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制
企业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及电子文本; (二)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
(三)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报告(成立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开展至少1次的企业信用管理业务规范培训。企业信用管理培育实施期应不少于6个月),同时报告还应包括对本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需求分析(包括企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等情况分析);
(四)企业执行《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 《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评估报告;
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2015)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2015)的评估报告;
(五)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初审意见; (六)认定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鼓励申请认定企业邀请已通过认定的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0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浙江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制
企业申报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及电子文本; (二)本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
(三)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报告(成立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小组,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小组应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开展至少1次的企业信用管理业务规范培训。企业信用管理培育实施期应不少于6个月),同时报告还应包括对本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需求分析(包括企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等情况分析);
(四)企业执行《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 《浙江省企业信用管理规范指引》的评估报告;
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2015)的自查报告或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执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2015)、《企业信用评价指标 》(GB/T 23794-2015)的评估报告;
(五)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初审意见; (六)认定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鼓励申请认定企业邀请已通过认定的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文档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10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