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单独的燃气锅炉间还需要做事故排风吗?
10.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规范上写的都是地下的,那么地上的单独的燃气锅炉间还需要做事故排风吗?
P41 5.4.1
技术措施 P60 4.4.4 第一条 锅炉间、直燃机房、水泵房、油泵间等有散发热量的发件,宜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与自然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当设置在睇下或其他原因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技术措施中的 P61页“当设置在首层时,……事故通风量应大于或等于12次/H换气”这一点写的不够严谨,因为在《锅炉设计规范》GB 50041-2008中的15.3.7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新风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时,……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这点是针对锅炉房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的情况。而现在楼主的问题是地上单独的锅炉间,根据《锅炉设计规范》GB 50041-2008中的15.3.2 ”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地上单独的燃气锅炉间还需要做事故排风吗?
10.5.3 商业用气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液化石油气除外)或地上密闭房间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燃气引入管应设手动快速切断阀和紧急自动切断阀;紧急自动切断阀停电时必须处于关闭状态(常开型);
2 用气设备应有熄火保护装置;
3 用气房间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并由管理室集中监视和控制;
4 宜设烟气一氧化碳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应设置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通风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正常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事故通风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不工作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3次/h;
2)当燃烧所需的空气由室内吸取时,应满足燃烧所需的空气量;
3)应满足排除房间热力设备散失的多余热量所需的空气量。
规范上写的都是地下的,那么地上的单独的燃气锅炉间还需要做事故排风吗?
P41 5.4.1
技术措施 P60 4.4.4 第一条 锅炉间、直燃机房、水泵房、油泵间等有散发热量的发件,宜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与自然排风相结合的通风方式;当设置在睇下或其他原因无法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
技术措施中的 P61页“当设置在首层时,……事故通风量应大于或等于12次/H换气”这一点写的不够严谨,因为在《锅炉设计规范》GB 50041-2008中的15.3.7设在其他建筑物内的燃油、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通风装置应防爆,新风量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
锅炉房设置在首层时,……事故换气次数每小时不应少于12次“。这点是针对锅炉房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的情况。而现在楼主的问题是地上单独的锅炉间,根据《锅炉设计规范》GB 50041-2008中的15.3.2 ”锅炉间、凝结水箱间、水泵间和油泵间等房间的余热,宜采用有组织的自然通风排除。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