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技术(补充)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等距离、无障碍、连续种植; (二)景观树:三五成丛,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乔灌结合;
(三)树种:以常绿阔叶树为主,辅以其他常绿植物或少量落叶树木,突出植物多样性和乡土树种特色,做到树木覆盖面积占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占乔木比例的80%;
(四)开挖树池废土要日产日清,不得随意裸露堆放,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使树木下地;
(五)其他技术规范按照《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实施。
二、禁止的行为
(一)不得在宽度不足1米的人行道种植树木; (二)不得开挖、挤占盲道;
(三)不得对地下管线造成安全隐患。
三、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电力电讯杆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2米;
(二)交通指示牌、路牌车站标志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1.2米; (三)路旁变压器外缘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3米; (四)消防龙头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1.2米;
(五)树木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95米;距路沿石不小于50cm;
(六)树木的主干中心与临街建筑(围墙、围栏、挡墙除外)保持一定的安全净距。
四、树木标准
(一)新植行道树规格标准:干直、健壮、无病虫害,伞形、球形或倒卵形树形;苗木的分
枝点高在2.5米以上,必须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木的胸径不小于5cm。冠幅不小于1m。
(二)同一条道路应按第一排行道树栽植同树种,同规格或近似规格补种缺塘行道树,第二排以上原则上补种常绿阔叶树。
五、土壤条件要求
(一)种植行道树土壤应呈微酸至中性;
(二)栽植穴有建筑垃圾、含有害物质的土壤,必须清除,更换种植土,按照“三高”(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实施。 (三)红土与腐殖土的比例为4:1,树池底部施基肥。
六、技术要求
根据树木规格,胸径8公分以上的树木,株行距为不小于4米;胸径在5~8公分的树木,树木株行距为不小于2.5米。新种树木树池长、宽、深不低于1×1×0.8米,树池营养面不小于1平方米,树池表面略低于地表,树池四周不再用硬埂包围,表面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箅子。定植完成须进行支撑。
七、树木种植地点范围
城市道路、街巷、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
(一)道路绿化范围:人行道及出入口两旁、交通安全岛、交叉路口周围、分车隔离带以及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
(二)人行道宽度大于1米、小于4米可种植1排行道树,人行道宽度达4米以上的,原则上行道树可到达2排;宽度超过5米以上的,行道树可到达3排以上。
八、相关指标
(一)公园绿地广场要按绿化面积占总面积不少于80%,树木占绿地面积不少于80%,常绿乔木占乔木总量不少于80%的要求进行新建或改造,其他类型的绿地除满足《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要求的绿地率指标外,均要满足后两个80%的规定。
(二)露天停车场按绿地率不少于20%,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的指标,通过种植常绿乔木进行生态化改造。
(三)参照《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的附属绿地绿地率指标:在一环路以内地区,不得少于25%;在一环以外二环以内不得少于30%;在二环以外地区(含其他郊县、市、区)不得少于35%。
昆明市露天生态停车场绿化标准
露 天 生 态 停 车 场 绿 化 标准
种植方式
种植方式
绿化效果 树池标准
铺垫层 绿化覆盖率树木成活率
项 目
种 植 树 木 要 求
内 容树种 规格 分枝点 树形 抗性 根系 树池规格
标 准
常绿阔叶树,果实不污染场地。 胸径7cm以上。 分枝点2.5m以上。 树干通直,伞形树。
抗尾气能力强,耐寒、耐旱性较好。 根系发达。
长1.2m*宽1.2m*深1.0m。 硬质具透水性的颗粒作垫层,表面加盖篦子。 不低于30%。 不低于95%。
两株乔木之间设置两个泊车位,下地种植。
种植土加入腐植土,按照1:5或1:4的比例混合均匀;土表疏松不板结。
土壤要求 种植土要求
附录A
昆明城市园林树木推荐名录(乔木)
一、常绿乔木:
华山松 云南松 罗汉松 山玉兰 红花木莲 乐昌含笑 云南拟单性木兰 云南樟 滇润楠 短萼海桐 枇杷 球花石楠 石楠 红花羊蹄甲 清香木 金桂 银桂 四季桂花 棕榈 老人葵
一、落叶乔木:
水杉 落羽杉 鹅掌楸 玉兰 紫玉兰 紫薇 云南梧桐 梧桐 云南樱花 鸡嗉子 喜树 滇朴
昆明市城市绿化树木种植技术(补充)规定
一、总体要求
(一)行道树:同规格、同树种、等距离、无障碍、连续种植; (二)景观树:三五成丛,疏密有致,高低错落,乔灌结合;
(三)树种:以常绿阔叶树为主,辅以其他常绿植物或少量落叶树木,突出植物多样性和乡土树种特色,做到树木覆盖面积占绿地面积的80%,常绿乔木占乔木比例的80%;
(四)开挖树池废土要日产日清,不得随意裸露堆放,树池开挖后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使树木下地;
(五)其他技术规范按照《昆明市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栽植工程技术规范(试行)》实施。
二、禁止的行为
(一)不得在宽度不足1米的人行道种植树木; (二)不得开挖、挤占盲道;
(三)不得对地下管线造成安全隐患。
三、行道树与地面公共设施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电力电讯杆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2米;
(二)交通指示牌、路牌车站标志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1.2米; (三)路旁变压器外缘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3米; (四)消防龙头距树木主干中心不小于1.2米;
(五)树木的主干中心与各种地下管线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95米;距路沿石不小于50cm;
(六)树木的主干中心与临街建筑(围墙、围栏、挡墙除外)保持一定的安全净距。
四、树木标准
(一)新植行道树规格标准:干直、健壮、无病虫害,伞形、球形或倒卵形树形;苗木的分
枝点高在2.5米以上,必须有4根以上的一级分枝,分枝应有一定长度。树木的胸径不小于5cm。冠幅不小于1m。
(二)同一条道路应按第一排行道树栽植同树种,同规格或近似规格补种缺塘行道树,第二排以上原则上补种常绿阔叶树。
五、土壤条件要求
(一)种植行道树土壤应呈微酸至中性;
(二)栽植穴有建筑垃圾、含有害物质的土壤,必须清除,更换种植土,按照“三高”(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三化”(建设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工艺化)、“三精”(管理经营精心、精品、精细)、“三理”(即土层清理、土壤处理、土表整理)实施。 (三)红土与腐殖土的比例为4:1,树池底部施基肥。
六、技术要求
根据树木规格,胸径8公分以上的树木,株行距为不小于4米;胸径在5~8公分的树木,树木株行距为不小于2.5米。新种树木树池长、宽、深不低于1×1×0.8米,树池营养面不小于1平方米,树池表面略低于地表,树池四周不再用硬埂包围,表面覆盖具透水性的硬质颗粒材料,或再加盖树池箅子。定植完成须进行支撑。
七、树木种植地点范围
城市道路、街巷、公园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
(一)道路绿化范围:人行道及出入口两旁、交通安全岛、交叉路口周围、分车隔离带以及绿线控制范围内的用地。
(二)人行道宽度大于1米、小于4米可种植1排行道树,人行道宽度达4米以上的,原则上行道树可到达2排;宽度超过5米以上的,行道树可到达3排以上。
八、相关指标
(一)公园绿地广场要按绿化面积占总面积不少于80%,树木占绿地面积不少于80%,常绿乔木占乔木总量不少于80%的要求进行新建或改造,其他类型的绿地除满足《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要求的绿地率指标外,均要满足后两个80%的规定。
(二)露天停车场按绿地率不少于20%,绿化覆盖率不少于30%的指标,通过种植常绿乔木进行生态化改造。
(三)参照《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的附属绿地绿地率指标:在一环路以内地区,不得少于25%;在一环以外二环以内不得少于30%;在二环以外地区(含其他郊县、市、区)不得少于35%。
昆明市露天生态停车场绿化标准
露 天 生 态 停 车 场 绿 化 标准
种植方式
种植方式
绿化效果 树池标准
铺垫层 绿化覆盖率树木成活率
项 目
种 植 树 木 要 求
内 容树种 规格 分枝点 树形 抗性 根系 树池规格
标 准
常绿阔叶树,果实不污染场地。 胸径7cm以上。 分枝点2.5m以上。 树干通直,伞形树。
抗尾气能力强,耐寒、耐旱性较好。 根系发达。
长1.2m*宽1.2m*深1.0m。 硬质具透水性的颗粒作垫层,表面加盖篦子。 不低于30%。 不低于95%。
两株乔木之间设置两个泊车位,下地种植。
种植土加入腐植土,按照1:5或1:4的比例混合均匀;土表疏松不板结。
土壤要求 种植土要求
附录A
昆明城市园林树木推荐名录(乔木)
一、常绿乔木:
华山松 云南松 罗汉松 山玉兰 红花木莲 乐昌含笑 云南拟单性木兰 云南樟 滇润楠 短萼海桐 枇杷 球花石楠 石楠 红花羊蹄甲 清香木 金桂 银桂 四季桂花 棕榈 老人葵
一、落叶乔木:
水杉 落羽杉 鹅掌楸 玉兰 紫玉兰 紫薇 云南梧桐 梧桐 云南樱花 鸡嗉子 喜树 滇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