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部门及岗位职责

部门职责:

第一条 办公室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综合拟定工作计划规划,起草工作总结及院长交办的其它文件;

2. 负责全院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文的审核、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案、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全院日常院务行政工作;

4. 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医院人事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2. 负责医院人员招聘、人员变动(辞退、辞职、内部调动、晋升)、培训、考核、评估、奖惩等事宜;

3. 负责医院员工薪资核定、调整和发放;福利、保险的办理;请假审批、考勤管理等工作;

4. 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有关人事事务;

5. 就有关人力资源问题向医院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建议和解决办法。

第三条 医务科

1. 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2. 协助主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 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 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负责患者和家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并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院长办公会决议或相关鉴定与司法决定,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第四条 护理部

1. 负责全院护理系统人员、业务、设施和办公环境等工作的管理;

2. 负责本院护理系统各类公文收发、控制、催办处理工作;

3. 负责监督检查护理工作制度、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

4. 负责接待患者对护理系统的投诉、来访,登记、转办和回复工作;

5. 负责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组织考评护理业务技术和技术操作;

6. 负责抓好病房管理控制,达到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要求;

7. 负责对护理系统患者满意度的监控工作。

第五条 感染控制与保健科

1.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社区医疗和计划免疫工作的日常工作。制定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计划, 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全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对医院环境污染情况、消毒药械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提出考评意见;

3. 负责做好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上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重报和迟报;

4.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疾病卫生宣传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布置、指导各病区的卫生宣

教专栏的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中心

1. 负责医院内部的整体维修;

2. 负责大件医疗器械的采购和维修,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购进药品、试剂等,并保证购进药品和物品等的质量;

3. 负责医疗器械的保养和维修、电脑和网络的维护以保证临床等的工作能顺利开展;

4. 负责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的采购;

5. 负责耗材的购买、物品和耗材等的进出库登记、统计和申报计划;

6. 负责宿舍房屋的分配、宿舍水电费等的统计、医院内部水电空调等的管理和维护以及消防的安全工作;

7. 负责食堂工作,保证员工的饮食质量。

第七条 麻醉科

1. 负责麻醉者择期手术,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2. 负责麻醉者在麻醉期间的观察、记录;

3. 负责麻醉后的术后随访。

4. 在手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第八条 药剂科

1. 通过可靠的渠道采购药品并负责药品质量的验收,保证药品安全;

2. 负责在防潮、防蛀、防鼠、防盗、防高温、防变质和防失效条件下的药品贮存和库存量管理;

3. 负责本医院的药品质量检查,内容包括有效期药品、陈旧药品、假劣变质药品和门、急诊及病区小药柜基数药品的检查和管理;

4. 负责门诊处方和病房处方的调配及核对。

第九条 影像科

1. 负责患者的接诊、登记工作;

2. 负责患者的预约、准备、操作及诊断工作;

3. 负责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出具肯定、否定或可疑性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可请示上级医生或全科讨论后再出报告;

4. 负责各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

第十条 检验科

1. 负责做好各种检验工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 负责各科室的生化、临检、免疫、血液、细菌学检验。

3. 负责各种血制品的供应、发放、交叉配血等工作。

岗位职责:

第一条 院长

1. 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基建和总务等工作;

2. 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

机关汇报;

3. 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 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 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6.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文明建设;

8. 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 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10. 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11. 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病患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业务副院长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 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

4. 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5. 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6. 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7. 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况;

8. 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9. 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10. 完成院长交办的紧急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 行政副院长

1. 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 负责督促后勤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3. 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5.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主任

1. 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 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 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 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 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医务科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2. 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事故

3. 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接待医疗纠纷来访、投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5. 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6. 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第六条 护理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 负责拟定和落实全院护理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工作;

3. 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患者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 负责拟定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并进行相应业务技术考核;

5. 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违纪违规事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6. 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 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监控办法;

8. 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总结;

9. 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第七条 财务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做好本院的财务工作。并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2. 教育本部门人员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的职责考核制度;

3.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好年度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4. 根据上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 正确运用资金,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支的原则,全面掌握和调配资金,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6. 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7. 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有关部门,并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

第八条 后勤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 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暖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 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九条 病房护士长

1. 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科室护理工作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2. 与其他部门配合,有效解决各种问题,与护理部主任,医生保持不断的联系,加强医护配合工作及护理管理工作;

3. 掌握本病区护理工作情况,督促检查病区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和医院感染等情况;

4. 随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对护理工作的要求,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后及抢救病人的护理;

5. 掌握本科室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督促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并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6. 组织本科室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审修护理病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7. 评估本科室每一位护士的工作水平,指导其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训练及业务水平考核,安排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护士的工作达到护理质量标准;

8. 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9. 定期召开本科室员工座谈会,了解病人思想,听取对医疗,护理,饮食及费用方面的意见,切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遇有疑问及纠纷及时检查处理。

第十条 手术室护士长

1. 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2. 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并亲自参加。

3. 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地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4. 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每月进行空气、手、器械、物品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5. 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手术器械、物品需经两人查对,并认真填写记录单,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 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要账物相符。

7. 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第十一条 导诊台工作人员

1. 负责简易分诊,指导患者就诊,协助办理入出院手续,热情耐心地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 维持门诊大厅秩序,劝阻患者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门诊内吸烟。

3. 扶老携幼,帮助行动不便的患者进行诊疗。

4. 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5. 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十二条 检验科工作人员

1. 科主任

1.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业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2 制订工作、业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1.3 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妥善保管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和检验仪器;负责审鉴试剂和器材的请领、报废,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4 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

1.5 负责安排本科室人员值班和班次轮换等事宜;

1.6 引进使用国内外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检验方法;

1.7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督促检验人员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并组织讨论分析;

1.8 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2. 主管检验师

2.1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

2.2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

2.3 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协助做好科内各级技术人员的培养;

2.4 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3. 检验师

3.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3.2 参加检验操作,指导检验人员进行工作并校对结果,负责部分特殊检验技术操作,负责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校正检验试剂、仪器,防止差错事故;

3.3 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与检验材料的请领、报废工作;

3.4 开展科研和技术更新,改进检验方法,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

3.5 负责开展本专业检验质量控制工作。

4. 检验士

4.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4.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检验室内质控,防止差错事故;

4.3 负责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4.4 督促检查有关消毒隔离工作;

5. 检验员

5.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一般项目的检验工作以及部分登记、统计工作;

5.2 负责保管检验试剂、器材,并填写消耗报表;

5.3 协助做好检验器材的洗刷和消毒隔离工作。

第十三条 医学影像科人员

1. 诊断人员

1.1 根据临床请检要求从事透视、造影、CT 、MR 检查和介入治疗操作,规范地书写诊断报告,定期进行诊断符合率的查对;

1.2 及时报告急症放射检查诊断,承担特殊造影和放射检查中的抢救工作。

1.3 遵守各种检查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器,并负有对机器的维护保养责任,接受专机负责人员对使用操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1.4 进行放射诊断专业的带教培训工作及参加科研工作。

2. 技术人员

2.1 根据临床请检进行常规和特殊摄影,配合诊断人员进行特殊造影、CT 、MR 检查和介入治疗的机器操作,确保摄影质量,配合诊断人员共同完成应急抢救工作;

2.2 负有对机器正常运转所需的经常性保养及辅导和监督非专机操作人员使用机器的责任;

2.3 负责放射技术专业带教、培训工作,进行科研和技术革新;

2.4 物理机械人员负有全面机器设备的安装、故障检修、定期维护保养和稳定性检测工作;并负有对机器使用指导和监督的全部责任。

3. 医辅人员

3.1 在科主任领导下配合医师进行各项检查(造影、CT 、MR 、介入)的灭菌操作技术,做好敷料、器械消毒和检查造影前的准备工作;

3.2 在医师指导下做好病人术前、术中、术后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3.3 负责所用器械、药品、物品的请领、管理工作;

3.4 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住院患者各项检查的登记、预约、划价、编号、索引和住院记账工作;

3.5 负责向患者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3.6 负责各种检查报告的登记、报送、归档工作;

3.7 负责全科医疗、工作室的统计工作,按月制成报表;

3.8 负责影像片的归档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影像片借阅制度。

部门职责:

第一条 办公室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综合拟定工作计划规划,起草工作总结及院长交办的其它文件;

2. 负责全院的文秘工作和行政公文的审核、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案、保管、利用等工作;

3. 协助院长、副院长处理全院日常院务行政工作;

4. 负责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总体控制。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

1. 负责医院人事政策、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人力资源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2. 负责医院人员招聘、人员变动(辞退、辞职、内部调动、晋升)、培训、考核、评估、奖惩等事宜;

3. 负责医院员工薪资核定、调整和发放;福利、保险的办理;请假审批、考勤管理等工作;

4. 与有关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办理有关人事事务;

5. 就有关人力资源问题向医院管理层和决策层提供建议和解决办法。

第三条 医务科

1. 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进行医疗工作总结;

2. 协助主管院长对诊疗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各级医、技人员执行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等工作情况;

3. 教育与组织各级诊疗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规, 提高职业道德水准和服务质量, 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医疗事故及差错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按照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负责患者和家属的接待和解释工作,并在进行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院长办公会决议或相关鉴定与司法决定,进行后期处理工作。

第四条 护理部

1. 负责全院护理系统人员、业务、设施和办公环境等工作的管理;

2. 负责本院护理系统各类公文收发、控制、催办处理工作;

3. 负责监督检查护理工作制度、护理技术操作常规及护理人员工作职责的贯彻执行;

4. 负责接待患者对护理系统的投诉、来访,登记、转办和回复工作;

5. 负责教育、培训和科研工作,组织考评护理业务技术和技术操作;

6. 负责抓好病房管理控制,达到整洁、安静、安全、舒适的要求;

7. 负责对护理系统患者满意度的监控工作。

第五条 感染控制与保健科

1. 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社区医疗和计划免疫工作的日常工作。制定医院感染控制管理计划, 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检查全院有关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对医院环境污染情况、消毒药械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提出考评意见;

3. 负责做好院内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登记上报工作,做到准确及时,不漏报、重报和迟报;

4.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疾病卫生宣传教育,定期检查、督促、布置、指导各病区的卫生宣

教专栏的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中心

1. 负责医院内部的整体维修;

2. 负责大件医疗器械的采购和维修,配合临床科室及时购进药品、试剂等,并保证购进药品和物品等的质量;

3. 负责医疗器械的保养和维修、电脑和网络的维护以保证临床等的工作能顺利开展;

4. 负责生活用品、办公用品等的采购;

5. 负责耗材的购买、物品和耗材等的进出库登记、统计和申报计划;

6. 负责宿舍房屋的分配、宿舍水电费等的统计、医院内部水电空调等的管理和维护以及消防的安全工作;

7. 负责食堂工作,保证员工的饮食质量。

第七条 麻醉科

1. 负责麻醉者择期手术,严格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查对制度,保证安全;

2. 负责麻醉者在麻醉期间的观察、记录;

3. 负责麻醉后的术后随访。

4. 在手术后应及时清理麻醉器械,妥善保管,定期检修,麻醉药品应及时补充。

第八条 药剂科

1. 通过可靠的渠道采购药品并负责药品质量的验收,保证药品安全;

2. 负责在防潮、防蛀、防鼠、防盗、防高温、防变质和防失效条件下的药品贮存和库存量管理;

3. 负责本医院的药品质量检查,内容包括有效期药品、陈旧药品、假劣变质药品和门、急诊及病区小药柜基数药品的检查和管理;

4. 负责门诊处方和病房处方的调配及核对。

第九条 影像科

1. 负责患者的接诊、登记工作;

2. 负责患者的预约、准备、操作及诊断工作;

3. 负责作出及时、正确的诊断,出具肯定、否定或可疑性报告,遇有疑难病例,可请示上级医生或全科讨论后再出报告;

4. 负责各仪器的日常保养工作。

第十条 检验科

1. 负责做好各种检验工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 负责各科室的生化、临检、免疫、血液、细菌学检验。

3. 负责各种血制品的供应、发放、交叉配血等工作。

岗位职责:

第一条 院长

1. 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基建和总务等工作;

2. 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

机关汇报;

3. 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4. 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 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6. 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文明建设;

8. 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9. 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

10. 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11. 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病患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第二条 业务副院长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 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 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

4. 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5. 领导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6. 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7. 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重病患者的入院情况;

8. 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9. 组织检查本院门诊和住院患者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疗预防和卫生宣教工作;

10. 完成院长交办的紧急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 行政副院长

1. 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 负责督促后勤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3. 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4.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5. 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环境绿化工作。

第四条 办公室主任

1. 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 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 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 负责协调各职能科室工作,并审核各职能科室以医院名义发出的各种报告文件,力求做到文字通顺,符合公文规格;

5.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职工和患者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反映,以便改进工作;

6. 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车辆、外勤、通讯联络、群众来信、来访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工作;

7. 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医务科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2. 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医疗事故

3. 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接待医疗纠纷来访、投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并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4. 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5. 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6. 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第六条 护理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面护理工作,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实施,并检查护理工作质量,按期总结汇报;

2. 负责拟定和落实全院护理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工作;

3. 深入科室,对抢救危重患者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4. 负责拟定护士培训计划及落实措施,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技术训练,定期、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并进行相应业务技术考核;

5. 掌握全院护理人员工作、思想、学习情况;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调、奖、惩的意见;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违纪违规事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6. 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报计划和使用情况;

7. 检查、指导门诊、急诊、病房、手术室、供应室管理,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督促检查护理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监控办法;

8. 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分析护理工作情况,并定期组织护士长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护理质量,每月检查一次,每季度进行一次情况总结;

9. 组织领导全院护理科研工作及护理新技术的推广。

第七条 财务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做好本院的财务工作。并努力使财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2. 教育本部门人员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新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及时修订科内人员的职责考核制度;

3. 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好年度和季度的业务收支预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4. 根据上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 积极合理地组织业务收入,做到不漏收、不多收,对收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 正确运用资金,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支的原则,全面掌握和调配资金,认真监督预算的执行,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6. 督促按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账;

7. 经常向财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等进行检查,防止意外情况发生,加强对财务报表的审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有关部门,并对医院财产物资管理进行经常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防止浪费和积压。

第八条 后勤部主任

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2. 负责组织领导物资供应,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暖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4. 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九条 病房护士长

1. 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下,根据护理部及科内工作计划,制订本科室护理工作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2. 与其他部门配合,有效解决各种问题,与护理部主任,医生保持不断的联系,加强医护配合工作及护理管理工作;

3. 掌握本病区护理工作情况,督促检查病区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及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和医院感染等情况;

4. 随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手术前,疑难病例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对护理工作的要求,参加并指导危重,大手术后及抢救病人的护理;

5. 掌握本科室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督促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并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6. 组织本科室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审修护理病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7. 评估本科室每一位护士的工作水平,指导其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本科室护理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训练及业务水平考核,安排护理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护士的工作达到护理质量标准;

8. 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9. 定期召开本科室员工座谈会,了解病人思想,听取对医疗,护理,饮食及费用方面的意见,切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心理护理,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遇有疑问及纠纷及时检查处理。

第十条 手术室护士长

1. 在护理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行政管理、护理工作和手术安排,保持整洁、肃静;

2. 根据手术室任务和护理人员的情况,进行科学分工,密切配合医生完成手术,并亲自参加。

3. 督促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地要求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做好伤口愈合统计分析工作。

4. 督促所属人员做好消毒隔离工作,每月进行空气、手、器械、物品的细菌培养,鉴定消毒效果。

5. 认真执行查对和交接班制度,手术器械、物品需经两人查对,并认真填写记录单,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6. 负责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卫生设备等物品的请领、报销工作,并随时检查急诊手术用品的准备情况,检查毒、麻、限、剧药及贵重器械的管理情况,要账物相符。

7. 督促手术标本的保留和及时送检。

第十一条 导诊台工作人员

1. 负责简易分诊,指导患者就诊,协助办理入出院手续,热情耐心地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2. 维持门诊大厅秩序,劝阻患者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不在门诊内吸烟。

3. 扶老携幼,帮助行动不便的患者进行诊疗。

4. 宣传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

5. 随时为患者提供方便的服务。

第十二条 检验科工作人员

1. 科主任

1.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业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质量控制等工作,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2 制订工作、业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1.3 督促本科各级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登记、统计和消毒隔离工作,妥善保管菌种、毒种、剧毒试剂和检验仪器;负责审鉴试剂和器材的请领、报废,经常检查安全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1.4 组织本科室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

1.5 负责安排本科室人员值班和班次轮换等事宜;

1.6 引进使用国内外技术,开展新项目,不断改进检验方法;

1.7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督促检验人员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并组织讨论分析;

1.8 经常与临床科室联系,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2. 主管检验师

2.1 在科主任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工作;

2.2 参加部分检验工作,负责分管检验项目的检验质量,解决技术上较复杂的问题;

2.3 参与科研工作,担任教学任务,协助做好科内各级技术人员的培养;

2.4 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检验质量。

3. 检验师

3.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主管检验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3.2 参加检验操作,指导检验人员进行工作并校对结果,负责部分特殊检验技术操作,负责试剂的配制、鉴定、检查,校正检验试剂、仪器,防止差错事故;

3.3 负责菌种、毒株、剧毒药品,贵重器材的管理与检验材料的请领、报废工作;

3.4 开展科研和技术更新,改进检验方法,积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

3.5 负责开展本专业检验质量控制工作。

4. 检验士

4.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担负各种检验工作;

4.2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规程,做好检验室内质控,防止差错事故;

4.3 负责检验试剂、器材的请领、保管,试剂的配制,培养基的制备和日常登记、统计工作;

4.4 督促检查有关消毒隔离工作;

5. 检验员

5.1 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检验师指导下进行一般项目的检验工作以及部分登记、统计工作;

5.2 负责保管检验试剂、器材,并填写消耗报表;

5.3 协助做好检验器材的洗刷和消毒隔离工作。

第十三条 医学影像科人员

1. 诊断人员

1.1 根据临床请检要求从事透视、造影、CT 、MR 检查和介入治疗操作,规范地书写诊断报告,定期进行诊断符合率的查对;

1.2 及时报告急症放射检查诊断,承担特殊造影和放射检查中的抢救工作。

1.3 遵守各种检查操作规程,正确操作机器,并负有对机器的维护保养责任,接受专机负责人员对使用操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1.4 进行放射诊断专业的带教培训工作及参加科研工作。

2. 技术人员

2.1 根据临床请检进行常规和特殊摄影,配合诊断人员进行特殊造影、CT 、MR 检查和介入治疗的机器操作,确保摄影质量,配合诊断人员共同完成应急抢救工作;

2.2 负有对机器正常运转所需的经常性保养及辅导和监督非专机操作人员使用机器的责任;

2.3 负责放射技术专业带教、培训工作,进行科研和技术革新;

2.4 物理机械人员负有全面机器设备的安装、故障检修、定期维护保养和稳定性检测工作;并负有对机器使用指导和监督的全部责任。

3. 医辅人员

3.1 在科主任领导下配合医师进行各项检查(造影、CT 、MR 、介入)的灭菌操作技术,做好敷料、器械消毒和检查造影前的准备工作;

3.2 在医师指导下做好病人术前、术中、术后的护理及抢救工作;

3.3 负责所用器械、药品、物品的请领、管理工作;

3.4 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门诊、住院患者各项检查的登记、预约、划价、编号、索引和住院记账工作;

3.5 负责向患者说明检查前的准备要求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做好检查前准备;

3.6 负责各种检查报告的登记、报送、归档工作;

3.7 负责全科医疗、工作室的统计工作,按月制成报表;

3.8 负责影像片的归档保管工作,严格执行影像片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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