政府的干涉,经济将处于“自然的”(Join Smithin,1998)货币体系状态之下。而古德哈特(Goodhart,1998)对那些反对政府干预货币事务的观点提出了严肃的质疑,他认为,从经验和历史的角度看,比起门格尔的观点来,货币法定论比商品货币理论具有更坚实的基础。事实上,与门格尔大约同时代的英尼斯(Innes,1913)在其著作中就对门格尔的观点进行了反驳,而怀亚(Wray,1998,2000)和英格汉姆(Ingham,2000)等学者又对其进行了研究和批判。他们认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无论是货币的概念和实践,都应归属于社会构建和组织的范畴。不仅如此,诸如价格表、负债、账薄等货币性构成都应该是市场交换与商品生产的前提条件而不是相反。

2.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的“货币观”

对于货币本质和职能的界定,在分析方法和货币起源上,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学派学者显然是继承了上述克拉普和凯恩斯的货币

观,即认为货币的产生并非是克服静态的市场经济中物物交换的低效率,而是起源于其他社会实践。同时他们强调指出了货币的信用属性,认为在真实的市场经济中,为市场销售所进行的生产及多数交换关系都是暂时的,货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为市场经济建立起可靠的信用关系提供了工具。所以从本质上来说,货币与信用、投机及决策中的不确定性等问题密切相关”(Join Smithin,1998)。

摩尔(Moore,1988)曾经对商品货币、法令货币与信用货币进行过区分,齐克(Chick,1986)曾对金融体系进化过程中货币理论的阶段特征作过分析和总结。这两项研究都表明货币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关系在不断进化。齐克的讨论,可以说是对前面提到的各种货币本源观的一个折衷,他认为,在金融体系进化的最初阶段,银行只是简单地保管客户缴存的基础货币,而在当代的经济环境中,银行自身也开始创造贷款,并主动追求资产与负债的管理。因此,他的基本观点就是,货币理论本身需要随着环境的改变而不断进步,即在货币由诸如某种贵金属等有形商品构成的“商品货币”条件下,需要的是一种货币理论;在由国家发行的不可兑换的纸币流通的“法令货币”阶段,需要的是另一种货币理论;而当进入到信用货币环境中,各种金融机构的存款负债成为主要的交易媒介时,则又是另一种理论了。在最后一种情况下,也即在现代经济环境中,对任何货币供给而言,银行体系本身不可避免地对货币的创造和消亡起着重要作用:银行贷款的扩张增加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部分,相应也引起了负债相同数量的增加,同样,银行贷款的偿还会对资产负债表产生相反的效果。

非主流观点认为,实际上,所有的货币经济,而不单单是现在拥有发达金融机构的经济,都具有基本的信用因素。换句话说,就理解货币本源以及在市场体系中的作用而言,信用与债务偿付的概念是有相当基础的,而从信用的角度出发来理解货币,就有可能从各经济学流派关于目前的“货币制度安排”是否恰当、中央银行是否应该垄断货币发行及其管理的纠纷和争论中解脱出来,并找到更具说服力的贷币本源论。

怀亚(Wray,1990)对此持相同观点,不过他更加强调生产的融资方面,而非市场交换活动。这类观点并不是否定货币理论进化的重要性,相反,正如希克斯(Hicks,1967)所言,正确的货币理论必须随金融体系的不断变化而发展。显然,现代货币理论新的内涵只会不断深化我们对货币本源这类基本问题的重新认识。希克斯在其遗著《货币的市场理论》(1989)中,阐发的货币观就是他以前观点的极大修正(Join Smithin,1998)。对此,Smithin引述说:“货币理论确实需要随着经济体系的进化而演变,而且进化性的发展还会使许多方面发生明显而激烈的改变,比如,它将改变一个特定系统的健全和脆弱程度,影响到已经被接受的货币管理技术能否继续保持生命力;它还可能改变某一特定时点上,关于什么是货币、什么又不是货币的实践定义。但是,无论如何,在更确切的意义上,即使是在‘货币的本质和职能’这一最基本的概念层次上,债务与信用的理念已经存在了,而不仅仅出现于金融体系过程中的某一特定历史关头。”

后凯恩斯学派认为,除了最简单直接的物物交换经济之外,无论

是以商品购买商品的间接的“物物交换”,还是钱货两清的“货币交换”,尤其是现在的信用经济,实际上都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在间接的物物交换中,实际上隐含了交易者对某种实物形式的交换中介所代表购买力的“信任”,可以说这种非典型意义的“货币”——实物中介,体现了原始的信用关系。但是,之后的任何经济的代表性交易都不仅仅是“即时”支付,交易过程经常都包含着某种形式的赊销或预付,因而就产生了真正的“信用”。这其中存在着三个暂时分离的阶段:第一,签订合同或讨价还价;第二,交付商品和劳务;第三,支付手段的转移。这一过程中唯一的时间规则是,合同契约始终最早发生。在某些情况下,支付手段的转移先于商品和劳务的交付(基于“信用”的提前付现);而在其他情况下,比如在消费信用或商业信用中,最终支付又会发生在商品和劳务交付之后(赊销或赊购)。关键的问题是,在最初签订合同之后,立刻自动产生了体现货币职能的合同计价和结算关系:一是以“货币支付”为标的,另一种是以“实物或劳务交换”为标的。在这里,货币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货币既发挥了记帐单位的职能,又提供了相关的支付标准,二者的混合体被称作“价值标准”(Schumpter,1954)。由于在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交易情况中,都会考虑时间因素,因此延期支付标准也自动地被包含在价值标准中,同时使合同契约的条款得以订立;另一方面,货币又成为商品和劳务结算、合同条款债权债务的清算工具,在这一点上,货币所起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对应于我们所说的交易媒介,当然最主要还是体现了货币的支付手段功能。

因此,如果货币性生产和交换的本质就是用“货币”来订立债权债务合同并进行最终结算的话,对交易双方而言,他们必须就最终支付手段达成共识。在这个意义上,充当“价值标准”的资产和该资产本身作为的债权债务清算工具就必须被广泛接受,也就是说,货币的记帐单位、支付手段及其相关的交易媒介等基本职能是不能分离的。这一点在后凯恩斯主义等非主流货币理论中至关重要。

就货币职能的不可分性,非主流理论进一步解释说,虽然除了典型意义的“货币”外,当今社会还有很多可供选择的资产或支付承诺,在现实中充当实际的替代性“交易媒介”,但是它们本身不是“货币”属性的交易媒介,也不具有“货币”的双重性质,即定义最终价值标准和代表最终支付手段。市场交易的双方要取得信任,各种替代性的交易媒介都必须以某种方式与最终的价值标准建立联系,比如在交易中,对作为价值标准资产的可信的支付承诺。当这些可供选择的交易媒介具有较高的可信度时,整个经济体系就会变得富有弹性而不断扩张。较高信用的交易媒介体现了一种商品和劳务的“要求权”,这些要求权就会按面值被接受,并且在长期内广泛流通而无需诉诸兑现。但是,一旦出于任何原因,人们对它的信任消失后,经济体系将变得比以前更加不稳定。那时,替代性交易媒介将不再被轻易接受,对“流动性的争夺”(Join Smithin,1998)将会出现,也就是说,人们将会争夺那种代表最终价值标准和最终支付手段的特殊资产—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并将其作为体现“流动性”的交易媒介。

非主流理论将这种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定义为基础性货币资产

或“标准资产”。它由国家强制力或立法权作后盾,并简单地由中央银行的负债构成,即使在金融创新不断涌现的今天,也是如此。这种强制权力既可以在一国之内,也可以在一个超国家的层面存在,比如现在欧洲的单一货币——欧元,体现的就是超国家的权力。也就是说,这种情况可能揭示了一种不可避免的金融体系集权趋势,而不管这一过程是由“强制力”在一国或超国家范围实现的。由于国家或超国家层面提供的强有力的信用担保,基础货币作为金融资产和最终结算中介,在资产供给上具有无限弹性,而对中央银行贷出该资产所要求的“利率”就成为影响货币控制变量的重要的也许是唯一的制约因素。

因此非主流理论所要表达的一个基本思想是,仅仅从降低静态交换经济中物物交换的低效率是远远不够的。否则,将会立刻产生这样一种可能性,即一旦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货币”就会被另一种更高级的交易制度所取代。然而,在当代市场经济中,生产和交换中的不确定性或信用风险是任何“高度精密”的技术所无法消除的,从而就需要对经济个体的支付承诺作出质量判断,这就决定了在货币经济中,的确需要一种最终的支付和结算手段即基础货币或储备资产,它代表了一种具有“公信力”的最终“支付承诺”,即一种资产作为债务的最终清偿手段可以被接受的唯一条件是,一定要有一种信用保证,使得在以后的一系列交易中,这种资产可以为其他人所接受。这就是中央银行的负债通常可以被接受为最终支付手段的原因。实际上,靠政府法令建立的金本位制以及树立起来的贵金属的特殊地位,都体现了这种信用关系。而技术领域的不断进步,虽然可以大大改变

“货币”资产的形式(比如电子货币的出现),但却无法消除对这种资产的需求。

五、反思和结论

当代西方的主流货币理论关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基本上是依循门格尔著名的货币起源理论。该理论被西方主流经济学流派经常当作是自发秩序理论的典范。无论是曾被誉为“高等经济理论”之巅峰(Hahn, 1983)的“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理论”,还是20世纪末以来兴起的最热门的研究领域—“真实商业周期理论”,即便未直接研究货币本源问题,但其经济理论和政策思考的本质,与门格尔的货币理论都是一脉相承的,即都是沿着真实分析的研究路径,在探讨“真实”经济变量的决定因素这一首要经济问题时,实际都没有考虑货币或将其放在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上,而仅仅将注意力集中在技术创新、资本积累等非货币因素上。因此,对于货币本源问题的研究,我们决不应看作是一个古老的纯理论问题,而应将其作为探讨货币与经济的关系以及国家货币政策有效性问题的逻辑起点。

在我国的传统理论中,货币是商品价值形式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这种货币本源观无疑是对马克思经典货币理论的继承。应该说,在马克思所处金属货币体系下的实物经济条件下,黄金作为已经成形的商品,同样包含了人类的劳动,故而能够作为一般等价物,衡量一切商品的价值,与其它一切商品相交换。因而从商品价值的角度来分析货币本源,马克思的货币思想不乏闪耀着真理的光辉。但是在货币制度的演变由19世纪的金本位时期直至

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之前,国家法定纸币的流通已带来关于货币本源问题十分激烈的争论,而现代信用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伴随着新世纪的到来,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欧元货币区的建立,特别是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货币的兴起,使得传统货币本源理论的现实性和说服力面临极大的挑战。而当代西方主流货币理论,包括自由银行学派重塑“金本位”的货币观、新货币经济学流派主张“取消货币”的更为激进的货币思想,使得人们关于货币本源的认识变得更为困惑和茫然。

实际上,在人类思想史上,马克思是第一位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深刻揭示货币本质的思想家。马克思认为,“货币代表着一种社会生产关系”4。在当代货币经济发展中,针对货币形式以及信用工具的多样化(包括电子货币),西方经济学界对货币本源问题重新给予重视和研究,后凯恩斯主义等流派的经济学者在继承和发展了货币国定论以及凯恩斯主义货币观的基础上,提出了“货币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源于‘社会政治过程’,货币秩序是国家法定的;而货币的本质是由货币经济体系中安全可靠的信用关系所体现,在经济交易过程中所需具有‘公信力’的货币资产由央行的负债组成,货币职能不可分离,货币资产作为最终支付手段是其中最为基本的职能;利率是控制货币变量的制约因素”等等。可以说,这些观点较为全面解释了货币、信用和社会关系之间的逻辑联系,为我们理解和认识货币本源以及货币范围的界定和划分等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另外也为我国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选择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与启示。 4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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