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研究

我国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研究

管荣开 劳动者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能动的要素,劳动力资源是自然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其中从事农业劳动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如果分配得当,使用合理,就能转变成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自觉地遵循价值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资源,分配劳动,从而保证社会经济均衡稳步地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这一优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宏伟战略目标服务,本文试对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劳动力的供给、需要与剩余的情况进行研究。

本文对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考察,不是单就农业生产、农业劳动本身孤立地静止地考察,而是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纵观建国三十余年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联系农业外其他各业的劳动,从社会总劳动的分配上,从农业劳动的投入与产出的联系上,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结合上,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分析研究。

一、“农业劳动者”的概念与指标体系

(一)“农业劳动者”的概念

传统的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又以种粮为主,林、牧、渔业所占比例不大;家庭手工业仅是作为农业的附属——副业;农村“小五匠”一般也都种田。因此,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都可以归入“农业劳动者”栏内。现在,随着农村中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第二、三产业的兴起,许多传统的农民已经变为工厂的工人、企业的职员,商业和各种服务业的商人、店员,农业生产作为第一产业已开始从过去的单一经济结构中分化出来;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将使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后的劳动如农机具、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运输,植物保护与畜禽疾病的防治,饲料和食品的加工、储藏、销售等从传统的农业劳动中逐渐分离出来。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真实反映农业劳动的情况,且与国外的统计口径逐渐取得一致以便于比较,以农业生产的性质、农业劳动的特点为标准,我们这样定义农业劳动者:

农业劳动者——直接经营、管理、控制农作物、林果苗木及畜禽、鱼等生长繁殖的生物学活动的劳动者。他们的产品是一般公认的农产品,其产值归入农业产值。

单纯从事农业生产、收入完全来自农产品出售的是“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大部分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收入来自农产品出售的属“兼业农业劳动者”;而大部分时间从事非农业劳动,主要收入来自非农业经营的则不是“农业劳动者”,可能是“兼农工人(主要收入来自工资)”、“兼农商人(主要收入来自商业经营)”等。

(二) 考察农业劳动的指标体系

1、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它的计算公式是:

N=农业净产值/农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

公式中,分子是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分母是平均每个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即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倒数。用分母去除分子,就是用社会必要劳动量作标尺去衡量农业劳动者的劳动。N 值作为反映农业劳动被社会承认即符合社会需要的程度的比率,称为“农业劳动需要率”。当分子小于分母,N 值小于1时,表明农业劳动不是被社会全部承认、完全需要的,而是部分需要、部分剩余的。

2、农业劳动剩余度——S 值。它的计算公式由N 值推出:

S=1-N,它反映农业劳动超过社会需要、未被社会承认的程度。

3、农业劳动供应量——L 农供。它是实际统计中的农业劳动者数量。

4、农业劳动需要量——L 农需。当N 小于1时,农业劳动供应量不全是社会需要的,而只有一部分是需要的,这部分的数量即为“农业劳动需要量”,其计算公式为:L 农需=L农供·N 。

将N 值的计算式代入,还可得出:

L农需=L农供·N=农业劳动者人数×农业净产值/农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社会劳动者人数×农业净产值/国民收入值

5、农业劳动剩余量——L 农剩。它是农业劳动供应量中超过农业 劳动需要量的劳动者数量,相当于农业劳动中不被社会承认、不创造价值的多余劳动。其计算公式为:

L农剩=L农供-L 农需=L农供·S

以上是反映农业劳动情况的五个指标——三个绝对量指标和两个相对量指标,它们共同组成一套指标体系,综合反映农业劳动供应、需要、与剩余的全面情况。

按我国农村现实的情况,农业劳动者一般都有责任田可种,但又绝大部分就业不充分,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一般不是表现在某些劳动者的“完全需要”、另一些的“完全剩余”上,而是表现为大部分劳动者的既“部分需要”又“部分剩余”上。这种特色今后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为了真切地反映农业劳动总的需要与剩余的情况以及单个劳动者平均的需要与剩余情况,采用相对量指标往往是更为重要的。

二、考察农业劳动的方法与理论

从近年有关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文献资料看,在中观经济范围(如地区、县、乡级)考察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情况,一般是通过典

型调查,首先确定一个当地的每亩用工量,再规定全年劳动者的出工天数,求出每个劳动者可以负担的耕地亩数,进而求出耕种现有土地所需的劳动力数量;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总量中减去这个量,再减去已经从事工副业劳动的人数,所得到的即是剩余劳动者数量。由此 还可以进一步计算需要与剩余的相对量。若再考虑到农业机械节省劳动的作用,这种方法似乎更周密些。用此方法考察全国(宏观范围)农业劳动的情况,对揭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潜力,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农业劳动需要与剩余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然而,这种考察方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农业劳动力的需要量绝不只是与耕地数量有关,也不只是与农业内部的生产力因素如农业机械、农用动力、作物种植方式及林、牧、渔业生产等有关,还必须要考虑自然条件和其他诸多的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不能无视其间的联系。

第二、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劳动时间与生产时间不一致,地域性差异、季节性差异可使农业劳动量在不同地区、不同的时间有相当大的差别,农闲季节的空余时间无法转移到农忙季节补足劳动紧缺。上述方法则以每人每年劳动时间(如300天)的均衡分布为前提。 第三、作为具体劳动,作为劳动者的实际生产能力,是一种弹性很大的量,不是一个确定的值。每个劳动者曾经负担过或现在负担几

亩耕地(或播种面积),绝不说明他只能负担、将来也必然负担同样的数量。这样说来,对具体劳动的计算是很难准确的。

第四、具体劳动,又是特殊劳动,它们是不同质的劳动。不仅种植业劳动与工业劳动、畜牧养殖业劳动的性质不同,即使同是种植业,种粮与种棉、种菜的劳动也有质的不同。质上不同的东西不能相加和。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各种具体的农业劳动是不能进行统一计算的。 本文对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的考察,不是采用以上方法,而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这方法可以简述为:用社会劳动的总投入与总产出之比作标准来衡量农业劳动的投入与产出之比,即以社会劳动者总量与国民收入值之比作标准来衡量农业劳动者数量与农业净产值之比,由此得出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相对量和绝对量。其主要理由是:

(一)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国民收入”是全社会劳动者在一年内所创造的价值的总和,马克思把它叫做“年价值产品”。一方面,它是社会劳动总投入的总产出;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一年之内所推动的劳动的总和”。(《资本论》第2卷第428页)同样的道理,作为社会必要劳动的一部分的农业劳动,其投入 是农业劳动力,其产出是农业净产值,或者说,农业净产值体现了所推动的农业劳动的总和。

如此说来,“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的经济意义就是平均每个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其倒数“社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则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即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社会平均生产力的作用,”(《资本论》第1卷第52页)起着衡量各个部门劳动的标尺作用。它要求“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衡量农业劳动,则在农业劳动中达到这个水平的部分是必

要的、被社会承认的,而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则是不必要的、剩余的。因此可以说,农产品价格符合其价值,则全部农业劳动都是社会需要的;而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则农业劳动中就只有一部分是必要的,而有一部分必是不被社会需要的,是剩余的。总之,“花费在单个商品上的劳动,只是作为属于它的和在观念上进行估价的总劳动的可除部分,才有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0页)对花费在全部农产品上的农业劳动也应该是这样。

(二) 这种方法是把农业劳动作为同其他社会劳动同质的人类劳动,即对农业劳动从抽象劳动、一般劳动的角度考察。而正是这种同一的、同质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本身提供了计量计算的可能性。

(三) 虽然非劳动时间也可能是生产时间,但只有劳动时间才创造价值,非劳动时间不创造价值。从抽象劳动角度来考察农业劳动,就可

以把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严格区别开来,还可以消除由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业劳动在一年之间分配上的不平衡带来的对农业劳动计算上的困难。

(四) 因为社会劳动产品的总价值等于总价格,实际对农业劳动的考察通过对国民收入和农业净产值的运算来进行。这样,农业与非农业的劳动力数量、农产品与非农业产品的价格水平都直接决定对农业劳动考察的结果。这样考察的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就不只是与耕地面积、农机数量有关,不只是与农业生产内部的因素有关,而且也与农业外部的、整个社会经济的许多方面发生了联系。即是说,凡是影响劳动结构变动、影响农产品价格与非农业产品价格的因素,也就成 为影响农业劳动需要与剩余的相关因素。这样,许多原来难以定量考察的非经济因素,都可以转换为可以定量分析的价格因素、劳动力数量因素。这样从事物的总体上、从事物之间的各方面联系上去考察认识事物,就可以避免片面性。

(五) 从抽象劳动角度考察农业劳动,因为有了社会必要劳动作标尺,可以根据现有的经济统计资料比较精确地计算出每一年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情况,从纵向的历史的考察中来发现农业劳动的变化规律,进而对未来进行预测。

这种新方法的采用,要求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历史背景。自然经济下小生产者单个人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无需由社会统一计量也

无法计量;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使抽象劳动为人们所理解,使社会对劳动的计量既有必要也有可能;联合劳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则提供了科学计量劳动、按比例分配劳动的现实性。从我国目前看,广大农村只是处在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过渡的阶段,人们对劳动的看法实际上难免带有自然经济的色彩。这也必然影响到人们对这种考察方法的理解和实际的运用。反过来,这种方法的运用将有助于冲淡看待劳动的自然经济色彩。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实际的价格体制常常是人为地使价格背离价值,目前对粮食仍维持两种价格,这里的种种非经济因素既然干预了经济活动,也必然使单纯经济的考察方法产生局限性。同样,单纯经济的考察方法也有助于揭示和排除非经济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干扰作用。

三、三十年间农业劳动的考察和结果分析

单独观察1952-1982这三十年间我国“社会劳动者”、“农业劳动者”、“国民收入”、“农业净产值”这四栏统计数字,它们都是一直增加,难以看出规律性的东西。然而,若把这四个指标联系起来,使它们组成一个“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来加以考察,马上就会发现一个明显的现象:N 值从1952年以来先是一直减小,由69%减到1978年的48%,达到最小值;自1979年开始迅速增大,于1982年达到62%。若以年份为横坐标,以百分数值为纵坐标对N 值描点作图,则曲线相应地先下降后上升,1978年既是最低点,也是转折点。见下表: 1952——1982年间我国农业劳动需要率的变化

项目 年度 52 57 65 78 79 80 81 82

国民收入值(亿元) 589 908 1387 3010 3350 3688 3940 4247 农业净产值(亿元) 340 425 641 1065 1318 1467 1658 1893

社会劳动者(万人) 20729 23771 28940 39856 40581 41896 43280 44706

农业劳动者(万人) 17317 19810 23398 29426 29425 30211 31171 32013

社会劳均净产值(元/人) 284 382 484 755 826 880 910 950 农业劳均净产值(元/人) 196 220 274 362 448 486 532 591 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 69 58 57 48 54 55 58 6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3》

由N 值的经济意义可知,自建国以来农业劳动就不完全是社会需要的,是一直有剩余的;其剩余程度在1978年以前有增无减,到1978年农业劳动剩余最严重;自1979年以后到1982年,农业劳动被社会承认的程度提高了,农业剩余劳动减少了,到1982年大概恢复到五十年代的水平。纵观整个三十年间,以1978年为转机,前后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

N 值,农业劳动需要率,农业劳均净产值占社会劳均国民收入的比率,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社会经济指标。它既可以反映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各业的差距以及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又显示着社会经济宏观决策的优劣。结合实际情况看,我国五十年代迅猛发展重工业,对农产品实行低价的统购统销政策,限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人口的流动;六十年代,自然灾害、“大跃进”等造成初期三年的农产品奇缺及整个经济的困难;中期开始的“文化革命”动乱,延续到七十年代中期达十年之久,使得社会劳动结构凝固僵化,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决定了这个阶段N 值曲线的低落;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首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力,继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在农村广泛推行生产责任制,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及乡镇企业,使得N 值在这个阶段迅速抬升。N 值的小大变化及其曲线的降升转折,表明我国国民经济由比例失调不正常发展转变到比例比较协调的、健康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这即是N 值及其变化所透露出来的主要信息。

我国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研究

管荣开 劳动者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能动的要素,劳动力资源是自然资源中最宝贵的资源。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极其丰富,其中从事农业劳动的占绝大多数。他们如果分配得当,使用合理,就能转变成巨大的社会生产力。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本质要求,就是自觉地遵循价值规律,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资源,分配劳动,从而保证社会经济均衡稳步地发展。

为了充分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这一优势,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宏伟战略目标服务,本文试对建国三十多年来我国农业劳动力的供给、需要与剩余的情况进行研究。

本文对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考察,不是单就农业生产、农业劳动本身孤立地静止地考察,而是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指导下,纵观建国三十余年来农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联系农业外其他各业的劳动,从社会总劳动的分配上,从农业劳动的投入与产出的联系上,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结合上,进行全面、系统、综合的分析研究。

一、“农业劳动者”的概念与指标体系

(一)“农业劳动者”的概念

传统的农业生产以种植业为主,种植业又以种粮为主,林、牧、渔业所占比例不大;家庭手工业仅是作为农业的附属——副业;农村“小五匠”一般也都种田。因此,农村劳动力绝大部分都可以归入“农业劳动者”栏内。现在,随着农村中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及第二、三产业的兴起,许多传统的农民已经变为工厂的工人、企业的职员,商业和各种服务业的商人、店员,农业生产作为第一产业已开始从过去的单一经济结构中分化出来;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将使为农业服务的产前、产后的劳动如农机具、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的供应运输,植物保护与畜禽疾病的防治,饲料和食品的加工、储藏、销售等从传统的农业劳动中逐渐分离出来。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真实反映农业劳动的情况,且与国外的统计口径逐渐取得一致以便于比较,以农业生产的性质、农业劳动的特点为标准,我们这样定义农业劳动者:

农业劳动者——直接经营、管理、控制农作物、林果苗木及畜禽、鱼等生长繁殖的生物学活动的劳动者。他们的产品是一般公认的农产品,其产值归入农业产值。

单纯从事农业生产、收入完全来自农产品出售的是“纯粹的农业劳动者”;大部分劳动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主要收入来自农产品出售的属“兼业农业劳动者”;而大部分时间从事非农业劳动,主要收入来自非农业经营的则不是“农业劳动者”,可能是“兼农工人(主要收入来自工资)”、“兼农商人(主要收入来自商业经营)”等。

(二) 考察农业劳动的指标体系

1、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它的计算公式是:

N=农业净产值/农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

公式中,分子是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分母是平均每个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即社会必要劳动量的倒数。用分母去除分子,就是用社会必要劳动量作标尺去衡量农业劳动者的劳动。N 值作为反映农业劳动被社会承认即符合社会需要的程度的比率,称为“农业劳动需要率”。当分子小于分母,N 值小于1时,表明农业劳动不是被社会全部承认、完全需要的,而是部分需要、部分剩余的。

2、农业劳动剩余度——S 值。它的计算公式由N 值推出:

S=1-N,它反映农业劳动超过社会需要、未被社会承认的程度。

3、农业劳动供应量——L 农供。它是实际统计中的农业劳动者数量。

4、农业劳动需要量——L 农需。当N 小于1时,农业劳动供应量不全是社会需要的,而只有一部分是需要的,这部分的数量即为“农业劳动需要量”,其计算公式为:L 农需=L农供·N 。

将N 值的计算式代入,还可得出:

L农需=L农供·N=农业劳动者人数×农业净产值/农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社会劳动者人数×农业净产值/国民收入值

5、农业劳动剩余量——L 农剩。它是农业劳动供应量中超过农业 劳动需要量的劳动者数量,相当于农业劳动中不被社会承认、不创造价值的多余劳动。其计算公式为:

L农剩=L农供-L 农需=L农供·S

以上是反映农业劳动情况的五个指标——三个绝对量指标和两个相对量指标,它们共同组成一套指标体系,综合反映农业劳动供应、需要、与剩余的全面情况。

按我国农村现实的情况,农业劳动者一般都有责任田可种,但又绝大部分就业不充分,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一般不是表现在某些劳动者的“完全需要”、另一些的“完全剩余”上,而是表现为大部分劳动者的既“部分需要”又“部分剩余”上。这种特色今后短期内不会根本改变。为了真切地反映农业劳动总的需要与剩余的情况以及单个劳动者平均的需要与剩余情况,采用相对量指标往往是更为重要的。

二、考察农业劳动的方法与理论

从近年有关农业劳动力的大量文献资料看,在中观经济范围(如地区、县、乡级)考察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情况,一般是通过典

型调查,首先确定一个当地的每亩用工量,再规定全年劳动者的出工天数,求出每个劳动者可以负担的耕地亩数,进而求出耕种现有土地所需的劳动力数量;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总量中减去这个量,再减去已经从事工副业劳动的人数,所得到的即是剩余劳动者数量。由此 还可以进一步计算需要与剩余的相对量。若再考虑到农业机械节省劳动的作用,这种方法似乎更周密些。用此方法考察全国(宏观范围)农业劳动的情况,对揭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潜力,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农业劳动需要与剩余的情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然而,这种考察方法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第一、农业劳动力的需要量绝不只是与耕地数量有关,也不只是与农业内部的生产力因素如农业机械、农用动力、作物种植方式及林、牧、渔业生产等有关,还必须要考虑自然条件和其他诸多的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而不能无视其间的联系。

第二、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劳动时间与生产时间不一致,地域性差异、季节性差异可使农业劳动量在不同地区、不同的时间有相当大的差别,农闲季节的空余时间无法转移到农忙季节补足劳动紧缺。上述方法则以每人每年劳动时间(如300天)的均衡分布为前提。 第三、作为具体劳动,作为劳动者的实际生产能力,是一种弹性很大的量,不是一个确定的值。每个劳动者曾经负担过或现在负担几

亩耕地(或播种面积),绝不说明他只能负担、将来也必然负担同样的数量。这样说来,对具体劳动的计算是很难准确的。

第四、具体劳动,又是特殊劳动,它们是不同质的劳动。不仅种植业劳动与工业劳动、畜牧养殖业劳动的性质不同,即使同是种植业,种粮与种棉、种菜的劳动也有质的不同。质上不同的东西不能相加和。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各种具体的农业劳动是不能进行统一计算的。 本文对农业劳动力需要与剩余的考察,不是采用以上方法,而是提出了一种全新的方法。这方法可以简述为:用社会劳动的总投入与总产出之比作标准来衡量农业劳动的投入与产出之比,即以社会劳动者总量与国民收入值之比作标准来衡量农业劳动者数量与农业净产值之比,由此得出农业劳动力的需要与剩余的相对量和绝对量。其主要理由是:

(一) 按照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国民收入”是全社会劳动者在一年内所创造的价值的总和,马克思把它叫做“年价值产品”。一方面,它是社会劳动总投入的总产出;另一方面,它又“体现了一年之内所推动的劳动的总和”。(《资本论》第2卷第428页)同样的道理,作为社会必要劳动的一部分的农业劳动,其投入 是农业劳动力,其产出是农业净产值,或者说,农业净产值体现了所推动的农业劳动的总和。

如此说来,“国民收入值/社会劳动者人数”的经济意义就是平均每个社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量,其倒数“社会劳动者人数/国民收入值”则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即是社会必要劳动量,它“具有社会平均劳动力的性质,起着社会平均生产力的作用,”(《资本论》第1卷第52页)起着衡量各个部门劳动的标尺作用。它要求“在商品的生产上只使用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衡量农业劳动,则在农业劳动中达到这个水平的部分是必

要的、被社会承认的,而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则是不必要的、剩余的。因此可以说,农产品价格符合其价值,则全部农业劳动都是社会需要的;而农产品价格低于其价值,则农业劳动中就只有一部分是必要的,而有一部分必是不被社会需要的,是剩余的。总之,“花费在单个商品上的劳动,只是作为属于它的和在观念上进行估价的总劳动的可除部分,才有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10页)对花费在全部农产品上的农业劳动也应该是这样。

(二) 这种方法是把农业劳动作为同其他社会劳动同质的人类劳动,即对农业劳动从抽象劳动、一般劳动的角度考察。而正是这种同一的、同质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本身提供了计量计算的可能性。

(三) 虽然非劳动时间也可能是生产时间,但只有劳动时间才创造价值,非劳动时间不创造价值。从抽象劳动角度来考察农业劳动,就可

以把劳动时间和生产时间严格区别开来,还可以消除由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农业劳动在一年之间分配上的不平衡带来的对农业劳动计算上的困难。

(四) 因为社会劳动产品的总价值等于总价格,实际对农业劳动的考察通过对国民收入和农业净产值的运算来进行。这样,农业与非农业的劳动力数量、农产品与非农业产品的价格水平都直接决定对农业劳动考察的结果。这样考察的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就不只是与耕地面积、农机数量有关,不只是与农业生产内部的因素有关,而且也与农业外部的、整个社会经济的许多方面发生了联系。即是说,凡是影响劳动结构变动、影响农产品价格与非农业产品价格的因素,也就成 为影响农业劳动需要与剩余的相关因素。这样,许多原来难以定量考察的非经济因素,都可以转换为可以定量分析的价格因素、劳动力数量因素。这样从事物的总体上、从事物之间的各方面联系上去考察认识事物,就可以避免片面性。

(五) 从抽象劳动角度考察农业劳动,因为有了社会必要劳动作标尺,可以根据现有的经济统计资料比较精确地计算出每一年农业劳动的需要与剩余情况,从纵向的历史的考察中来发现农业劳动的变化规律,进而对未来进行预测。

这种新方法的采用,要求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历史背景。自然经济下小生产者单个人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无需由社会统一计量也

无法计量;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的发展使抽象劳动为人们所理解,使社会对劳动的计量既有必要也有可能;联合劳动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则提供了科学计量劳动、按比例分配劳动的现实性。从我国目前看,广大农村只是处在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过渡的阶段,人们对劳动的看法实际上难免带有自然经济的色彩。这也必然影响到人们对这种考察方法的理解和实际的运用。反过来,这种方法的运用将有助于冲淡看待劳动的自然经济色彩。另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实际的价格体制常常是人为地使价格背离价值,目前对粮食仍维持两种价格,这里的种种非经济因素既然干预了经济活动,也必然使单纯经济的考察方法产生局限性。同样,单纯经济的考察方法也有助于揭示和排除非经济因素对经济活动的干扰作用。

三、三十年间农业劳动的考察和结果分析

单独观察1952-1982这三十年间我国“社会劳动者”、“农业劳动者”、“国民收入”、“农业净产值”这四栏统计数字,它们都是一直增加,难以看出规律性的东西。然而,若把这四个指标联系起来,使它们组成一个“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来加以考察,马上就会发现一个明显的现象:N 值从1952年以来先是一直减小,由69%减到1978年的48%,达到最小值;自1979年开始迅速增大,于1982年达到62%。若以年份为横坐标,以百分数值为纵坐标对N 值描点作图,则曲线相应地先下降后上升,1978年既是最低点,也是转折点。见下表: 1952——1982年间我国农业劳动需要率的变化

项目 年度 52 57 65 78 79 80 81 82

国民收入值(亿元) 589 908 1387 3010 3350 3688 3940 4247 农业净产值(亿元) 340 425 641 1065 1318 1467 1658 1893

社会劳动者(万人) 20729 23771 28940 39856 40581 41896 43280 44706

农业劳动者(万人) 17317 19810 23398 29426 29425 30211 31171 32013

社会劳均净产值(元/人) 284 382 484 755 826 880 910 950 农业劳均净产值(元/人) 196 220 274 362 448 486 532 591 农业劳动需要率N 值(%) 69 58 57 48 54 55 58 6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83》

由N 值的经济意义可知,自建国以来农业劳动就不完全是社会需要的,是一直有剩余的;其剩余程度在1978年以前有增无减,到1978年农业劳动剩余最严重;自1979年以后到1982年,农业劳动被社会承认的程度提高了,农业剩余劳动减少了,到1982年大概恢复到五十年代的水平。纵观整个三十年间,以1978年为转机,前后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

N 值,农业劳动需要率,农业劳均净产值占社会劳均国民收入的比率,是一个高度综合的社会经济指标。它既可以反映农业与国民经济其他各业的差距以及发展的不平衡状况,又显示着社会经济宏观决策的优劣。结合实际情况看,我国五十年代迅猛发展重工业,对农产品实行低价的统购统销政策,限制农业劳动力的转移和人口的流动;六十年代,自然灾害、“大跃进”等造成初期三年的农产品奇缺及整个经济的困难;中期开始的“文化革命”动乱,延续到七十年代中期达十年之久,使得社会劳动结构凝固僵化,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决定了这个阶段N 值曲线的低落;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首先重视发展农业生产力,继而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在农村广泛推行生产责任制,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及乡镇企业,使得N 值在这个阶段迅速抬升。N 值的小大变化及其曲线的降升转折,表明我国国民经济由比例失调不正常发展转变到比例比较协调的、健康正常的发展轨道上来。这即是N 值及其变化所透露出来的主要信息。


相关内容

  • 关于我国_刘易斯转折点_研究的述评
  • 2010年第4期第31 卷 关于我国"刘易斯转折点"研究的述评 周 健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沈阳110036) 摘要:以蔡昉为代表的一些国内学者提出了"刘易斯拐点"即将到来的论断,其引发了众多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 的争论.本文选取了我国目前"刘易斯转折 ...

  • 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 中国城市化的动力机制 1 导论 我国近十年来的城市发展不断加快,城市化1水平显著提高,但巨大的城市化浪潮也带来了诸多战略性问题,如城区扩张的无序与无度.城市经济的内聚和粗放.环境污染的加剧和转移.区域资源利用的过度与低效.城市社会的分层和内卷等,这些问题对我国的城市规划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要解决这些 ...

  • 论我国"四化"同步发展的逻辑基点与充要条件
  • 摘 要:当前,我国面临要素成本上升.产能过剩与内需不足,以及城乡差距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结构问题."四化"是社会转型与结构变迁的四个方面,四化存在发展逻辑层面的先后,同时存在发展结构层面的同步.研究发现,四化各自肩负特殊时代使命,交互协调,四化同步发展的逻辑起点是结构转型.四化同 ...

  • 农村剩余劳动力估算
  • 中国究竟还有多少农业剩余劳动力 王检贵/丁守海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5期 王检贵,经济学博士,南开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天津300071): 「作者简介」 丁守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2)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古典估算法.新古典估算法.标准结构比较法对中 ...

  •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论文
  • XXXX大学 毕 业 论 文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以XX市为例 系 别: 专 学业生名姓称: 名: XXXX XXXXXXXX XXX XXXXXXXX XXX老师 学 号: 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完成日期 XXXX 年 XX 月 XX日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 --以XXXX市为例 ...

  • 老龄化背景下我国"三农"问题核心的转变
  • 内容提要:"三农"问题包括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这是困扰了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很多年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和理论界都把农民问题定位于"三农"问题的核心,并作为"三农"问题研究的突破口,农民增收也就成了农民问题的焦点.然而,随着人口 ...

  •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源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刚性
  • 理论探讨 "三农"问题的实质是源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刚性 司光南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摘要]我国"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则应是减少农民的数量,提高人口城市化水平.而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刚性则使这一转变过程进 ...

  • 中国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研究
  • 中国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现状问题研究 [摘要]:数据表明,在我国农民工人数继续增加的同时,农民工总量增速呈持续回落态势:随着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峰值的到来,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供给也即将面临拐点:现在的局面是"民工荒"与大量农村劳动力的剩余并存.在这种形势下政府 ...

  • 浅谈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
  • 浅谈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对策 20117381 2011级农经2班 胡家超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的提高,农村劳动力不可避免的在向城市转移,这在我国已经成为焦点话题,合理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我国缩小城乡差距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协调城乡关系的重要方面 .怎么进行合理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