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委票决制的演进

地方党委票决制的演进

地方党委票决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作为理顺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一个改革举措,它经历了一个从不大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票决制所体现的“渐进性改革”理念,对于发展党内民主不无启发。

一、缘起

1988年,经浙江省委批准、中央组织部同意,浙江台州椒江市(1994年改为椒江区——作者注)在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取消了常委会,日常工作由党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委会负责,全委会采用票决制的方式对市管干部的任免、领导干部的处分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规定前两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后一项为记名投票表决。1989年4月,“无记名投票”被率先使用到了群众极为关注的干部任免问题上,当时的13名市委委员逐个无记名投票表决44名干部的任免,组织部当场唱票计票,结果3名干部因得票数没有过半而被否决。这一举措开全国之先河。

需要强调的是,椒江全委会票决制试点之初,其配套制度体系包含了全体党代表评议党委委员,并在年会上对党委领导进行信任投票的设计。虽然这个制度设计仅在1991年实行了1次,取而代之的是区委定期组织党代表对区委、区纪委及其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但不管是民主评议,还是民主测评,其目的都是从制度和机制上强化对党委委员的监督,这对于全委会加强包括票决制在内的制度建设,是有作用的。不过在椒江由全委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记名投票这一制

度设计后来没有坚持下去,究其原因,在于票决的事项大都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而这应由政府、人大进行表决。这表明全委会票决制试行之初,已经遇到了党政权力边界划分的问题。尽管如此,椒江取消常委会,实行全委会对干部任免的票决制,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属于超前之举,虽然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广东、浙江、四川等地的多个县(市、区)都逐步试行了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但大都局限在地方党委常委会的层面。

二、扩大试点

鉴于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在重大决策上由少数人说了算以及权力腐败的现象,2000年1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开始明确要求: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市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就从中央政策层面将地方党委常委会“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的一部分决策权划给了全委会,并明确了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用干部,这是票决制最具实质意义的突破。

2001年,中央组织部选择海南省、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铜川市、四川省眉山市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地区作为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改革试点单位。同年4—5月,海南省委全委会先后制定并出台了《省委全委会任用市县党政正职表决办法》和《省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征求意见办法》,并采用省委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干部34名,其中1人未获

通过。海南省由此成为全国试行省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干部的第一个省份。2002年4月3日,广东省委常委提请广东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对3名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和推荐人选(清远、茂名两市市委书记和湛江市市长)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通过了《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这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从2002年至2003年,山东、湖北、福建、吉林、河南、安徽、云南、北京等地亦开始推行地市级党政正职人选的票决制,有的省份(如广东、云南等)还形成了省、市(州)、县三级党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从各地推进票决制试点的情况来看,主要取得了三点进展。

1、票决制的主体从常委会扩大到了全委会,实施对象一般是下一级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于全委会人数一般是常委会人数的3倍,因此,将票决制从常委会扩展至全委会,不只是对选任主体、决策主体进行的一场重大变革,也是将党委主要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还给党组织的重要步骤。

2、票决制的内容主要限定在重要干部的任免,但也有个别地方开始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在规定的范围内投票决定。如2003年5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就作出了《关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要求对本地区的重大事项,须在常委会集体议事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以多数常委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是地方党委决策机制民主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进步。

3、票决制的具体执行方式向着民主和公正的方向发展。除普遍坚持秘密投票原则和当场公布票决结果之外,一些地

方还在技术手段和程序规则方面作了完善。一是以电子表决取代手写投票。鉴于手写投票很难从技术上确保投票的完全保密,从2001年开始,四川省绵阳市委常委会在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干部时,开始启用电子表决系统,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表决程序的准确、快捷、科学和规范。二是将上级党委票决与群众公认相结合。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吉林省白城市委在试行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过程中,陆续推出了“民主推荐票”和“民意否决票”两项制度。即只有在“民主推荐票”和“民意否决票”中获得50%以上群众同意才能进入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程序。这一制度设计使群众成为干部任免的“第一批准人”。三是将等额票决改为差额票决。2003年6月12日,云南省元谋县委全委会采用差额票决的办法,从9名提名人选中,票决出了3名乡镇党委书记的拟任用人选。相对于等额票决,差额票决可以提高干部的竞争意识和政治风险意识,也使干部的选拔机制更具有活力。

三、全面推进

随着地方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的不断完善,2004年4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明确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该办法还

对相关程序作了详细规定。这就为票决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作了制度化铺垫。

此后,各地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2004年初,四川省委常委会决定把全委会表决正职的人选范围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重要职位”;由过去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浙江则把常委会和全委会的票决制结合起来加以推行,将票决制的适用范围从“正职”扩大到党委管理的其他职级的干部,从上级对下级的任命扩大到下级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与此同时,制度建设也在加快。2004年7月初,四川省委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全体会议对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使省委全委会表决省管班子正职成为一种经常性、普遍性的做法。2005年,考虑到全委会会议期间对正职人选进行表决,相对于闭会期间向全委会征求意见,更能体现党内权力从常委会向全委会的回归,为了维护全委会票决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制度的严肃性,四川省委决定,除特殊情况外,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应提交省委全委会进行表决。而在福建、安徽、浙江、河北等地,重大事项由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也得到了稳步推进。

在票决制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干部任用票决制中的关键环节,即“自下而上”提名候选人也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初,四川省雅安市委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选择了四个乡镇进行“选民定候选名单,组织在其中挑选”的试点。

按照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经全体选民整体投票“公推”,只有进入“公推”前十名者才能被组织提名为班子候选人。这被称为获得“门票”。前十名候选者产生之后,由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党政领导班子提名人。相对于吉林白城的“民意否决制”,四川雅安改变了由党委提出候选人的做法,而是将任用或拟任用干部的提名权从各级党委扩展至普通党员和群众,从而有效实现了“民意基础”和“组织意图”的结合,扩大了干部的群众基础。

经过18年的探索实践,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同时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这就将此前许多地方党委已经付诸实施的票决制固定了下来,并在中央政策层面将票决制从主要应用于重要干部任用延伸到“重大问题”表决上,将党委票决与群众公推相结合推向了全国。

地方党委票决制的演进

地方党委票决制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作为理顺党内权力运行机制的一个改革举措,它经历了一个从不大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票决制所体现的“渐进性改革”理念,对于发展党内民主不无启发。

一、缘起

1988年,经浙江省委批准、中央组织部同意,浙江台州椒江市(1994年改为椒江区——作者注)在进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改革试点的过程中,取消了常委会,日常工作由党代表大会选出的全委会负责,全委会采用票决制的方式对市管干部的任免、领导干部的处分及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规定前两项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后一项为记名投票表决。1989年4月,“无记名投票”被率先使用到了群众极为关注的干部任免问题上,当时的13名市委委员逐个无记名投票表决44名干部的任免,组织部当场唱票计票,结果3名干部因得票数没有过半而被否决。这一举措开全国之先河。

需要强调的是,椒江全委会票决制试点之初,其配套制度体系包含了全体党代表评议党委委员,并在年会上对党委领导进行信任投票的设计。虽然这个制度设计仅在1991年实行了1次,取而代之的是区委定期组织党代表对区委、区纪委及其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但不管是民主评议,还是民主测评,其目的都是从制度和机制上强化对党委委员的监督,这对于全委会加强包括票决制在内的制度建设,是有作用的。不过在椒江由全委会对重大事项进行记名投票这一制

度设计后来没有坚持下去,究其原因,在于票决的事项大都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而这应由政府、人大进行表决。这表明全委会票决制试行之初,已经遇到了党政权力边界划分的问题。尽管如此,椒江取消常委会,实行全委会对干部任免的票决制,这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属于超前之举,虽然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广东、浙江、四川等地的多个县(市、区)都逐步试行了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但大都局限在地方党委常委会的层面。

二、扩大试点

鉴于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全委会形同虚设,在重大决策上由少数人说了算以及权力腐败的现象,2000年1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开始明确要求: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逐步做到分别由省、市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这就从中央政策层面将地方党委常委会“负责推荐、提名、任免干部”的一部分决策权划给了全委会,并明确了全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任用干部,这是票决制最具实质意义的突破。

2001年,中央组织部选择海南省、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铜川市、四川省眉山市和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等地区作为对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进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改革试点单位。同年4—5月,海南省委全委会先后制定并出台了《省委全委会任用市县党政正职表决办法》和《省委全委会闭会期间任用市县党政正职征求意见办法》,并采用省委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干部34名,其中1人未获

通过。海南省由此成为全国试行省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干部的第一个省份。2002年4月3日,广东省委常委提请广东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对3名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和推荐人选(清远、茂名两市市委书记和湛江市市长)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通过了《新任地级市党政正职人选表决决定试行办法》,这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从2002年至2003年,山东、湖北、福建、吉林、河南、安徽、云南、北京等地亦开始推行地市级党政正职人选的票决制,有的省份(如广东、云南等)还形成了省、市(州)、县三级党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从各地推进票决制试点的情况来看,主要取得了三点进展。

1、票决制的主体从常委会扩大到了全委会,实施对象一般是下一级党政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于全委会人数一般是常委会人数的3倍,因此,将票决制从常委会扩展至全委会,不只是对选任主体、决策主体进行的一场重大变革,也是将党委主要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还给党组织的重要步骤。

2、票决制的内容主要限定在重要干部的任免,但也有个别地方开始对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在规定的范围内投票决定。如2003年5月27日,中共四川省委就作出了《关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要求对本地区的重大事项,须在常委会集体议事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以多数常委的意见作出决定。这是地方党委决策机制民主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进步。

3、票决制的具体执行方式向着民主和公正的方向发展。除普遍坚持秘密投票原则和当场公布票决结果之外,一些地

方还在技术手段和程序规则方面作了完善。一是以电子表决取代手写投票。鉴于手写投票很难从技术上确保投票的完全保密,从2001年开始,四川省绵阳市委常委会在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免干部时,开始启用电子表决系统,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表决程序的准确、快捷、科学和规范。二是将上级党委票决与群众公认相结合。2001年9月至2002年4月,吉林省白城市委在试行任免干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过程中,陆续推出了“民主推荐票”和“民意否决票”两项制度。即只有在“民主推荐票”和“民意否决票”中获得50%以上群众同意才能进入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程序。这一制度设计使群众成为干部任免的“第一批准人”。三是将等额票决改为差额票决。2003年6月12日,云南省元谋县委全委会采用差额票决的办法,从9名提名人选中,票决出了3名乡镇党委书记的拟任用人选。相对于等额票决,差额票决可以提高干部的竞争意识和政治风险意识,也使干部的选拔机制更具有活力。

三、全面推进

随着地方党委任用干部票决制的不断完善,2004年4月,中共中央正式颁布了《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明确规定: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一般应当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常委会作出决定,决定前应当征求全委会成员的意见。该办法还

对相关程序作了详细规定。这就为票决制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作了制度化铺垫。

此后,各地票决干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层次进一步提高。2004年初,四川省委常委会决定把全委会表决正职的人选范围由过去的“下一级党政正职”扩大到包括机关厅局主要负责人在内的所有“重要职位”;由过去票决“县级党委、政府正职”提高到“市厅级党政正职”。浙江则把常委会和全委会的票决制结合起来加以推行,将票决制的适用范围从“正职”扩大到党委管理的其他职级的干部,从上级对下级的任命扩大到下级向上级推荐的干部。与此同时,制度建设也在加快。2004年7月初,四川省委出台了《中共四川省委全体会议对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使省委全委会表决省管班子正职成为一种经常性、普遍性的做法。2005年,考虑到全委会会议期间对正职人选进行表决,相对于闭会期间向全委会征求意见,更能体现党内权力从常委会向全委会的回归,为了维护全委会票决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制度的严肃性,四川省委决定,除特殊情况外,市(州)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领导班子正职人选应提交省委全委会进行表决。而在福建、安徽、浙江、河北等地,重大事项由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也得到了稳步推进。

在票决制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干部任用票决制中的关键环节,即“自下而上”提名候选人也取得了重大进展。2006年初,四川省雅安市委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选择了四个乡镇进行“选民定候选名单,组织在其中挑选”的试点。

按照要求,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时要经全体选民整体投票“公推”,只有进入“公推”前十名者才能被组织提名为班子候选人。这被称为获得“门票”。前十名候选者产生之后,由县委全委会票决确定党政领导班子提名人。相对于吉林白城的“民意否决制”,四川雅安改变了由党委提出候选人的做法,而是将任用或拟任用干部的提名权从各级党委扩展至普通党员和群众,从而有效实现了“民意基础”和“组织意图”的结合,扩大了干部的群众基础。

经过18年的探索实践,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同时提出“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这就将此前许多地方党委已经付诸实施的票决制固定了下来,并在中央政策层面将票决制从主要应用于重要干部任用延伸到“重大问题”表决上,将党委票决与群众公推相结合推向了全国。


相关内容

  • 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 内容提要温州的市场经济发育较早,民营经济较为发达.温州地方党委和政府在与企业的互动中,对构建新型的政企关系进行了积极探索.其主要做法是: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并依靠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引导企业健康发展: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扫除体制障碍:维 ...

  • 镇党委书记经济工作会议讲话稿
  • 同志们: 这次全镇经济工作会议,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总结了xx年工作,兑现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奖励了年度目标管理和3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安排部署。应该说,今年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 ...

  • 立法与决策关系的演进与定位
  • 论立法与改革决策关系的演进与定位 石佑启,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立法与改革决策的关系历经变化,立法经历了从"确认改革成果"到"服务改革大局"再到"引领改革发展"的角色转变,与这一变化相适应,立法理念也 ...

  • 信托业历史演进的国际比较
  • 内容提要: 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发展既有共性又有特性,这些性质是在漫长的信托业历史演进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其中以英国、美国、日本的进程最有代表性。对这些国家信托业的历史演进过程进行分析比较,有利于理解不同的时代、实际情况对信托业的制度、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影响,也有利于正确理解我国信托业发展过程中出 ...

  • 从秦朝到清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演进
  • 从秦朝到清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演进 专制主义:(1)秦朝:1.首创皇帝制度:皇帝总揽政治.经济和军事大权.皇权至上和皇位世袭构成皇帝制度的特点. 2.建立中央管制:"三公九卿".三公为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其中丞相为百官之首,辅佐皇帝处理全国政务:御 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并负责监 ...

  • 1980-1991年中国证券市场演进的历史特征
  • 作者:王年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06年03期 一.生于夹缝的失衡市场 1980-1991年的中国证券市场,是在计划体制与市场体制的夹缝背景中复苏和起步的.兴起背景的夹缝性,决定了市场结构的失衡与畸形.生于夹缝的失衡市场是证券市场演进的首要历史特征. 1.夹缝背景的表现.证券市场兴起背景的夹缝 ...

  • 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关系的演进与完善
  • 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关系的演进与完善 [摘 要] 随着我国审计体系的日趋完善,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文章在借鉴国内外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两者关系的重新梳理和剖析,将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关系分为无关型.协作关系型及伙伴关系型:进而推导出我国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应选择 ...

  • 中国近代兵制沿革的历史轨迹
  • [摘 要] 鸦片战争拉开了 中国 近代 社会 的帷幕,作为社会制度文化的兵制随着西方殖民者的入侵和农民起义的风起云涌,被迫进行了近代化的沿革.在两次鸦片战争,尤其是太平天国运动的冲击下,八旗.绿营经制兵制被勇营兵制所取代,中日甲午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仿照西法编练了新军.近代兵制的沿革推动了近代中国军事 ...

  • 邦国.王国与帝国:先泰国家形态的演进
  • 邦国.王国与帝国:先泰国家形态的演进 2007-06-02 王震中 河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点击: 1516 邦国.王国与帝国:先泰国家形态的演进 邦国.王国与帝国:先泰国家形态的演进 王震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河南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何谓社会形态,有学者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