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资质情况

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机关: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工程(根据乙方施工能力、现场进度情况及甲方总体工期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 (详见附表1中工作内容要求)。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可参照甲方和发包人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形式为下列第 种:

1)、自带本合同附件 所列设备架料及辅助工具的成建制劳务分包;

2)、自带本合同附件 所列基本劳动工具的成建制劳务分包;

3)、分包分项劳务分包。

4)、其他形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工程, 天内完成; 工程, 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甲方的相关创优等规划、目标的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甲方与工程项目发包人签订的与本劳务合同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除工程价格及结算以外的部分;

(2)本合同;

(3)本合同附件及劳务分包答疑书;

(4)安全生产合同;

(5)甲方的技术交底;

(6)施工图纸;

(7)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与乙方相关的一切指令、命令、通知等;

(8)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给乙方的指令、命令、通知和乙方报送的经过甲方审批后的各类文件;

(9)甲方劳务招标文件;

(10)甲方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

6、工程承包合同

1)、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工作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与劳务工作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工程图纸

1)、甲方在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 套。乙方因工程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8、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等;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委派上述各方面的具体管理人员,见附表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3)、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劳务公司人员,即与劳务公司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的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且被授权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

4)、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乙方必须在3日内撤换,并将新任项目经理的名单报甲方同意。

9、甲方的工作

1)、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期完成下列工作: ⑴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⑵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⑶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臵,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⑷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 ⑸如果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不在乙方劳务分包范围内,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费用由 承担。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2)、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对乙方承担工程项目(工序)工作内容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图纸交底及交付有关资料。

4)、负责施工控制测量放样、试验检测等技术指导工作。

5)、组织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奖惩。

6)、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7)、协助乙方管理好班组劳务合同,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做好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

8)、负责合同约定的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供应,按时审核乙方主要材料采购计划。

9)、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所用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按时审核乙方地方材料、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并监控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过程。

10)、负责做好材料消耗管理,对乙方的主要材料、地方材料消耗进行对比分析,按甲方有关文件对乙方进行材料消耗超节奖惩。

11)、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进退场时间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12)、协助乙方管理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乙方的自有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费用的及时支付。

13)、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工程项目资金保障能力是否与合同相符,并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14)、负责对乙方的资金运行和周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对乙方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数量的签证。

16)、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

17)、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支付工作。

18)、负责审核批准乙方现场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资金保障能力变更申请表,并监督其实施。

19)、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

10、乙方的工作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和发包人负责,组织自有成建制的、工种配套齐全、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甲方要求配臵具有上岗资格的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在开工前 日内将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劳务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劳务作业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劳务作业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自备工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

5)、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做好劳务作业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 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卸车、倒运,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0)、 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工地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纠纷、债务、债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11)、现场人员配备、机械设备、资金保障能力发生变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暂时离开或更换应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擅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不胜任此项工作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12)、乙方提供特殊工种的执业资格证(如:电工、焊工、司机等)

1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甲方施工主便道以外的便道和场地临设的修建及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14)、乙方负责变压器至工地的电线架设及相应配套设施,每月电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及每度 元的单价在计量支付时扣除。

1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工程项目(工序),否则,甲方将按合同单价的 倍确定该部分工程款或总额价扣除相应支付编号的金额支付给另行安排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所有费用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16)、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任何作业内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源自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在任何一期验工计价支付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其金额。

17)、乙方应对甲方的技术交底(含技术交底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与校对,当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工程部进行确认。得到明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由于乙方未对所承担工程项目(工序)的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实地校对,施工过程中形成下列几个方面的错误,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返工费用:

(1)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与工程实际不符,如施工位臵、地质、设计高程及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所标明的设计数据、施工要求与实际不符。

(2)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表示不明确或有遗漏、错误、图纸与文字说明不符,工程数量有误等。

(3)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中的常识性错误。

18)、关于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等按甲方下发的管理文件执行。管理文件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9)、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20)、根据甲方的指示及时退出工作现场,不得故意滞留。

11、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不低于本劳务合同总价的 %)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确定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决算时不予退还;合同履行中,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办法无息退回:工程完工后退回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无息退回。

2)、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为工程完工双方结算后一年,缺陷责任保证金按月份验工计量支付金额的 %预留。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 %,剩余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视情况返还。在工程缺陷责任保证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如期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不具备修复能力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预留款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视业主资金情况无息返还扣除甲方在此期间组织修复的全部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

3)、由于乙方内部管理等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作为抵押;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影响、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时,按乙方违约处理,每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2、安全劳务作业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乙方必须按责任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3、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布臵好施工现场,做好卫生、消防、治安及环保等工作,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驻地乡规民约,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关系融洽。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施工单位形象。施工现场应设臵各种必要的告示、标牌,执行业主有关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2)、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员工住房、料场硬化、小临设施的修建、取土场、弃土场、工程项目(工序)承包范围内施工便道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由乙方自行解决,修建地点、规模、标准必须报甲方审批。

临时用地由甲方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用地数量办理征用事宜,计划内临时用地费用由甲方承担,计划外临时用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项目(工序)施工中发生的现有乡村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和环境污染、自建便道的恢复等费用一律由甲方协调相关的使用单位(根据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结算总价)分摊承担。甲方协助办理使用手续后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乙方应加强文物、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意识。加强对取土、弃土场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绿化及管理工作。在工程占地边线外可视范围内或在高速公路路边超越挖方界限取土前,应取得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所有争议、索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农田排灌系统、路基边沟、桥涵构造物排水畅通,确保农田排灌和防止水淹农田,施工所用便道要经常维护,避免扬尘污染周围农田及其它物体,禁止乱倒碴土、垃圾等。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水毁、水淹农田及农田、林地、其它物体污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环保及职业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环保和职业健康意识,积极配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7)、原材料的选择和利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采用

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的产生,减少施工粉尘及扬尘。

8)、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保持生态植被平衡,防止水土流失。

9)、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危险物品,严格施工现场施爆安全管理,杜绝一切火灾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

10)、加强乙方驻地食堂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食堂和环境清洁卫生,消除“四害”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各种疾病。

11)、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商业保险

1)、若工程承包合同有要求,在乙方劳务工作开始前,甲方应获得为工作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2)、若工程承包合同有要求,对甲方负责的运至乙方工作场地内的用于劳务工作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在未移交到乙方之前,由甲方办理或获得赔偿,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3)、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 承担。投保的范围(内容)包括: 。

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5)、其他应当由 办理的保险: 。

6)、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 主体结构用料由甲方组织供应,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2)、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

3)、甲方向乙方供应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工程使用的材料。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低值易耗性材料)可以委托乙方自行组织供应,乙方应将物资采购发票提供给甲方;

4)、甲供材料到达现场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并向乙方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验收时发现数量、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报请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核查并作相应处理。若收货后发现有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不负责任。如乙方操作不当或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超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材料超耗部分的赔偿标准是以市场价再加上10%的材料采购保管等费用,并在每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委托乙方自购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采购发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能免除乙方任何责任,由乙方及时运出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

5)、甲方供应的材料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应控制在依据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的103%以内,否则,视为乙方倒卖材料,误差超出3%以外的材料,除按照规定价格扣除费用以外,还将按该部分材料费用的150 %对乙方进行罚款。

6)、乙方应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材料消耗,若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数量控制在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内,将按节约额 % 给予奖励。

7)、甲方供应材料因委托加工等原因必须移出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时,乙方须报甲方审批,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8)、 乙方为完成劳务作业可以自带或自行租赁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自购及租赁发票提供给甲方。

17、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并计算合同价款:

A、分部分项包干法;

B、平方米造价包干法;

C、综合单价法;

D、总价包干法;

E、其他形式: 。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具体价格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

18、工作量的确认

1)、乙方应按 (时间),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已完工作量的书面报告。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劳务报酬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经理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甲方每季度确定季度验工计价表,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会审后,作为计量支付款的依据。甲方要根据此计价表调整以前的计量支付情况,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3)、乙方工程项目(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一次性清理决算,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形成决算书后报甲方公司审核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的依据。甲方预留 %的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后,按合同有关条款及甲方相关文件处理决算事宜;若乙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仍未向甲方书面提出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要求,视为乙方已放弃办理决算权利。

4)、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过程中,《 工程劳务分

包合同及单价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暂估合同总价的参考数据,不能作为过程计量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5)、合同外项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计合部部长批准,书面签字资料齐全,并报甲方公司经营部批准生效才能计价和结算,否则一律不予计价和结算。

6)、任何情况下(甲方原因除外)造成的返工返修的工程数量不予计价。

7)、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支付款支付过程中,如发现“月份验工计量支付”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情况进行纠正,并按纠正后的单价修正所有的计量支付。

8)、对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工序)和请求业主应支付的索赔补偿的支付或结算,待业主最终批复后根据甲方核准按合同约定应该得到计量的实际施工数量或实际数额进行结算;在此之前的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预支付,不代表甲方已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9)、甲方只对乙方一个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银行账号进行支付,必须由乙方合同签订人或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书)办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应将开户行、银行账号报甲方财务部确认核备。

19、 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本合同采用第 种供应形式:

A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供应清单见附件 )。甲方供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时运

入场地,组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双方签署使用交接手续。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工作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装调试时,乙方必须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B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周转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备,乙方使用的手工工具及其消耗品亦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 )。 C除本项目施工所需的 等机械设备、机具和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外(相关清单见附件 ),其它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手工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 )。

20、工作变更

1)、劳务作业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7天内给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

(3)改变有关的劳务作业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该报告后 天内作出修改或

者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者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3)、因变更增加劳务作业量,按照约定的劳务单价增加劳务报酬,工期相应顺延且在项目完工时统一结算支付;因变更减少劳务作业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4)、劳务作业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或已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6)、因变更致使乙方产生的窝工停机费用包含在劳务价格里面,不另外增加费用。

21、确定变更工作量报酬

1)、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变更通知5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书面报告,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价格,参照该价格变更;

(2)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价格,双方按照实际价格协商确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5天内不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甲方

事后不予确认,不计入变更的合同价款。

3)、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的工作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回合同价款。

22、工作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工作完毕,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及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或者甲方无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的本合同约定工作已通过初步验收。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一旦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的整个工程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取得有效的质量等级评定证书,则视为乙方已经提供了合格的工作成果,乙方对此后的工作质量不负责任,由甲方负责保修。但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除外。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应发包人或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工作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工作,必须由甲方或工作场地内的第三

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5)、在乙方申请甲方对其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7日前,乙方应将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依甲方要求整理成册,并移交甲方。若乙方没有依本条规定移交资料,或移交的资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依本合同相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3、合同价款的支付与最终结算

1)、本工程项目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如果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属于乙方工作的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以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属于乙方工程量的价款为前提。

A乙方取得合同价款中间款项的方式为:确认计量结果后 天内,甲方应按照确认的计量结果按约定应付合同价款的 %支付。

B乙方取得合同价款尾款的方式为: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甲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属于乙方工作量的合同价款尾款后 天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应当留 %保修金至保修期满。

3)、甲乙双方对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

议的约定处理。

24、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3条的规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一切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人员窝工、机具设备闲臵或资金暂时紧张时,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维持工程正常施工。 ⑵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合同价款尾款时,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此外,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当发生下列乙方违约时: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利重新分配劳务工程任务或勒令乙方退场,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收取乙方合同内未完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赶工措施和重新组织队伍进场的经济损失赔偿。

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此外,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对乙方工作时间的延误不予顺延。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5、索赔

1)、除非乙方不知道,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工程承包合同条件进行索赔。

2)、在劳务工作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的外部条件,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甲方向发包人索赔。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协助乙方向发包人主张追回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向发包人索赔不成功承担任何责任。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需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相应的有效证据,且应依本合同规定程序提出。

4)、甲方未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

赔:

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⑵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充经济损失的书面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⑶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45天内给予是否同意索赔的答复;

⑷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第⑶项规定相同。

5)、乙方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6)、甲乙双方对索赔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6、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⑴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⑵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⑶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⑷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7、禁止转包或分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28、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劳务作业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

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自理;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8)若此项费用在保险理赔中支付,等保险公司的理赔到位后再按双方的损失情况进行分配,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额外的费用。乙方必须协助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否则不予赔偿。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9、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在业主批准的相关费用内解决,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臵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臵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臵。由此发生的窝工、停机费用由乙方自负。

30、合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

(2)多次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的。

(3)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计划要求或部分工序不符合甲方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存在严重的质量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

(4)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的需要,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改正而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

(5)有未经甲方批准的任何分包、转包行为。

(6)采购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经甲方指出改正而仍不能达到标准。

(7)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甲方责令限期发放而不能执行的。

(8)业主、监理或甲方上级单位认为乙方不具备施工能力的。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劳务作业场地。

31、合同终止

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32、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3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乙方办理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帐 号: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资质情况

营业执照号及登记机关: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工程(根据乙方施工能力、现场进度情况及甲方总体工期要求,甲方有权随时调整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 (详见附表1中工作内容要求)。 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可参照甲方和发包人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劳务分包形式为下列第 种:

1)、自带本合同附件 所列设备架料及辅助工具的成建制劳务分包;

2)、自带本合同附件 所列基本劳动工具的成建制劳务分包;

3)、分包分项劳务分包。

4)、其他形式: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工程, 天内完成; 工程, 天内完成。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满足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甲方的相关创优等规划、目标的要求。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甲方与工程项目发包人签订的与本劳务合同相关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除工程价格及结算以外的部分;

(2)本合同;

(3)本合同附件及劳务分包答疑书;

(4)安全生产合同;

(5)甲方的技术交底;

(6)施工图纸;

(7)由业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程下发的与乙方相关的一切指令、命令、通知等;

(8)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给乙方的指令、命令、通知和乙方报送的经过甲方审批后的各类文件;

(9)甲方劳务招标文件;

(10)甲方下发的相关管理文件

6、工程承包合同

1)、当乙方有正当要求时,甲方应提供工程承包合同(有关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上述甲方的价格及结算细节除外)的真实副本或复印件。应当认为乙方已经全面了解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上述甲方的报价及结算细节除外)。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工作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分包合同中规定的、与劳务工作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7、工程图纸

1)、甲方在开工 天前,向乙方提供工程图纸 套。乙方因工程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乙方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8、项目经理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负责审批乙方报送的劳务费结算资料等文件,签发相关指令等;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全权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劳务作业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安全生产、合同结算及受领合同价款等方面工作;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委派上述各方面的具体管理人员,见附表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名单》。

3)、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是劳务公司人员,即与劳务公司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的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且被授权从事本合同项目工作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或任命书。

4)、双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乙方必须在3日内撤换,并将新任项目经理的名单报甲方同意。

9、甲方的工作

1)、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在乙方施工前期完成下列工作: ⑴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工作开工条件的工作场地。

⑵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⑶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臵,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⑷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乙方自身的手续除外): 。 ⑸如果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不在乙方劳务分包范围内,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费用由 承担。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 。

2)、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方案,质量、安全、进度保证措施,并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对乙方承担工程项目(工序)工作内容在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图纸交底及交付有关资料。

4)、负责施工控制测量放样、试验检测等技术指导工作。

5)、组织对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奖惩。

6)、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7)、协助乙方管理好班组劳务合同,对乙方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做好乙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班组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发放。

8)、负责合同约定的工程所用主要材料的供应,按时审核乙方主要材料采购计划。

9)、协助乙方做好工程所用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按时审核乙方地方材料、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并监控地方材料、辅助材料的采购过程。

10)、负责做好材料消耗管理,对乙方的主要材料、地方材料消耗进行对比分析,按甲方有关文件对乙方进行材料消耗超节奖惩。

11)、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进退场时间是否与合同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

12)、协助乙方管理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乙方的自有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费用的及时支付。

13)、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工程项目资金保障能力是否与合同相符,并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14)、负责对乙方的资金运行和周转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对乙方完成劳务作业的质量、数量的签证。

16)、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工作。

17)、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支付工作。

18)、负责审核批准乙方现场人员、机械设备配备、资金保障能力变更申请表,并监督其实施。

19)、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

10、乙方的工作

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作质量向甲方和发包人负责,组织自有成建制的、工种配套齐全、具有相应资质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按甲方要求配臵具有上岗资格的质量、安全等现场管理人员,建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并在开工前 日内将拟投入的人员名单及其授权范围报甲方备案;未经甲方授权或同意,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

2)、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劳务作业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劳务作业计划,必要时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劳务作业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自备工具、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 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臵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保证所属职工着装干净整齐,注意环保;

5)、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6)、做好劳务作业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7)、 负责甲供物资、设备的卸车、倒运,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0)、 乙方不得书面、口头使用甲方企业名称及其项目经理部名称,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乙方在劳务作业工地发生劳动、租赁、买卖等合同纠纷、债务、债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11)、现场人员配备、机械设备、资金保障能力发生变动,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实施。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暂时离开或更换应书面形式征求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擅自离岗,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应向甲方支付 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作业队长、技术管理人员不胜任此项工作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12)、乙方提供特殊工种的执业资格证(如:电工、焊工、司机等)

1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甲方施工主便道以外的便道和场地临设的修建及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便道和其他临时设施,应由乙方负责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

14)、乙方负责变压器至工地的电线架设及相应配套设施,每月电费按乙方实际用电量及每度 元的单价在计量支付时扣除。

1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施工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部分工程项目(工序),否则,甲方将按合同单价的 倍确定该部分工程款或总额价扣除相应支付编号的金额支付给另行安排施工的其他施工单位,所有费用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担保金中扣除。

16)、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任何作业内容,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任何源自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方面的罚款,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可在任何一期验工计价支付款或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其金额。

17)、乙方应对甲方的技术交底(含技术交底图纸)进行认真的审核与校对,当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工程部进行确认。得到明确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由于乙方未对所承担工程项目(工序)的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实地校对,施工过程中形成下列几个方面的错误,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返工费用:

(1)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与工程实际不符,如施工位臵、地质、设计高程及技术交底图纸、技术交底所标明的设计数据、施工要求与实际不符。

(2)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表示不明确或有遗漏、错误、图纸与文字说明不符,工程数量有误等。

(3)技术交底图纸或技术交底中的常识性错误。

18)、关于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等按甲方下发的管理文件执行。管理文件也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9)、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

20)、根据甲方的指示及时退出工作现场,不得故意滞留。

11、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1)、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不低于本劳务合同总价的 %)的现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确定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可不经过乙方同意,扣除部分或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并在决算时不予退还;合同履行中,乙方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按照以下办法无息退回:工程完工后退回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 %,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后无息退回。

2)、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本工程实行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制度。缺陷责任期为工程完工双方结算后一年,缺陷责任保证金按月份验工计量支付金额的 %预留。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返还 %,剩余 %在缺陷责任期满后视情况返还。在工程缺陷责任保证期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的一切工程质量缺陷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其费用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如期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不具备修复能力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队伍进行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预留款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缺陷责任期满经验收合格后,视业主资金情况无息返还扣除甲方在此期间组织修复的全部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

3)、由于乙方内部管理等原因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以履约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作为抵押;如因乙方原因引起的纠纷,影响、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生活时,按乙方违约处理,每发生一起,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12、安全劳务作业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劳务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进行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生产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

3)、甲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乙方必须按责任状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3、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布臵好施工现场,做好卫生、消防、治安及环保等工作,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自觉遵守驻地乡规民约,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相邻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关系融洽。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施工单位形象。施工现场应设臵各种必要的告示、标牌,执行业主有关施工现场的规范化管理规定。

2)、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员工住房、料场硬化、小临设施的修建、取土场、弃土场、工程项目(工序)承包范围内施工便道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由乙方自行解决,修建地点、规模、标准必须报甲方审批。

临时用地由甲方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划用地数量办理征用事宜,计划内临时用地费用由甲方承担,计划外临时用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工程项目(工序)施工中发生的现有乡村运输道路的维护保养和环境污染、自建便道的恢复等费用一律由甲方协调相关的使用单位(根据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结算总价)分摊承担。甲方协助办理使用手续后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4)、乙方应加强文物、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文明施工意识。加强对取土、弃土场和施工现场的整型、清理、恢复、绿化及管理工作。在工程占地边线外可视范围内或在高速公路路边超越挖方界限取土前,应取得甲方的同意。虽经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取土、弃土等原因引起的与外界所有争议、索赔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农田排灌系统、路基边沟、桥涵构造物排水畅通,确保农田排灌和防止水淹农田,施工所用便道要经常维护,避免扬尘污染周围农田及其它物体,禁止乱倒碴土、垃圾等。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水毁、水淹农田及农田、林地、其它物体污染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甲方制定的关于环保及职业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加强环保和职业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环保和职业健康意识,积极配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7)、原材料的选择和利用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采用

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建筑垃圾和固体废物及其他有毒有害废物的产生,减少施工粉尘及扬尘。

8)、乙方施工中,须及时妥善处理各类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保持生态植被平衡,防止水土流失。

9)、加强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使用和存放危险物品,严格施工现场施爆安全管理,杜绝一切火灾和爆破作业安全事故。

10)、加强乙方驻地食堂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食堂和环境清洁卫生,消除“四害”防止食物中毒,防止传染各种疾病。

11)、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造成的损失,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4、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商业保险

1)、若工程承包合同有要求,在乙方劳务工作开始前,甲方应获得为工作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2)、若工程承包合同有要求,对甲方负责的运至乙方工作场地内的用于劳务工作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在未移交到乙方之前,由甲方办理或获得赔偿,且不需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3)、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其租赁或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 承担。投保的范围(内容)包括: 。

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工作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工作机械设备办理保险。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 。

5)、其他应当由 办理的保险: 。

6)、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 主体结构用料由甲方组织供应,乙方不得自行采购;

2)、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

3)、甲方向乙方供应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工程使用的材料。甲方供应材料外的其他材料(低值易耗性材料)可以委托乙方自行组织供应,乙方应将物资采购发票提供给甲方;

4)、甲供材料到达现场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并向乙方提供材料产品合格证明。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验收时发现数量、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报请甲方有关人员进行核查并作相应处理。若收货后发现有质量和数量问题,甲方不负责任。如乙方操作不当或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超耗,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

一切经济损失;材料超耗部分的赔偿标准是以市场价再加上10%的材料采购保管等费用,并在每月计量支付款中扣除。

委托乙方自购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采购发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不能免除乙方任何责任,由乙方及时运出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

5)、甲方供应的材料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用或擅自处理;乙方使用的材料数量应控制在依据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的103%以内,否则,视为乙方倒卖材料,误差超出3%以外的材料,除按照规定价格扣除费用以外,还将按该部分材料费用的150 %对乙方进行罚款。

6)、乙方应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材料消耗,若乙方使用的甲供材料数量控制在按乙方实际施工工程数量及损耗系数等计算出的材料数量内,将按节约额 % 给予奖励。

7)、甲方供应材料因委托加工等原因必须移出本合同劳动作业范围时,乙方须报甲方审批,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8)、 乙方为完成劳务作业可以自带或自行租赁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自购及租赁发票提供给甲方。

17、承包方式与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用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并计算合同价款:

A、分部分项包干法;

B、平方米造价包干法;

C、综合单价法;

D、总价包干法;

E、其他形式: 。 以上任何一种方式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运输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具体价格见工程量清单(附件 )。

18、工作量的确认

1)、乙方应按 (时间),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已完工作量的书面报告。甲方项目经理接到报告后及时核实已完工作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即使不参加计量,该计量结果亦有效,并作为劳务报酬支付的依据。甲方项目经理无故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甲方每季度确定季度验工计价表,报甲方公司经济管理部会审后,作为计量支付款的依据。甲方要根据此计价表调整以前的计量支付情况,乙方无权提出异议。

3)、乙方工程项目(工序)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进行一次性清理决算,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形成决算书后报甲方公司审核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的依据。甲方预留 %的工程缺陷责任保证金后,按合同有关条款及甲方相关文件处理决算事宜;若乙方在完工后三个月内仍未向甲方书面提出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要求,视为乙方已放弃办理决算权利。

4)、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过程中,《 工程劳务分

包合同及单价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暂估合同总价的参考数据,不能作为过程计量和最终结算的依据。

5)、合同外项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计合部部长批准,书面签字资料齐全,并报甲方公司经营部批准生效才能计价和结算,否则一律不予计价和结算。

6)、任何情况下(甲方原因除外)造成的返工返修的工程数量不予计价。

7)、在月份验工预计价、季度验工计价支付款支付过程中,如发现“月份验工计量支付”中的单价有明显错误时,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和实际情况进行纠正,并按纠正后的单价修正所有的计量支付。

8)、对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工序)和请求业主应支付的索赔补偿的支付或结算,待业主最终批复后根据甲方核准按合同约定应该得到计量的实际施工数量或实际数额进行结算;在此之前的一切计量支付均视为预支付,不代表甲方已认可,不作为双方最终结算的依据。

9)、甲方只对乙方一个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银行账号进行支付,必须由乙方合同签订人或委托人(必须有委托书)办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乙方应将开户行、银行账号报甲方财务部确认核备。

19、 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本合同采用第 种供应形式:

A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供应清单见附件 )。甲方供应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工程需要,及时运

入场地,组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乙方使用,双方签署使用交接手续。使用期间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供应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委托乙方采购的除外)应运入现场交付乙方,保证工作需要。如需要乙方运输、卸车、安装调试时,乙方必须予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B本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周转材料全部由乙方自备,乙方使用的手工工具及其消耗品亦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 )。 C除本项目施工所需的 等机械设备、机具和周转材料由甲方提供外(相关清单见附件 ),其它施工设备、机具、周转材料、手工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相关清单见附件 )。

20、工作变更

1)、劳务作业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项目经理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紧急情况下,甲方项目经理可以发出口头指令,并在7天内给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甲方(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臵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

(3)改变有关的劳务作业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乙方认为甲方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该报告后 天内作出修改或

者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者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3)、因变更增加劳务作业量,按照约定的劳务单价增加劳务报酬,工期相应顺延且在项目完工时统一结算支付;因变更减少劳务作业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4)、劳务作业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或已批准的施工计划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6)、因变更致使乙方产生的窝工停机费用包含在劳务价格里面,不另外增加费用。

21、确定变更工作量报酬

1)、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变更通知5天内,提出变更合同价款的书面报告,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价格,参照该价格变更;

(2)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价格,双方按照实际价格协商确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5天内不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变更合同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甲方

事后不予确认,不计入变更的合同价款。

3)、因乙方自身原因或责任导致的工作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回合同价款。

22、工作验收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工作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工作完毕,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及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或者甲方无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的本合同约定工作已通过初步验收。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工作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能修复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2)、一旦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的整个工程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取得有效的质量等级评定证书,则视为乙方已经提供了合格的工作成果,乙方对此后的工作质量不负责任,由甲方负责保修。但本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除外。

3)、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应发包人或政府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工作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工作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工作,必须由甲方或工作场地内的第三

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5)、在乙方申请甲方对其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7日前,乙方应将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依甲方要求整理成册,并移交甲方。若乙方没有依本条规定移交资料,或移交的资料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依本合同相关规定对乙方工作成果进行初步验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3、合同价款的支付与最终结算

1)、本工程项目经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对结算书进行核实后,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履行合同价款的最终结算手续。如果甲方与发包人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对属于乙方工作的结算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以甲方收到业主支付的属于乙方工程量的价款为前提。

A乙方取得合同价款中间款项的方式为:确认计量结果后 天内,甲方应按照确认的计量结果按约定应付合同价款的 %支付。

B乙方取得合同价款尾款的方式为:根据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甲方收到发包人支付的属于乙方工作量的合同价款尾款后 天内,支付给乙方。乙方承担保修责任的,应当留 %保修金至保修期满。

3)、甲乙双方对合同价款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

议的约定处理。

24、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⑴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3条的规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但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原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一切非甲方原因引起乙方的人员窝工、机具设备闲臵或资金暂时紧张时,不属于甲方违约。乙方应有足够的资金垫付能力,确保维持工程正常施工。 ⑵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构成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作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合同价款尾款时,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合同价款的利息。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当向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此外,甲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当发生下列乙方违约时:

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有权利重新分配劳务工程任务或勒令乙方退场,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还将收取乙方合同内未完工程总价2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赶工措施和重新组织队伍进场的经济损失赔偿。

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此外,乙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对乙方工作时间的延误不予顺延。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5、索赔

1)、除非乙方不知道,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工程承包合同条件进行索赔。

2)、在劳务工作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的外部条件,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甲方向发包人索赔。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协助乙方向发包人主张追回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甲方不对乙方向发包人索赔不成功承担任何责任。

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需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相应的有效证据,且应依本合同规定程序提出。

4)、甲方未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乙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索

赔:

⑴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

⑵发生索赔意向通知后7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充经济损失的书面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⑶甲方项目经理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45天内给予是否同意索赔的答复;

⑷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乙方应当阶段性地向甲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第⑶项规定相同。

5)、乙方按约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6)、甲乙双方对索赔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6、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主持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⑴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 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⑴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⑵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⑶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⑷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7、禁止转包或分包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工作部分再分包给他人;严禁乙方将劳务工作进行转包。

28、不可抗力

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甲方项目经理认为乙方应当暂停工作,乙方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0天内,乙方应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劳务作业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甲方和乙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

用;

(3)乙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乙方应甲方项目经理要求留在劳务作业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费用自理;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8)若此项费用在保险理赔中支付,等保险公司的理赔到位后再按双方的损失情况进行分配,乙方不得再向甲方索要其它额外的费用。乙方必须协助提供相关理赔资料,否则不予赔偿。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29、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甲方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甲方和乙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在业主批准的相关费用内解决,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乙方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乙方应于8小时

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臵方案,甲方项目经理收到处臵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甲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臵。由此发生的窝工、停机费用由乙方自负。

30、合同解除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

(2)多次违反施工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的。

(3)施工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计划要求或部分工序不符合甲方过程控制程序的要求,存在严重的质量事故隐患,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整改而没有改正。

(4)上场的人员、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承包工程项目(工序)的需要,经甲方指出并限期改正而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标准。

(5)有未经甲方批准的任何分包、转包行为。

(6)采购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经甲方指出改正而仍不能达到标准。

(7)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甲方责令限期发放而不能执行的。

(8)业主、监理或甲方上级单位认为乙方不具备施工能力的。

4)、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劳务作业场地。

31、合同终止

本合同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32、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33、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34、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必须有书面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乙方办理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帐 号: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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