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 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稿)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婺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婺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吴曙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注重以上率下,“两个责任”有力落实。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婺源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纪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婺源县委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加强纪律建设相关工作细化分解成4大类41项任务,实行“清单式”跟踪管理。与18个乡(镇、街道、园区)和102个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县委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对18个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以及11家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县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严肃查处了县农业局党委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虚于应付,县扶贫移民办、赋春镇政府、赋春镇财政所对扶贫移民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持续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二)注重齐抓共管,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强化。建立由纪委主导,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组成县委宣讲团,深入各乡镇集中宣讲《党章》新《准则》《条例》,掀起新一轮学党章党规党纪的热潮。共组织开展专题宣讲近400场,覆盖党员干部 18000余人,做到宣讲全覆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共组织考试508场,参考党员、干部平均分达到97.05。分两批组织各乡镇党政正职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蝇贪”之害》《造绿之殃》《迷失的山庄梦》等专题片,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升“清风婺源”廉政微信影响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效果更加凸显。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扎实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桌餐”、“中梗阻、乱收费、群众办事难”现象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共开展监督检查8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7件7人,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9件12人。同时,制定出台《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用制度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家风建设,注重用好家风涵养好作风,开展了“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春联进万家活动。打造出以赋春镇冲田村、严田村,清华镇清华村,江湾镇汪口村、篁岭村等为代表的一批好家风主题教育基地,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

(四)注重查纠结合,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组织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挨家挨户开展宣传,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自查自纠,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方式,由党员干部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自我整改纠正,充分发挥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各乡镇各单位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84次,民主评议会131次,发放调查问卷13万余份,自查问题513个。县纪委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全方位排查问题线索,共梳理问题线索103件,处理87人,立案26件,并先后6次对1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通过严格查案、严肃问责,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目前各单位已整改到位的问题427个,整改到位率达83%。

(五)注重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初见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牢牢扭住“常态”不放,正确把握“大多数”,坚决惩治“少数”和“极少数”。建立了《婺源县信访举报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初步实现全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互联互通。建立了线索集中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线索集中排查会,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信访结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初步建立“第一种形态”内控机制,防止“第一种形态”被滥用,纪律尺子失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231件,立案91件,处理1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人。在被处理的 174名党员干部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5人,占总处理人数4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6人,占总处理人数3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4人,占总处理人数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占总处理人数5%,做到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了严管厚爱。

(六)注重内外兼修,纪检队伍建设步伐加快。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标准,严考核,选优配强县乡纪委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内设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重温入党誓词,重走红军路,以实际行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举办纪律审查工作培训班,建立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严格请销假等管理制度,落实纪检队伍管理“一岗双责”,实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两个责任”落实、集中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受到了《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存在“变异”现象和反弹压力,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不高,对问题干部不敢抓、不敢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等。从我们自身的工作看,面对将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要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方式方法和责任担当上也还有不少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任务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分别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对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与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人身依附,以及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不良现象,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探索监督新方式、新途径,织牢织密监督网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加大对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力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积极稳妥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聚焦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各类民生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形成威慑。定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绝不放过。

(二)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扛在肩上。要严格对照《中共婺源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主动认领“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找准职责定位,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成为责任追究工作的突出特色。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以及对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作为责任追究重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把压力层层传导到乡、村。

(三)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下大力气优化发展环境。比发展就是比环境,抓发展必须抓环境。要深入持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干扰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重点解决行政审批和资金拨付环节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等“股梗阻”问题,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检查、乱执法、滥搞评比达标培训、征收“过头税”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工程建设、扰乱经济秩序等问题。对破坏、干扰、影响发展环境的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要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手段,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既盯住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的老问题,也着力发现“一桌餐”“私车公养”“电子红包”“招商旅游”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推动反“四风”向纵深发展。继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要以“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提升年”活动,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推进宣纪考纪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用纪。建立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青年干部、村“两委”负责人的教育。继续发挥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清风婺源”微信平台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家风家规家训,在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好家风滋养好作风”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脱贫攻坚、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党员干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大力开展“农村医保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治理,以单项专项治理带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注重用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进行治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更多的工作精力用于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和规矩上,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从一点一滴抓起,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突出审查重点,紧盯“三类人”,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牢固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坚持严格执纪与实事求是、讲究政策策略相统一,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犯错误党员干部既要敢于亮剑,又要鼓励其同党交心、真诚检讨,看到“回头”希望和出路,彰显纪律的严肃和组织的温暖。

(五)坚持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做到定位准、责任清。要采取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快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谈话室建设,为安全文明执纪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水平。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发布并施行,要严格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权力的行使,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严防“灯下黑”。对不敢担当、不敢负责的,要坚决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落实纪检队伍管理“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大力践行“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工作作风。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形成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工作状态;时刻保持警醒,形成紧抓快干、说干就干的工作节奏;全身心投入,养成一种文不过夜、事不隔天、案不积卷的工作习惯;永远胸怀坦荡,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工作氛围。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放下个人私念,坚决相信组织,敢做敢当、敢说敢为,树立纪委机关、纪检干部的威信,不怕得罪人,对党和人民负责。

同志们,管党治党是责任所系,正风肃纪是民心所向。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

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婺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1月24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婺源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吴曙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注重以上率下,“两个责任”有力落实。县委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动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研究制定《中共婺源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纪律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婺源县委党风廉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将加强纪律建设相关工作细化分解成4大类41项任务,实行“清单式”跟踪管理。与18个乡(镇、街道、园区)和102个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纳入全县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县委主要负责人“一对一”对18个乡(镇、街道、园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以及11家县直单位“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县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精神,严肃查处了县农业局党委对县委巡察反馈意见虚于应付,县扶贫移民办、赋春镇政府、赋春镇财政所对扶贫移民资金监管不力等问题,持续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

(二)注重齐抓共管,纪律规矩意识不断强化。建立由纪委主导,组织、宣传、党校等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机制。组成县委宣讲团,深入各乡镇集中宣讲《党章》新《准则》《条例》,掀起新一轮学党章党规党纪的热潮。共组织开展专题宣讲近400场,覆盖党员干部 18000余人,做到宣讲全覆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共组织考试508场,参考党员、干部平均分达到97.05。分两批组织各乡镇党政正职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赴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蝇贪”之害》《造绿之殃》《迷失的山庄梦》等专题片,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提升“清风婺源”廉政微信影响力,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注重标本兼治,作风建设效果更加凸显。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扎实开展了违规收送“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一桌餐”、“中梗阻、乱收费、群众办事难”现象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共开展监督检查84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7件7人,不作为、乱作为等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9件12人。同时,制定出台《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用制度保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家风建设,注重用好家风涵养好作风,开展了“好家规、好家训、好家风”春联进万家活动。打造出以赋春镇冲田村、严田村,清华镇清华村,江湾镇汪口村、篁岭村等为代表的一批好家风主题教育基地,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向善向上。

(四)注重查纠结合,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层层召开动员部署会,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传达给每一名党员干部,鼓励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组织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挨家挨户开展宣传,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立足自查自纠,以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方式,由党员干部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强化自我整改纠正,充分发挥党内生活解决问题。各乡镇各单位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84次,民主评议会131次,发放调查问卷13万余份,自查问题513个。县纪委建立问题线索收集排查机制,全方位排查问题线索,共梳理问题线索103件,处理87人,立案26件,并先后6次对1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通过严格查案、严肃问责,有效推动了问题整改,目前各单位已整改到位的问题427个,整改到位率达83%。

(五)注重宽严相济,践行“四种形态”初见成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牢牢扭住“常态”不放,正确把握“大多数”,坚决惩治“少数”和“极少数”。建立了《婺源县信访举报信息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实行问题线索月报制度,初步实现全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互联互通。建立了线索集中分析研判机制,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线索集中排查会,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信访结案件审理工作办法,初步建立“第一种形态”内控机制,防止“第一种形态”被滥用,纪律尺子失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231件,立案91件,处理1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9人。在被处理的 174名党员干部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85人,占总处理人数4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66人,占总处理人数38%;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4人,占总处理人数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9人,占总处理人数5%,做到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了严管厚爱。

(六)注重内外兼修,纪检队伍建设步伐加快。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严标准,严考核,选优配强县乡纪委领导班子,调整充实内设科室、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重温入党誓词,重走红军路,以实际行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举办纪律审查工作培训班,建立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到县纪委跟班学习制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同时,严格请销假等管理制度,落实纪检队伍管理“一岗双责”,实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严防“灯下黑”。

过去的一年,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实现了新突破。“两个责任”落实、集中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并受到了《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在此,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存在“变异”现象和反弹压力,影响发展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不高,对问题干部不敢抓、不敢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重大事项报告不及时,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等等。从我们自身的工作看,面对将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要求,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能力素质、方式方法和责任担当上也还有不少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7年工作任务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分别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对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明确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是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与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侵害群众、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为“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或流于形式的行为,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人身依附,以及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不良现象,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探索监督新方式、新途径,织牢织密监督网络。及时调整工作重心,加大对县直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力度,对“三重一大”事项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不按时报告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积极稳妥推进县纪委派驻机构改革。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

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聚焦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切实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聚焦精准扶贫、惠农补贴、各类民生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问题,形成威慑。定期开展巡察“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绝不放过。

(二)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持续深化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担当。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必须牢牢扛在肩上。要严格对照《中共婺源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主动认领“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党负责,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找准职责定位,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种好“责任田”,强化监督执纪,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常态化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成为责任追究工作的突出特色。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以及对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作为责任追究重点,综合运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及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把压力层层传导到乡、村。

(三)坚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好转

下大力气优化发展环境。比发展就是比环境,抓发展必须抓环境。要深入持久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解决干扰和破坏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重点解决行政审批和资金拨付环节效率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等“股梗阻”问题,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检查、乱执法、滥搞评比达标培训、征收“过头税”等加重企业负担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工程建设、扰乱经济秩序等问题。对破坏、干扰、影响发展环境的党员干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要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暗访等多种手段,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既盯住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易发多发的老问题,也着力发现“一桌餐”“私车公养”“电子红包”“招商旅游”等隐形变异的新问题,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水平,推动反“四风”向纵深发展。继续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教育。要以“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提升年”活动,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推进宣纪考纪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明纪、守纪用纪。建立完善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机制,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强化警示教育,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青年干部、村“两委”负责人的教育。继续发挥好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和“清风婺源”微信平台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深入挖掘具有地域特色的家风家规家训,在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上下功夫,切实发挥“好家风滋养好作风”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脱贫攻坚、集体“三资”管理、惠农惠民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党员干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要大力开展“农村医保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专项治理,以单项专项治理带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体制机制问题,注重用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进行治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侵害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要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反腐败工作合力。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更多的工作精力用于抓早抓小、严肃纪律和规矩上,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从一点一滴抓起,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做到管党治党全面从严。要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突出审查重点,紧盯“三类人”,坚决把腐败蔓延势头遏制住。

牢固树立正确执纪导向。建立健全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信任激励与严格监督相结合,坚持严格执纪与实事求是、讲究政策策略相统一,把握好工作失误与严重失职渎职、一般性错误与严重违纪违法的界线,旗帜鲜明为改革者鼓劲、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对犯错误党员干部既要敢于亮剑,又要鼓励其同党交心、真诚检讨,看到“回头”希望和出路,彰显纪律的严肃和组织的温暖。

(五)坚持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干部队伍

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建设。持续深化乡镇纪委“三转”,做到定位准、责任清。要采取业务培训、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的教育培训力度。要加快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谈话室建设,为安全文明执纪提供有力保障。要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不断加强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指导,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水平。

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已经发布并施行,要严格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权力的行使,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严防“灯下黑”。对不敢担当、不敢负责的,要坚决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对落实纪检队伍管理“一岗双责”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大力践行“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工作作风。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形成层层把关、人人负责的工作状态;时刻保持警醒,形成紧抓快干、说干就干的工作节奏;全身心投入,养成一种文不过夜、事不隔天、案不积卷的工作习惯;永远胸怀坦荡,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工作氛围。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放下个人私念,坚决相信组织,敢做敢当、敢说敢为,树立纪委机关、纪检干部的威信,不怕得罪人,对党和人民负责。

同志们,管党治党是责任所系,正风肃纪是民心所向。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婺源“发展全域旅游、建设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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