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型 经济 中, 间接融资部分地解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问题 ,降低了 金融 交易成本, 但间接融资并不一定能够保证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银行组织对资金配置效率的 影响 取决于银行机构活动的效率和成本。相对而言, 资本市场不受中介环节的影响, 其发育程度往往被作为金融效率提高的一种标志。但是, 由于现实经济中的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缺陷, 资本市场的 发展 也并不一定意味着金融效率的提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 直接融资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与间接融资相似的特征, 资本市场的效率优势明显下降, 值得深思 特别提示: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的途径 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低下, 是与资本市场信息质量差、约束机制失衡、竞争水平低等特征密切相关的。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 提高资本市场与直接融资效率, 需要按照资本市场发展的 理论 基础, 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提高市场信息的可预期水平 近年来, 资本市场中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受到了广泛的重视, 监管机构加大了对虚假信息提供者的处罚力度, 但信息真实性本身并不能解决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只有当真实的信息进入人们的预期函数中时," 真实性" 才有意义。 " 真实性" 问题主要与市场的微观主体相联系。从理论上讲, 如果处罚足够严厉, 信息虚假的问题可以在一段时间得到迅速纠正。但仅依靠微观主体信息质量的改善, 并不能解决股市投机性的问题。 在我国, 政策信息、政府对上市公司的保护程度、 企业 可能发生的" 资产重组" 对价格的影响, 远大于企业的帐务信息。由于这类信息的可预期水平很低, 经常会被投机者所利用, 操纵股价。从这一点来讲, 信息是否是可预期的比信息是否真实重要得多。 提高市场信息的可预期水平, 首先需要规范的是政府信息的生成与传播方式, 避免突击性的政策调整与监管策略的变动;其次需要建立常规性的信息发布机制和约束机制, 避免以" 个案处理" 的办法代替制度性建设。 第二, 加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 从转型经济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一般经验来看,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 如果不打破国有或准国有企业对直接融资方式的垄断, 资本市场效率的提高很难实现。主要原因是, 国有企业和垄断相结合, 在获得大量低效率垄断利润的同时, 也必然会主动或被动地承担部分 社会 职能, 企业经营者演变成" 企业家" 和" 政治 家" 的复合体, 大范围的投机与寻租行为就无法根本消除, 现代 企业制度和有效的治理结构也就无法形成。在保持国有机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 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 方法 是引入普遍的市场竞争, 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股权结构的市场化程度。 第三, 建立内生性约束机制 按照约束形成的机制, 约束机制可以分为外生性和内生性两种。外生性约束机制是在经济、金融运行外部形成的, 体现的是" 人的意志" ;内生性约束机制是经济金融运行过程中 自然 形成的, 体现的是" 市场的逻辑" 。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 外生性约束机制生长旺盛, 党的组织原则、社会道德、思想作风建设都可能演化成一种约束机制安排;而内生性约束机制的发育迟缓, 在我国投资人对借款人必然承担的监督义务演化成普遍的" 搭便车" 行为, 债权约束与股权约束的均衡机制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社会舆论约束和相应的市场 法律 保障体系也十分薄弱。 内生性约束机制薄弱的成因很多, 其中对社会不安定的疑虑和对民间自发组织势力的担心, 是影响投资人" 自愿" 承担监督责任和市场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 已成为投资人与政府博弈的一个既定假设。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证明, 缺乏源于市场内部、符合市场 规律 、遵守市场规则的约束机制, 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也就成为无本之木。 第四, 弱化政府的作用 由于金融特有的外部性, 世界各国对金融业的管制都较为严格,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需要对金融体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加以控制或影响。在金融活动中, 政府的影响力越大, 积累的潜在风险也就越大, 最终支付的代价也就越大, 日本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就是一个例证。
在转型 经济 中, 间接融资部分地解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问题 ,降低了 金融 交易成本, 但间接融资并不一定能够保证金融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银行组织对资金配置效率的 影响 取决于银行机构活动的效率和成本。相对而言, 资本市场不受中介环节的影响, 其发育程度往往被作为金融效率提高的一种标志。但是, 由于现实经济中的市场总是存在一定缺陷, 资本市场的 发展 也并不一定意味着金融效率的提高。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 直接融资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与间接融资相似的特征, 资本市场的效率优势明显下降, 值得深思 特别提示:提高资本市场配置效率的途径 我国资本市场效率低下, 是与资本市场信息质量差、约束机制失衡、竞争水平低等特征密切相关的。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 提高资本市场与直接融资效率, 需要按照资本市场发展的 理论 基础, 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提高市场信息的可预期水平 近年来, 资本市场中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受到了广泛的重视, 监管机构加大了对虚假信息提供者的处罚力度, 但信息真实性本身并不能解决资本市场运行中的矛盾。只有当真实的信息进入人们的预期函数中时," 真实性" 才有意义。 " 真实性" 问题主要与市场的微观主体相联系。从理论上讲, 如果处罚足够严厉, 信息虚假的问题可以在一段时间得到迅速纠正。但仅依靠微观主体信息质量的改善, 并不能解决股市投机性的问题。 在我国, 政策信息、政府对上市公司的保护程度、 企业 可能发生的" 资产重组" 对价格的影响, 远大于企业的帐务信息。由于这类信息的可预期水平很低, 经常会被投机者所利用, 操纵股价。从这一点来讲, 信息是否是可预期的比信息是否真实重要得多。 提高市场信息的可预期水平, 首先需要规范的是政府信息的生成与传播方式, 避免突击性的政策调整与监管策略的变动;其次需要建立常规性的信息发布机制和约束机制, 避免以" 个案处理" 的办法代替制度性建设。 第二, 加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调整 从转型经济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一般经验来看,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 如果不打破国有或准国有企业对直接融资方式的垄断, 资本市场效率的提高很难实现。主要原因是, 国有企业和垄断相结合, 在获得大量低效率垄断利润的同时, 也必然会主动或被动地承担部分 社会 职能, 企业经营者演变成" 企业家" 和" 政治 家" 的复合体, 大范围的投机与寻租行为就无法根本消除, 现代 企业制度和有效的治理结构也就无法形成。在保持国有机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 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 方法 是引入普遍的市场竞争, 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股权结构的市场化程度。 第三, 建立内生性约束机制 按照约束形成的机制, 约束机制可以分为外生性和内生性两种。外生性约束机制是在经济、金融运行外部形成的, 体现的是" 人的意志" ;内生性约束机制是经济金融运行过程中 自然 形成的, 体现的是" 市场的逻辑" 。 在我国金融体系中, 外生性约束机制生长旺盛, 党的组织原则、社会道德、思想作风建设都可能演化成一种约束机制安排;而内生性约束机制的发育迟缓, 在我国投资人对借款人必然承担的监督义务演化成普遍的" 搭便车" 行为, 债权约束与股权约束的均衡机制始终没有建立起来, 社会舆论约束和相应的市场 法律 保障体系也十分薄弱。 内生性约束机制薄弱的成因很多, 其中对社会不安定的疑虑和对民间自发组织势力的担心, 是影响投资人" 自愿" 承担监督责任和市场风险的一个重要因素, 目前 已成为投资人与政府博弈的一个既定假设。改革开放20年来的经验证明, 缺乏源于市场内部、符合市场 规律 、遵守市场规则的约束机制, 提高金融体系的运行效率也就成为无本之木。 第四, 弱化政府的作用 由于金融特有的外部性, 世界各国对金融业的管制都较为严格,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需要对金融体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加以控制或影响。在金融活动中, 政府的影响力越大, 积累的潜在风险也就越大, 最终支付的代价也就越大, 日本近年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境, 就是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