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委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并委内各支部,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工委《2007年省直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就2007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 学习目的
坚持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推动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切实提高全委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思维、战略思维水平。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我省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提供思想保障。
二、 学习内容
2007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李克强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二是认真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科学发展观,重点是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认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四是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相结合,加深理解和把握。五是深入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重点理解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思考在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中我委担负的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六是在深入学习马克思理论的同时,加强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解决基层群众所盼、所想的实际问题。
三、 学习时间和方法
1.集中封闭与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发扬“钉子”精神,拿出挤劲和钻劲搞好自学。在此基础上,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集中封闭学习不少于3次、6天。集中封闭学习主要是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着重解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全委重点工作和确定的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机关党委适时安排中心组成员、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作辅导讲座,适时举办交流会。
3.以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全年参加所在支部学习不少于4次,
到分管所属单位参加领导班子理论学习2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工作指导。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要达到一篇以上。
四、 学习要求
1.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委党组及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求,抓好长效机制的组织落实,把永葆党员先进性与全年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中心组学习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做好笔记,为机关干部学习做出表率。
3.机关党委根据省直工委的部署适时调整学习计划,掌握学习进度,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为中心组成员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档案,记载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情况,及时向省直工委反馈中心组理论学习信息。
4.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委机关各支部的学习可参照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机关党委不再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2007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
委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并委内各支部,所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省直工委《2007年省直机关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经委党组研究同意,现就2007年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 学习目的
坚持用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推动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切实提高全委系统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思维、战略思维水平。自觉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我省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提供思想保障。
二、 学习内容
2007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李克强同志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二是认真学习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学习科学发展观,重点是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思想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
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点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要求,充分认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四是要把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相结合,加深理解和把握。五是深入学习省十次党代会精神,重点理解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重点。进一步思考在建设国家新型产业基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辽宁中我委担负的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六是在深入学习马克思理论的同时,加强对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理论素养,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解决基层群众所盼、所想的实际问题。
三、 学习时间和方法
1.集中封闭与自学相结合。中心组成员要发扬“钉子”精神,拿出挤劲和钻劲搞好自学。在此基础上,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集中封闭学习不少于3次、6天。集中封闭学习主要是联系个人思想及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交流和专题研讨,着重解决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学习与调研相结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围绕全委重点工作和确定的调研课题,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机关党委适时安排中心组成员、专家学者为机关干部作辅导讲座,适时举办交流会。
3.以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在学习中起表率作用,全年参加所在支部学习不少于4次,
到分管所属单位参加领导班子理论学习2次,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工作指导。中心组成员撰写学习体会文章要达到一篇以上。
四、 学习要求
1.认真落实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我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制定了《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委党组及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求,抓好长效机制的组织落实,把永葆党员先进性与全年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和规范化。
2.中心组学习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带头学习,做好笔记,为机关干部学习做出表率。
3.机关党委根据省直工委的部署适时调整学习计划,掌握学习进度,督促学习计划的落实。为中心组成员及时提供学习资料,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档案,记载领导干部日常学习情况,及时向省直工委反馈中心组理论学习信息。
4.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委机关各支部的学习可参照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机关党委不再下发省发展改革委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