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县局“五小”建设,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方便职工,提升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把职工食堂切实办成职工认可的好食堂,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一、职工食堂为我局内部职工食堂,县局所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只适用于正式在职职工和驾驶员。
二、职工食堂伙食标准为:早餐3元/人、午餐8元/人、晚餐2元/人。不分老幼按就餐人次刷卡,一人一刷。
三、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伙食补贴,直接打入每人的饭卡。
四、每人每月必须向饭卡内充值100元,充值款月初由财务室直接代扣后和单位补贴一同充入饭卡。如200元储值用完仍需充值的按实际金额充值,不再补贴。
五、饭卡内的储值除就餐消费外还可由职工食堂代购各类副食品,代购食品按购进价加收10%的代购费,代购副食品目录及价格由职工食堂统一确定。代购形式为集体采购,每月仅代购一次。每月25日前,各人根据自己卡内余额情况在职工食堂登记代购物品及数量。
六、饭卡内的储值在每月月底前必须用完,否则在次月充值前将全部清空。
七、职工食堂早餐不允许外带。午餐外带由食堂严格按
照标准分量装盛。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修正。
**国税局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县局“五小”建设,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方便职工,提升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把职工食堂切实办成职工认可的好食堂,特制定机关职工食堂管理办法。
一、职工食堂为我局内部职工食堂,县局所制定相关补贴政策只适用于正式在职职工和驾驶员。
二、职工食堂伙食标准为:早餐3元/人、午餐8元/人、晚餐2元/人。不分老幼按就餐人次刷卡,一人一刷。
三、单位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伙食补贴,直接打入每人的饭卡。
四、每人每月必须向饭卡内充值100元,充值款月初由财务室直接代扣后和单位补贴一同充入饭卡。如200元储值用完仍需充值的按实际金额充值,不再补贴。
五、饭卡内的储值除就餐消费外还可由职工食堂代购各类副食品,代购食品按购进价加收10%的代购费,代购副食品目录及价格由职工食堂统一确定。代购形式为集体采购,每月仅代购一次。每月25日前,各人根据自己卡内余额情况在职工食堂登记代购物品及数量。
六、饭卡内的储值在每月月底前必须用完,否则在次月充值前将全部清空。
七、职工食堂早餐不允许外带。午餐外带由食堂严格按
照标准分量装盛。
本办法自2010年11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以便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