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筠杰,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索赔程序和索赔技巧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索赔程序和索赔技巧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一项专门内容,是承包人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策略。正确理解和对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重新阐述了索赔的定义,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依据,介绍承包人施工索赔的原则及处理程序以及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了解工程师处理索赔,提出索赔的技巧,对承包人成功有效地索赔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一项专门内容,是承包人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策略。正确理解和对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重新阐述了索赔的定义,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依据,介绍承包人施工索赔的原则及处理程序以及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了解工程师处理索赔,提出索赔的技巧,对承包人成功有效地索赔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1、施工索赔 2、 索赔程序 3、索赔技巧

1、 建筑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由违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的权力,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指出的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要求。可见索赔不只是索取索赔,而是一种权力的主张。一般来讲,施工索赔是指承包方向发包人提出的主张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由于在工程实践中,施工现场条件和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在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索赔现象,它也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2、 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一)施工索赔原因

施工索赔,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必须有合理的原因才能得到支持。任何索赔都是逐渐形成的。根据建筑工程的本身特点:工程量大、影响因素多、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相关单位)又多,且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情况比较复杂。因此索赔经常发生,且索赔机率很大,根据索赔发生的不同原因具体可分如下:

1、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工程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这样那样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4、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变换某项材料,采取某些措施,迫使承包人加班赶工来完成工作等。

5、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某种异常事件或情况,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

调查无法发现发包人提供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发包人提供的地表以下条件及水文资料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6、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二)索赔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载有文字记录的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合理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工期等补偿,这些在合同中有文字记载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就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断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工期等补偿,这种经济、工期等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

3、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而导致的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分对权力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赔偿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效益上。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 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也是工程常见的一种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地上不可预见的情况,环境的改变,或为了节约成本等,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3)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

(4)工程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度,缩短工期而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6)其他索赔

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场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2)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3、 施工索赔的原则、依据

(一)施工索赔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承包人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施工中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索赔意向书递交工程师后应经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对于具有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应合理时间间隔陆续递交延续的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这样,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的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事件的资料,承包人与发包人讨论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形成纪要,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来整理。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工期延长或经济补偿,要达到这个目的承包人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分析,以充分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提出准确的索赔款。承包人应从合同文件中找到索赔依据,并以大量的施工现场记录或其他合理文件来补充论证。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是承包人

参加投标总价的依据,也是施工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服从文件,是承包人依据招标文件并进行工地现场踏堪后编标书的成果性资料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人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价格进行了具体分析计算,对所有涉及的设备、材料和施工各阶段的资金数提出了要求等都成为正式合同的部分,也成为索赔的基本依据。

3、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协议书亦称为合同协议书,是关于合同问题的讨论纪要,在纪要中如对招标文件的某个合同条款做了修改,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的依据。

4、来往函件

合同具体实施期间,发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双方有大量的来往函件,如:通知单,工程变更单,口头变更确认函,施工加速指令等这些函件都具有合同文件同等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5、会议纪要

合同双方在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建成移交,要经过多次工程会议,解决工程施工和合同实施中的问题,施工和索赔中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通过会议反复协商讨论后一致决定的,重要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核签期限,纪要稿送出后期限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这是会议纪要稿合法的依据,这一点很重要。

6、施工现场记录

承包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现场记录制度,这些记录资料具体项目尤其多,主要的如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建筑材料使用情况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等。有些重要记录文本,如质量检查、验收检查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授权人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成本的开支和工程款的历次收入均做详细记录,并输入计算机备查。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明材料十分重要,应注意积累和分析整理。

8、现场气象记录

土建工程施工受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许多的工期索赔均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的气象资料应注意记录,如遇到特殊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飓风等,应随时记录。

9、市场信息资料

大中型建设工程,一般施工期长达数年之久,应系统地收集整理物价变动资料。这对工程款的调价和索赔是必不可少的。

10、政策法令文件

是指政府或立法机关公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决定或法令,如计价规范的调整,税收的变更指令等。

4、 建筑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一)承包人施工索赔的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础上,对索赔进行了调整,未对索赔范围做出限制,对索赔做了较大的补充,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索赔主要程序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通知书及有关证明资料;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资料后,于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42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通知书,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二)施工索赔证据

证据,证据是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包括:⑴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⑵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⑶各种会谈纪要;⑷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⑸施工现场工程文件;⑹工程照片;⑺气象报告;⑻工地交接班记录;⑼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⑽市场行情记录;⑾各种财务核算资料;⑿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承包人施工索赔报告

施工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索赔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索赔事件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计算资料要准确,证明材料要完整。

(四)工程师处理索赔问题

1、工程师处理索赔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事件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础上,对索赔进行了调整,未对索赔范围做出限制,对索赔做了较大的补充,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索赔主要程序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通知书及有关证明资料;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资料后,于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42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通知书,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二)施工索赔证据

证据,证据是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包括:⑴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⑵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⑶各种会谈纪要;⑷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⑸施工现场工程文件;⑹工程照片;⑺气象报告;⑻工地交接班记录;⑼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⑽市场行情记录;⑾各种财务核算资料;⑿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承包人施工索赔报告

施工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索赔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索赔事件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计算资料要准确,证明材料要完整。

(四)工程师处理索赔问题

1、工程师处理索赔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事件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3)公平合理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4)协商原则。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通知书,充分听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争取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按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5)授权的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发包人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工程师应向发包人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6)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承包人、发包人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整理备查。同时还应建立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7)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

2、工程师审查索赔通知书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通知书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新熟悉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延误天数。

(2)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条件为:

A、与合同比较、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书;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

才按一定程序处理。

5、 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

技术问题关系到建设工程索赔目的能否整体和快捷的实现。只有规范、合理、有效的操作才能够成功索赔,并能催生出一条最优化的实践路径。

(一)索赔前期准备

1、创造索赔机遇——是指收集或固定索赔依据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2、做好协商准备。既得到索赔要求,又要不伤和气。

(二)索赔过程中的技巧

索赔必须取得工程师(一般指监理)的认可,工程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索赔关系发包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承包人利用索赔控制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索赔的成功与否,成败在较大程度上取决发包人的态度,因而,正确处理发包人、工程师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实际开展中要树立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发挥项目承包人的优势,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口碑。

索赔技巧是索赔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索赔取得成功,必须做到:

1、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师及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发包人工程人员及工程师签字;当造成现场施工损失时,未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发包人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如发包人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操作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24小时、48小时、7天、14天、28天、42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工程师或发包人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2、注意索赔技巧

古人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认真做好索赔准备工作乃是促成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发包人和工程师开展索赔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口径和策略。协商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协商中一要注意维护领导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协商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

实践证明,在协商中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因此,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协商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准备

有进有退的策略。在协商中该争的要争,该让的要让,使双方有得有失,寻求折衷办法;在协商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首先退出,发脾气: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

总之,索赔工作关系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求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6、 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的不断规范,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工程索赔机制也将不断完善。当索赔发生时,有些承包人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工程师、发包人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或者项目管理人员对各种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与发包人、工程师往来文件理解不够深刻,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无法判断而没有索赔,而或者只注重索赔意向,不重视索赔时限和证据的收集,未按合同要求区分索赔阶段和及时作出索赔,导致索赔无效。亦或者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索赔事件存在,索赔流产,没有把握住索赔。总而言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与内容。工程索赔也是一项知识面、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把握索赔机会,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切实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当然重视工程索赔加强索赔意识也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所反映对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也有利于发包人与承包人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

参考文献

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②刘庭,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施工索赔起因与索赔技巧,科学之友,2010

③建设工程索赔的原因与分类,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2014

④罗月华,建筑工程索赔技巧,山西建筑出版社,2007

⑤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法规文件汇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⑥杜小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⑦陈亚鹏,浅谈如何搞好工程施工索赔,山西建筑,2007年07期

⑧齐宝库,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教材,东北大学出版社,2011

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索赔程序和索赔技巧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一项专门内容,是承包人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策略。正确理解和对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重新阐述了索赔的定义,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依据,介绍承包人施工索赔的原则及处理程序以及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了解工程师处理索赔,提出索赔的技巧,对承包人成功有效地索赔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一项专门内容,是承包人减少损失,取得经济效益的策略。正确理解和对待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索赔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保证。重新阐述了索赔的定义,分析索赔产生的原因、依据,介绍承包人施工索赔的原则及处理程序以及最终达到索赔的目的,了解工程师处理索赔,提出索赔的技巧,对承包人成功有效地索赔提供了借鉴。

关键词: 1、施工索赔 2、 索赔程序 3、索赔技巧

1、 建筑工程索赔的基本概念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时由违约方提出的赔偿要求的权力,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双方承担责任的情况指出的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要求。可见索赔不只是索取索赔,而是一种权力的主张。一般来讲,施工索赔是指承包方向发包人提出的主张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由于在工程实践中,施工现场条件和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的变更、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在工程施工中不可避免的出现索赔现象,它也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2、 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

(一)施工索赔原因

施工索赔,建设工程索赔的起因必须有合理的原因才能得到支持。任何索赔都是逐渐形成的。根据建筑工程的本身特点:工程量大、影响因素多、投资多、工期长、参与者(相关单位)又多,且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情况比较复杂。因此索赔经常发生,且索赔机率很大,根据索赔发生的不同原因具体可分如下:

1、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工程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2、合同缺陷:表现为合同文件规定不严谨甚至矛盾,合同中的遗漏或这样那样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工程师应当给予解释,如果这种解释将导致施工成本增加或工期延长,发包人应当给予补偿。

3、合同变更:表现为设计变更,施工方法变更,追加或者取消某项工作,合同其他规定的变更等。

4、工程师指令: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行某项工作变换某项材料,采取某些措施,迫使承包人加班赶工来完成工作等。

5、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某种异常事件或情况,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观障碍,如施工过程中遇到了经现场

调查无法发现发包人提供资料中也未提到的,无法预料的情况,如发包人提供的地表以下条件及水文资料与工程勘察资料不符等。社会事件则包括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变更,战争、罢工等。

6、其他第三方原因:常常表现为与工程有关的第三方的问题而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不利影响。

(二)索赔分类

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2、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1)合同中明示的索赔:合同中明示的索赔是指承包人所提出的索赔要求在该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中载有文字记录的依据,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合理索赔要求,并取得经济、工期等补偿,这些在合同中有文字记载规定的合同条款,称为明示条款。

(2)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合同中默示的索赔,即承包人的该项索赔就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断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工期等补偿,这种经济、工期等补偿含义的条款在合同中被称为“默示条款”或称为“隐含条款”。

3、按索赔目的分类:

工期索赔:由于非承包人责任而导致的施工进程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称之为工期索赔。工期索赔形式上分对权力的要求,以避免在原合同竣工日不能完工时,被发包人追究拖期违约责任,一旦获得批准合同工期顺延后,承包人不仅免除了承担拖期赔偿的严重风险,而且可能提前工期得到奖励,最终仍反映在经济效益上。

费用索赔:费用索赔的目的是要求经济补偿, 施工的客观条件改变导致承包人增加开支,要求对超出计划成本的附加开支给予补偿,以挽回不应由他承担的经济损失。

4、按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1)工程延期索赔:因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这也是工程常见的一种索赔。

(2)工程变更索赔:在工程施工中,由于工地上不可预见的情况,环境的改变,或为了节约成本等,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工程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3)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的索赔:由于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合同非正常终止,无责任的受害方因其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提出索赔。

(4)工程加速施工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速施工进度,缩短工期而引起承包人人、财、物的额外开支而提出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殊风险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引起的索赔。

(6)其他索赔

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场价、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是针对某一干扰事件提出的,索赔的处理是合同实施过程中,干扰事件发生时,或发生后立即进行。它由合同管理人员处理,并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有效期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书和索赔报告。

(2)总索赔:又叫一揽子索赔或综合索赔。这是在国际工程中经常采用的索赔处理和解决方法。一般在工程竣工前,承包人将工程过程中未解决的单项索赔集中起来,提出一份总索赔报告,合同双方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进行最终谈判,以一揽子方案解决索赔问题。

3、 施工索赔的原则、依据

(一)施工索赔原则

1、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承包人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施工中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

2、及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包含索赔项目(分部分项目工程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索赔意向书递交工程师后应经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企业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现场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对于具有持续影响的索赔事件,承包人应合理时间间隔陆续递交延续的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这样,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对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的了解。

3、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

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事件的资料,承包人与发包人讨论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做好文字记录,形成纪要,并争取与会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来整理。同时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档案编号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该项目现场工程师认可的记录、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施工索赔的依据

施工索赔的目的是希望得到工期延长或经济补偿,要达到这个目的承包人要进行大量的索赔论证、分析,以充分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拥有索赔的权利,提出准确的索赔款。承包人应从合同文件中找到索赔依据,并以大量的施工现场记录或其他合理文件来补充论证。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工程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是承包人

参加投标总价的依据,也是施工索赔时计算附加成本的依据。

2、投标书

投标书是指投标服从文件,是承包人依据招标文件并进行工地现场踏堪后编标书的成果性资料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人对各主要工种的施工价格进行了具体分析计算,对所有涉及的设备、材料和施工各阶段的资金数提出了要求等都成为正式合同的部分,也成为索赔的基本依据。

3、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

协议书亦称为合同协议书,是关于合同问题的讨论纪要,在纪要中如对招标文件的某个合同条款做了修改,这个纪要就是将来索赔的依据。

4、来往函件

合同具体实施期间,发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双方有大量的来往函件,如:通知单,工程变更单,口头变更确认函,施工加速指令等这些函件都具有合同文件同等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5、会议纪要

合同双方在工程项目从招标到建成移交,要经过多次工程会议,解决工程施工和合同实施中的问题,施工和索赔中许多重大问题都是通过会议反复协商讨论后一致决定的,重要会议纪要要建立审阅制度即由作纪要的一方写好纪要稿后,送交对方传阅核签,如有不同意见也要在纪要稿上修改,也可规定核签期限,纪要稿送出后期限内不返回核签意见,即认为同意。这是会议纪要稿合法的依据,这一点很重要。

6、施工现场记录

承包商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现场记录制度,这些记录资料具体项目尤其多,主要的如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建筑材料使用情况记录,施工进度记录等等。有些重要记录文本,如质量检查、验收检查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授权人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工程成本的开支和工程款的历次收入均做详细记录,并输入计算机备查。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明材料十分重要,应注意积累和分析整理。

8、现场气象记录

土建工程施工受水文气象条件的影响较大,许多的工期索赔均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的气象资料应注意记录,如遇到特殊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飓风等,应随时记录。

9、市场信息资料

大中型建设工程,一般施工期长达数年之久,应系统地收集整理物价变动资料。这对工程款的调价和索赔是必不可少的。

10、政策法令文件

是指政府或立法机关公布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决定或法令,如计价规范的调整,税收的变更指令等。

4、 建筑工程索赔的程序和方法

(一)承包人施工索赔的程序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础上,对索赔进行了调整,未对索赔范围做出限制,对索赔做了较大的补充,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索赔主要程序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通知书及有关证明资料;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资料后,于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42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通知书,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二)施工索赔证据

证据,证据是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包括:⑴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⑵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⑶各种会谈纪要;⑷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⑸施工现场工程文件;⑹工程照片;⑺气象报告;⑻工地交接班记录;⑼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⑽市场行情记录;⑾各种财务核算资料;⑿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承包人施工索赔报告

施工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索赔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索赔事件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计算资料要准确,证明材料要完整。

(四)工程师处理索赔问题

1、工程师处理索赔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事件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基础上,对索赔进行了调整,未对索赔范围做出限制,对索赔做了较大的补充,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

索赔主要程序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⑴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由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⑵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通知书及有关证明资料;⑶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资料后,于42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42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⑸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通知书,索赔答复程序与⑶、⑷规定相同。

(二)施工索赔证据

证据,证据是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关联性;有效性;并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2、证据的种类

证据的种类包括:⑴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⑵来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⑶各种会谈纪要;⑷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表;⑸施工现场工程文件;⑹工程照片;⑺气象报告;⑻工地交接班记录;⑼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⑽市场行情记录;⑾各种财务核算资料;⑿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三)承包人施工索赔报告

施工索赔报告的内容。索赔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随该索赔事件的性质和特点而有所不同。但从索赔报告的必要内容与文字结构方面而论,一个完整的索赔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索赔事项概述;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及审核人员和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材料。

文中首先应概要地论述索赔事件的发生日期与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件所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并附上索赔报告编写主要人员及审核人员,注明有关人员的职称、职务,以表示该索赔报告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索赔事件阐述要简明扼要,说明问题,计算资料要准确,证明材料要完整。

(四)工程师处理索赔问题

1、工程师处理索赔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事件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

(2)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利益纠纷。

(3)公平合理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

(4)协商原则。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通知书,充分听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争取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按合同争议条款解决。

(5)授权的原则。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发包人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工程师应向发包人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

(6)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承包人、发包人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整理备查。同时还应建立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

(7)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

2、工程师审查索赔通知书

(1)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接到承包人的索赔意向通知后,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通知书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新熟悉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承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延误天数。

(2)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条件为:

A、与合同比较、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B、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C、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通知书;

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

才按一定程序处理。

5、 建筑工程索赔的技巧

技术问题关系到建设工程索赔目的能否整体和快捷的实现。只有规范、合理、有效的操作才能够成功索赔,并能催生出一条最优化的实践路径。

(一)索赔前期准备

1、创造索赔机遇——是指收集或固定索赔依据的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

2、做好协商准备。既得到索赔要求,又要不伤和气。

(二)索赔过程中的技巧

索赔必须取得工程师(一般指监理)的认可,工程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索赔关系发包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承包人利用索赔控制在施工阶段进行投资控制,索赔的成功与否,成败在较大程度上取决发包人的态度,因而,正确处理发包人、工程师之间的关系,在工程实际开展中要树立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发挥项目承包人的优势,在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口碑。

索赔技巧是索赔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索赔取得成功,必须做到:

1、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坚持工程师及发包人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发包人工程人员及工程师签字;当造成现场施工损失时,未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发包人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发包人或工程师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如发包人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操作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24小时、48小时、7天、14天、28天、42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工程师或发包人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2、注意索赔技巧

古人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认真做好索赔准备工作乃是促成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发包人和工程师开展索赔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口径和策略。协商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协商中一要注意维护领导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协商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

实践证明,在协商中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因此,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协商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准备

有进有退的策略。在协商中该争的要争,该让的要让,使双方有得有失,寻求折衷办法;在协商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首先退出,发脾气: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

总之,索赔工作关系着承包人的经济利益。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求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6、 结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市场的不断规范,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工程索赔机制也将不断完善。当索赔发生时,有些承包人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顾虑与工程师、发包人方面的关系问题,没有认真对待索赔,或者项目管理人员对各种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与发包人、工程师往来文件理解不够深刻,对已发生的索赔事件无法判断而没有索赔,而或者只注重索赔意向,不重视索赔时限和证据的收集,未按合同要求区分索赔阶段和及时作出索赔,导致索赔无效。亦或者没有深刻认识索赔管理及程序,导致索赔事件存在,索赔流产,没有把握住索赔。总而言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与内容。工程索赔也是一项知识面、技术面很广,复杂而又系统的工作,不但要善于发现把握索赔机会,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这样才能切实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当然重视工程索赔加强索赔意识也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索赔问题的成功与否,所反映对项目管理的综合水平,也有利于发包人与承包人提高管理水平和素质。

参考文献

①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投资控制,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②刘庭,工程项目管理工程中施工索赔起因与索赔技巧,科学之友,2010

③建设工程索赔的原因与分类,中国监理工程师考试网,2014

④罗月华,建筑工程索赔技巧,山西建筑出版社,2007

⑤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监理法规文件汇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

⑥杜小林,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⑦陈亚鹏,浅谈如何搞好工程施工索赔,山西建筑,2007年07期

⑧齐宝库,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教材,东北大学出版社,2011

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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