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到了[劳动合同法]非执行不可的时候了

来源:破土首发  2016-03-02 09:19   点击:147次

【破土编者按】几天前,微信号“正和岛”推送了一篇《10大佬: 劳动合同法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文章认为《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竞争力不足,进而损害中国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因为牺牲了效率,所以公平就无法谈起,从而也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因此,该法真乃罪大恶极,不改不行。一场有组织有预谋且阵容豪华的针锋相对,表明中国国内反劳工保护力量正在预谋新一轮的与劳工大众的较量。但是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不仅不该背经济下行的黑锅,也不该背僵化劳动力市场的黑锅,工人更不是中国经济下行的替罪羊。

(图片来源:梵高《有乌鸦的麦田》)

改革开放进行了这么多年,从最初的南海边的几个圈,到现在频频强调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区,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改革中产生的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条逻辑横行了这么多年,不料社会问题竟愈发多了起来。面对种种荒谬景象,有的人悲观弃世,有的人视而不见,这些人倒是清净了,但不见得对问题的解决有啥帮助。我们需要的是对世事冷静深刻的认识和积极勇敢的应对。

几天前,微信号“正和岛”推送了一篇《10大佬: 劳动合同法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以下简称《10大佬》)。看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的感觉是: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正和岛”,根据其官网介绍,是“中国商界第一高端人脉与网络社交平台,是国内第一家专注服务于企业家群体的实名制、会员制……服务平台”。《10大佬》文由我们国家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领衔,全国工商联前副主席保育钧作为护法,带着柳传志、任正非、郭台铭、刘永好四位企业家大将,和张五常、张维迎、陈志武、何兵四位经济学家小兵,浩浩荡荡,气势汹汹,将矛头对准了2008年开始执行的《劳动合同法》。根据这十位大佬,该法的罪状主要是:长期合同的规定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最终会损害就业;工资刚性增长、各种照顾劳工的条款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结论是:《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竞争力不足,进而损害中国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因为牺牲了效率,所以公平就无法谈起,从而也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因此,该法真乃罪大恶极,不改不行啊。

这次如此有组织有预谋且阵容豪华的针锋相对表明中国国内反劳工保护力量正在预谋新一轮的与劳工大众的较量。当下的中国,“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发展是第一要务”。通过将劳工权益保护与损害经济增长挂钩,《10大佬》制造了劳工权益保护与国家核心任务相对立之名,以图为自身争取更大经济和政治利益之实。如此包藏祸心而又掩耳盗铃的阴谋,不戳破一下真的会手痒啊。

l  是的,经济确实在下行

惨淡的经济运行状况构成反劳动法声浪卷土重来的大背景。到底有多惨淡呢?

——GDP年增长率:2002-11年,10%左右;2012-14年,7-8%;2015年,6.9%,创1991年来最低水平

——出口增长率,2009,-16%;2010-14年,从31.3%下降到4.9%;2015年,-1.8%;2016年1月,-11.2%

——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名义年增长率,2003-09年,连续增长到30.1%,后持续下降,2015年仅为10%;国外直接投资,据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数据,到2016年2月初,中国已连续22个月遭遇资本净流出

在出口和投资愁云惨淡的情况下,我们看到了消费对GDP增长贡献率的上涨,但无改中国经济总体确实在下行的趋势。出口增速下滑、资本外逃表现为大量工厂关闭或者搬迁,加之官方“壮士断腕”般去产能的决心,失业问题已经崭露头角。

——根据香港科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对广东570家企业的一个调查,2013-14年间,这些公司平均减员3.5%,低技能工人减少了5%

——2015年以来,福建三钢、宣钢、成渝钒钛、包钢、首钢长治、新抚钢等等多家钢厂部分乃至全部停产,相关工人生活困难,发动多起罢工事件

——根据中金首席经济学家梁红判断,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若减产30%,将有300万职工面临下岗

l  《劳动合同法》:经济下行的黑锅我不背

那么,这轮经济下行该怪劳动合同法吗?对比一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成因就会很清楚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是一种出口导向型的增长。国门打开,外资进来,国内私人资本复活,几个亿农民来到城市辛苦工作,便宜的“Made in China”全球飞,“世界工厂”实至名归。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商品化高歌凯进,社保不顶事,人民收入微薄,只得拼命攒钱应对风险,储蓄率企高不下,消费一直拖后腿;但挡不住投资、出口两架马车动力十足,拉着中国经济往前飞奔。世界性经济危机来了,各国都在哭穷,“Made in China”没有那么好卖了,第二条腿——出口——也瘸了。政府着急啊,只能指望唯一的好腿——投资——了。尽管产能过剩已经初现端倪,从2008年末开始,4万亿人民币还是先后砸了进去,新产能陆续投产,2011-2015年也一直没有大范围地关停过剩产能。然而,该来的冬天只能推迟,但绝不会取消。已经实在是卖不动了,诸多报道显示,煤炭企业每卖一吨煤亏损100多元,2015年整个行业亏损面达95%;2012年一吨钢的盈利是1.68元人民币,到2015年,每卖一吨钢要亏损至少100元……大范围的生产过剩就像一颗不断膨胀的炸弹,十分火急地威胁着整个经济的安全。为阻止这颗炸弹继续膨胀,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自己引爆这颗炸弹,以“壮士断腕”的意志推动产能出清。现在的经济下行,说白了是,整体性过剩下,以前的动力——出口和投资——都不好用了,同时消费也没有大起色。

问题是,这个过剩性危机,怪劳动法吗?劳动法逼着经济过度依赖外需了吗?没有!劳动法逼着产能过剩还疯狂投资了吗?更没有哇。那么劳动法做了什么呢?我们国家建国后第一部劳动法是1994年7月通过的,其主要目的在于打破当时的“铁饭碗”,改近似终身雇佣为劳动合同制,为国企改革做铺垫。这个法律就其初衷而言成功得有点过头,国企下岗潮过,农民工大量进城,“强资本-弱劳工”结构写血汗工厂新闻不断,劳资冲突频繁发生。中央一看再这么下去要严重损害社会稳定,于是2007年一口气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启动劳工保护。老板们眼中很“邪恶”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个什么东东呢,《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表明了是对旧劳动法的扬弃啊。此外,针对广泛存在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上社保、随意解雇工人、大量使用临时工的情况,《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具有操作性并带严厉处罚的规定。

就是这么一部法律,针对其的声讨自从起草环节到现在一直余音袅袅,绕梁不绝。前有中国前女首富张茵2008年两会期间批评该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养懒人”、“铁饭碗”,后有东莞统战部部长李小梅在2016年1月呼吁取消该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让企业轻装上阵。《10大佬》中的10位大佬大多也没消停过。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生效前,任正非旗下的华为要求所有工龄满八年的员工主动辞职,再与企业签1-3年的劳动合同,涉及上万人;张五常一直谴责该法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将“维护懒人”,严厉执行会“把经济搞垮”……

《10大佬》这么吵吵嚷嚷很容易让人相信《劳动合同法》真的捆绑住了他们过分压榨劳工的手脚,实际上呢?即使到2014年,该法实行整整6年后,62%的农民工还是没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五险一金”中缴纳率最高的是工伤保险,也只有26.2%;超时劳动和工资拖欠仍然是家常便饭……这法律还真是威力巨大呢。

l  僵化劳动力市场?咋睁眼说瞎话呢

《劳动合同法》不仅不该背经济下行的黑锅,也不该背僵化劳动力市场的黑锅。就企业界万夫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2014年,只有13.7%的农民工签订了这种合同,是的,这些政客、企业家和经济学家群起而攻之的就是这么个小目标。况且,他们当然不会就这么停留于消极反对啦。2008年,据人社部统计,我国有2700万派遣工;2011年,根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全总一份文件显示我国派遣工数据达6000万之巨,虽然在全总公开报告中,这一数字被降到了4200万,但是派遣工在劳动法实施后大幅增长是铁板钉钉的现实。仅仅在北京,2008年只有8万派遣工,2011年则达到了60万!

派遣工这种用工制度实现了雇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分离:工人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却在用人单位工作。对于后者而言,派遣工可谓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同时又比正式工便宜得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量用工单位为规避法律,将正式工作为派遣工。然后2012年国家出通过了限制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法》1号修订案,2013年又出台了《劳动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限制派遣工。为规避起见,派遣工又转成了更为灵活的外包工。这一系列法律的实际试行后果就是这么讽刺: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执行不仅没有僵化中国劳动力市场,反而使得其诱使其更加灵活化。10大佬对此绝对的心知肚明,可偏偏要睁眼说瞎话。

l  “工资上涨”:毒药还是解药

《10大佬》对劳动法的另一大谴责是该法对劳工的保护与工资上涨有关。第一,工资在什么意义上上涨还是个问题呢。第二,工资上涨,真的是个坏事吗?

——名义工资:1995年,495RMB--2003年,690RMB--2007年,1060RMB--2014年,2864RMB

——实际工资:以1995年为基准,2003年,624RMB--2007年,852RMB--2014年,1873RMB

——相对工资:农民工工资相对于同期城镇职工工资的比率,从1995年的二者基本持平,降低到2007的51%,2014年为约60%

——分配率:据全总官员张建国,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由此看来,虽然工资数额绝对性地在上涨,但是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在拉大,工人和资本报酬差距也在拉大。而工资增长的幅度要与工人基本生活成本增幅相比较才有意义。从1990年到2012年,中国农村家庭纯收入中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从76%降低到45%。2011年,根据社科院报告,中国失地农民达4000-5000万,并以每年300万的速度在增长。2014年,在中国1.68亿外出农民工中,21.3%是居家迁徙。农民工养活自己和家人正越来越只能靠各自在城镇的收入,主要是工资收入。工资如果不作相应上涨,工人如何生活呢?不分析原因,一味儿谴责工资上涨,这充分暴露了10大佬竭泽而渔、不顾百姓死活的私心。

工资上涨损害了中国的竞争优势吗?如果说中国还要把超长工作时间、超差工作条件、超低工资作为自己的竞争优势的话,是的。越南、孟加拉、印度等等东南亚国家的工人更能吃苦耐劳忍受低工资,就连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也在不停地削减劳工福利,加入到全球竞次的比赛中来。但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比赛,而且有违中国当下调结构、拉内需的宏观战略。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劳动密集型的粗放式增长转向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式增长,我们需要的不是工资微薄、无法在城市俺家,从而不得不在城乡之间穿梭,在各个工厂之间频繁流动的农民工,而是工资水平要让工人在城市安居乐业,能够接受较长时间培训,而后安心工作的技术工人。要在投资和出口低迷的大环境下,依靠消费拉动经济,我们需要的是先让每个消费者的腰包鼓起来。再次,我们看到了企业主及其在政权和学界的代言人为了一己之私,刻意谋求压低工资的狼子野心。

l  工人:别拿我们当替罪羊

《10大佬》的言论之所以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放出来,而且有一些人叫好,表明社会上对当前中国经济下行的原因尚未认识清楚,并在此情况下习惯性地挑软柿子捏,劳工作为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充当了替罪羊。

历史是何其相似,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深陷滞胀危机时,工人阶级在战后黄金年代的力量壮大亦被认为是罪魁祸首,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利润挤压论”、“产业后备军耗尽论”等荒谬论调。这些论调被作为政策基础,支撑了打击工会力量、使得劳动力市场更加“灵活”、“弹性化”等举措。后果我们已经看到,正是2008年的大危机。

有碗鸡汤熬得不错,说是愚蠢的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聪明的人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我们的古人说得也很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们应该从欧美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作自受的过程中吸取教训,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劳动合同法》不仅没有如《十大佬》所言,到了需要修改以保护企业主的时候,而是到了需要好好执行,以切实保障工人权益的时候了!

(本文为破土首发,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责任编辑:九尺生)

来源:破土首发  2016-03-02 09:19   点击:147次

【破土编者按】几天前,微信号“正和岛”推送了一篇《10大佬: 劳动合同法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文章认为《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竞争力不足,进而损害中国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因为牺牲了效率,所以公平就无法谈起,从而也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因此,该法真乃罪大恶极,不改不行。一场有组织有预谋且阵容豪华的针锋相对,表明中国国内反劳工保护力量正在预谋新一轮的与劳工大众的较量。但是本文认为,《劳动合同法》不仅不该背经济下行的黑锅,也不该背僵化劳动力市场的黑锅,工人更不是中国经济下行的替罪羊。

(图片来源:梵高《有乌鸦的麦田》)

改革开放进行了这么多年,从最初的南海边的几个圈,到现在频频强调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区,泥沙俱下,鱼龙混杂。“改革中产生的问题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这条逻辑横行了这么多年,不料社会问题竟愈发多了起来。面对种种荒谬景象,有的人悲观弃世,有的人视而不见,这些人倒是清净了,但不见得对问题的解决有啥帮助。我们需要的是对世事冷静深刻的认识和积极勇敢的应对。

几天前,微信号“正和岛”推送了一篇《10大佬: 劳动合同法到了该修改的时候了》(以下简称《10大佬》)。看这篇文章的过程中,我的感觉是:见过不讲理的,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正和岛”,根据其官网介绍,是“中国商界第一高端人脉与网络社交平台,是国内第一家专注服务于企业家群体的实名制、会员制……服务平台”。《10大佬》文由我们国家的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领衔,全国工商联前副主席保育钧作为护法,带着柳传志、任正非、郭台铭、刘永好四位企业家大将,和张五常、张维迎、陈志武、何兵四位经济学家小兵,浩浩荡荡,气势汹汹,将矛头对准了2008年开始执行的《劳动合同法》。根据这十位大佬,该法的罪状主要是:长期合同的规定降低了劳动力市场灵活性,最终会损害就业;工资刚性增长、各种照顾劳工的条款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结论是:《劳动合同法》导致企业竞争力不足,进而损害中国核心竞争优势,同时因为牺牲了效率,所以公平就无法谈起,从而也损害了劳动者权益。因此,该法真乃罪大恶极,不改不行啊。

这次如此有组织有预谋且阵容豪华的针锋相对表明中国国内反劳工保护力量正在预谋新一轮的与劳工大众的较量。当下的中国,“以经济增长为核心”,“发展是第一要务”。通过将劳工权益保护与损害经济增长挂钩,《10大佬》制造了劳工权益保护与国家核心任务相对立之名,以图为自身争取更大经济和政治利益之实。如此包藏祸心而又掩耳盗铃的阴谋,不戳破一下真的会手痒啊。

l  是的,经济确实在下行

惨淡的经济运行状况构成反劳动法声浪卷土重来的大背景。到底有多惨淡呢?

——GDP年增长率:2002-11年,10%左右;2012-14年,7-8%;2015年,6.9%,创1991年来最低水平

——出口增长率,2009,-16%;2010-14年,从31.3%下降到4.9%;2015年,-1.8%;2016年1月,-11.2%

——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名义年增长率,2003-09年,连续增长到30.1%,后持续下降,2015年仅为10%;国外直接投资,据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Finance数据,到2016年2月初,中国已连续22个月遭遇资本净流出

在出口和投资愁云惨淡的情况下,我们看到了消费对GDP增长贡献率的上涨,但无改中国经济总体确实在下行的趋势。出口增速下滑、资本外逃表现为大量工厂关闭或者搬迁,加之官方“壮士断腕”般去产能的决心,失业问题已经崭露头角。

——根据香港科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对广东570家企业的一个调查,2013-14年间,这些公司平均减员3.5%,低技能工人减少了5%

——2015年以来,福建三钢、宣钢、成渝钒钛、包钢、首钢长治、新抚钢等等多家钢厂部分乃至全部停产,相关工人生活困难,发动多起罢工事件

——根据中金首席经济学家梁红判断,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五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若减产30%,将有300万职工面临下岗

l  《劳动合同法》:经济下行的黑锅我不背

那么,这轮经济下行该怪劳动合同法吗?对比一下中国经济增长的成因就会很清楚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是一种出口导向型的增长。国门打开,外资进来,国内私人资本复活,几个亿农民来到城市辛苦工作,便宜的“Made in China”全球飞,“世界工厂”实至名归。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商品化高歌凯进,社保不顶事,人民收入微薄,只得拼命攒钱应对风险,储蓄率企高不下,消费一直拖后腿;但挡不住投资、出口两架马车动力十足,拉着中国经济往前飞奔。世界性经济危机来了,各国都在哭穷,“Made in China”没有那么好卖了,第二条腿——出口——也瘸了。政府着急啊,只能指望唯一的好腿——投资——了。尽管产能过剩已经初现端倪,从2008年末开始,4万亿人民币还是先后砸了进去,新产能陆续投产,2011-2015年也一直没有大范围地关停过剩产能。然而,该来的冬天只能推迟,但绝不会取消。已经实在是卖不动了,诸多报道显示,煤炭企业每卖一吨煤亏损100多元,2015年整个行业亏损面达95%;2012年一吨钢的盈利是1.68元人民币,到2015年,每卖一吨钢要亏损至少100元……大范围的生产过剩就像一颗不断膨胀的炸弹,十分火急地威胁着整个经济的安全。为阻止这颗炸弹继续膨胀,2015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自己引爆这颗炸弹,以“壮士断腕”的意志推动产能出清。现在的经济下行,说白了是,整体性过剩下,以前的动力——出口和投资——都不好用了,同时消费也没有大起色。

问题是,这个过剩性危机,怪劳动法吗?劳动法逼着经济过度依赖外需了吗?没有!劳动法逼着产能过剩还疯狂投资了吗?更没有哇。那么劳动法做了什么呢?我们国家建国后第一部劳动法是1994年7月通过的,其主要目的在于打破当时的“铁饭碗”,改近似终身雇佣为劳动合同制,为国企改革做铺垫。这个法律就其初衷而言成功得有点过头,国企下岗潮过,农民工大量进城,“强资本-弱劳工”结构写血汗工厂新闻不断,劳资冲突频繁发生。中央一看再这么下去要严重损害社会稳定,于是2007年一口气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开始启动劳工保护。老板们眼中很“邪恶”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个什么东东呢,《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续订劳动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表明了是对旧劳动法的扬弃啊。此外,针对广泛存在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给上社保、随意解雇工人、大量使用临时工的情况,《劳动合同法》作出了具有操作性并带严厉处罚的规定。

就是这么一部法律,针对其的声讨自从起草环节到现在一直余音袅袅,绕梁不绝。前有中国前女首富张茵2008年两会期间批评该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养懒人”、“铁饭碗”,后有东莞统战部部长李小梅在2016年1月呼吁取消该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让企业轻装上阵。《10大佬》中的10位大佬大多也没消停过。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生效前,任正非旗下的华为要求所有工龄满八年的员工主动辞职,再与企业签1-3年的劳动合同,涉及上万人;张五常一直谴责该法关于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将“维护懒人”,严厉执行会“把经济搞垮”……

《10大佬》这么吵吵嚷嚷很容易让人相信《劳动合同法》真的捆绑住了他们过分压榨劳工的手脚,实际上呢?即使到2014年,该法实行整整6年后,62%的农民工还是没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五险一金”中缴纳率最高的是工伤保险,也只有26.2%;超时劳动和工资拖欠仍然是家常便饭……这法律还真是威力巨大呢。

l  僵化劳动力市场?咋睁眼说瞎话呢

《劳动合同法》不仅不该背经济下行的黑锅,也不该背僵化劳动力市场的黑锅。就企业界万夫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言,2014年,只有13.7%的农民工签订了这种合同,是的,这些政客、企业家和经济学家群起而攻之的就是这么个小目标。况且,他们当然不会就这么停留于消极反对啦。2008年,据人社部统计,我国有2700万派遣工;2011年,根据《经济观察报》报道,全总一份文件显示我国派遣工数据达6000万之巨,虽然在全总公开报告中,这一数字被降到了4200万,但是派遣工在劳动法实施后大幅增长是铁板钉钉的现实。仅仅在北京,2008年只有8万派遣工,2011年则达到了60万!

派遣工这种用工制度实现了雇佣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分离:工人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却在用人单位工作。对于后者而言,派遣工可谓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同时又比正式工便宜得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大量用工单位为规避法律,将正式工作为派遣工。然后2012年国家出通过了限制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法》1号修订案,2013年又出台了《劳动派遣暂行规定》进一步限制派遣工。为规避起见,派遣工又转成了更为灵活的外包工。这一系列法律的实际试行后果就是这么讽刺:可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执行不仅没有僵化中国劳动力市场,反而使得其诱使其更加灵活化。10大佬对此绝对的心知肚明,可偏偏要睁眼说瞎话。

l  “工资上涨”:毒药还是解药

《10大佬》对劳动法的另一大谴责是该法对劳工的保护与工资上涨有关。第一,工资在什么意义上上涨还是个问题呢。第二,工资上涨,真的是个坏事吗?

——名义工资:1995年,495RMB--2003年,690RMB--2007年,1060RMB--2014年,2864RMB

——实际工资:以1995年为基准,2003年,624RMB--2007年,852RMB--2014年,1873RMB

——相对工资:农民工工资相对于同期城镇职工工资的比率,从1995年的二者基本持平,降低到2007的51%,2014年为约60%

——分配率:据全总官员张建国,我国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与此形成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20个百分点

由此看来,虽然工资数额绝对性地在上涨,但是农民工与城镇职工收入差距在拉大,工人和资本报酬差距也在拉大。而工资增长的幅度要与工人基本生活成本增幅相比较才有意义。从1990年到2012年,中国农村家庭纯收入中农业经营性收入的比重从76%降低到45%。2011年,根据社科院报告,中国失地农民达4000-5000万,并以每年300万的速度在增长。2014年,在中国1.68亿外出农民工中,21.3%是居家迁徙。农民工养活自己和家人正越来越只能靠各自在城镇的收入,主要是工资收入。工资如果不作相应上涨,工人如何生活呢?不分析原因,一味儿谴责工资上涨,这充分暴露了10大佬竭泽而渔、不顾百姓死活的私心。

工资上涨损害了中国的竞争优势吗?如果说中国还要把超长工作时间、超差工作条件、超低工资作为自己的竞争优势的话,是的。越南、孟加拉、印度等等东南亚国家的工人更能吃苦耐劳忍受低工资,就连一些发达国家,如英国,也在不停地削减劳工福利,加入到全球竞次的比赛中来。但这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比赛,而且有违中国当下调结构、拉内需的宏观战略。要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从劳动密集型的粗放式增长转向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集约式增长,我们需要的不是工资微薄、无法在城市俺家,从而不得不在城乡之间穿梭,在各个工厂之间频繁流动的农民工,而是工资水平要让工人在城市安居乐业,能够接受较长时间培训,而后安心工作的技术工人。要在投资和出口低迷的大环境下,依靠消费拉动经济,我们需要的是先让每个消费者的腰包鼓起来。再次,我们看到了企业主及其在政权和学界的代言人为了一己之私,刻意谋求压低工资的狼子野心。

l  工人:别拿我们当替罪羊

《10大佬》的言论之所以能这么理直气壮地放出来,而且有一些人叫好,表明社会上对当前中国经济下行的原因尚未认识清楚,并在此情况下习惯性地挑软柿子捏,劳工作为弱势群体在这种情况下充当了替罪羊。

历史是何其相似,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深陷滞胀危机时,工人阶级在战后黄金年代的力量壮大亦被认为是罪魁祸首,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利润挤压论”、“产业后备军耗尽论”等荒谬论调。这些论调被作为政策基础,支撑了打击工会力量、使得劳动力市场更加“灵活”、“弹性化”等举措。后果我们已经看到,正是2008年的大危机。

有碗鸡汤熬得不错,说是愚蠢的人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聪明的人从别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我们的古人说得也很好: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我们应该从欧美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来自作自受的过程中吸取教训,找到正确的前进方向:《劳动合同法》不仅没有如《十大佬》所言,到了需要修改以保护企业主的时候,而是到了需要好好执行,以切实保障工人权益的时候了!

(本文为破土首发,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责任编辑:九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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