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生态工作总结

一、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一)、以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区为中心,狠抓生态环境管理。

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7%以上。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依法管理排污企业,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制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禁止规划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加强生活污水的监测管理;强制取缔保护区水域周边的养鸭户。依法取缔河道沿岸敞养家禽、家畜,切实清除了畜禽粪便污染。

今年1月,对沱江干流金堂段各乡镇饮用水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以《关于沱江干流金堂段各乡镇饮用水源调查的情况报告》(金环保发[xx]8号)上报市环保局。

3、小流域治理。在市环科所的大力协助下,《成都市金堂县重点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编制定稿,为治理我县小流域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成办函[xx]116号)要求,代县政府办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金堂府办发[xx]50号),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对流域内水资源、水系概况、工业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城市径流污染、污水集中控制能力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水环境污染现状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完成自然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化行动计划

完成了县城河坝街低洼棚户区ⅱ期改造,亲水公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十里大道、南环线的道路整治工程;亲水公园b区(金海岸公园)及金堂森林公园的建设已全面启动;新建城市园林绿地5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35.49%,绿化覆盖率达39.06%;积极筹备和成功举办了“中国西部花园水城游乐节”、 “脐橙节”,“花园水城”形象进一步提升;工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长足发展,为农民向城镇集中创造了有利条件;建设乡村水泥(沥青)路600公里,圆满完成村村通目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正加紧实施。

(三)、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生态建设与保护。

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与建设沱江上游生态屏障有机结合,把实现人居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促进社会进步作为重要内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初见成效。一是搞好水土保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把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有机结合,既注重人工治理,更注重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对全县现有公益林进行封山育林保护,促进林木植被的恢复和更新,提高治理水土15平方公里,封山育林38、8746万亩,天然林保护2.7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退耕还林4万亩,人工造林0.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30.2%。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金堂是国家级“优质脐橙生产基地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县”和成都市二线蔬菜生产基地县。为确保基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地的水、土、气进行监测;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技术,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黄角垭生态农业观光果园投入资金500余万元进行开发建设,全面完成梨花沟农业生态旅游景区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培育新品脐橙并完成脐橙高接换种1600亩,促进桑、果、蔬发展。

二、“星级”农家乐的环境管理工作

今年4月,根据《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分及其评定》的规定,我们结合“五一”水城游乐节,配合县旅游、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星级农家乐(凉水井)和普通农家乐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农家乐的工商、消防、环保、卫生“四证照”(意见书)是否齐全,以此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管理的,促进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提高,保证农家乐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行动严格标准、不走过场,凡“四证照”(意见书)不齐全的,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齐手续的,则不予通过年度复核。针对当前我县农家乐普遍存在乱建、乱堆、乱放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整治,我县农家乐软硬件有了明显改善,达到饮食卫生标准和基本接待能力,环境整优美,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形成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风气。

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公厕的建设与改造

目前,云顶石城风景名胜区内共建有旅游公厕5座(景区内2座、晴岚山庄1座、慈云寺内1座),设有厕位40个,其中有旱厕4座,景区大门处于1999年新建的1座旅游公厕设计为水冲式厕所。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县旅游景区公厕的建设、改造及管理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风景旅游局将晴岚山庄内的旅游公厕1座进行全面改造,达到b标要求,对景区内的2座旅游公厕进行全面改造。县建设局协助,并给予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县民综局负责慈云寺内2座旅游公厕的全面改造。目前,各部门已完成了大部分的整改工作。

四、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生态破化违法案件工作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今年,我县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为确保创建成功,我局加大对第三产业污染整治,一是强力清理取缔经营性燃煤。8月底至9月初,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域内临街餐饮娱乐、公共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仍在使用的燃煤炉灶依法进行取缔。二是强化夜间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建筑、商业噪声的监管。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昼夜巡查,加强对辖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夜间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及其它设备噪声的严格监管。9月5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区域内卡拉ok、酒吧等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进行集中整治,要求通过加装隔音设施、控制音量等方式使噪声达标排放。三是要求不符合规定超标排放烟尘的少数企业作出限期整改,将燃料改为无烟煤,并安装除尘设施。四是及时处理煤烟、噪声扰民等污染投诉。集中整治期间,共规范经营户200余家,取缔燃煤炉灶101个,收缴蜂窝煤炉180个,清理检查并规范卡拉ok、酒吧等60余户。全年共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投诉50起、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2 起,办结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7分贝,有效巩固了县城噪声达标区成果。今年11月,我县取得了“四川省文明县城”的称号。

(二)、严格控制尘源。

联合规划、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尘源的管理。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城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进行严格管理,切实控制尘污染;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对县城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及卫生填埋100%,省级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针对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的情况,县综管办、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力度的通知》,对县城沿街餐饮娱乐业燃煤设施限期改造,城市气化率达87%以上。

(三)、秸秆禁烧

积极配合县禁烧办搞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做到早安排、早落实、严查处,禁烧期间无大面积焚烧现象。收割高峰期间,全县每天近千人次参与禁烧检查,出动宣传车、执法检查车近15辆,投入禁烧宣传、执法检查工作中。

五、其它工作

(一)、按时报送自然生态方面的统计和城考报表及相关工作总结。

(二)、完成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各种目标任务及上报工作。

(三)、特殊区域内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50%以上,并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一、自然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

(一)、以建设国家生态示范区为中心,狠抓生态环境管理。

1、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建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7%以上。

2、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人民饮水安全。依法管理排污企业,严格实行达标排放制度;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禁止规划建设有污染的项目;加强生活污水的监测管理;强制取缔保护区水域周边的养鸭户。依法取缔河道沿岸敞养家禽、家畜,切实清除了畜禽粪便污染。

今年1月,对沱江干流金堂段各乡镇饮用水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以《关于沱江干流金堂段各乡镇饮用水源调查的情况报告》(金环保发[xx]8号)上报市环保局。

3、小流域治理。在市环科所的大力协助下,《成都市金堂县重点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规划》已编制定稿,为治理我县小流域污染提供了科学依据。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成办函[xx]116号)要求,代县政府办起草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金堂府办发[xx]50号),牵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环境污染现状调查,对流域内水资源、水系概况、工业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染源、农村生活污染源、农田径流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城市径流污染、污水集中控制能力现状进行全面调查,为市委市政府掌握水环境污染现状提供了重要的第一手资料。

(二)、全面完成自然生态保护与园林绿化行动计划

完成了县城河坝街低洼棚户区ⅱ期改造,亲水公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和十里大道、南环线的道路整治工程;亲水公园b区(金海岸公园)及金堂森林公园的建设已全面启动;新建城市园林绿地5万平方米,县城绿地率35.49%,绿化覆盖率达39.06%;积极筹备和成功举办了“中国西部花园水城游乐节”、 “脐橙节”,“花园水城”形象进一步提升;工业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长足发展,为农民向城镇集中创造了有利条件;建设乡村水泥(沥青)路600公里,圆满完成村村通目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压缩中转站项目正加紧实施。

(三)、以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为载体,推动生态建设与保护。

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国家生态示范区与建设沱江上游生态屏障有机结合,把实现人居环境的绿化、净化、美化,促进社会进步作为重要内容,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初见成效。一是搞好水土保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把水土保持和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有机结合,既注重人工治理,更注重发挥生态系统的自然修复能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对全县现有公益林进行封山育林保护,促进林木植被的恢复和更新,提高治理水土15平方公里,封山育林38、8746万亩,天然林保护2.7万亩,低效林改造3万亩,退耕还林4万亩,人工造林0.1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30.2%。二是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金堂是国家级“优质脐橙生产基地县”、“食用菌生产基地县”和成都市二线蔬菜生产基地县。为确保基地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地的水、土、气进行监测;为规范无公害农产品技术,制定了相应的质量标准。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在黄角垭生态农业观光果园投入资金500余万元进行开发建设,全面完成梨花沟农业生态旅游景区配套设施的改造建设,培育新品脐橙并完成脐橙高接换种1600亩,促进桑、果、蔬发展。

二、“星级”农家乐的环境管理工作

今年4月,根据《成都市农家乐旅游服务暂行规定》和《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分及其评定》的规定,我们结合“五一”水城游乐节,配合县旅游、工商、消防、卫生等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县星级农家乐(凉水井)和普通农家乐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农家乐的工商、消防、环保、卫生“四证照”(意见书)是否齐全,以此规范农家乐旅游经营管理的,促进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提高,保证农家乐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次行动严格标准、不走过场,凡“四证照”(意见书)不齐全的,限期补办手续。逾期未补齐手续的,则不予通过年度复核。针对当前我县农家乐普遍存在乱建、乱堆、乱放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整治,我县农家乐软硬件有了明显改善,达到饮食卫生标准和基本接待能力,环境整优美,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全行业形成文明经营、诚信服务的良好风气。

三、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公厕的建设与改造

目前,云顶石城风景名胜区内共建有旅游公厕5座(景区内2座、晴岚山庄1座、慈云寺内1座),设有厕位40个,其中有旱厕4座,景区大门处于1999年新建的1座旅游公厕设计为水冲式厕所。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我县旅游景区公厕的建设、改造及管理工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各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风景旅游局将晴岚山庄内的旅游公厕1座进行全面改造,达到b标要求,对景区内的2座旅游公厕进行全面改造。县建设局协助,并给予资金上的大力支持。县民综局负责慈云寺内2座旅游公厕的全面改造。目前,各部门已完成了大部分的整改工作。

四、联合相关部门查处生态破化违法案件工作

(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今年,我县提出了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目标,为确保创建成功,我局加大对第三产业污染整治,一是强力清理取缔经营性燃煤。8月底至9月初,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域内临街餐饮娱乐、公共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燃煤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整顿,对仍在使用的燃煤炉灶依法进行取缔。二是强化夜间特别是中、高考期间建筑、商业噪声的监管。会同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昼夜巡查,加强对辖区内的社会生活噪声、夜间施工噪声、工业噪声及其它设备噪声的严格监管。9月5日起,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城区域内卡拉ok、酒吧等娱乐场所噪声污染进行集中整治,要求通过加装隔音设施、控制音量等方式使噪声达标排放。三是要求不符合规定超标排放烟尘的少数企业作出限期整改,将燃料改为无烟煤,并安装除尘设施。四是及时处理煤烟、噪声扰民等污染投诉。集中整治期间,共规范经营户200余家,取缔燃煤炉灶101个,收缴蜂窝煤炉180个,清理检查并规范卡拉ok、酒吧等60余户。全年共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投诉50起、建筑施工噪声投诉12 起,办结率10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8.7分贝,有效巩固了县城噪声达标区成果。今年11月,我县取得了“四川省文明县城”的称号。

(二)、严格控制尘源。

联合规划、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城市尘源的管理。对建筑工地、拆迁现场、城区道路和运输扬尘污染进行严格管理,切实控制尘污染;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管理;对县城特别是城郊结合部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及卫生填埋100%,省级卫生城市顺利通过复查验收。

针对建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的情况,县综管办、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力度的通知》,对县城沿街餐饮娱乐业燃煤设施限期改造,城市气化率达87%以上。

(三)、秸秆禁烧

积极配合县禁烧办搞好秸秆禁烧工作,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处罚为辅,做到早安排、早落实、严查处,禁烧期间无大面积焚烧现象。收割高峰期间,全县每天近千人次参与禁烧检查,出动宣传车、执法检查车近15辆,投入禁烧宣传、执法检查工作中。

五、其它工作

(一)、按时报送自然生态方面的统计和城考报表及相关工作总结。

(二)、完成有关自然生态保护各种目标任务及上报工作。

(三)、特殊区域内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50%以上,并按要求上报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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