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在产前检查时,应认真筛查高危因素,并进行高危评分。村级初步识别高危因素及时报告或转送到乡级及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2、对高危妊娠者由乡级妇幼专干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定期追踪复查,并坚持反馈、报告制度。
3、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或乡级条件有限,诊治困难者均应转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
4、高危妊娠实行分级住院分娩制度。
5、凡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必须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适时终止妊娠。
6、高危产妇的产后访视由乡镇妇幼专干负责实施。
妇产科工作制度
一、妇产科的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二、工作人员进入妇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妇科、产科和分娩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对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要及时作特殊消毒处理。
三、分娩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作转院处理。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五、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后,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等。
六、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对早产儿、难产儿给予特殊护理。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孕产妇,并认真做好分娩准备和相关记录。
二、保持产房内保暖、降温、灭菌设备齐全,功能良好。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C—26°C,相对湿度为50—60%。
三、产房内应设有产程中所需的用品。药品、抢救器械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呈备用状态。
四、产科医生应熟悉三个产程的护理及处理。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常规监护胎心及产程、绘制产程图。
五、严格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七、接产后,产科医师应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产科医师职责 一、对待孕产妇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二、认真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时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历。病历书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真实、工整。 四、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产后出血、
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发生。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对危重患者或诊断、治疗上困难或超范围执业的产科病人,及时会诊或提出转院意见。 六、对所管辖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上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病员重点交班。 七、随时了解孕产妇的思想、生活情况,给于人文关怀,并征求孕产妇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宣讲安全分娩及产褥护理知识,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九、发现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及时报告。
助产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护士和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待产室和产房财产,药物保管,清点补充。 三、做好产房各种用物及消毒。 四、负责产程观察及画产程图,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接平产,及时填写好分娩各种纪录。 六、执行产房医嘱,协助医师接难产和新生儿窒息 抢救及危重病人的转院。 七、负责接生,保持产房及待产室清洁、整齐。 八、定期做好产房空气消毒及细菌监测。
九、严格执行各种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十、负责产妇计划生育和新生儿预防接种及婴儿喂养等卫生宣教工作,并进行医学指导。
母婴同室责任护士职责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对病人充满爱心、责任心,对人友善,
关心他人,与同事互相协作,文明用语。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每月完成一篇读书笔记,每年接受专业技能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一次,不断寻求自身的专业发展、成熟。
3、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完成危重、大手术、特殊病人和一般病人的基础护理,常规诊疗计划及专科护理工作。
4、对病人实施健康教育,及时评价效果。
5、巡视病房,关心病人,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病人的情况,体现病人的动态变化。(PIO的书写)参加护理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科室病历。
6、随时巡视病房,保持病房四化八字,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了解病人的情况(各种化验,特殊检查结果)及时向主管医生汇报.满足病人的身心需求。
7、承担科室内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在工作中不断训练交流技巧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专人保管,定量定位放置,逐班交接,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私用。
二、根椐药品种类和性质分别放置,并按要求贮存,标签规范,逐日检查,随时领取补充,保证应用,防止积压。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受潮变质、过期失效;抢救药品必须用原装盒安全存放。
四、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五、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孕产妇抢救出诊管理制度
一、医院设立专线急救热线,专项急救队伍,急救热线为:7361328 急救出诊人员司机:王新亭 医生:任婷 护士:尚凤,
二、急救热线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急救电话后必须在5分钟内出车,并详细登记电话时间,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及病人详细情况。
三、急救车内必须备齐常用抢救器物、药品、氧气等,各项物品做到四定(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出诊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急救药品器材的使用。
五、遇到特别危重的急救病人,应该根椐病情增加出诊医护人员。
六、到达急救病人地点后,应及时检查病情,及时给氧、吸痰、 导尿、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等,记录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做好就地抢救或立即转运,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记录用药、处置情况。
七、将病人接回医院后,应将途中病人情况及抢救经过各种用药与接诊医生交代清楚。
八、出诊途中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方可丢弃并做好急救车的料理与消毒,及时补充药品及急救器材。
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由孕产妇抢救小组总指挥组织进行,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报告,由总指挥组织专家会诊,迅速解决疑难问题。
三、孕产妇抢救病例应书写完整及时,一切抢救工作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的做好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四、医护人员要密切配、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重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保存孕产妇抢救过程中全部药品空瓶,输液、输血空瓶及其它相关用药及资料,以备核对。
六、建立专用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登记本,认真作好详细记录,定期召开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会,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诊疗,换药,外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用湿拖把擦洗地面,床、床旁桌椅,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四、换下的脏衣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室内清点。
五、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无菌器械、容器、药罐、等物品要定期灭菌、消毒液要定期 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七、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后再清洗灭菌。
八、运送病人的推车及单架、每周消毒一次、抬送传染病人时应加被单垫盖。
九、病人衣物用品及污物、应切实按规定处理。
十、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物品需严格消毒处理后再清洗、用过的被料应焚烧。
产房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
1.每周大扫除,室内空气、家具、用品彻底消毒,对空气物品表面。
2.每月作细菌监测,并记录。
3.物品表面细菌少于8/cm2,空气少于500个/m3.
二、每日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季度监测1次,有记录。
三、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的拖把,擦地面1~2次。
四、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刷洗晾干再用。
七、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八、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冲洗用品,每周进行2次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更换消毒液。
九、接生后所用物品、器械、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消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十、浸泡消毒手术器械,应标明时间,一切无菌物品必须注有灭
菌日期。
十一、餐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方可使用。
十二、产妇用卫生纸,必须高压消毒、灭菌,方可使用。 十三、患者便器应固定使用,用后刷净、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母婴同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母婴同室应设置在新生儿房相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有洗手装置。工作人员进入室内接触婴儿前后应洗手,非工作用品禁止携带入室。
二、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病人的引流液、体液、血液等液体标本应该用消毒液消毒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病房和走廊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住院产妇建议使用一次性被褥、拖鞋,产妇哺乳前必须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灭菌;隔离婴儿用具必须单独使用,实行双灭菌。
四、婴儿所用的被褥、衣物、尿布(建议使用纸尿裤)和浴巾等物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后一婴一用,避免交叉感染。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必须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五、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
六、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清洁消毒。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温箱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母婴一方患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感染性强的疾病,如脓疱疮、新生儿眼炎、鹅口疮等时应及时隔离。
八、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九、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母婴室应开窗通风,并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十、每月必须对母婴室空气、物表、消毒剂以及医护人员的手作一次微生物监测,并保存好检测记录,对不合格的以及接近限值的,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重新监测直到合格。
十一、对有乙肝等传染病的病人,应实行隔离治疗,并在病历夹、床头卡上标明“乙型肝炎”等标志,所用用具、物品、被服单独放置,单独处理。
待产室管理制度
一、待产室每日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待产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二、鼓励产妇下床活动,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大小便通畅及外阴部清洁。
三、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规定测血压、脉搏、呼吸、听胎心音等,并作好记录。
四、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五、值班人员应向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卫生知识及注意事项,使产妇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积极配合医师。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产科门诊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负责门诊工作。
二、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
三、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产前宣教和优生学知识宣教,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四、凡确诊早孕者,须进行血压、骨盆、体重,血、尿常规的检测并详细询问病史,筛查高危妊娠,并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
五、如属高危妊娠,工作人员应在保健手册上加盖“高危”章,对高危患者说明高危的危险性,建议其到中心医院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对高危评分≥10以上者建议其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并认真填写高危筛查登记表,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做好高危随诊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一、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应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记录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应加盖高危标记,实行专项管理。
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制定监护方案,预约复评日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高危意识和保健能力。
三、高危孕产妇应住院分娩,>10分的重危、高危必须到县级或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四、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
五、危重高危孕产妇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并做好转诊记录。
六、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不推诿病人。
七、定期打扫卫生,使之整洁,舒适。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1、早孕检查: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孕妇于村、乡、县各级医院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应于乡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并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3、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由乡级妇幼专干承担。要求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和回收《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5、产后健康检查:村妇幼保健员督促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56天,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
1、使用全县统一的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登记表、卡、册。
2、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妇幼卫生信息资料,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对原始资料不随意修改、不弄虚作假、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迟报和缺报。
4、按时完成妇幼卫生报表,经领导审阅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报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5、开展妇幼保健信息质量控制,定期开展重要信息、数据的核实、补漏。
6、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定期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一、环境清洁。无菌操作前30分钟通风,停止清扫地面,减少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
二、工作人员。修剪指甲,洗手,戴好帽子、口罩。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三、物品保管。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必须存放在无菌容器或无菌包内,无菌包外要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粘贴化学指示胶带,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先后顺序安放。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保存期一般以7天为宜,过期或包布受潮均应重新灭菌。
四、取无菌物品。工作人员面向无菌区域,用无菌钳取无菌物品,手臂须保持在腰部水平以上,注意不可跨越无菌区域。无菌物品一经取出,即使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器内。
五、保持无菌。操作时,不可面对无菌区讲话、咳嗽、打喷嚏。怀疑无菌物被污染,不可使用。
六、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仅供一位患者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WHO《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2. 实行母婴同室。
3. 母婴同室区医护人员必须接受爱婴医院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母婴同室区的医疗护理工作,新分配人员从事母婴同室区的医疗护理工作,必须在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的带领下进行。
4. 实施并鼓励产妇对婴儿实行早吸吮。
5. 拒绝各母乳代用品经销商在科室进行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6. 在门诊、住院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严禁“三奶”产品进入病区。
7. 母婴同室区的医护人员应鼓励并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少乳、乳涨、乳头皲裂等影响母乳喂养的情况。
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1、 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组织死亡病例讨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2、 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县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有关报告卡,经医院审核后上报。
3、
4、
5、 出生缺陷由科室填报有关报告卡,经医院审核后上报。 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医院工作。
产后出血的抢救流程
一、定义: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
二、出血原因及治疗原则:
(1)子宫收缩乏力
1)按摩子宫:经腹壁单手按摩子宫,或双手压迫子宫,在消毒情况下,术者一手戴无菌手套握拳顶住阴道前穹窿的子宫前壁,另一手在腹部按压子宫的后壁,双手相对,两手相对紧压并均匀有节律地按摩子宫直至宫缩恢复正常。
2)A、催产素:10u加生理盐水.500ml静脉滴注,必要时10U直接行宫体注射。催产素不宜快速静注,以免因血管平滑肌松弛导致低血压。
B、麦角新碱0.2-0.4mg肌注或静脉快速滴注。
C、前列腺素:米索前列醇200μg舌下含化;卡前列甲酯栓1mg置于阴道后穹隆;地诺前列酮0.5-1mg直接行宫体注射。
3)宫腔纱布填塞,纱布条于术后24小时后取出。
4)缝扎或栓塞子宫动脉上行支或双侧髂内动脉。
5)抢救无效可行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
(2) 胎盘因素
胎盘滞留:应迅速在消毒情况下做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如果手剥离有困难时可行钳刮术或刮宫术。考虑胎盘植入切忌强行剥离,以手术切除子宫为宜。
(3) 软产道损伤:应彻底止血,逐层缝合裂伤。
(4) 凝血功能障碍:在排除其它原因的情况下尽快输新鲜全血,补充血小板、纤维蛋白原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
三、出血性休克抢救:
原则:去除病因,补充血容量,纠正微循环,增进心功能,恢复正常代谢
1、取平卧位,吸氧,保暖。
2、开通两条静脉,必要时行静脉切开。
3、补充血容量(累计丢失量估计)先晶体后胶体,先快后慢。晶体:以平衡液首选1000-2000ml最初20分钟可快速输入1000ml。胶体:当失血2000ml以上时应补充1400ml(占失血量的70%)及其他液体;当失血在3000ml以上时应补充2400ml(80%),并根据血化验结果调整输血量及其他液体量。人工胶体液24小时不超过1000ml 。当液体补足时皮肤颜色变红润,尿量>30ml/h,脉压差>20mmHg。
4、纠正酸中毒,应用升压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改善心、肾功能。
5、使用广谱抗生素防治感染。
新生儿窒息的复苏程序
(1)最初复苏处理:①置保暖处,②摆好体位,③吸净黏液,④揩干全身,⑤触觉刺激。
(2)有自主呼吸,且心率>100时:则评价皮色,如皮色红润或仅手足发绀,继续观察;如皮色发绀,则给80%~100%氧吸入后观察。
(3)无自主呼吸和(或)心率<100次/分时:应先面罩加压给氧15~30秒。如有麻醉药物抑制,给纳洛酮后观察呼吸心率,再有呼吸抑制再次给药。如无麻醉药物抑制时,观察自主呼吸并评价心率,如心率>100次/分,且出现自主呼吸时继续观察;如心率在60~100次/分时,继续面罩加压给氧;如心率在60~100次/分且无增快趋势,或心率<60次/分时,行气管插管加压给氧,同时按压心脏30秒,如仍无好转则应用肾上腺素,必要时每5分钟重复一次,直至心率>100次/分时,停止给药;有代谢性酸中毒时给碳酸氢钠,有出血、低血容量时给扩容剂,有持续休克时用多巴胺。 扩容剂种类有:自身胎盘血、全血、血浆、5%人血白蛋白、生理盐水等。
羊水栓塞抢救流程
羊水栓塞的抢救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通过吸氧-抗过敏-抗休克-纠正心衰-纠正酸中毒-肝素-抗生素的应用以及产科处理这几步骤。
羊水栓塞抢救流程
1. 抗过敏:地塞米松20—40mg静脉滴注或氢化考地松300—400mg静脉滴注
2. 解除肺动脉高压:罂粟碱30—90mg静脉入壶
阿托品1—2mg静脉入壶
氨茶碱250—500mg静脉滴注
3. 加压给氧
4. 纠正休克:补充血容量、输血、输液,多巴胺20—80mg、阿拉明20—80mg、酚妥拉明20—40mg静脉滴注
5. 抗心衰营养心肌:西地兰0.4mg静脉滴注,ATP、辅酶A、细胞色素C
6. 纠正DIC:①高凝阶段:肝素50mg、潘生丁200—400mg、阿司匹林0.75mg、右旋糖酐、抑肽酶2—4万U静脉滴注
②消耗性低凝期:补充凝血因子、输新鲜血、输纤维蛋白原、vitk20—40mg静脉滴注
③纤溶阶段:6—氨基己酸4—6g、止血芳酸100—300mg、立止血1KU、新凝灵600mg。
7.纠正肾衰:速尿40mg静推
利尿酸50—100mg静推
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
8.选用广谱抗生素:首选头孢类
9.产科处理:第一产程:抑制宫缩,迅速剖宫产终止妊娠 第二产程:助产,缩短第二产程,禁用宫缩剂
产后:检查修补产道损伤,剥离胎盘,必要时子宫切除
妇 产 科 查 对 制 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取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注意用药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反应,保证安全。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一、 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护士 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长。涉及法律纠纷时,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抢救所需涉及有关科室部门,应全力配合,畅通无阻。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可转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二、病人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经治医师写好病历摘要和申请转院证明,科主任审批签字,征得家属及单位同意,并由医务科出具介绍信。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艾滋病、瘫痪病人不得转入外省市治疗。
三、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脱离危险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四、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危重病人转出需派陪同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应写转科接收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五、已经科间会诊同意转科,但确属病床紧张暂无法转入时,双方均应负责病治疗,不得贻误病情。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下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二、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处理。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所需用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简要病历和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诊治分析和教学讲解。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开出医嘱;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五、有教学学习的科室每周进行一次教学查房或黄昏巡视,由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查房,实习同学参加,按教学实习要求进行
六、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应详细、准确记录于病历中,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审查修改签字。上级医师查房批示应及时执行。
会诊制度
一、 凡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确认和准确治疗处理者,应尽早申请
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的目的和会诊要求,应邀会诊医师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会诊,并写好会诊记录。如未注明被邀请医师,会诊科室应指派当天在职班的最高年资的专科医师前去会诊。在应邀科室只有一名医师值班香,对急诊会诊,值班医师无论是否专业对口,都必须前去会诊。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再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对非急诊会诊,应邀科室医师应联系本科室专科医师会诊,专科医师接到值班医生通知后,不得借故拒绝会诊。
四、院内会诊:对危重、疑难、重大手术等病例要进行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商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五、科间及院内急诊会诊可以用电话申请,应邀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到位,不得延误会诊。确因抢救、手术等不能前去会诊,应向邀请科室说明情况。
六、院外会诊:本院对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邀请院外会诊,
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并送去会诊邀请函和病历摘要。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或医务科科长主持,特殊会诊可由分管院长主持,必要时也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七、经治医师于会诊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诊时要详细介绍病情,并及时作好会诊记录。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八、会诊病人需转科治疗时,应及时安排转科。对复杂多科性疑难病例,有关科室应协商配合,协同诊治处理。
九、对不能按规定请会诊或无故不前去会诊的医生,医院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指病情较重或危重,但诊断不明确或治疗难度较大、效果差的病人等)必须及时进行讨论。
二、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相关科室或病理科医务人员参加。
三、经治医师在病例讨论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整理有关资料;讨论时要报告病历,提出有关诊断、治疗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参加讨论人员要认真地进行临床分析,对期疑难问题深入研讨,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五、病例讨论结束时主持人作总结。经治医师要将讨论情况全部或摘要记载于病历内。
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属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1、手术分类中属三类以上的手术;
2、预计术中风险较大的手术;
3、患者病情较重、较复杂的手术;
4、合并其它重要疾病患者的手术;
5、高龄患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者的手术;
6、可致残或重要脏器切除的手术;
7、新开展的手术;
8、探查性手术;
9、急诊手术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参加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的手术及特殊手术须请医务科参加,必要时请业务院长参加。
三、经治医师或术者须做好术前讨论的准备工作,整理好病历及其它资料;在讨论时重点报告病历,提出需讨论的有关问题。
四、参加术前讨论人员要认真讨论下列内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及禁忌症、术前准备、手术步骤、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及时性处理办法。
五、经治医师须按病历书写规定将术前讨论情况详细记录于病历内。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可在术后记录中写明术前情况、术前诊断和手术指征等。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于死亡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等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
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须将讨论情况详细记载于病历内。
三、意外死亡病例以及疑有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死亡病例,无论是否属医疗事故,均须及时讨论,且在3天内将讨论结果书面上报医务科。
四、死亡病例讨论的重点是: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经验总结、国内外对本病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讨论结束时主持人须提出总结意见。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在接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下来班时,应重点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情况,做好床前交接。
三、值班医师对交班重危病人及其他事项应严密观察,及时处理,随时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四、值班医师应对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进行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及时还回。
七、交接班时,值班医师要将病人情况重点向各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或接班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根据情况适当补休,但应先处理好所分管的病人,不得影响病人的诊治。
医疗安全与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一、各级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对违章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相应的惩处。
二、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严格查对制度。严格执行手术审批权限,根据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安排手术。
三、严格值班、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对新病人、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加强巡视,精心护理,及时处理。必要时随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讨论。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不准借故推诿和拒收病人。加强急诊工作和抢救工作,不得延误病人诊治。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五、科主任对本科医疗安全全面负责。为保证医疗安全,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的发生,医院对科室实行医疗安全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奖惩制度
一、 医院全体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鼓励医护人员开展新技术项目,凡在正常医疗活动中,有较强的责任心,但由于不可预料的情况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医院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应总结经验,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肃处理。
1、严格划分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人员应负担不同责任,不能把责任让集体负担。
2、处理医疗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平时一贯表现进行处罚。
3、严肃处理责任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①、一级医疗事故:给予记过处分,停发全年奖金,降低一级别职称,职称恢复时间将根据具体表现而定,但一般不低于一年。
②、二级医疗事故:给予记过处分,停发半年奖金,两年内不得晋级。
③、三级医疗事故: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半年奖金。
④、四级医疗事故:予以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奖金。
⑤、医疗纠纷:予以口头或通报批评。
四、对次要责任者,要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一般扣发一至六个月的奖金。
五、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年评优选先的资格,一年内两次以上者将连续两年没有晋级、晋升及评优选先的资格,延聘、返聘人员予以解聘。
六、对全年零投诉的科室、个人要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指标,年终将予以表扬和一定的奖励。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前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处理。
六、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
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各级医疗保健单位在产前检查时,应认真筛查高危因素,并进行高危评分。村级初步识别高危因素及时报告或转送到乡级及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确诊。
2、对高危妊娠者由乡级妇幼专干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定期追踪复查,并坚持反馈、报告制度。
3、按高危妊娠评分实行分级管理。对重度痫子前期、子痫、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合并心、肝、肾、脑等重要脏器疾病及重度贫血、甲亢、糖尿病及其他诊断不明或乡级条件有限,诊治困难者均应转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
4、高危妊娠实行分级住院分娩制度。
5、凡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者,必须转送到县级医疗保健单位确诊,并适时终止妊娠。
6、高危产妇的产后访视由乡镇妇幼专干负责实施。
妇产科工作制度
一、妇产科的分娩室应设有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急救药品和急救设备,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及时更换。
二、工作人员进入妇产科时,必须穿戴专用的工作服、鞋、帽、口罩;接产或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的规定;妇科、产科和分娩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对专用设备进行消毒。对有传染病的产妇,分娩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要及时作特殊消毒处理。
三、分娩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若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作转院处理。
四、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者要对产妇测血压、听胎心音并做好记录。
五、产妇在产后需要留分娩室观察一小时,无特殊情况后送回病房;新生儿处理完毕后,抱给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测验脚印、手圈等。
六、对婴儿要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做好有关记录,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对早产儿、难产儿给予特殊护理。
产房工作制度
一、产房工作人员应主动、热情接待每一位孕产妇,并认真做好分娩准备和相关记录。
二、保持产房内保暖、降温、灭菌设备齐全,功能良好。室内温度应保持在24°C—26°C,相对湿度为50—60%。
三、产房内应设有产程中所需的用品。药品、抢救器械与设备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或更换,保持急救设备性能完好,呈备用状态。
四、产科医生应熟悉三个产程的护理及处理。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常规监护胎心及产程、绘制产程图。
五、严格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及无菌操作常规,防止交叉感染。
六、产妇在待产和分娩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七、接产后,产科医师应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产科医师职责 一、对待孕产妇态度热情和蔼、服务周到。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 二、认真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及时书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按《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及时书写首次病程记录、住院病历。病历书写必须及时、准确、详细、真实、工整。 四、密切观察产程进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预防产后出血、
羊水栓塞等并发症的发生。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 五、对危重患者或诊断、治疗上困难或超范围执业的产科病人,及时会诊或提出转院意见。 六、对所管辖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上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特殊观察的病员重点交班。 七、随时了解孕产妇的思想、生活情况,给于人文关怀,并征求孕产妇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八、加强孕产妇健康教育,宣讲安全分娩及产褥护理知识,指导新生儿护理、母乳喂养及预防接种。
九、发现传染病人,按传染病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及时报告。
助产人员工作职责 一、在护士和医师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待产室和产房财产,药物保管,清点补充。 三、做好产房各种用物及消毒。 四、负责产程观察及画产程图,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五、接平产,及时填写好分娩各种纪录。 六、执行产房医嘱,协助医师接难产和新生儿窒息 抢救及危重病人的转院。 七、负责接生,保持产房及待产室清洁、整齐。 八、定期做好产房空气消毒及细菌监测。
九、严格执行各种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十、负责产妇计划生育和新生儿预防接种及婴儿喂养等卫生宣教工作,并进行医学指导。
母婴同室责任护士职责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思想,对病人充满爱心、责任心,对人友善,
关心他人,与同事互相协作,文明用语。
2、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每月完成一篇读书笔记,每年接受专业技能考试一次,理论考试一次,不断寻求自身的专业发展、成熟。
3、应用护理程序的方法,完成危重、大手术、特殊病人和一般病人的基础护理,常规诊疗计划及专科护理工作。
4、对病人实施健康教育,及时评价效果。
5、巡视病房,关心病人,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病人的情况,体现病人的动态变化。(PIO的书写)参加护理质量控制小组,负责科室病历。
6、随时巡视病房,保持病房四化八字,密切观察病人的病情,了解病人的情况(各种化验,特殊检查结果)及时向主管医生汇报.满足病人的身心需求。
7、承担科室内实习生的带教工作。
8、在工作中不断训练交流技巧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专人保管,定量定位放置,逐班交接,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私用。
二、根椐药品种类和性质分别放置,并按要求贮存,标签规范,逐日检查,随时领取补充,保证应用,防止积压。
三、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受潮变质、过期失效;抢救药品必须用原装盒安全存放。
四、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五、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孕产妇抢救出诊管理制度
一、医院设立专线急救热线,专项急救队伍,急救热线为:7361328 急救出诊人员司机:王新亭 医生:任婷 护士:尚凤,
二、急救热线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接到急救电话后必须在5分钟内出车,并详细登记电话时间,出发时间,到达时间及病人详细情况。
三、急救车内必须备齐常用抢救器物、药品、氧气等,各项物品做到四定(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
四、出诊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急救知识和急救药品器材的使用。
五、遇到特别危重的急救病人,应该根椐病情增加出诊医护人员。
六、到达急救病人地点后,应及时检查病情,及时给氧、吸痰、 导尿、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等,记录生命体征,根据病情做好就地抢救或立即转运,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记录用药、处置情况。
七、将病人接回医院后,应将途中病人情况及抢救经过各种用药与接诊医生交代清楚。
八、出诊途中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方可丢弃并做好急救车的料理与消毒,及时补充药品及急救器材。
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登记制度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由孕产妇抢救小组总指挥组织进行,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二、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报告,由总指挥组织专家会诊,迅速解决疑难问题。
三、孕产妇抢救病例应书写完整及时,一切抢救工作要准确、清晰、扼要、完整的做好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四、医护人员要密切配、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重复述一遍,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五、保存孕产妇抢救过程中全部药品空瓶,输液、输血空瓶及其它相关用药及资料,以备核对。
六、建立专用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登记本,认真作好详细记录,定期召开危重孕产妇抢救讨论会,及时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消毒隔离制度
一、医护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工作服。
二、诊疗,换药,外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三、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用湿拖把擦洗地面,床、床旁桌椅,每日湿擦、抹布要专用、用后消毒。
四、换下的脏衣服放于指定处,不随地乱丢,不在病室内清点。
五、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消毒;药杯、餐具必须清洗消毒。
六、无菌器械、容器、药罐、等物品要定期灭菌、消毒液要定期 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
七、换药车上用物定期更换和灭菌、换药用具应先消毒处理后再清洗灭菌。
八、运送病人的推车及单架、每周消毒一次、抬送传染病人时应加被单垫盖。
九、病人衣物用品及污物、应切实按规定处理。
十、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的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物品需严格消毒处理后再清洗、用过的被料应焚烧。
产房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分娩室要求无尘,环境清洁,空气新鲜。
1.每周大扫除,室内空气、家具、用品彻底消毒,对空气物品表面。
2.每月作细菌监测,并记录。
3.物品表面细菌少于8/cm2,空气少于500个/m3.
二、每日通风2次,每日紫外线照射1小时,紫外线强度每季度监测1次,有记录。
三、每日用消毒液浸湿的抹布擦拭全部用具,每班用浸有消毒液的拖把,擦地面1~2次。
四、拖把、抹布分区专用,设有标识。
五、产床每次使用后,应用消毒液抹洗,然后才能重复使用。
六、接生用的臀垫,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非一次性的,用后应用杀菌剂浸泡,刷洗晾干再用。
七、各类物品如体温表、剃毛刀、毛刷、洗手桶等,均按常规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八、持物筒、持物镊、敷料缸、器械盘冲洗用品,每周进行2次清洗、消毒和灭菌并更换消毒液。
九、接生后所用物品、器械、敷料应及时处理、更换、消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十、浸泡消毒手术器械,应标明时间,一切无菌物品必须注有灭
菌日期。
十一、餐具每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方可使用。
十二、产妇用卫生纸,必须高压消毒、灭菌,方可使用。 十三、患者便器应固定使用,用后刷净、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母婴同室病房消毒隔离制度
一、母婴同室应设置在新生儿房相近的独立区域,并设置有洗手装置。工作人员进入室内接触婴儿前后应洗手,非工作用品禁止携带入室。
二、病床每天湿式清扫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擦拭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浸泡消毒、清洗、晾干后备用;有污染的物体表面随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病人的引流液、体液、血液等液体标本应该用消毒液消毒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病房和走廊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三次,有污染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三、住院产妇建议使用一次性被褥、拖鞋,产妇哺乳前必须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灭菌;隔离婴儿用具必须单独使用,实行双灭菌。
四、婴儿所用的被褥、衣物、尿布(建议使用纸尿裤)和浴巾等物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后一婴一用,避免交叉感染。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必须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五、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制度。
六、室内用品、母婴床、家具等定期清洁消毒。母婴出院后,其床单元、温箱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
七、母婴一方患有感染性疾病时,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感染性强的疾病,如脓疱疮、新生儿眼炎、鹅口疮等时应及时隔离。
八、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的接触。
九、严格探视陪住制度。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每次探视结束后,母婴室应开窗通风,并进行相应的清洁消毒。
十、每月必须对母婴室空气、物表、消毒剂以及医护人员的手作一次微生物监测,并保存好检测记录,对不合格的以及接近限值的,必须及时分析原因并积极采取措施,重新监测直到合格。
十一、对有乙肝等传染病的病人,应实行隔离治疗,并在病历夹、床头卡上标明“乙型肝炎”等标志,所用用具、物品、被服单独放置,单独处理。
待产室管理制度
一、待产室每日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待产室,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
二、鼓励产妇下床活动,注意饮食和休息,保持大小便通畅及外阴部清洁。
三、值班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按规定测血压、脉搏、呼吸、听胎心音等,并作好记录。
四、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搞好卫生和消毒,细菌培养,有传染病的产妇应采取隔离措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五、值班人员应向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卫生知识及注意事项,使产妇增强自然分娩的信心,积极配合医师。
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产科门诊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负责门诊工作。
二、工作人员应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
三、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产前宣教和优生学知识宣教,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
四、凡确诊早孕者,须进行血压、骨盆、体重,血、尿常规的检测并详细询问病史,筛查高危妊娠,并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
五、如属高危妊娠,工作人员应在保健手册上加盖“高危”章,对高危患者说明高危的危险性,建议其到中心医院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对高危评分≥10以上者建议其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并认真填写高危筛查登记表,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定期做好高危随诊工作。
高危妊娠门诊工作制度
一、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应按高危评分标准对孕妇定期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做好评分记录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应加盖高危标记,实行专项管理。
二、对高危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指导,制定监护方案,预约复评日期,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孕产妇高危意识和保健能力。
三、高危孕产妇应住院分娩,>10分的重危、高危必须到县级或医疗保健机构分娩。
四、对基层转入的高危孕妇必须进行登记,反馈病情。高危转归后,仍回原单位进行系统管理。
五、危重高危孕产妇应及时向上级医院转诊,转诊时应有医护人员陪同,并做好转诊记录。
六、工作认真负责,态度和蔼可亲,不推诿病人。
七、定期打扫卫生,使之整洁,舒适。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1、早孕检查: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孕妇于村、乡、县各级医院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应于乡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并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3、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由乡级妇幼专干承担。要求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和回收《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5、产后健康检查:村妇幼保健员督促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56天,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妇幼保健信息管理制度
1、使用全县统一的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登记表、卡、册。
2、认真收集、整理各类妇幼卫生信息资料,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3、对原始资料不随意修改、不弄虚作假、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迟报和缺报。
4、按时完成妇幼卫生报表,经领导审阅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报县妇幼保健院信息科。
5、开展妇幼保健信息质量控制,定期开展重要信息、数据的核实、补漏。
6、充分利用妇幼卫生信息定期分析、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卫生决策提供依据。
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一、环境清洁。无菌操作前30分钟通风,停止清扫地面,减少走动,以降低室内空气中的尘埃。
二、工作人员。修剪指甲,洗手,戴好帽子、口罩。必要时穿无菌衣,戴无菌手套。
三、物品保管。无菌物品和非无菌物品应分别放置。无菌物品必须存放在无菌容器或无菌包内,无菌包外要注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粘贴化学指示胶带,无菌物品按灭菌日期先后顺序安放。无菌包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保存期一般以7天为宜,过期或包布受潮均应重新灭菌。
四、取无菌物品。工作人员面向无菌区域,用无菌钳取无菌物品,手臂须保持在腰部水平以上,注意不可跨越无菌区域。无菌物品一经取出,即使未使用,也不可放回无菌器内。
五、保持无菌。操作时,不可面对无菌区讲话、咳嗽、打喷嚏。怀疑无菌物被污染,不可使用。
六、一物一人一套无菌物品,仅供一位患者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爱婴医院工作制度
1. 严格执行WHO《促进母乳喂养成功的十点措施》和《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
2. 实行母婴同室。
3. 母婴同室区医护人员必须接受爱婴医院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母婴同室区的医疗护理工作,新分配人员从事母婴同室区的医疗护理工作,必须在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的带领下进行。
4. 实施并鼓励产妇对婴儿实行早吸吮。
5. 拒绝各母乳代用品经销商在科室进行各种形式的促销活动。
6. 在门诊、住院部大厅醒目位置公示严禁“三奶”产品进入病区。
7. 母婴同室区的医护人员应鼓励并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及时解决少乳、乳涨、乳头皲裂等影响母乳喂养的情况。
孕产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1、 孕产妇死亡科室必须及时汇报,由医院组织死亡病例讨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2、 死胎、死产、活产新生儿死亡按照市、县卫生局有关规定,科室如实填报有关报告卡,经医院审核后上报。
3、
4、
5、 出生缺陷由科室填报有关报告卡,经医院审核后上报。 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报告卡由专人负责。 医院定期分析孕产妇、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及时调整医院工作。
产后出血的抢救流程
一、定义: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失血量超过500ml。
二、出血原因及治疗原则:
(1)子宫收缩乏力
1)按摩子宫:经腹壁单手按摩子宫,或双手压迫子宫,在消毒情况下,术者一手戴无菌手套握拳顶住阴道前穹窿的子宫前壁,另一手在腹部按压子宫的后壁,双手相对,两手相对紧压并均匀有节律地按摩子宫直至宫缩恢复正常。
2)A、催产素:10u加生理盐水.500ml静脉滴注,必要时10U直接行宫体注射。催产素不宜快速静注,以免因血管平滑肌松弛导致低血压。
B、麦角新碱0.2-0.4mg肌注或静脉快速滴注。
C、前列腺素:米索前列醇200μg舌下含化;卡前列甲酯栓1mg置于阴道后穹隆;地诺前列酮0.5-1mg直接行宫体注射。
3)宫腔纱布填塞,纱布条于术后24小时后取出。
4)缝扎或栓塞子宫动脉上行支或双侧髂内动脉。
5)抢救无效可行子宫次全切除术或全子宫切除术。
(2) 胎盘因素
胎盘滞留:应迅速在消毒情况下做人工剥离胎盘术。胎盘残留:如果手剥离有困难时可行钳刮术或刮宫术。考虑胎盘植入切忌强行剥离,以手术切除子宫为宜。
(3) 软产道损伤:应彻底止血,逐层缝合裂伤。
(4) 凝血功能障碍:在排除其它原因的情况下尽快输新鲜全血,补充血小板、纤维蛋白原或凝血酶原复合物、凝血因子。
三、出血性休克抢救:
原则:去除病因,补充血容量,纠正微循环,增进心功能,恢复正常代谢
1、取平卧位,吸氧,保暖。
2、开通两条静脉,必要时行静脉切开。
3、补充血容量(累计丢失量估计)先晶体后胶体,先快后慢。晶体:以平衡液首选1000-2000ml最初20分钟可快速输入1000ml。胶体:当失血2000ml以上时应补充1400ml(占失血量的70%)及其他液体;当失血在3000ml以上时应补充2400ml(80%),并根据血化验结果调整输血量及其他液体量。人工胶体液24小时不超过1000ml 。当液体补足时皮肤颜色变红润,尿量>30ml/h,脉压差>20mmHg。
4、纠正酸中毒,应用升压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改善心、肾功能。
5、使用广谱抗生素防治感染。
新生儿窒息的复苏程序
(1)最初复苏处理:①置保暖处,②摆好体位,③吸净黏液,④揩干全身,⑤触觉刺激。
(2)有自主呼吸,且心率>100时:则评价皮色,如皮色红润或仅手足发绀,继续观察;如皮色发绀,则给80%~100%氧吸入后观察。
(3)无自主呼吸和(或)心率<100次/分时:应先面罩加压给氧15~30秒。如有麻醉药物抑制,给纳洛酮后观察呼吸心率,再有呼吸抑制再次给药。如无麻醉药物抑制时,观察自主呼吸并评价心率,如心率>100次/分,且出现自主呼吸时继续观察;如心率在60~100次/分时,继续面罩加压给氧;如心率在60~100次/分且无增快趋势,或心率<60次/分时,行气管插管加压给氧,同时按压心脏30秒,如仍无好转则应用肾上腺素,必要时每5分钟重复一次,直至心率>100次/分时,停止给药;有代谢性酸中毒时给碳酸氢钠,有出血、低血容量时给扩容剂,有持续休克时用多巴胺。 扩容剂种类有:自身胎盘血、全血、血浆、5%人血白蛋白、生理盐水等。
羊水栓塞抢救流程
羊水栓塞的抢救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主要是通过吸氧-抗过敏-抗休克-纠正心衰-纠正酸中毒-肝素-抗生素的应用以及产科处理这几步骤。
羊水栓塞抢救流程
1. 抗过敏:地塞米松20—40mg静脉滴注或氢化考地松300—400mg静脉滴注
2. 解除肺动脉高压:罂粟碱30—90mg静脉入壶
阿托品1—2mg静脉入壶
氨茶碱250—500mg静脉滴注
3. 加压给氧
4. 纠正休克:补充血容量、输血、输液,多巴胺20—80mg、阿拉明20—80mg、酚妥拉明20—40mg静脉滴注
5. 抗心衰营养心肌:西地兰0.4mg静脉滴注,ATP、辅酶A、细胞色素C
6. 纠正DIC:①高凝阶段:肝素50mg、潘生丁200—400mg、阿司匹林0.75mg、右旋糖酐、抑肽酶2—4万U静脉滴注
②消耗性低凝期:补充凝血因子、输新鲜血、输纤维蛋白原、vitk20—40mg静脉滴注
③纤溶阶段:6—氨基己酸4—6g、止血芳酸100—300mg、立止血1KU、新凝灵600mg。
7.纠正肾衰:速尿40mg静推
利尿酸50—100mg静推
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
8.选用广谱抗生素:首选头孢类
9.产科处理:第一产程:抑制宫缩,迅速剖宫产终止妊娠 第二产程:助产,缩短第二产程,禁用宫缩剂
产后:检查修补产道损伤,剥离胎盘,必要时子宫切除
妇 产 科 查 对 制 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取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对姓名、对剂量、对浓度、对时间、对用法;注意用药后反应。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反应,保证安全。
危重病人抢救、报告制度
一、 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护士 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指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和护士担任抢救工作。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长。涉及法律纠纷时,要报告有关部门。
二、抢救器械及药品力求完备齐全,要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常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医师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情况及时测脉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止血、配血、给氧、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摩等。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抢救所需涉及有关科室部门,应全力配合,畅通无阻。
五、对危重病人抢救时必须做到检查细致、诊断准确、处置妥善,并要严密观察病情,记录及时完整,注明详细时间。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才能移动。
六、日夜有专人负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用药情况要详细交待。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所用药品的空安瓶,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口头医嘱执行时应加复核,并及时补记。
七、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病情变化随时告知家属,必要时请家属签字,病危要签病危通知单。
八、临床各科抢救完毕,对危重病人和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病人均要做好抢救登记、记录和小结,完整填写抢救登记簿或危重抢救(死亡)报告单中的各项内容,并要做好消毒工作。
转院、转科制度
一、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人可转院诊治,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
二、病人转外地医院治疗时,应由经治医师写好病历摘要和申请转院证明,科主任审批签字,征得家属及单位同意,并由医务科出具介绍信。但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艾滋病、瘫痪病人不得转入外省市治疗。
三、病人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脱离危险后再行转院。较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并将病历摘要随病人转去。
四、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写好转科记录,通知住院处登记。按联系的时间转科。危重病人转出需派陪同护送,并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应写转科接收记录,并通知住院处。
五、已经科间会诊同意转科,但确属病床紧张暂无法转入时,双方均应负责病治疗,不得贻误病情。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下级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查房两次。
二、对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处理。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所需用的检查器械等。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住院医师报告简要病历和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应根据情况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治;审查对新入院、危重病人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意见;进行必要的诊治分析和教学讲解。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应;倾听病人的陈述;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记录;
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院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开出医嘱;检查病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五、有教学学习的科室每周进行一次教学查房或黄昏巡视,由住院医师以上人员查房,实习同学参加,按教学实习要求进行
六、上级医师查房意见应详细、准确记录于病历中,必要时上级医师应审查修改签字。上级医师查房批示应及时执行。
会诊制度
一、 凡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确认和准确治疗处理者,应尽早申请
会诊。
二、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三、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的目的和会诊要求,应邀会诊医师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会诊,并写好会诊记录。如未注明被邀请医师,会诊科室应指派当天在职班的最高年资的专科医师前去会诊。在应邀科室只有一名医师值班香,对急诊会诊,值班医师无论是否专业对口,都必须前去会诊。如遇不能解决的问题,再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对非急诊会诊,应邀科室医师应联系本科室专科医师会诊,专科医师接到值班医生通知后,不得借故拒绝会诊。
四、院内会诊:对危重、疑难、重大手术等病例要进行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商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
五、科间及院内急诊会诊可以用电话申请,应邀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到位,不得延误会诊。确因抢救、手术等不能前去会诊,应向邀请科室说明情况。
六、院外会诊:本院对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需邀请院外会诊,
由科主任或正、副主任医师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并送去会诊邀请函和病历摘要。会诊一般由申请科主任或医务科科长主持,特殊会诊可由分管院长主持,必要时也可携带病历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
七、经治医师于会诊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会诊时要详细介绍病情,并及时作好会诊记录。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八、会诊病人需转科治疗时,应及时安排转科。对复杂多科性疑难病例,有关科室应协商配合,协同诊治处理。
九、对不能按规定请会诊或无故不前去会诊的医生,医院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指病情较重或危重,但诊断不明确或治疗难度较大、效果差的病人等)必须及时进行讨论。
二、疑难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相关科室或病理科医务人员参加。
三、经治医师在病例讨论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整理有关资料;讨论时要报告病历,提出有关诊断、治疗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四、参加讨论人员要认真地进行临床分析,对期疑难问题深入研讨,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五、病例讨论结束时主持人作总结。经治医师要将讨论情况全部或摘要记载于病历内。
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属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1、手术分类中属三类以上的手术;
2、预计术中风险较大的手术;
3、患者病情较重、较复杂的手术;
4、合并其它重要疾病患者的手术;
5、高龄患者及有其它特殊情况者的手术;
6、可致残或重要脏器切除的手术;
7、新开展的手术;
8、探查性手术;
9、急诊手术可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讨论。
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经治医师、参加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新开展的手术及特殊手术须请医务科参加,必要时请业务院长参加。
三、经治医师或术者须做好术前讨论的准备工作,整理好病历及其它资料;在讨论时重点报告病历,提出需讨论的有关问题。
四、参加术前讨论人员要认真讨论下列内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及禁忌症、术前准备、手术步骤、术后并发症的发生及时性处理办法。
五、经治医师须按病历书写规定将术前讨论情况详细记录于病历内。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术前讨论记录,可在术后记录中写明术前情况、术前诊断和手术指征等。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于死亡1周内讨论,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等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两周。
二、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主持,有关医护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经治医师须将讨论情况详细记载于病历内。
三、意外死亡病例以及疑有医疗差错事故纠纷的死亡病例,无论是否属医疗事故,均须及时讨论,且在3天内将讨论结果书面上报医务科。
四、死亡病例讨论的重点是:诊断意见、死亡原因分析、抢救措施、经验总结、国内外对本病诊治上的先进成果和方法等。讨论结束时主持人须提出总结意见。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科室的大小和床位的多少,单独或联合值班。
二、值班医师应在接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下来班时,应重点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情况,做好床前交接。
三、值班医师对交班重危病人及其他事项应严密观察,及时处理,随时做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
四、值班医师应对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进行处理,对急诊入院病人及时检查并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五、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六、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岗。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诊视。如有要事确需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并及时还回。
七、交接班时,值班医师要将病人情况重点向各级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或接班医师交清危重病人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八、值班医师根据情况适当补休,但应先处理好所分管的病人,不得影响病人的诊治。
医疗安全与差错事故防范制度
一、各级人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加强责任心,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对违章者视其情节及后果给予相应的惩处。
二、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严格查对制度。严格执行手术审批权限,根据各级医师手术范围安排手术。
三、严格值班、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对新病人、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加强巡视,精心护理,及时处理。必要时随时请示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讨论。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不准借故推诿和拒收病人。加强急诊工作和抢救工作,不得延误病人诊治。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不断改善服务态度。
五、科主任对本科医疗安全全面负责。为保证医疗安全,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的发生,医院对科室实行医疗安全奖惩制度。
医疗安全奖惩制度
一、 医院全体人员要树立质量安全意识,医疗工作必须严肃认真,
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鼓励医护人员开展新技术项目,凡在正常医疗活动中,有较强的责任心,但由于不可预料的情况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医院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但应总结经验,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三、对于违背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责任心差而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医院要严肃处理。
1、严格划分责任,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人员应负担不同责任,不能把责任让集体负担。
2、处理医疗事故要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平时一贯表现进行处罚。
3、严肃处理责任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①、一级医疗事故:给予记过处分,停发全年奖金,降低一级别职称,职称恢复时间将根据具体表现而定,但一般不低于一年。
②、二级医疗事故:给予记过处分,停发半年奖金,两年内不得晋级。
③、三级医疗事故:给予警告处分,扣发半年奖金。
④、四级医疗事故:予以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奖金。
⑤、医疗纠纷:予以口头或通报批评。
四、对次要责任者,要根据情节进行经济处罚,一般扣发一至六个月的奖金。
五、凡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取消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年评优选先的资格,一年内两次以上者将连续两年没有晋级、晋升及评优选先的资格,延聘、返聘人员予以解聘。
六、对全年零投诉的科室、个人要作为评优选先的重要指标,年终将予以表扬和一定的奖励。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前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二、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三、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四、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五、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处理。
六、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
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48小时。
七、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八、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