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人与自知
近读老子的《道德经》,受益匪浅。尤其是书中对“知人”与“自知”的精微阐释,更是发人深思,给人启迪。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在老子看来,“智”是指个人的创造能力,而“明”则是指洞察能力和辨别是非、体察规律的能力。老子多次强调“自然”,“自知”是“自然”,而“知人”则是为了“使然”。由此可见,他把“自知”归入“明”,而把“知人”归入“智”,体现了老子崇尚“无为”和“自然”的基本思想。
人们常说,“知人难”,就是说,要真正识知一个人,深入了解其长处和短处,并非易事。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总要与他人结成某种社会关系。而要正确选择和善待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确需要一定的智慧。譬如交友,就需要先知而后交。那么,何谓朋友?古人云:“道义相砥,过失相规,畏友也;缓急可共,生死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饴,游戏征逐,昵友也;利则相攘,患则相倾,贼友也。”然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要想真正觅得“畏友”,结交“密友”,绝非易事。尤其是对一个法官来说,交友更需慎重。笔者并非主张“法官无友”,但法官交友确应慎之又慎,
否则贻害无穷。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交友不仅要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要具备“知人”的智慧。
对于各级领导而言,“知人”更为重要。因为只有“知人”,才能“善任”。伯乐相马、范蠡“知人善治”,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例证。然而要真正识知他人的优点和缺点,并能用其所长,弥其所短,确实也需要一定的智慧。汉高祖刘邦,任命善于将兵的韩信为帅,任命精于谋略的张良为军师,任命勤于治国安民的萧何为相,一举战胜了曾很强大的霸王项羽,功垂千古。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各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还是国内各行各业之间生产营销等方面的竞争,说到底都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各行各业的决策者,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成功,首先要有“知人”和“用人”的智慧,也就是要具备识知人才之能,精心育才之心,善用人才之举,保护人才之胆。唯此,才能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我国,从汉字激光照排技术的发明到“海尔”海外拓展成功,从“两弹一星”的研制到“神五”飞船升天,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的大量范例,无不蕴涵着决策者们知人善任的高超智慧。 如果说“知人”难,那么“自知”就更难。这是因为,一方面,人们对自己的缺点往往缺乏正确的认知,另一方面,不少人都有虚荣心,即便知晓自己存在着某些不足,也不愿承认。因此,要做到“自知”,必须首先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全
面的评价。因为“知人”只能证明你很有智慧,而不能证明你的贤明。只有做到“自知”的人,才算是贤明之人。
人贵有自知之明。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成绩和不足,要有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浩如烟海的知识宝库中,我们自己所懂得的东西实在是微乎其微,即便是对于我们所熟悉的审判工作,自己不懂得的东西也有很多。特别是在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疑难案件日渐增多的情况下,我们更感到理论上的不足和审判艺术上的缺憾。有鉴于此,我们就要“知不足,思进取”,刻苦研学法学和其他相关知识,认真探索先进的审判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善审明断、定纷止争的司法能力。但我们有的法官,对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识不足,忽视新时期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放纵了自己在理想信念、审判实务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由于认识上的错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并最终贻误审判工作的并不鲜见。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存有某种缺点和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自己的缺点和过错不能正确认知,甚至文过饰非,讳疾忌医。因此,我们应当把自己的缺点和过错视为“耻”,能够正确面对并勇于自我剖析,自我改正,自我鞭策。所谓“知耻而后勇”,正是这个道理。特别是在当前开展的以“八荣八耻”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对“症”下“药”,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唯此,才算是有“自知之明”,才能真正战胜自我,使自己成为贤明之人。正如老子所说:“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一个能战胜别人的人,只能证明他有威力;而一个能战胜自己的人,才真正是强大的。
倘若一个人既有“知人”之“智”,又有“自知”之“明”和“自胜”之“能”,那么,他就能成为真正的智者和强者。这或许正是老子的《道德经》留给我们的启示吧。
知人与自知
近读老子的《道德经》,受益匪浅。尤其是书中对“知人”与“自知”的精微阐释,更是发人深思,给人启迪。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在老子看来,“智”是指个人的创造能力,而“明”则是指洞察能力和辨别是非、体察规律的能力。老子多次强调“自然”,“自知”是“自然”,而“知人”则是为了“使然”。由此可见,他把“自知”归入“明”,而把“知人”归入“智”,体现了老子崇尚“无为”和“自然”的基本思想。
人们常说,“知人难”,就是说,要真正识知一个人,深入了解其长处和短处,并非易事。我们每个人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生活,总要与他人结成某种社会关系。而要正确选择和善待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的确需要一定的智慧。譬如交友,就需要先知而后交。那么,何谓朋友?古人云:“道义相砥,过失相规,畏友也;缓急可共,生死可托,密友也;甘言如饴,游戏征逐,昵友也;利则相攘,患则相倾,贼友也。”然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要想真正觅得“畏友”,结交“密友”,绝非易事。尤其是对一个法官来说,交友更需慎重。笔者并非主张“法官无友”,但法官交友确应慎之又慎,
否则贻害无穷。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官交友不仅要有神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而且要具备“知人”的智慧。
对于各级领导而言,“知人”更为重要。因为只有“知人”,才能“善任”。伯乐相马、范蠡“知人善治”,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例证。然而要真正识知他人的优点和缺点,并能用其所长,弥其所短,确实也需要一定的智慧。汉高祖刘邦,任命善于将兵的韩信为帅,任命精于谋略的张良为军师,任命勤于治国安民的萧何为相,一举战胜了曾很强大的霸王项羽,功垂千古。在当今世界,无论是各国之间综合国力的竞争,还是国内各行各业之间生产营销等方面的竞争,说到底都是人才的竞争。因此,各行各业的决策者,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获得成功,首先要有“知人”和“用人”的智慧,也就是要具备识知人才之能,精心育才之心,善用人才之举,保护人才之胆。唯此,才能在知识经济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在我国,从汉字激光照排技术的发明到“海尔”海外拓展成功,从“两弹一星”的研制到“神五”飞船升天,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的大量范例,无不蕴涵着决策者们知人善任的高超智慧。 如果说“知人”难,那么“自知”就更难。这是因为,一方面,人们对自己的缺点往往缺乏正确的认知,另一方面,不少人都有虚荣心,即便知晓自己存在着某些不足,也不愿承认。因此,要做到“自知”,必须首先对自己有一个客观的全
面的评价。因为“知人”只能证明你很有智慧,而不能证明你的贤明。只有做到“自知”的人,才算是贤明之人。
人贵有自知之明。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必须要有自知之明,对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成绩和不足,要有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在浩如烟海的知识宝库中,我们自己所懂得的东西实在是微乎其微,即便是对于我们所熟悉的审判工作,自己不懂得的东西也有很多。特别是在审判任务日趋繁重、疑难案件日渐增多的情况下,我们更感到理论上的不足和审判艺术上的缺憾。有鉴于此,我们就要“知不足,思进取”,刻苦研学法学和其他相关知识,认真探索先进的审判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善审明断、定纷止争的司法能力。但我们有的法官,对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识不足,忽视新时期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标准和新要求,放纵了自己在理想信念、审判实务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由于认识上的错位,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并最终贻误审判工作的并不鲜见。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人存有某种缺点和过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自己的缺点和过错不能正确认知,甚至文过饰非,讳疾忌医。因此,我们应当把自己的缺点和过错视为“耻”,能够正确面对并勇于自我剖析,自我改正,自我鞭策。所谓“知耻而后勇”,正是这个道理。特别是在当前开展的以“八荣八耻”
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对“症”下“药”,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唯此,才算是有“自知之明”,才能真正战胜自我,使自己成为贤明之人。正如老子所说:“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一个能战胜别人的人,只能证明他有威力;而一个能战胜自己的人,才真正是强大的。
倘若一个人既有“知人”之“智”,又有“自知”之“明”和“自胜”之“能”,那么,他就能成为真正的智者和强者。这或许正是老子的《道德经》留给我们的启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