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生产关联部门的岗位工作
衔接及财务结算的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门:
根据XXXX品牌战略的配称要求,以及公司已经开始实施的“质
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岗位配置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岗位责任,工作结果的时间节点,理顺流程环节之间的关系,对各环节产品流转及生产流程进行细化,明确财务结算规则,流程审核把关,确保效率、效益的有效提升。
一、大板车间:
→ 1、生产下单:是指工程技术部、业务部、研发部以及代加工客户下单生产等,下单内容要求完整,双方确认原材料,明确生产工期,具体操作规程按公司下发( 2015年行政第015文)文件执行,大板车间任何工序不得无单生产,无单生产按照生产金额3倍处罚车间主管。
2、生产单价:工程技术部、业务部、市场部、研发部公司内部下发的生产加工单价格按本文件附件(大板车间加工单价表)文件执行,代加工客户单价按大板业务根据市场行情与大板车间主管共同确认。
3、生产码单管理:大板质检输入填写后应当复核并在15小时内应将电子码单一式四份发至仓库、财务、大板车间主管及结算员处,码单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编号清晰。
4、生产结算:车间结算员根据质检码单、生产加工单按单每颗料进行结算,结算内容要求完整,数据准确。
⑴ 质检码单必须在产品完成后的15小时内发至结算员。
⑵ 车间结算员在接到质检码单当天内进行结算,结算后1小时内将结算单报至财务部、车间主管及下单部门签字审核(或付款人签字审核)。
⑶ 车间的结算单,车间主管必须在发货前签字确认。
⑷ 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分清责任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XXXX质
量标准执行追究大板车间、财务签审人全部经济责任。
5、交期:大板车间的主管人员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具体交期承担
具体控制和按交期兑现交货的责任,需要按客户要求或业务单位的要
求的交期时限具体控制交期实施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
序及时实施在线式的纠正措施,及时整改和实施按期交货的有效措
施,确保按期交货工作在主管人员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兑现,确保公司
对客户交期的兑现。
二、精加工车间:
→ →1、生产下单:是指工程技术部、研发部以及代加工客户下单生产等,
下单内容要求完整,下单人与收单人双方确认图纸,具体操作规程按
公司下发 (2015年行政第015文)文件执行,精加工车间任何工序不得
无单生产,无单生产按照生产金额3倍处罚车间主管。
2、生产单价:工程技术部、业务部、市场部、研发部公司内部下发
的生产加工单价格按本文件附件(按照精加工加工单价表)执行,当市
场价高于本单价表的代加工客户单价按市场价执行。
3、生产加工单管理: 精加工CAD制图部门负责与空间对接、放样对
接,确定制作尺寸标准,确定材料名称等相关内容,制作的生产加工
单内容应完整,生产各工序数量准确,生产部门与下单部门明确生产
工期,质量要求等,并将生产加工单电子档一式三份发至下单部门、
财务部门及精加工车间结算员处。
4、生产结算:车间结算员根据生产加工单进行结算并与生产车间各
工序核实生产数量,结算内容要求完整,数据准确。
⑴ 结算员在发货前一天按单进行结算,结算后1小时内将结算单报
至财务部门、精加工车间负责人审核及下单部门签字复核。
⑵ 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分清责任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XXXX质
量标准执行。
⑶ 外协加工结算:精加工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外协生产加
工,明确生产质量、生产工期、生产单价。
⑷ 外协管理人员在发货前一天进行结算并审核报至生产中心精加工
负责人、财务部、下单部门审核签字。
⑸ 生产中心精加工部门按月向下单部门结算管理费用。
⑹ 生产中心精加工部门按月结算外协加工费。
5、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追究生产中心、
财务签审人全部经济责任。
6、生产下单后:开料成型车间严格按照工程技术部材料规划人员要
求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生材料变化应及时与材料规划部门沟通协
调。
⑴ 出材率低于规划5%以内,例如规划材料出材率为70%的,即出
材率66.5%~70%范围内,由生产中心精加工负责人批准执行。
⑵ 当出材率低于规划5.1%~10%范围内,例如规划材料出材率为
70%的,即出材率63%~70%范围内,由生产中心精加工报材料
规划部门批准执行。
⑶ 当出材率高于规划范围内不必请示,生产车间执行操作,例如规
划材料出材率为70%,出材率70%以上生产车间执行操作。
7、交期:精加工车间的主管人员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具体交期承
担具体控制和按交期兑现交货的责任,需要按生产中心下达的交期要
求时限,具体控制交期实施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序及
时实施在线式的纠正措施,及时整改和实施按期交货的有效措施,确
保按期交货工作在主管人员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兑现,确保公司对客户
交期的兑现。
三、工程技术部:
负责公司市场部、业务部、研发部成品订单,从业务对接、空间
对接、生产下单、材料规划、进度跟踪、QA验收、发货、客户结算、
加工费用结算审核、现场放样、现场施工指导等售前、售中、售后服
务;作为生产与销售的第三方,公正实施投诉处置,并实事求是提报
统计生产中心的“交货及时率”、“订单投诉率”、“成品事故”。
1、工程技术部应备足库存材料500~1000㎡,作为生产周转配料,
保证工期及时完成,材料颜色的统一。
2、工程技术部材料规划人员,按照公司要求流程填写内部采购单,
预算出材率,并与精加工车间对接,按加工单要求材料品种,出库材
料。
3、QA人员应严格按照XXXX“质量标准”执行,QA人员在QC验收后
进行复查和抽查,发货后造成损失按照XX质量标准条款追究QA人员
经济责任。
⑴ QA人员抽检和复查不合格产品应开具生产事故废次品单。
⑵ 废次品单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完整。
⑷ 数量单位要统一并将数量结果统计合计。
⑸ QC责任人要明确落实到姓名。
⑸ 废次品的原因表述要清晰,如缺角、胶补颜色不符、纹路没有对纹
等。
4、当天统一交由QA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次日八点前交由部门负
责人按制度审核赔偿材料数量、金额,并签审复核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5、QA人员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被公司或工程技术部查出,按事故
损失金额处罚QA责任人,并按质量标准要求规定处罚直接领导和部
门领导。
6、工程技术部结算人员,结算错误且造成损失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
行,追究经济责任包括以下。
⑴ 客户产品结算并审核
⑵ 精加工生产加工费结算审核
⑶ 大板加工费结算审核
⑷ 外协加工费结算审核
7、工程技术部负责追究本部门下单后生产事故造成的全额材料损失
回收。监督审核并按公司业务部门材料价格执行。
⑴ 材料报废损失
⑵ 大改小造成的材料损失
⑶ 不按规划要求造成的材料损失
8、交期:工程技术部的QA人员在产品交期方面承担监督责任,对产
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交期进行抽查监督,监督生产中心的交期承兑
时限,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生产单及时做好实事求是的记录并上报部
门负责人具体纠错,同时开具交期追究的责任追溯单追究生产中心相
关人员的交期责任,按制度规定向总经办提报实施纠错性处罚方案,
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四、精加工QC:
QC人员应严格按照《XXXX质量标准》执行,负责生产全过程的
产品质量全检、产品终检、各个工序的工艺流程交期管理;QA人员
在QC验收后进行复查和抽查同时对产品生产交期实施监督。
QC人员应实施和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实施过程纠正行为,
同时重点强调产品生产必须达到《XXXX质量标准》的要求。
2、发生质量事故应当即开具废次品单,并实施产品生产结果的纠错
行为,同时重点比对生产成品必须符合《XXXX质量标准》的要求,
特别是检验验收标准。
⑴ 废次品单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完整;纠正或纠错的行为措施需要
阐述清楚。
⑵ 数量单位要统一并将数量结果统计合计
⑶ 工序责任人要明确落实。
⑷ 废次品的原因表述要清晰,如缺角、胶补颜色不符、纹路没有对纹
等。
3、当天统一交由质控部主管提出处理意见,次日8:00前交由精加工
负责人按制度处理(含生产车间处理意见),每星期一8:00交由下单
部门负责人审核赔偿材料数量、金额,并签审复核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4、质控部QC人员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被公司或工程技术部查出,
按事故损失金额的3倍处罚QC责任人,并按质量标准要求规定处罚
直接领导和部门领导。
5、交期:质控部QC人员在生产中心的定位是“跟单质检”,对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交期承担管理责任,需要按生产中心下达的交期
要求时限,跟踪交期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序及时做好
实事求是的记录并上报质控部主管或生产中心部门负责人具体纠正。
五、空间、放样
1、空间、放样等部门下单以后,生产中心制图部的错误造成生产损
失的由生产中心承担损失,事件责任人按制度规定的30%的比例承担;
延误交期的按客户损失和运输费用的损失的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客户损失包括安装工人工资、店面租金);生产中心精加工各部门
延误交期但没有造成损失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和进入部
门、个人年终考核绩效进行汇总考核。
2、空间、放样等部门下单以前,空间、放样等部门的错误造成生产损失的由下单部门承担损失,事件责任人按制度规定的30%的比例承担;延误交期的按客户损失和运输费用的损失的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损失包括安装工人工资、店面租金);空间、放样等下单部门的错误造成延误交期但没有造成损失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和进入部门、个人年终考核绩效进行汇总考核。
3、空间、放样的具体数据由生产中心制图部直接对接,并承担数据有效性的直接责任。
六、财务部:
(一)财务部负责对公司产品销售、产品加工、大板销售、荒料销售收入的款项及时确认,包括以下
1、产品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2、大板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3、荒料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4、精加工加工费收入应与客户结算数量相符,工人计件工资数量应与客户计算数量相符。
5、大板车间加工费收入加工费结算数量应与入库码单相符。
6、外协加工产品结算数量应与客户结算数量相符。
7、款项收到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确认。
(二)仓库
1、精加工仓库每月应将材料采购单价与上月材料采购单价进行比对,于次月3号前上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于5号前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2、荒料大板仓库应按业务部、工程技术部、公司总部等其他部门建立材料台账分批次、按每颗料建立进出日期台账,属于加工成大板的荒料也按每颗料建立进出日期台账。
3、荒料大板仓库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天出入库数量用电子档上报财务部,属于工程技术部周转材料仓库的抄报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三)事故赔偿和处罚金额的归置管理
2014年11月开始执行的《财务管理规定》里明确了生产资料“谁领用,谁签字,谁承担成本!”的管理原则;同时,明确了事故性责任赔偿和处罚的比例金额。
1、在进行考核结算操作时,财务部需要将事故性的赔偿处罚金额做抵消部门的成本金额处置,但行政处罚中的违规违纪处罚不在其中。
事故性的赔偿处罚金额最核心的内容就是造成材料损失的赔偿处罚金额。
2、在进行考核结算操作时,财务部需要将由于生产中心的制造责任造成的订单预算外的成本归置到下单人身上,下单人仅仅承担订单预算内的成本;事故性造成的额外成本由制造责任人承担。
七、 附则
1、涉及以上岗位人员应按以上时间节点将数据按要求转至上述相关岗位人员,未及时转交数据材料的下道接受数据材料的岗位应登记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2、人力行政中心应每天对以上岗位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并上报总经理。
3、本规定与公司“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有抵触的以公司制度规定为准。
关于产品生产关联部门的岗位工作
衔接及财务结算的管理规定
公司各部门:
根据XXXX品牌战略的配称要求,以及公司已经开始实施的“质
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 “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岗位配置实际情况,为了更加明确岗位责任,工作结果的时间节点,理顺流程环节之间的关系,对各环节产品流转及生产流程进行细化,明确财务结算规则,流程审核把关,确保效率、效益的有效提升。
一、大板车间:
→ 1、生产下单:是指工程技术部、业务部、研发部以及代加工客户下单生产等,下单内容要求完整,双方确认原材料,明确生产工期,具体操作规程按公司下发( 2015年行政第015文)文件执行,大板车间任何工序不得无单生产,无单生产按照生产金额3倍处罚车间主管。
2、生产单价:工程技术部、业务部、市场部、研发部公司内部下发的生产加工单价格按本文件附件(大板车间加工单价表)文件执行,代加工客户单价按大板业务根据市场行情与大板车间主管共同确认。
3、生产码单管理:大板质检输入填写后应当复核并在15小时内应将电子码单一式四份发至仓库、财务、大板车间主管及结算员处,码单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编号清晰。
4、生产结算:车间结算员根据质检码单、生产加工单按单每颗料进行结算,结算内容要求完整,数据准确。
⑴ 质检码单必须在产品完成后的15小时内发至结算员。
⑵ 车间结算员在接到质检码单当天内进行结算,结算后1小时内将结算单报至财务部、车间主管及下单部门签字审核(或付款人签字审核)。
⑶ 车间的结算单,车间主管必须在发货前签字确认。
⑷ 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分清责任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XXXX质
量标准执行追究大板车间、财务签审人全部经济责任。
5、交期:大板车间的主管人员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具体交期承担
具体控制和按交期兑现交货的责任,需要按客户要求或业务单位的要
求的交期时限具体控制交期实施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
序及时实施在线式的纠正措施,及时整改和实施按期交货的有效措
施,确保按期交货工作在主管人员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兑现,确保公司
对客户交期的兑现。
二、精加工车间:
→ →1、生产下单:是指工程技术部、研发部以及代加工客户下单生产等,
下单内容要求完整,下单人与收单人双方确认图纸,具体操作规程按
公司下发 (2015年行政第015文)文件执行,精加工车间任何工序不得
无单生产,无单生产按照生产金额3倍处罚车间主管。
2、生产单价:工程技术部、业务部、市场部、研发部公司内部下发
的生产加工单价格按本文件附件(按照精加工加工单价表)执行,当市
场价高于本单价表的代加工客户单价按市场价执行。
3、生产加工单管理: 精加工CAD制图部门负责与空间对接、放样对
接,确定制作尺寸标准,确定材料名称等相关内容,制作的生产加工
单内容应完整,生产各工序数量准确,生产部门与下单部门明确生产
工期,质量要求等,并将生产加工单电子档一式三份发至下单部门、
财务部门及精加工车间结算员处。
4、生产结算:车间结算员根据生产加工单进行结算并与生产车间各
工序核实生产数量,结算内容要求完整,数据准确。
⑴ 结算员在发货前一天按单进行结算,结算后1小时内将结算单报
至财务部门、精加工车间负责人审核及下单部门签字复核。
⑵ 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分清责任后,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XXXX质
量标准执行。
⑶ 外协加工结算:精加工车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外协生产加
工,明确生产质量、生产工期、生产单价。
⑷ 外协管理人员在发货前一天进行结算并审核报至生产中心精加工
负责人、财务部、下单部门审核签字。
⑸ 生产中心精加工部门按月向下单部门结算管理费用。
⑹ 生产中心精加工部门按月结算外协加工费。
5、结算错误造成的损失,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追究生产中心、
财务签审人全部经济责任。
6、生产下单后:开料成型车间严格按照工程技术部材料规划人员要
求进行操作,操作过程中发生材料变化应及时与材料规划部门沟通协
调。
⑴ 出材率低于规划5%以内,例如规划材料出材率为70%的,即出
材率66.5%~70%范围内,由生产中心精加工负责人批准执行。
⑵ 当出材率低于规划5.1%~10%范围内,例如规划材料出材率为
70%的,即出材率63%~70%范围内,由生产中心精加工报材料
规划部门批准执行。
⑶ 当出材率高于规划范围内不必请示,生产车间执行操作,例如规
划材料出材率为70%,出材率70%以上生产车间执行操作。
7、交期:精加工车间的主管人员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对具体交期承
担具体控制和按交期兑现交货的责任,需要按生产中心下达的交期要
求时限,具体控制交期实施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序及
时实施在线式的纠正措施,及时整改和实施按期交货的有效措施,确
保按期交货工作在主管人员责任范围内的实际兑现,确保公司对客户
交期的兑现。
三、工程技术部:
负责公司市场部、业务部、研发部成品订单,从业务对接、空间
对接、生产下单、材料规划、进度跟踪、QA验收、发货、客户结算、
加工费用结算审核、现场放样、现场施工指导等售前、售中、售后服
务;作为生产与销售的第三方,公正实施投诉处置,并实事求是提报
统计生产中心的“交货及时率”、“订单投诉率”、“成品事故”。
1、工程技术部应备足库存材料500~1000㎡,作为生产周转配料,
保证工期及时完成,材料颜色的统一。
2、工程技术部材料规划人员,按照公司要求流程填写内部采购单,
预算出材率,并与精加工车间对接,按加工单要求材料品种,出库材
料。
3、QA人员应严格按照XXXX“质量标准”执行,QA人员在QC验收后
进行复查和抽查,发货后造成损失按照XX质量标准条款追究QA人员
经济责任。
⑴ QA人员抽检和复查不合格产品应开具生产事故废次品单。
⑵ 废次品单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完整。
⑷ 数量单位要统一并将数量结果统计合计。
⑸ QC责任人要明确落实到姓名。
⑸ 废次品的原因表述要清晰,如缺角、胶补颜色不符、纹路没有对纹
等。
4、当天统一交由QA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次日八点前交由部门负
责人按制度审核赔偿材料数量、金额,并签审复核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5、QA人员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被公司或工程技术部查出,按事故
损失金额处罚QA责任人,并按质量标准要求规定处罚直接领导和部
门领导。
6、工程技术部结算人员,结算错误且造成损失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
行,追究经济责任包括以下。
⑴ 客户产品结算并审核
⑵ 精加工生产加工费结算审核
⑶ 大板加工费结算审核
⑷ 外协加工费结算审核
7、工程技术部负责追究本部门下单后生产事故造成的全额材料损失
回收。监督审核并按公司业务部门材料价格执行。
⑴ 材料报废损失
⑵ 大改小造成的材料损失
⑶ 不按规划要求造成的材料损失
8、交期:工程技术部的QA人员在产品交期方面承担监督责任,对产
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交期进行抽查监督,监督生产中心的交期承兑
时限,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生产单及时做好实事求是的记录并上报部
门负责人具体纠错,同时开具交期追究的责任追溯单追究生产中心相
关人员的交期责任,按制度规定向总经办提报实施纠错性处罚方案,
获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四、精加工QC:
QC人员应严格按照《XXXX质量标准》执行,负责生产全过程的
产品质量全检、产品终检、各个工序的工艺流程交期管理;QA人员
在QC验收后进行复查和抽查同时对产品生产交期实施监督。
QC人员应实施和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实施过程纠正行为,
同时重点强调产品生产必须达到《XXXX质量标准》的要求。
2、发生质量事故应当即开具废次品单,并实施产品生产结果的纠错
行为,同时重点比对生产成品必须符合《XXXX质量标准》的要求,
特别是检验验收标准。
⑴ 废次品单填写要规范,内容要完整;纠正或纠错的行为措施需要
阐述清楚。
⑵ 数量单位要统一并将数量结果统计合计
⑶ 工序责任人要明确落实。
⑷ 废次品的原因表述要清晰,如缺角、胶补颜色不符、纹路没有对纹
等。
3、当天统一交由质控部主管提出处理意见,次日8:00前交由精加工
负责人按制度处理(含生产车间处理意见),每星期一8:00交由下单
部门负责人审核赔偿材料数量、金额,并签审复核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4、质控部QC人员徇私舞弊、工作不作为被公司或工程技术部查出,
按事故损失金额的3倍处罚QC责任人,并按质量标准要求规定处罚
直接领导和部门领导。
5、交期:质控部QC人员在生产中心的定位是“跟单质检”,对产品
在生产过程中的具体交期承担管理责任,需要按生产中心下达的交期
要求时限,跟踪交期的实际状况,对没能按交期兑现的工序及时做好
实事求是的记录并上报质控部主管或生产中心部门负责人具体纠正。
五、空间、放样
1、空间、放样等部门下单以后,生产中心制图部的错误造成生产损
失的由生产中心承担损失,事件责任人按制度规定的30%的比例承担;
延误交期的按客户损失和运输费用的损失的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客户损失包括安装工人工资、店面租金);生产中心精加工各部门
延误交期但没有造成损失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和进入部
门、个人年终考核绩效进行汇总考核。
2、空间、放样等部门下单以前,空间、放样等部门的错误造成生产损失的由下单部门承担损失,事件责任人按制度规定的30%的比例承担;延误交期的按客户损失和运输费用的损失的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客户损失包括安装工人工资、店面租金);空间、放样等下单部门的错误造成延误交期但没有造成损失按每天500元进行处罚,同时通报和进入部门、个人年终考核绩效进行汇总考核。
3、空间、放样的具体数据由生产中心制图部直接对接,并承担数据有效性的直接责任。
六、财务部:
(一)财务部负责对公司产品销售、产品加工、大板销售、荒料销售收入的款项及时确认,包括以下
1、产品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2、大板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3、荒料销售数量、单价、金额的复核核对。
4、精加工加工费收入应与客户结算数量相符,工人计件工资数量应与客户计算数量相符。
5、大板车间加工费收入加工费结算数量应与入库码单相符。
6、外协加工产品结算数量应与客户结算数量相符。
7、款项收到后及时通知相关业务部门确认。
(二)仓库
1、精加工仓库每月应将材料采购单价与上月材料采购单价进行比对,于次月3号前上报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数据分析提出整改意见,于5号前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2、荒料大板仓库应按业务部、工程技术部、公司总部等其他部门建立材料台账分批次、按每颗料建立进出日期台账,属于加工成大板的荒料也按每颗料建立进出日期台账。
3、荒料大板仓库每天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天出入库数量用电子档上报财务部,属于工程技术部周转材料仓库的抄报工程技术部负责人。
(三)事故赔偿和处罚金额的归置管理
2014年11月开始执行的《财务管理规定》里明确了生产资料“谁领用,谁签字,谁承担成本!”的管理原则;同时,明确了事故性责任赔偿和处罚的比例金额。
1、在进行考核结算操作时,财务部需要将事故性的赔偿处罚金额做抵消部门的成本金额处置,但行政处罚中的违规违纪处罚不在其中。
事故性的赔偿处罚金额最核心的内容就是造成材料损失的赔偿处罚金额。
2、在进行考核结算操作时,财务部需要将由于生产中心的制造责任造成的订单预算外的成本归置到下单人身上,下单人仅仅承担订单预算内的成本;事故性造成的额外成本由制造责任人承担。
七、 附则
1、涉及以上岗位人员应按以上时间节点将数据按要求转至上述相关岗位人员,未及时转交数据材料的下道接受数据材料的岗位应登记上报人力行政中心。
2、人力行政中心应每天对以上岗位人员进行监督落实,并上报总经理。
3、本规定与公司“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基本制度有抵触的以公司制度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