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转型和利益分配机制的不断调整,在发展过程中累积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出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同时大量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诱因。信访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期,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更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实现和谐。因此,做好农村的信访稳定工作就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根据近段时期信访情况,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各类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关键。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坚决依法按政策办事,必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
一、当前引起农村群众信访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群众上访反映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农村纠纷问题。“四争纠纷”是指农村争承包地、争宅基地、争柴山边界、争水源,承包地、宅基地、柴山、水源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这两大民生问题,是农民生存的基本支柱和保障。随着农村土地收益的增值及人口的膨胀,农村土地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农户增人增地难、减人减地难,由此而引发的农村户口迁移、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惠农政策的落实等问题逐渐增多。同时,宅基地规划、柴山边界、水源问题也是引发农村矛盾激化,形成群众与群众、群众与基层干部之间矛盾增多并引发上访的诱因。随着《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以及林权改革政策深入实施,因争承包地、争宅基地、争柴山边界引起的纠纷愈来愈多,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导致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四争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赡养纠纷,近几年农村赡养纠纷不断出现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是外出人员增多,在家劳动力减少,留守老人和空巢儿童大量出现,子女或父母无法有效照顾家人或兄弟姊妹之间为赡养问题互相扯皮,而这一问题,通过司法途径不一定能有效解决从而形成社会矛盾,引发上访求述。
2、干部作风问题。群众突出反映村组缺乏民主管理、财务混乱、截留上级项目资金或农村优惠政策、厚此薄彼,个别干部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物,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缺乏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注意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缺乏透明度,暗箱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村组经济在收入、使用、分配上监管乏力,造成经济混乱和村组干部侵占现象,引起群众不满意形成上访。
3、选举问题。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重视村两委的换届选举,有的村、社区选举,组织意图与群众或者说部分群众意愿相抵触,导致群众意见大引发上访,个别地方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举前入户打招呼承诺好处的办法拉选票,当选后不能兑现引发干群矛盾,也有的地方肆意简化选举程序导致群众怀疑引起群众不满形成上访。
4、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长期存在并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群众在发生民事案件或纠纷后,不正常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而是找领导,认为这样既有人解决处理又节约时间,方法简单还不需要成本。二是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赔偿、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等执行不到位,上访人往往因执行难对司法公正提出质疑,进而放弃法律渠道改为向党委、政府上访求决。三是调解纠纷难。民事纠纷多通过村调委会、乡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调解,由于双方自身因素、诉讼成本、相关政策法律及调解人能力的影响,调解成功率不高,纠纷当事人转向上访。
通过调查分析,产生信访问题增多的根源,既有我们思想观念、工作方法问题,又有政策体制和上访人自身问题。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法不依,行政作为不充分。《信访条例》对涉及信访和人访的各类问题,都有明确而又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照《信访条例》办事。不管越级不越级,不管有理没有理,不管个访或群体访,只要是上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先自软了三分。要么无原则地妥协让步,要么不敢追究违法违规上访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了时下的动辄数十上百人浩浩荡荡,要么围堵党委、政府机关,要么围攻国家工作人员。对违法上访者不能硬起手腕,挺起腰杆,依法依纪处理一部分违规上访案事件,无序上访有蔓延之势。
2、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浮漂不实。从近几年农村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到干部作风问题,从民主法制问题到经济问题,从村务公开问题到宅基地纠纷问题等。尽管引发农村信访问题原因错综复杂,但归根到底,“人”都是作为引发一切矛盾的主要原因。有的问题发生、有的问题久拖不决,这多半与农村干部的作风有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素质不高,以权谋私。个别村组干部长期不学习,缺乏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奉献精神,成天只想着手中的一点点权力怎样来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有的干部在群众建房、上户等办手续时,私下索要好处,不给好处就不办事。二是个人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村干部任职时间长,凭经验办事,乱表态,瞎指挥。有的作风霸道,私心重,处事不公,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不识大体顾大局。以自我为中心,由于村干部家在农村,自己也是农民,长期大量的农村工作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每年的工资收入与付出不相适应,使得少数村干部缺乏工作热情和责任心。遇到问题绕道走,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在小团体利益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竭力维护小团体利益,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发生了不稳定的问题时,不是勇敢地站出来,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是临阵退缩;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态度暧昧,唯恐事情闹得不大,同时将矛盾上交。
3、政策机制及有关部门不作为。当前信访部门对于来信来访的处理,先是将上访人员登记后,把上访材料批转下去,由原处理单位处理。然后信访部门再对各地上访情况予以排队通报,下级信访部门也照此效仿,而党政部门再对通报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这种工作机制,无形中助长了上访人的上访情绪,使其认为不管有理无理,只有上访了,某单位就会被通报,有关人员就会受处理。于是,上访人员不断增加,涉讼上访案件也是这样。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善后工作推卸责任或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律推诿,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互相扯皮,导致小事酿成大事,小案访成大案。
4、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五是个别群众曲解“民主”和言论自由,一些群众把民主权力不是用在依法选举和监督上,而是认为民主和言论自由就是“大众麦克风时代”的来临,肆意在网络、新闻媒体、上级干部面前想当然的发表自己的不实言论,给基层信访工作带来麻烦。
5、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五是责权不明,信访部门并不是职权部门,大量的信访事件只能起到协调、建议的作用,没有领导的重视信访部门并不能直接处理信访事件,这也是部分信访事件久拖不决的原因。
二、群众信访的主要特点
从群众上访的整体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越级、重复信访量增多。近年来,在群体信访事件中,越级到京、省、市上访人,占群众上访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同时,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很难一次处理到位,重复信访问题突出。尤其是个体访重复率高,部分上访老户反映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情绪波动大、不稳定,大多已持续上访十多年,有的长期滞留京、省。
(二)非正常上访对抗性增强。目前群众上访绝大多数是正常反映诉求,属于非对抗性的。但由于多种原因,非正常因素有所增加,个别群众不通过正常渠道、不到指定场所、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同时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职业上访户,这些人在上访过程中由于政府或部门的妥协,尝到了甜头,转而专门找政府的麻烦或钻法律、政策空子以上访谋利。对于以上这些如果处置不当,就会使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形成对抗性因素。同时,集体上访仍然是群众上访的主要形式,个别上访人员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往往采取串联集结、堵门拦车、纠缠吵闹、坐着不走围攻谩骂国家工作人员、穿着状衣、打横幅、呼喊口号、散发信访材料、敲锣打鼓、煽动群众起哄、出示状纸等过激形式进行信访活动,有意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制造影响。
(三)信访主体成份增多。过去上访群众以农民、企业职工为主,近年来上访主体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如复退军人、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教师、原民办教师等都参与了上访,反映各自的诉求,信访主体层次复杂,趋向多元化。(四)处理和稳控难度增大。一是排查难。近年来,发生的3人以上反映群体利益的信访活动、个别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等,事前大多都对上访级别、方式、路线、达到的目的等经过精心策划,有的还与外市、县人员互相串联,跨地区、跨部门联络组织。如复退军人、抗美援越老战士、原民办教师大多采用串联、集结形式上访。由于这些信访活动组织化程度高、隐蔽性强,参与组织策划人员一般又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身份复杂,导致发现难、预测难。二是处理难。群众反映问题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法方式、群众自发与个别人幕后操纵相互交织,处理难度前所未有。再加上政策法规不够健全,有的反映问题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有的政策法规不太适应现实需要,不仅加大了问题的解决难度,而且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三是稳控难。受政策、财力、体制机制等因素限制,群众反映问题很难一次处理到位,信访动机日趋复杂,胃口不断提高,遇到重大会议、重大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敏感时期,就又撺掇上访,极易出现反弹,增加稳控难度。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的重要渠道,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是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要注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要解决问题,前提是善于发现问题。任何矛盾的出现都不是孤立的,都有一定的细节表现,如果排查不细,很容易疏忽过去的,造成大的矛盾隐患。如部分地方近年来健全了镇村组三级信访矛盾排查网络,重点排查信访苗头和安全隐患,做到不放过一个险点。对信访苗头,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甚至包括已经息诉罢访的问题,都过遍“筛子”,对信访老户注意发现新动向、新隐患;对新的苗头做到早介入、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对已经息诉罢访的人员,做到严防受个别人蛊惑煽动,出现重新上访。
3、要切实解决问题。衡量是否做好信访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首先,坚持群众观点,不断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其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处理好法与理、情与法、情与理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各类矛盾,要在体现公平、照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办事”。
4、要加强制度建设。 解决好信访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一是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工程实施信访风险评估,确定信访风险等级,分类指导;建立信访处置回头看、信访处置结果公示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在处理后,开展回头看,严防受个别人蛊惑煽动,出现再上访;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群众不满或不解。
5、要努力转变作风。一是树立大信访观念。跳出信访抓信访,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信访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群众心平气顺了,矛盾纠纷就会减少。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关注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是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二是强化主动意识。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查找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实践表明,信访调解工作关口前移、防范在前,问题发现早、处置早、处置合适,就会赢得主动、赢得人心,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又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三是创新方法,提高水平。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信访工作的成效得到明显提高。(巴州区石城乡 杨红)
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转型和利益分配机制的不断调整,在发展过程中累积的矛盾纠纷逐渐增多,出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同时大量问题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诱因。信访工作作为党委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突现期,易导致社会矛盾激化。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更谈不上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实现和谐。因此,做好农村的信访稳定工作就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根据近段时期信访情况,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各类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关键。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解决民生问题,必须坚决依法按政策办事,必须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信访问题。
一、当前引起农村群众信访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群众上访反映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1、农村纠纷问题。“四争纠纷”是指农村争承包地、争宅基地、争柴山边界、争水源,承包地、宅基地、柴山、水源直接关系农民生产、生活这两大民生问题,是农民生存的基本支柱和保障。随着农村土地收益的增值及人口的膨胀,农村土地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农户增人增地难、减人减地难,由此而引发的农村户口迁移、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惠农政策的落实等问题逐渐增多。同时,宅基地规划、柴山边界、水源问题也是引发农村矛盾激化,形成群众与群众、群众与基层干部之间矛盾增多并引发上访的诱因。随着《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以及林权改革政策深入实施,因争承包地、争宅基地、争柴山边界引起的纠纷愈来愈多,这些纠纷如若处理不当,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导致矛盾激化,由简单的“四争纠纷”,演化成治安案件、行政案件、甚至酿成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稳定、经济繁荣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赡养纠纷,近几年农村赡养纠纷不断出现越来越突出,究其原因是外出人员增多,在家劳动力减少,留守老人和空巢儿童大量出现,子女或父母无法有效照顾家人或兄弟姊妹之间为赡养问题互相扯皮,而这一问题,通过司法途径不一定能有效解决从而形成社会矛盾,引发上访求述。
2、干部作风问题。群众突出反映村组缺乏民主管理、财务混乱、截留上级项目资金或农村优惠政策、厚此薄彼,个别干部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财物,对一些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缺乏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注意村务、财务公开,工作缺乏透明度,暗箱操作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村组经济在收入、使用、分配上监管乏力,造成经济混乱和村组干部侵占现象,引起群众不满意形成上访。
3、选举问题。随着群众民主意识的增强,越来越重视村两委的换届选举,有的村、社区选举,组织意图与群众或者说部分群众意愿相抵触,导致群众意见大引发上访,个别地方候选人无视选举纪律,采取选举前入户打招呼承诺好处的办法拉选票,当选后不能兑现引发干群矛盾,也有的地方肆意简化选举程序导致群众怀疑引起群众不满形成上访。
4、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长期存在并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一是部分群众在发生民事案件或纠纷后,不正常到司法机关诉讼解决而是找领导,认为这样既有人解决处理又节约时间,方法简单还不需要成本。二是胜诉案件执行难。主要集中在民事纠纷赔偿、刑事伤害案件赔偿等执行不到位,上访人往往因执行难对司法公正提出质疑,进而放弃法律渠道改为向党委、政府上访求决。三是调解纠纷难。民事纠纷多通过村调委会、乡派出所、公安室、司法所的调解,由于双方自身因素、诉讼成本、相关政策法律及调解人能力的影响,调解成功率不高,纠纷当事人转向上访。
通过调查分析,产生信访问题增多的根源,既有我们思想观念、工作方法问题,又有政策体制和上访人自身问题。我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有法不依,行政作为不充分。《信访条例》对涉及信访和人访的各类问题,都有明确而又严格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按照《信访条例》办事。不管越级不越级,不管有理没有理,不管个访或群体访,只要是上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先自软了三分。要么无原则地妥协让步,要么不敢追究违法违规上访人员的责任。由此,引发了时下的动辄数十上百人浩浩荡荡,要么围堵党委、政府机关,要么围攻国家工作人员。对违法上访者不能硬起手腕,挺起腰杆,依法依纪处理一部分违规上访案事件,无序上访有蔓延之势。
2、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浮漂不实。从近几年农村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问题到干部作风问题,从民主法制问题到经济问题,从村务公开问题到宅基地纠纷问题等。尽管引发农村信访问题原因错综复杂,但归根到底,“人”都是作为引发一切矛盾的主要原因。有的问题发生、有的问题久拖不决,这多半与农村干部的作风有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素质不高,以权谋私。个别村组干部长期不学习,缺乏为民服务,为民办事的奉献精神,成天只想着手中的一点点权力怎样来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有的干部在群众建房、上户等办手续时,私下索要好处,不给好处就不办事。二是个人独断专行,作风霸道。有的村干部任职时间长,凭经验办事,乱表态,瞎指挥。有的作风霸道,私心重,处事不公,群众反映强烈。三是不识大体顾大局。以自我为中心,由于村干部家在农村,自己也是农民,长期大量的农村工作需要花费不少时间,每年的工资收入与付出不相适应,使得少数村干部缺乏工作热情和责任心。遇到问题绕道走,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在小团体利益与大局利益发生冲突时,竭力维护小团体利益,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发生了不稳定的问题时,不是勇敢地站出来,以积极的态度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而是临阵退缩;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态度暧昧,唯恐事情闹得不大,同时将矛盾上交。
3、政策机制及有关部门不作为。当前信访部门对于来信来访的处理,先是将上访人员登记后,把上访材料批转下去,由原处理单位处理。然后信访部门再对各地上访情况予以排队通报,下级信访部门也照此效仿,而党政部门再对通报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这种工作机制,无形中助长了上访人的上访情绪,使其认为不管有理无理,只有上访了,某单位就会被通报,有关人员就会受处理。于是,上访人员不断增加,涉讼上访案件也是这样。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善后工作推卸责任或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律推诿,不是积极解决问题,而是互相扯皮,导致小事酿成大事,小案访成大案。
4、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既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五是个别群众曲解“民主”和言论自由,一些群众把民主权力不是用在依法选举和监督上,而是认为民主和言论自由就是“大众麦克风时代”的来临,肆意在网络、新闻媒体、上级干部面前想当然的发表自己的不实言论,给基层信访工作带来麻烦。
5、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五是责权不明,信访部门并不是职权部门,大量的信访事件只能起到协调、建议的作用,没有领导的重视信访部门并不能直接处理信访事件,这也是部分信访事件久拖不决的原因。
二、群众信访的主要特点
从群众上访的整体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越级、重复信访量增多。近年来,在群体信访事件中,越级到京、省、市上访人,占群众上访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同时,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很难一次处理到位,重复信访问题突出。尤其是个体访重复率高,部分上访老户反映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情绪波动大、不稳定,大多已持续上访十多年,有的长期滞留京、省。
(二)非正常上访对抗性增强。目前群众上访绝大多数是正常反映诉求,属于非对抗性的。但由于多种原因,非正常因素有所增加,个别群众不通过正常渠道、不到指定场所、不按规定程序反映问题,同时当前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职业上访户,这些人在上访过程中由于政府或部门的妥协,尝到了甜头,转而专门找政府的麻烦或钻法律、政策空子以上访谋利。对于以上这些如果处置不当,就会使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形成对抗性因素。同时,集体上访仍然是群众上访的主要形式,个别上访人员存在“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往往采取串联集结、堵门拦车、纠缠吵闹、坐着不走围攻谩骂国家工作人员、穿着状衣、打横幅、呼喊口号、散发信访材料、敲锣打鼓、煽动群众起哄、出示状纸等过激形式进行信访活动,有意向党委、政府施加压力,制造影响。
(三)信访主体成份增多。过去上访群众以农民、企业职工为主,近年来上访主体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如复退军人、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教师、原民办教师等都参与了上访,反映各自的诉求,信访主体层次复杂,趋向多元化。(四)处理和稳控难度增大。一是排查难。近年来,发生的3人以上反映群体利益的信访活动、个别赴京到省非正常上访等,事前大多都对上访级别、方式、路线、达到的目的等经过精心策划,有的还与外市、县人员互相串联,跨地区、跨部门联络组织。如复退军人、抗美援越老战士、原民办教师大多采用串联、集结形式上访。由于这些信访活动组织化程度高、隐蔽性强,参与组织策划人员一般又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身份复杂,导致发现难、预测难。二是处理难。群众反映问题大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是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合理要求与不合法方式、群众自发与个别人幕后操纵相互交织,处理难度前所未有。再加上政策法规不够健全,有的反映问题没有政策法规依据,有的政策法规不太适应现实需要,不仅加大了问题的解决难度,而且容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三是稳控难。受政策、财力、体制机制等因素限制,群众反映问题很难一次处理到位,信访动机日趋复杂,胃口不断提高,遇到重大会议、重大庆典活动或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敏感时期,就又撺掇上访,极易出现反弹,增加稳控难度。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发扬民主、体察民情的重要渠道,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首要任务和根本措施是关注民生,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群众利益。
1、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信访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要注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要解决问题,前提是善于发现问题。任何矛盾的出现都不是孤立的,都有一定的细节表现,如果排查不细,很容易疏忽过去的,造成大的矛盾隐患。如部分地方近年来健全了镇村组三级信访矛盾排查网络,重点排查信访苗头和安全隐患,做到不放过一个险点。对信访苗头,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甚至包括已经息诉罢访的问题,都过遍“筛子”,对信访老户注意发现新动向、新隐患;对新的苗头做到早介入、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对已经息诉罢访的人员,做到严防受个别人蛊惑煽动,出现重新上访。
3、要切实解决问题。衡量是否做好信访工作的标准,就是看群众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得到真正解决,首先,坚持群众观点,不断增强与群众的感情。对群众怀有浓厚感情,才能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认真研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取信于民。其次,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充分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一碗水”端平,公道正派,真正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再次,要正确分析各类问题和矛盾。处理好法与理、情与法、情与理之间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合理解决各类矛盾,要在体现公平、照顾各方利益、有利于农村稳定的前提下“依法办事”。
4、要加强制度建设。 解决好信访问题,必须从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一是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如果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通,就有可能导致部分群众采取极端做法,引发集体访、越级访甚至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多措并举,畅通渠道,让群众有发表意见、反映诉求的机会,维护信访人的建议权、申诉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重大事项信访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工程实施信访风险评估,确定信访风险等级,分类指导;建立信访处置回头看、信访处置结果公示制度,对重大信访问题在处理后,开展回头看,严防受个别人蛊惑煽动,出现再上访;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避免因决策失误而造成群众不满或不解。
5、要努力转变作风。一是树立大信访观念。跳出信访抓信访,采取综合性措施解决信访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好了,群众心平气顺了,矛盾纠纷就会减少。从近几年的实践看,关注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是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二是强化主动意识。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查找问题,主动解决问题。实践表明,信访调解工作关口前移、防范在前,问题发现早、处置早、处置合适,就会赢得主动、赢得人心,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又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三是创新方法,提高水平。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要求,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改进信访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使信访工作的成效得到明显提高。(巴州区石城乡 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