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析 作者:王莉 董小龙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5年第02期
摘要:创新能力是当代法学人才的核心素质之一,法学高等教育理应将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法学实践教学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学理论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教学理念未涵括培养创新能力、教学内容未考量创新能力、课程设置未念及创新能力、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未包含创新能力的问题。文章分析建议将创新能力培养的理念融入法学实践教学,将创新能力培养明确为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增设一系列培养创新能力的法学实践课程。在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时,将创新能力作为考核范围。最后还提出不可忽视法律创新人才的道德养成教育。 关键词:法律创新人才;创新能力;实践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2-0095-0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作为当代法学人才的核心素质之一,法学高等教育理应将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法学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比,其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学理论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解析
法学实践教学帮助学生将抽象的法律理论知识注入鲜活的现实生活中,通过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讨论、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以直接体验、互动、交流的方式,切实提高法律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但我们认真审视目前的法学实践教学,不难发现当下的法学实践教学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诸多缺陷,使其难以胜任培养创新法律人才的时代重任。
1.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未涵括创新能力。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教学理念偏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捎带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学院系在案例讨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咨询等实践教学中,强调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解析,意图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法学理论知识体系、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然而,学生适应与应对社会发展所应具备的创新能力,却在法学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考核等环节难觅踪影。这源于长期以来,法学实践教学中压根就没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理念。法学实践教育长期缺乏创新理念的感染,学生长期缺少创新思维的熏陶,自然难以形成创新意识和培养出创新能力。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基于创新人才培养的法学实践教学改革探析 作者:王莉 董小龙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2015年第02期
摘要:创新能力是当代法学人才的核心素质之一,法学高等教育理应将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法学实践教学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学理论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目前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教学理念未涵括培养创新能力、教学内容未考量创新能力、课程设置未念及创新能力、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未包含创新能力的问题。文章分析建议将创新能力培养的理念融入法学实践教学,将创新能力培养明确为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内容,增设一系列培养创新能力的法学实践课程。在构建科学的实践教学评估机制时,将创新能力作为考核范围。最后还提出不可忽视法律创新人才的道德养成教育。 关键词:法律创新人才;创新能力;实践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02-0095-0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提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作为当代法学人才的核心素质之一,法学高等教育理应将实践创新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法学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比,其不仅有助于提高学生法学理论能力和培养法律职业能力,还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一、我国法学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解析
法学实践教学帮助学生将抽象的法律理论知识注入鲜活的现实生活中,通过专业实习、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讨论、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活动,让学生以直接体验、互动、交流的方式,切实提高法律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但我们认真审视目前的法学实践教学,不难发现当下的法学实践教学在教学理念、课程设置、课程内容、教学评价机制等方面的诸多缺陷,使其难以胜任培养创新法律人才的时代重任。
1.法学实践教学的理念未涵括创新能力。传统法学实践教学的教学理念偏重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捎带训练学生法律职业技能。法学院系在案例讨论、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法律咨询等实践教学中,强调学生对法学理论、法律概念和法律条文的解析,意图帮助学生构建完善的法学理论知识体系、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然而,学生适应与应对社会发展所应具备的创新能力,却在法学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考核等环节难觅踪影。这源于长期以来,法学实践教学中压根就没有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理念。法学实践教育长期缺乏创新理念的感染,学生长期缺少创新思维的熏陶,自然难以形成创新意识和培养出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