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 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 劳务用工管理 考核奖惩 制度流程检查 附则
中建 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企业,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满足局“一最两跨”战略目标对劳务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劳务管理必须遵循“法人管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即:一级管控、分级实施;市场准入、动态考核;公正公开、扶优清劣;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1、一级管控、分级实施:
一级管控:全公司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需求协调使用。
分级实施: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按本办法实施。
2、市场准入、动态考核:
凡进入司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劳务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向企业法人申请准入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劳务分包投标活动;各公司及项目部分别实施季度、月度等阶段考核及完工考核。
3、公正公开、扶优清劣:
所有劳务企业、劳务队伍的准入及动态考核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企业、劳务队伍实行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企业及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4、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司、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企业的行为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对待劳务企业要坚持“使用与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服务与培育并重、培育与考核并重、考核与选用并重”的理念,对待劳务工要实行“工作上同要求、生活上同关心、政治上同对待、利益上同收获、素质上同提高”的五同原则,实现与劳务和谐共赢,把劳务企业和劳务人员培育成为局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劳务企业是:具备国家规定经营资质、提供建筑(基础设施)施工服务、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该组织所派遣的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各单位应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等的贯彻落实。工程部负责全公司劳务业务
中建 公司劳务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准入评价与动态管理 劳务分包管理 劳务用工管理 考核奖惩 制度流程检查 附则
中建 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劳务管理工作,培育、凝聚可靠诚信的劳务企业,确保工程项目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预防劳务纠纷,降低劳务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满足局“一最两跨”战略目标对劳务资源的需求,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项目部的劳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劳务管理必须遵循“法人管项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即:一级管控、分级实施;市场准入、动态考核;公正公开、扶优清劣;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1、一级管控、分级实施:
一级管控:全公司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管理程序、统一管理标准、按市场需求协调使用。
分级实施:公司、各分公司、项目部按本办法实施。
2、市场准入、动态考核:
凡进入司属各单位项目部的劳务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要求,向企业法人申请准入获得批准后方可参加劳务分包投标活动;各公司及项目部分别实施季度、月度等阶段考核及完工考核。
3、公正公开、扶优清劣:
所有劳务企业、劳务队伍的准入及动态考核均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条件执行;对于考核评价结果优秀的劳务企业、劳务队伍实行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对于不合格、不诚信以及列入《不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册》的劳务企业及劳务队伍坚决予以清退。
4、合法规范、合作共赢:
司、各分公司、项目部及劳务企业的行为必须遵章守纪,规范行为、规范管理;对待劳务企业要坚持“使用与管理并重、管理与服务并重、服务与培育并重、培育与考核并重、考核与选用并重”的理念,对待劳务工要实行“工作上同要求、生活上同关心、政治上同对待、利益上同收获、素质上同提高”的五同原则,实现与劳务和谐共赢,把劳务企业和劳务人员培育成为局不可或缺的生力军。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劳务企业是:具备国家规定经营资质、提供建筑(基础设施)施工服务、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该组织所派遣的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各单位应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务管理体系,认真抓好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股份公司、公司《劳务管理办法》等的贯彻落实。工程部负责全公司劳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