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工作要点,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省雨季“三防”工作特点,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机制

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雨季“三防”工作机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雨季值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积极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和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工作。

二、按期完成雨季“三防”工程

全面部署雨季“三防”工作,认真排查确定2016年雨季“三防”工程项目,并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落实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间、预案,确保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6月20日前完成。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三、全面检修维护防排水设施

在雨季前要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雨季前必须彻底清理,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对防水闸门、水闸墙、挡水墙等防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试验,确保安全可靠。清挖疏通地面泄水沟,保证雨季大气降水的外泄。

四、开展雨季巡视工作

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

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水库流域或可能受洪水影响的煤矿,必须与水库加强泄洪信息沟通,指定专人,主动询问,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受到水害威胁矿井必须立即通知周边相邻矿井,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强化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审查和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矿区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矿井涌水量出现突增、突减以及水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要先停产撤人,然后分析原因。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七、加大科技技术支撑

创建新型水害预测预报体系和水灾快速救援体系;建立水文长观孔水位自记遥测系统、水泵房数字化遥控系统、矿井涌水量自动观测系统;采用工业监控和报警手段管理防隔水设施;逐步建立矿井防治水智能化管理系统。

八、工作要求

(一)汇总统计雨季“三防”工程。请各煤矿企业对雨季“三防”工程安排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见附件1、2),在4月30日前将统计情况报所属监察分局;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行分类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2),于5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局。

(二)及时报送雨季“三防”工作总结。各煤矿企业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总结,并于9月30日前报所属监察分局;各煤矿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雨季“三防”整体工作进行总结,于10月1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省局。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工程完成情况(同时填报统计表,见附件1、2)、好的经验做法、雨季“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开展二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时将雨季“三防”工作纳入重要监察内容,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在开展“三项”监察时,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强化监察,监察中发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将该文件通过分局网站及时转发至煤矿企业。

鲁东监察分局联系人:黄成伟 电话:0533-35907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鲁中监察分局联系人:梁乙伟 电话:0531-85697633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鲁西监察分局联系人:祝二亮 电话:0537-2980962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鲁南监察分局联系人:宁保本 电话:0632-8689819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高兴栋 电话:

0531-85685139,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项目明细表(一)

2.2016年雨季“三防”一般工程项目明细表(二)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2016年工作要点,切实做好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水害事故,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省雨季“三防”工作特点,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按照早部署、早行动、早预防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机制

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雨季“三防”工作机制,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工作,落实雨季值班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积极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排查治理和汛前、汛期、汛后安全检查工作。

二、按期完成雨季“三防”工程

全面部署雨季“三防”工作,认真排查确定2016年雨季“三防”工程项目,并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落实措施、责任人、资金、时间、预案,确保重点工程和一般工程6月20日前完成。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竣工后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验收。

三、全面检修维护防排水设施

在雨季前要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雨季前必须彻底清理,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对防水闸门、水闸墙、挡水墙等防水设施进行检查、维护、试验,确保安全可靠。清挖疏通地面泄水沟,保证雨季大气降水的外泄。

四、开展雨季巡视工作

建立雨季巡视制度,在雨季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矿区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分工观测井上积水情况、洪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异常,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

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制度。水库流域或可能受洪水影响的煤矿,必须与水库加强泄洪信息沟通,指定专人,主动询问,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受到水害威胁矿井必须立即通知周边相邻矿井,做好防灾救灾准备工作。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

强化汛期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审查和演练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矿区连续降雨达到50mm以上或气象预报为“暴雨”天气,必须立即停产撤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岗在位。矿井涌水量出现突增、突减以及水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要先停产撤人,然后分析原因。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七、加大科技技术支撑

创建新型水害预测预报体系和水灾快速救援体系;建立水文长观孔水位自记遥测系统、水泵房数字化遥控系统、矿井涌水量自动观测系统;采用工业监控和报警手段管理防隔水设施;逐步建立矿井防治水智能化管理系统。

八、工作要求

(一)汇总统计雨季“三防”工程。请各煤矿企业对雨季“三防”工程安排情况进行统计(统计表见附件1、2),在4月30日前将统计情况报所属监察分局;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雨季“三防”工程进行分类汇总(统计表见附件1、2),于5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报省局。

(二)及时报送雨季“三防”工作总结。各煤矿企业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总结,并于9月30日前报所属监察分局;各煤矿监察分局对辖区煤矿雨季“三防”整体工作进行总结,于10月1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省局。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计划工程完成情况(同时填报统计表,见附件1、2)、好的经验做法、雨季“三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建议等。

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在开展二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时将雨季“三防”工作纳入重要监察内容,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上述各项要求。在开展“三项”监察时,对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强化监察,监察中发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

请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将该文件通过分局网站及时转发至煤矿企业。

鲁东监察分局联系人:黄成伟 电话:0533-359072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鲁中监察分局联系人:梁乙伟 电话:0531-85697633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鲁西监察分局联系人:祝二亮 电话:0537-2980962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鲁南监察分局联系人:宁保本 电话:0632-8689819

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人:高兴栋 电话:

0531-85685139,电子邮箱:http://www.sdcoal.gov.cn/articles/ch00193/201603/mailto:[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6年雨季“三防”重点工程项目明细表(一)

2.2016年雨季“三防”一般工程项目明细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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