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的文件精神,为调动全院各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本着“量入为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平时过程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目标考核为参考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年终分配办方案。
一、考核时间范围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和学年目标考核需要,绩效工资年终奖发放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度的9月至本年度的8月。
二、年终奖发放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院考勤在册的教职工(含借调在外、外聘、劳务派遣,不包括兼职和实习人员)。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者,不计发年终奖,下列情形者除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离职的在编教工;
2、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在编教工。
三、学院年终奖构成
学院年终奖总额 =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平时考核部门结余部分 + 各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部分
其中: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年终奖预留结余部分 + 培训及其他收入可用于发放年终奖部分
四、年终奖分配办法
(一)学院年终奖总额划分办法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制定的分配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总人数,以人均分配的形式分成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和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两大部分。
1、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 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考核职能部门结余金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校卫等无奖金系数人员的年终奖额度) ÷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
各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 该部门岗位系数 × 该部门年终考核百分数% + 该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 +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 校卫、生活指导老师、司机等无奖金系数的人员年终奖分配标准另行制定;
②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指年终奖发放当月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③ 部门岗位系数:指该部门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各月岗
位系数之和的平均数(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④ 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指该部门平时考核部门员工且用于奖励后累计结余的金额;
⑤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指学院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能部门。
2、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 = 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考核教学机构结余金额
各系年终奖总额 = 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 × 该系所占百分比 × 该系年终考核百分数% + 该系内部考核结余金额 + 该系预留累计金额 +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该系所占百分比 = 该系年经费划拨额 ÷ 学院教学机构年经费划拨总额
说明:
① 该系年经费划拨额:指考核时间范围期间,该系每月经费划拨累计金额;
② 学院教学机构经费划拨总额:指考核时间范围期间,全院所有教学机构每月经费划拨累计金额;
③ 该系内部考核结余金额:指该系平时考核部门员工且用于奖励后累计结余的金额;
④ 该系预留累计金额:指该系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
于生均经费中预留到年终发放的累计金额;
⑤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指学院在对各系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系。
(二)年终奖由部门到个人的分配办法
1、职能部门的个人分配办法
本部门年终奖基数 = 本部门年终奖总额 ÷ 本部门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
个人年终奖 = 本部门年终奖基数 × 个人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 × 个人年终考核百分数% + 部门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 本部门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指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本部门每月岗位系数累计总和的平均数(主要是考虑在考核时间范围内,由于人员岗位调整、增减员、休假、外出培训等原因会导致岗位系数发生变化)。
② 个人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指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本人每月岗位系数累计总和的平均数(主要是考虑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个人由于岗位调整、休假、外出培训等原因导致本人岗位系数发生变化);
③ 部门年终奖励金额:指本部门在对各员工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教学机构的个人分配办法
由各系根据本系年终奖划拨总额,自行召开系务委员会
或全系教师大会讨论,集体确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报学院领导核批后执行。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属于以下情形者,按服务月份比例计发年终奖: ① 年终奖发放当日在册,但未服务满考核时间范围的; ② 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但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离职的(指在编职工,不含外聘和劳务派遣);
③ 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但属于因工作需要被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指在编职工,不含外聘和劳务派遣);
2、当月工作不足15天者,当月按半个月计算;当月工作15天及以上者,当月按足月计算(以自然月和自然日计算)。
3、考核时间范围期间,休产假、婚假、丧假者,休假期间由各部门参照干事标准计发年终奖;
4、考核时间范围期间,由学院选派出国培训、外出培训(达20天以上)者,培训期间由各部门参照干事标准计发年终奖;
5、考核时间范围期间,休哺乳假者,休假期间不计发年终奖;
6、考核时间范围期间,办理长期病假和事假者,休假期间不计发年终奖;
7、岗位调整跨部门的人员,由不同的部门根据服务时
间计发其年终奖。其中,岗位调整当月年终奖由当月服务时间长的部门计发。
8、平时每月的考核要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9、对获得年度考核优秀、院优秀授课教师、院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应在年终奖分配中有所倾斜,具体分配由各部门自行讨论确定。
10、本分配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其中未明确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2012年11月15日
学院绩效工资年终分配方案(试行)
根据《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的文件精神,为调动全院各类型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坚持本着“量入为出、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以平时过程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以目标考核为参考依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年终分配办方案。
一、考核时间范围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方案和学年目标考核需要,绩效工资年终奖发放考核时间范围为上年度的9月至本年度的8月。
二、年终奖发放人员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院考勤在册的教职工(含借调在外、外聘、劳务派遣,不包括兼职和实习人员)。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者,不计发年终奖,下列情形者除外: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离职的在编教工;
2、因工作需要由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在编教工。
三、学院年终奖构成
学院年终奖总额 =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平时考核部门结余部分 + 各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部分
其中:学院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年终奖预留结余部分 + 培训及其他收入可用于发放年终奖部分
四、年终奖分配办法
(一)学院年终奖总额划分办法
学院年终奖配给额按照《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穗工贸院〔2011〕22号)制定的分配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和教学机构总人数,以人均分配的形式分成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和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两大部分。
1、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 职能部门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考核职能部门结余金额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校卫等无奖金系数人员的年终奖额度) ÷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
各职能部门年终奖总额 = 学院职能部门年终奖基数 × 该部门岗位系数 × 该部门年终考核百分数% + 该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 +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 校卫、生活指导老师、司机等无奖金系数的人员年终奖分配标准另行制定;
② 学院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指年终奖发放当月职能部门岗位系数总和(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③ 部门岗位系数:指该部门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各月岗
位系数之和的平均数(未经批准增加的岗位系数不纳入总和计算)
④ 部门内部考核结余金额:指该部门平时考核部门员工且用于奖励后累计结余的金额;
⑤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指学院在对各职能部门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能部门。
2、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构成及分配办法
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 = 教学机构年终奖配给额 + 学院考核教学机构结余金额
各系年终奖总额 = 学院教学机构年终奖总额 × 该系所占百分比 × 该系年终考核百分数% + 该系内部考核结余金额 + 该系预留累计金额 +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
该系所占百分比 = 该系年经费划拨额 ÷ 学院教学机构年经费划拨总额
说明:
① 该系年经费划拨额:指考核时间范围期间,该系每月经费划拨累计金额;
② 学院教学机构经费划拨总额:指考核时间范围期间,全院所有教学机构每月经费划拨累计金额;
③ 该系内部考核结余金额:指该系平时考核部门员工且用于奖励后累计结余的金额;
④ 该系预留累计金额:指该系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
于生均经费中预留到年终发放的累计金额;
⑤ 学院年终奖励金额:指学院在对各系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系。
(二)年终奖由部门到个人的分配办法
1、职能部门的个人分配办法
本部门年终奖基数 = 本部门年终奖总额 ÷ 本部门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
个人年终奖 = 本部门年终奖基数 × 个人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 × 个人年终考核百分数% + 部门年终奖励金额
说明:
① 本部门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指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本部门每月岗位系数累计总和的平均数(主要是考虑在考核时间范围内,由于人员岗位调整、增减员、休假、外出培训等原因会导致岗位系数发生变化)。
② 个人岗位系数加权平均数:指在考核时间范围期间,本人每月岗位系数累计总和的平均数(主要是考虑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个人由于岗位调整、休假、外出培训等原因导致本人岗位系数发生变化);
③ 部门年终奖励金额:指本部门在对各员工进行年终奖考核时结余的金额,再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2、教学机构的个人分配办法
由各系根据本系年终奖划拨总额,自行召开系务委员会
或全系教师大会讨论,集体确定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报学院领导核批后执行。
五、其他说明事项
1、属于以下情形者,按服务月份比例计发年终奖: ① 年终奖发放当日在册,但未服务满考核时间范围的; ② 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但属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离职的(指在编职工,不含外聘和劳务派遣);
③ 年终奖发放当日不在册,但属于因工作需要被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的(指在编职工,不含外聘和劳务派遣);
2、当月工作不足15天者,当月按半个月计算;当月工作15天及以上者,当月按足月计算(以自然月和自然日计算)。
3、考核时间范围期间,休产假、婚假、丧假者,休假期间由各部门参照干事标准计发年终奖;
4、考核时间范围期间,由学院选派出国培训、外出培训(达20天以上)者,培训期间由各部门参照干事标准计发年终奖;
5、考核时间范围期间,休哺乳假者,休假期间不计发年终奖;
6、考核时间范围期间,办理长期病假和事假者,休假期间不计发年终奖;
7、岗位调整跨部门的人员,由不同的部门根据服务时
间计发其年终奖。其中,岗位调整当月年终奖由当月服务时间长的部门计发。
8、平时每月的考核要作为个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9、对获得年度考核优秀、院优秀授课教师、院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应在年终奖分配中有所倾斜,具体分配由各部门自行讨论确定。
10、本分配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其中未明确事宜,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201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