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现场代表工作细则
为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落实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特制订本细则。
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对项目负责人负责。
2.必须认真审核图纸、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图纸会审和交接等工作。
3.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4.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核查进场人员的技术资质,详细纪录施工情况,做好施工日志。
5.深入现场,严格负责,会同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并做好签证工作。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序项目施工。如有未经检查签证而强行施工的,工地现场代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作破坏性检查,责任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作通报批评。
6.变更设计按《工程变更制度》执行。工程量的签证需根据工程变更单的通知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事实共同做好签证手续,不得弄虚作假并及时将签证资料报送工程部。
7.工作联系、工作交接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指挥部及所属各部下发给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文件,均要求接收文件的单位签收,便于日后核查。
8.定期(每星期一次)做好工程项目情况的通报工作,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进行通报,为整个工程高质、高效、安全完成提供条件。必要时还将通报直接报送到各施工单位的总部,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重视,促进质量的提高,加快工程的进度。
9.对质量事故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明确事故责任方,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包括向上一道工序的赔偿)。赔偿不是目的,主要是减少人为损坏,保证工程进度。
10.切实、具体、细致协调好各交叉施工单位中所出现的各方面问题,协商确定好交叉作业单位的进场时间,以及进场后的相互支持、配合等工作,保证工程项目能按计划、有序、顺利进行。
11.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职管线交叉作业员,负责核对既有的交叉管线,在交叉管线处设置明显的标记,并负责提醒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杜绝对已有管线的破坏。
12.现场代表必须深入工地,同时督促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办公。
13.严格把好工程项目设备(材料)质量关,严格按国家及郑州市颁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检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
14.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争创文明施工单位。
15.严格执行"材料签收制度"。
16.建立、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及资料存档等工作。
17.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指挥部工程部负责解释。
甲方现场代表工作细则
为加强对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落实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特制订本细则。
1.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甲方委派的工地现场代表对项目负责人负责。
2.必须认真审核图纸、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完成图纸会审和交接等工作。
3.熟悉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必要时提出修改意见。对施工现场的全过程进行监控。
4.督促施工单位进场,核查进场人员的技术资质,详细纪录施工情况,做好施工日志。
5.深入现场,严格负责,会同监理人员、设计人员检查隐蔽工程,并做好签证工作。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序项目施工。如有未经检查签证而强行施工的,工地现场代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必要时,可作破坏性检查,责任和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作通报批评。
6.变更设计按《工程变更制度》执行。工程量的签证需根据工程变更单的通知会同监理、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事实共同做好签证手续,不得弄虚作假并及时将签证资料报送工程部。
7.工作联系、工作交接都要以书面形式进行。指挥部及所属各部下发给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文件,均要求接收文件的单位签收,便于日后核查。
8.定期(每星期一次)做好工程项目情况的通报工作,对在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进行通报,为整个工程高质、高效、安全完成提供条件。必要时还将通报直接报送到各施工单位的总部,引起各单位领导的重视,促进质量的提高,加快工程的进度。
9.对质量事故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明确事故责任方,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包括向上一道工序的赔偿)。赔偿不是目的,主要是减少人为损坏,保证工程进度。
10.切实、具体、细致协调好各交叉施工单位中所出现的各方面问题,协商确定好交叉作业单位的进场时间,以及进场后的相互支持、配合等工作,保证工程项目能按计划、有序、顺利进行。
11.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职管线交叉作业员,负责核对既有的交叉管线,在交叉管线处设置明显的标记,并负责提醒其他施工作业人员,杜绝对已有管线的破坏。
12.现场代表必须深入工地,同时督促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办公。
13.严格把好工程项目设备(材料)质量关,严格按国家及郑州市颁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检查各工序的施工质量。
14.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争创文明施工单位。
15.严格执行"材料签收制度"。
16.建立、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及资料存档等工作。
17.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指挥部工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