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所开展药品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价费秩序。从 5月31日开始,县价格监督检查所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内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也有个别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制标价签,使用未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二是明码标价内容不规范,药品等级规格、计价单位、产地等内容填写不全;三是标价签有涂改现象,不执行一货一签,涂改严重;四是标价签摆放不规范,存在遮挡价签、标价签朝内现象。检查中收缴了自制和不符合规定的标价签12000多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价格标签归属地管理,由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统一印制,未经许可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价格执法人员在进行宣讲政策的同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一是药品必须全部实行明码标价;二是使用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三是标价签内容应填写完整;四是药品与标签对应摆放整齐。检查组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药品超市、零售药店,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确保此次检查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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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物价所开展药品超市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价费秩序。从 5月31日开始,县价格监督检查所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内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药品超市、零售药店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也有个别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自制标价签,使用未经物价部门监制的标价签;二是明码标价内容不规范,药品等级规格、计价单位、产地等内容填写不全;三是标价签有涂改现象,不执行一货一签,涂改严重;四是标价签摆放不规范,存在遮挡价签、标价签朝内现象。检查中收缴了自制和不符合规定的标价签12000多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价格标签归属地管理,由县级以上物价部门统一印制,未经许可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制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价格执法人员在进行宣讲政策的同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一是药品必须全部实行明码标价;二是使用由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三是标价签内容应填写完整;四是药品与标签对应摆放整齐。检查组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药品超市、零售药店,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确保此次检查活动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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