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维修流程及管理
1. 流程说明
A. 接单——接前台派的单,在左上角注明接单时间;按环检单检查车辆,确定维修车辆状况是否和环检单所描述的相符,发现漏检的非正常状况及时告知对应的前台;看清楚委托维修项目内容和要求,对施工项目有疑问时,及时询问前台。
B. 施工检查——按照委托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检查或维修,须更换单上已注明之外零配件或增加维修项目的,必须填写呈批书交班组长审核后,再交车间主管审核,最后交给对应前台,并在单左上角注明等待答复时间。
C. 维修作业——对不用填写呈批书或呈批书已得到客户同意的车辆进行维修作业,要求作业时规范操作,工具、配件不得直接摆放于地上或发动机舱内;维修完成后,清洁车辆室内和维修部位。
D. 自检——按自检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交班组长质检,不合
格则分析原因重新维修。
E. 班组长质检——按班组长质检标准进行质检,合格则交质检员质检,不合格则和操作者一起分析原因,重新维修。
F. 质检员质检——按质检员质检标准进行质检,合格则交车间主管审核,不合格则退回给施工班组重新维修。
G. 主管审核——车间主管审核是否按时完工,工单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其它问题。
2. 执行情况扣分标准
A. 接单
a. 未在左上角注明接单时间的,每次5S 扣1分;
b. 不进行环检或发现非正常状况不及时告知前台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c. 对施工项目有疑问,不及时询问前台,造成维修失误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5分。
B. 施工检查
a. 不按工单施工或无工单施工,每次绩效考核扣至少2分; b. 一般情况下,呈批书必须经班组长和车间主管审核,不经审核直接交给前台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3分;
c. 不在单左上角注明等待答复时间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1分。
C. 维修作业
a. 维修作业时操作不规范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b. 工具、配件直接摆放于地上或发动机舱内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3分;
c. 维修完成后,未清洁车辆室内和维修部位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D. 自检
a. 不按自检标准进行自检的,每次操作者5S 各扣2分; b. 自检不合格就交班组长质检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自检或班组长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配合班组长分析原因,解决故障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E. 班组长质检
a. 不按班组长检验标准进行质检的,每次班组长5S 扣2分; b. 检验不合格就交质检员质检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质检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配合技术部分析原因,解决故障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F. 质检员质检
a. 不按质检员检标准进行质检的,每次质检员5S 扣2分; b. 检验不合格就交车间主管审核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质检员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向维修班组车间主管反馈真实情况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G. 主管审核
a. 不审核的,每次5S 扣2分;
b. 审核有问题,不及时作出处理和采取措施的,绩效考核每次扣至少2分。
4. 维修/施工中车辆的管理
A.R/O单必须统一放置于驾驶室内方向盘前的仪表台上,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B. 按指定工位摆放维修车辆,不得乱停乱摆,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至少1分;
C. 施工过程中,机修车辆必须放置翼子板护垫,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D. 施工过程中车匙插在点火开关上,降下驾驶员门窗玻璃,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扣1分;
E. 待件或等待答复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车匙,否则操作者和
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F. 施工过程中非检查维修音响或空调时,不得开启维修车辆的空调或音响,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至少3分;
G. 非维修必要时,不得坐于车辆内,特别是举升车辆时,否则操作者和当事人每次5S 扣1分;
H. 车辆在维修车间内移动时应注意行车安全,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否则当事人每次5S 扣至少3分;
I. 在车间内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否则当事人每次5S 扣至少3分;
J. 下班时未完工车辆,应锁好门窗,确保车辆安全,将工单和车匙交车间主管处,否则班组长每单5S 扣1分;
车间维修流程及管理
1. 流程说明
A. 接单——接前台派的单,在左上角注明接单时间;按环检单检查车辆,确定维修车辆状况是否和环检单所描述的相符,发现漏检的非正常状况及时告知对应的前台;看清楚委托维修项目内容和要求,对施工项目有疑问时,及时询问前台。
B. 施工检查——按照委托维修项目对车辆进行检查或维修,须更换单上已注明之外零配件或增加维修项目的,必须填写呈批书交班组长审核后,再交车间主管审核,最后交给对应前台,并在单左上角注明等待答复时间。
C. 维修作业——对不用填写呈批书或呈批书已得到客户同意的车辆进行维修作业,要求作业时规范操作,工具、配件不得直接摆放于地上或发动机舱内;维修完成后,清洁车辆室内和维修部位。
D. 自检——按自检标准进行自检,自检合格交班组长质检,不合
格则分析原因重新维修。
E. 班组长质检——按班组长质检标准进行质检,合格则交质检员质检,不合格则和操作者一起分析原因,重新维修。
F. 质检员质检——按质检员质检标准进行质检,合格则交车间主管审核,不合格则退回给施工班组重新维修。
G. 主管审核——车间主管审核是否按时完工,工单填写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其它问题。
2. 执行情况扣分标准
A. 接单
a. 未在左上角注明接单时间的,每次5S 扣1分;
b. 不进行环检或发现非正常状况不及时告知前台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c. 对施工项目有疑问,不及时询问前台,造成维修失误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5分。
B. 施工检查
a. 不按工单施工或无工单施工,每次绩效考核扣至少2分; b. 一般情况下,呈批书必须经班组长和车间主管审核,不经审核直接交给前台的,责任班组自负,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3分;
c. 不在单左上角注明等待答复时间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1分。
C. 维修作业
a. 维修作业时操作不规范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b. 工具、配件直接摆放于地上或发动机舱内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3分;
c. 维修完成后,未清洁车辆室内和维修部位的,每次班组长和操作者5S 各扣2分。
D. 自检
a. 不按自检标准进行自检的,每次操作者5S 各扣2分; b. 自检不合格就交班组长质检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自检或班组长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配合班组长分析原因,解决故障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E. 班组长质检
a. 不按班组长检验标准进行质检的,每次班组长5S 扣2分; b. 检验不合格就交质检员质检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质检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配合技术部分析原因,解决故障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F. 质检员质检
a. 不按质检员检标准进行质检的,每次质检员5S 扣2分; b. 检验不合格就交车间主管审核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c. 质检员检验不合格,不积极主动向维修班组车间主管反馈真实情况的,每次绩效考核扣5分。
G. 主管审核
a. 不审核的,每次5S 扣2分;
b. 审核有问题,不及时作出处理和采取措施的,绩效考核每次扣至少2分。
4. 维修/施工中车辆的管理
A.R/O单必须统一放置于驾驶室内方向盘前的仪表台上,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B. 按指定工位摆放维修车辆,不得乱停乱摆,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至少1分;
C. 施工过程中,机修车辆必须放置翼子板护垫,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D. 施工过程中车匙插在点火开关上,降下驾驶员门窗玻璃,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扣1分;
E. 待件或等待答复时,应锁好门窗,保管好车匙,否则操作者和
班组长每次5S 扣1分;
F. 施工过程中非检查维修音响或空调时,不得开启维修车辆的空调或音响,否则操作者和班组长每次5S 扣至少3分;
G. 非维修必要时,不得坐于车辆内,特别是举升车辆时,否则操作者和当事人每次5S 扣1分;
H. 车辆在维修车间内移动时应注意行车安全,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否则当事人每次5S 扣至少3分;
I. 在车间内应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否则当事人每次5S 扣至少3分;
J. 下班时未完工车辆,应锁好门窗,确保车辆安全,将工单和车匙交车间主管处,否则班组长每单5S 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