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

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

暑假马上就要来了,为了帮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今天,根据学校安排,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暑期安全教育课。今天讲课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暑期安全教育,二是法制教育。希望大家能认真听讲,学习有关青少年应该知道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当然,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会在讲课中向同学们介绍一些案例。

下面我们开始第一个内容,青少年应知道的暑期安全知识。 经过一学期紧张的学习,终于迎来了2个月的暑假生活,我想同学们一定想彻底放松一下,过一个既快乐又有意义的暑假。但要记住虽然我们大家放假了,但安全教育不能松懈。现在我讲几点需要大家注意的事项。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路要走人行道,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在公路上玩耍,12岁以下不骑车上路。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在乘车、转车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行李安全。如有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伤害。

2、遵纪守法。不到网吧、游戏厅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结交不良青少年,不打架斗殴。不欺负比自己小的同学和比自己弱的同学,如有不良青少年向自己要钱要物,要及时告诉家长或向警察求救。

3、要有防火防盗意识。独自在家时不玩火,不玩电。比如打火机,插座和电器等,以防引发事故。年龄小的同学在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使用刀具等锐利器具。一个人在家时要学会锁好防盗门,将能够进人的窗户关好,防止坏人破门而入或从窗子潜入室内;有人来访,可以隔着门窗与之对话,千万不能开门,对自称是修煤气管道、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的来人,要给爸爸妈妈联系,问清情况后决定是否开门;如果发现坏人进屋,千万不要惊慌,尽快躲藏起来或伺机逃走,不提倡与坏人搏斗。到安全的地方后赶快打“110”报警电话并与爸爸妈妈联系。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暑假的时间很长,同学们要保证充足睡眠,多学习(例如:唱歌、绘画、看书等),并做到学习与休息相结合,不要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不随意模仿电视或游戏中的暴力行为。多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多参加有益的活动,不找大人乱要零花钱,这样容易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不去网吧或观看赌博游戏。

5、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做到饮食平衡;不买街头或小店“三无”食品,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很多家庭都备有一定量的药品,不明情况时不要随便服用,对一些在家庭角落里的一些食物不要食用,在外时地上散落的食物也不要拣起来食用。

6、学会保护自已。在许多地方,小朋友经常会遇到陌生人,虽然不是每个陌生人都是坏人,但由于小朋友年龄比较小,容易成为坏人的目标,所以小朋友不要和陌生人主动搭话,不把家庭情况、电话号码、父母及自己的姓名随意告诉陌生人。不轻信他人花言巧语,不

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和其他物品,更不能和陌生人走。在超市等人多的地方要跟紧大人,防走失。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能去离家太远的地方玩,小朋友要和同伴出去玩耍的时候,要先告诉家里人,还记得要准时回家。

年龄稍小的孩子走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每个同学要记住自己的家庭住址,记住父母的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一些亲戚的情况也要熟知。另外,110(匪警)、119(火警)、120(救护)、122(交通肇事)、114(电话号码查询)等急救和常用电话也要记熟。

7、远离危险。暑期天气炎热,不要到水底情况不清的小河或者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例如小溪、池塘、水库等地方不能靠近,还要记住有大人的陪同才可以到游泳池去游泳。并且做到不在楼道内嬉戏,不攀越楼梯扶手、走廊栏杆、围墙,确保自已的人身安全。

8、遵守社会公德。要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不乱打电话(例如:110、120、119等电话更不能乱打,这样做会扰乱警察叔叔的工作)。并且要与同伴友好相处,不打架,不说粗话,做个懂文明、讲礼貌的好孩子。

以上是大家在暑假应该要做到的几个安全事项,希望同学们引起重视,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

下面我再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下一些法律知识。

我想问一下同学们,知道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吗?我想大家都知道,现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条例》等。

下面我们开始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一、违法与犯罪的概念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2)关于甲是否犯罪。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那么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3)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

政处理。这里我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第三,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般违法与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处罚方法不同,但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两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没有不可超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任其发展就可能导致犯罪。

二、青少年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行政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民事责任:十八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古语说得好,“不以恶小而为之”,“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许多罪犯都是从犯小毛病开始,越陷越深,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同学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对于同学们来说,我想大家都不会去做违法和犯罪的事情,大家

要做一个家长、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好孩子,那么就必须要知道自己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下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惩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里我讲几个例子: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不良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犯罪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上面讲的这些也许就会发生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希望今天以后,认为自己曾经有过这些不良行为的同学们,一定要好好改正,努力做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

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不提倡单独行动和盲目行动)。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

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学生之间打架事件,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

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同学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

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同学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插入案例:如何正确对待网络。

确实,网络是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另一番天地,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快捷、便利和乐趣。但同时,网络引发的犯罪问题,这几年越来越多,网络是新生事物,也是发展的潮流,是个好事情,但好事情往往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做坏事,坑蒙拐骗。网络很美好,但美好并不意味着没有陷阱,搞不好就会陷入里面。尤其对于我们辨别能力还不够成熟的青少年,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上网观”。

首先,要坚决抵制不健康网站。

其次,在网上交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家庭情况,不要轻易会见网友。

这里有一个案例:被告人:郎某,男,19岁,农民。中专毕业后,迷上了上网。网上交友频频向痴情女子求爱。2001年8月 1日在网上认识一位何姓女子的绣球,两人你敲键盘,我接鼠标,语言的多彩,虚拟世界的缥缈,丝毫也没有阻碍两个人网络情缘的发展。第

三天,他们便相约见面,感情闪电般的升温,当晚二人便同居发生了关系。谁知郎某不怀好意,趁何姓女子洗澡之际借来照相机频级拍照,欲留做欣赏,最后郎某转念一想,何不要挟此女,便索要该女手机,在该女回家后,打电话并出价 2000元要该女来购买照片,否则要将照片散发。何女心急,四处酬钱,被父发现报案,即某落入法网,最终被定当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最后,上网要有节制。有的同学喜欢打游戏,一打就是一个通宵。这样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不仅有害健康,同时还存在很多潜在性危险。 这种潜在性危险一是指对于青少年性格塑造上的危险。由于现在的网络游戏很多带有血腥、暴利性质;对于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性格及心理素质的塑造有很大影响。有心理学家称:这种血腥性质的网络游戏极易激发人偏激、自私、冲动、暴力的性格因素.

无节制上网还有一个潜在的危险性就是引发财产型犯罪。有的人在网吧上网,这是需要金钱保障的,家里给的零用钱不够用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子:司某,16岁,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喜爱上网,但经常为上网的钱发愁。一天早上司某从网吧上玩通宵网出来,就开始发愁,没钱了,下次上网怎么办?正在这时,司某看见路上有一个上学的学生,就上前去叫住,对这个学生打了几拳,把人家的自行车抢走,拿到泥路去卖了90元钱。拿着钱刚走到早上那家网吧门口,就被那个被抢学生及家长给碰见,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最后,司某以抢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无节制上网最后一个潜在性危险,就是对青少年朋友人身安全的

威胁。很多同学都到网吧去上通宵网,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详细观察网吧的防火设施?有几个网吧有较为完备的防火设施呢?没有。但是通宵网吧大家都知道,晚上大门是要锁的。就是说唯一通向外界的通道是关闭的。而网吧里吸烟的人很多,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就成了问题。发生在东北、北京的几起严重的网吧火灾案大家一定都听说过那是真实的触目惊心的教训啊,另外网吧里鱼龙混杂,社会闲散人员云集,来上网的同学极易成为他们的目标,被勒索、恐吓甚至绑架。

(可以不讲)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

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

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可以不讲)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

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案例,帮助大家学习。

1、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路也要有“规矩”

看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

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

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走;横过马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遭的马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更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每个小朋友都应懂得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维护交通规则的好少年。

2、单独在家时,不能让外人进

小学四年级女生刘婷一日放学回家,路上碰到了一位大哥哥。这位大哥哥自称是大学生,热情、主动地问她在哪个学校读书,家住哪里,并提出送刘婷回家。刘婷没有同意。第二天,这位大哥仍然在刘婷学校门口等她放学,再次主动要求陪她回家,刘婷还是没有答应。以后几天,这位大哥哥天天都在学校门口等刘婷放学。渐渐地刘婷对这位大哥哥产生了好感,便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教师节学校放假一天,刘婷自己在家中做完作业,正感到十分寂寞,没想到这位大哥来找刘婷。刘婷一看是大哥来了,忘记了爸爸妈妈上班时“不要让外人进屋”的忠告,心想这位大哥又不是外人,就打开了安全门。这位大哥一进屋发现只刘婷一人在家,就露出了坏蛋的嘴脸。他把刘婷的双手绑在床腿上,又用毛巾塞住刘婷的嘴,然后把刘婷家的钱和刘婷妈妈的金项链都拿走了。爸爸妈妈回来后,才解开刘婷双手。刘婷想到自己没听爸爸妈妈的话,想到了自己对大哥的轻信,忍不住扑到妈妈怀里大哭起来。

这个例子告诉小朋友,你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提高自我防卫能力,在日常生活中要善于观察、识别坏人,不要轻易相信对自己亲近的人,更不要随便将外人领到自己家中。刘婷轻信别人酿成恶果的教训,值得每一个小朋友牢牢记取。

3、提防生人“套近乎”

某市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小学五年级学生吴蕾和赵红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一个陌生的男青年走到她俩面前,指着赵红说,我认识你爸爸老赵,他让我告诉你,你奶奶病了,让你到医院去看她,现在我

就带你去吧。听了这位陌生人的话,赵红信以为真,顺手将自己的书包交给吴蕾,就跟这位陌生人坐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开得很快,不一会儿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来。这时陌生人又对赵红讲,这里有个风景区我先带你去玩玩,等一会儿你爸爸就来了。此时赵红感到了危险,但想走已来不及了。送个陌生人把赵红带到山上,那里早有人贩子在等着,陌生人将赵红以3000元卖给了人贩子。若不是公安机关后来抓在了人贩子,把赵红救出来,赵红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在我国,每一个少年儿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特别是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人身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爸爸、妈妈、老师和社会都有义务,但小朋友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其中一条就是要提防生人“套近乎”,不要跟生人出走。小朋友们平时应多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同自己班里的同学多交朋友,不独自活动,尤其是夜间不要一个人外出活动,要学会保护自己。

4、得了急病要找“120”

光明小学三年级学生明明在上体育课时不慎摔倒,昏了过去,老师和同学们万分焦急。同学亮亮此时想到“120”电话,立即到学校附近的电话亭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救护车开到学校,将明明送往医院。经抢救明明脱离危险。

亮亮同学真聪明,他知道自己或他人有了急病打“120”电话。“120”电话是通往医院的专线电话,医院接到“120”电话就要出车、去医生救人,这也是医生的责任。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执业医师法》也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臵。

医院、医生对病人及时进行治疗,是法律对他们的要求。有了法律的保护,人们接受治疗才会放心和安全。同时,我们的医院、医生都有着“把病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职业修养,人们把医护人员称为“白衣天使”就是对他们的赞美。小朋友们有了急病或遇到有人生急病和受伤事故,切记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因为“120”是急病患者的“救星”。

5、劣质牛奶不能买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林斌在体育课后感到口渴,匆匆跑到校门口的烟杂店买了一瓶牛奶喝。中午放学时,他感到肚子很疼,在班主任老师陪同下到卫生院看急诊。经医生诊断他得了急性肠炎,致病的原因就是送瓶牛奶。林斌不信,好端端的牛奶喝了会得病?等他再到校门口的烟杂店一看,才发现他喝的那神牛奶包装上既没有厂名也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注明保质期,原来这是一种假冒伪劣的牛奶。

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食物的卫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国家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专门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这部法律从食品生产原料、加工设备、包装材料等方面都作了规定。这是一部保护我们每个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

小朋友知道了《食品卫生法》,就应当用法律农保护自己。如果

林斌同学买牛奶时注意看一下外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就会发现是不是假冒伪劣的牛奶,就可避免这次疾病了。小朋友要增强法律意识,今后发现哪个小商店、小商贩在卖不卫生的牛奶或其他东西,应及时告诉其他同学不要买,最好能告诉老师和防疫站的叔叔阿姨,让他们依法去处理,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6、收到假币不能花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李强,下课后带着100元钱去集贸市场买水果。李强买了2斤水果,共花10元钱。李强把100元钱给了集贸市场的摊主,摊主找回李强90元钱。学校交书费时,李强又将这90元代交给学校,经学校财务人员检验,这9张10元一张的钱全是假币。李强带着老师到集贸市场找这位摊主时,人已不见了。

李强想,摊主能把假币给我,我就不能再给别人吗?反正我不能白白损失90元钱!想到这儿,李强就对学校财务处的阿姨讲:阿姨,你说那90元是假币,你把它们还给我吧,我回头再去找那个摊主讨“公道”。财务处的阿姨说,这可不行,因为假币是不允许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我们应把这些假币上交给银行或公安机关,因为这是法律规定。李强同学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收了假币也不能花啊,自己差点做出违法的事。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收到了假币,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手里有假币时,也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李强本来已经被摊主骗了,差点又因使用假币违法。小朋友们要

学会识别假币,当自己收到假币时,要赶紧交到银行或公安局,要懂得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

(处理生活中的两个问题)

1.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这类事在你们学校,就发生过,而且我也处理过。)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

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 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上学期,经常到你们学校骚扰的几名青年来我校向高2、7崔春涛要钱时,要了10元钱,只打了两拳,踢了一脚,就这两下,断送了他们的前程,陈等三人被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2.电脑迷恋问题:我这里所说的电脑不是指用电脑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据调查2005年元月份,在我国9400万网吧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16.4%,居八个年龄断的第三位,达1541.6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在1541.6万人中,约有244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成为关系国家、民族、家庭和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观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

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你就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罪船了。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崔化作用正在成为不争事实。上网是这两年来在青少年中颇为流行的市同样在犯罪的青少年群体中也毫不逊色,光顾网吧的同学,常是深夜上网至天明前回寝室,白天上课无精打采,严重影响学生,打开课本看到的不是数理化,而是网哥、网姐、网弟、网妹煽情的挑逗和网幼的电子游戏,网上聊天、网上交朋友,网络作为媒体的犯罪、我这里有一个案例:2004年元月份河南省确山县男孩李某16岁,初中毕业独自去湖北汉口闯荡在上网使结识了,长沙市的女孩王某16岁,一来二去(网聊)两人熟悉后,李只身去长沙会面王,此后,二人即入住在王某家,期间随着二人共同上网遨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两人感情形影不离,一个月后当二人共同返回汉口时,便毫不犹豫地租房同居。然而没有任何生活能力的少男少女除了上网,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因此很快为生计犯愁,即要过好生活,又不愿付出正当劳动,在此情况下,盗窃便成了最为便捷权宜之计,从元月至八月,共盗窃价值3万多元,得赃款16000多元。我们这里虽然没有这种情况,但盗窃自行车已有发生上网聊天,已成为当前青少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时尚与追求,然而,随着网络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利用这一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贪婪地寻找猎物伺机作案的犯罪分子也乘机而入,使虚拟世界不再是想像中的世外桃源,让本是用于表达真情实感、结交四海挚友的聊天室变了味、走了样。

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远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同学们:

暑假马上就要来了,为了帮助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暑假,今天,根据学校安排,由我来给大家上一堂暑期安全教育课。今天讲课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暑期安全教育,二是法制教育。希望大家能认真听讲,学习有关青少年应该知道的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当然,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我会在讲课中向同学们介绍一些案例。

下面我们开始第一个内容,青少年应知道的暑期安全知识。 经过一学期紧张的学习,终于迎来了2个月的暑假生活,我想同学们一定想彻底放松一下,过一个既快乐又有意义的暑假。但要记住虽然我们大家放假了,但安全教育不能松懈。现在我讲几点需要大家注意的事项。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路要走人行道,不横穿马路,不翻越栏杆,不在公路上玩耍,12岁以下不骑车上路。不乘坐超载车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在乘车、转车途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人身、行李安全。如有学生假期外出旅游更应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伤害。

2、遵纪守法。不到网吧、游戏厅等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结交不良青少年,不打架斗殴。不欺负比自己小的同学和比自己弱的同学,如有不良青少年向自己要钱要物,要及时告诉家长或向警察求救。

3、要有防火防盗意识。独自在家时不玩火,不玩电。比如打火机,插座和电器等,以防引发事故。年龄小的同学在有家长陪同的情况下使用刀具等锐利器具。一个人在家时要学会锁好防盗门,将能够进人的窗户关好,防止坏人破门而入或从窗子潜入室内;有人来访,可以隔着门窗与之对话,千万不能开门,对自称是修煤气管道、修水表、修电表、修电话的来人,要给爸爸妈妈联系,问清情况后决定是否开门;如果发现坏人进屋,千万不要惊慌,尽快躲藏起来或伺机逃走,不提倡与坏人搏斗。到安全的地方后赶快打“110”报警电话并与爸爸妈妈联系。

4、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暑假的时间很长,同学们要保证充足睡眠,多学习(例如:唱歌、绘画、看书等),并做到学习与休息相结合,不要长时间沉迷于电视或电脑。不随意模仿电视或游戏中的暴力行为。多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多参加有益的活动,不找大人乱要零花钱,这样容易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不去网吧或观看赌博游戏。

5、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做到饮食平衡;不买街头或小店“三无”食品,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以免食物中毒。很多家庭都备有一定量的药品,不明情况时不要随便服用,对一些在家庭角落里的一些食物不要食用,在外时地上散落的食物也不要拣起来食用。

6、学会保护自已。在许多地方,小朋友经常会遇到陌生人,虽然不是每个陌生人都是坏人,但由于小朋友年龄比较小,容易成为坏人的目标,所以小朋友不要和陌生人主动搭话,不把家庭情况、电话号码、父母及自己的姓名随意告诉陌生人。不轻信他人花言巧语,不

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和其他物品,更不能和陌生人走。在超市等人多的地方要跟紧大人,防走失。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不能去离家太远的地方玩,小朋友要和同伴出去玩耍的时候,要先告诉家里人,还记得要准时回家。

年龄稍小的孩子走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每个同学要记住自己的家庭住址,记住父母的工作单位和电话号码,一些亲戚的情况也要熟知。另外,110(匪警)、119(火警)、120(救护)、122(交通肇事)、114(电话号码查询)等急救和常用电话也要记熟。

7、远离危险。暑期天气炎热,不要到水底情况不清的小河或者禁止游泳的地方游泳,例如小溪、池塘、水库等地方不能靠近,还要记住有大人的陪同才可以到游泳池去游泳。并且做到不在楼道内嬉戏,不攀越楼梯扶手、走廊栏杆、围墙,确保自已的人身安全。

8、遵守社会公德。要爱护公物,爱护花草树木,不乱扔垃圾,不乱打电话(例如:110、120、119等电话更不能乱打,这样做会扰乱警察叔叔的工作)。并且要与同伴友好相处,不打架,不说粗话,做个懂文明、讲礼貌的好孩子。

以上是大家在暑假应该要做到的几个安全事项,希望同学们引起重视,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

下面我再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下一些法律知识。

我想问一下同学们,知道我国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有哪些法律法规吗?我想大家都知道,现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条例》等。

下面我们开始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一、违法与犯罪的概念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2)关于甲是否犯罪。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那么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3)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某甲的监护人将承担治疗费用和行

政处理。这里我要提醒违法和犯罪不是同一个概念。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的及不允许做的或是应当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凡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违反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第三,犯罪是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一般违法与犯罪危害程度不同,处罚方法不同,但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两者之间有着密切联系,没有不可超越的鸿沟,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如果任其发展就可能导致犯罪。

二、青少年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

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行政责任: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民事责任:十八周岁以上的青少年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青少年,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古语说得好,“不以恶小而为之”,“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许多罪犯都是从犯小毛病开始,越陷越深,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因此,同学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对于同学们来说,我想大家都不会去做违法和犯罪的事情,大家

要做一个家长、老师、同学眼中的好学生好孩子,那么就必须要知道自己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下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严重不良行为?

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3、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4、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5、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6、多次偷窃。

7、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8、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是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其他严惩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这里我讲几个例子: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买好东西玩,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不良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犯罪将自己送进牢房。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特别是双休日、寒暑假,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听到看到许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地结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后被带坏,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同学们,上面讲的这些也许就会发生在你们身边,但是我希望今天以后,认为自己曾经有过这些不良行为的同学们,一定要好好改正,努力做一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三、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下面,我再给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增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国家的法律都是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罚各种不法行为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在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罪犯的

不法侵害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面临危险的时候,同学们要机智勇敢地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不提倡单独行动和盲目行动)。如果畏惧罪犯的话,就会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使他们有恃无恐地实施犯罪行为。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二)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三)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

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辨别善恶。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须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例如学生之间打架事件,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下面,我给同学们讲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

一、上学和放学的路上,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有事外出时,一

定要告诉父母、老师或周围的人,你和谁在一起,要到什么地方去、干什么事。记住,不要一个人在黑暗、偏僻、荒凉的地方行走。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要让企图袭击你的人望而却步。当发现有人一直跟着你时,你不用害怕,你可以尽快到繁华热闹的街道,商场等地方,想办法摆脱跟踪者。也可以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如果是在校门口,就给家里打电话,让大人来接。关键是当只有你一个人时,要有警惕性,多动脑筋。

二、如果你收到匿名信或者匿名电话时,完全没有恐慌害怕的必要。否则,恰恰是上了对方的当,中了对方的计。你应该静下来思考,来信来电者可能是谁?原因究竟是什么?再想一想,先前或者最近和谁有什么矛盾,谁对自己有什么要求遭到拒绝,或自己有意无意地触犯过谁。经过分析,至少可以将来信来电者,判定在一个比较狭小的圈子里,心里稍微有点数。当自己分析这些事有困难时,应该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或同学,大家共同来分析。千万不要一个人冥思苦想,浪费太多的时间精力。也可通过学校报告派出所,司法部门会对那些经常地情节严重的匿名来信、来电事件加以追查和处理的。请同学们记住,即使查不出匿名人究竟是谁,你仍然要保持乐观向上的情绪,不要心烦意乱。俗话说得好“狗在狂吠,骆驼队照旧在前进”,只要你行为端正,就不怕歪门邪道。

三、我们一些同学喜欢网上聊天,因为上网跟网友聊聊天,谈一些轻松的话题,能使自己从枯燥沉重的学习生活中得到放松,而且在网上还可以毫无顾忌地跟网友谈一些平时跟家长和老师不愿谈、不能

说的话。但是网上也有很多陷阱,特别是一些爱幻想、充满好奇心的同学来说,稍不留神,也许就会掉进网友设好的陷阱。所以,网上交友时,请你特别注意:

1.不要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地址、电话号码、学校名称等信息。

2.千万不要与网友会面。 3.如非见面不可,最好去人多的地方。 4.对网上求爱者不予理睬5.对谈话庸俗的网友,不要反驳或回答,以沉默的方式对待。6、不要轻信网上朋友的信息资料,因为一些别有用心者上网前往往用假信息资料巧妙地把自己伪装起来。

插入案例:如何正确对待网络。

确实,网络是一个不同于现实的另一番天地,他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快捷、便利和乐趣。但同时,网络引发的犯罪问题,这几年越来越多,网络是新生事物,也是发展的潮流,是个好事情,但好事情往往被不怀好意的人利用做坏事,坑蒙拐骗。网络很美好,但美好并不意味着没有陷阱,搞不好就会陷入里面。尤其对于我们辨别能力还不够成熟的青少年,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上网观”。

首先,要坚决抵制不健康网站。

其次,在网上交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轻易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实姓名、家庭情况,不要轻易会见网友。

这里有一个案例:被告人:郎某,男,19岁,农民。中专毕业后,迷上了上网。网上交友频频向痴情女子求爱。2001年8月 1日在网上认识一位何姓女子的绣球,两人你敲键盘,我接鼠标,语言的多彩,虚拟世界的缥缈,丝毫也没有阻碍两个人网络情缘的发展。第

三天,他们便相约见面,感情闪电般的升温,当晚二人便同居发生了关系。谁知郎某不怀好意,趁何姓女子洗澡之际借来照相机频级拍照,欲留做欣赏,最后郎某转念一想,何不要挟此女,便索要该女手机,在该女回家后,打电话并出价 2000元要该女来购买照片,否则要将照片散发。何女心急,四处酬钱,被父发现报案,即某落入法网,最终被定当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最后,上网要有节制。有的同学喜欢打游戏,一打就是一个通宵。这样的危害性是很大的。不仅有害健康,同时还存在很多潜在性危险。 这种潜在性危险一是指对于青少年性格塑造上的危险。由于现在的网络游戏很多带有血腥、暴利性质;对于正处于成长期的青少年性格及心理素质的塑造有很大影响。有心理学家称:这种血腥性质的网络游戏极易激发人偏激、自私、冲动、暴力的性格因素.

无节制上网还有一个潜在的危险性就是引发财产型犯罪。有的人在网吧上网,这是需要金钱保障的,家里给的零用钱不够用的情况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子:司某,16岁,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喜爱上网,但经常为上网的钱发愁。一天早上司某从网吧上玩通宵网出来,就开始发愁,没钱了,下次上网怎么办?正在这时,司某看见路上有一个上学的学生,就上前去叫住,对这个学生打了几拳,把人家的自行车抢走,拿到泥路去卖了90元钱。拿着钱刚走到早上那家网吧门口,就被那个被抢学生及家长给碰见,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最后,司某以抢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无节制上网最后一个潜在性危险,就是对青少年朋友人身安全的

威胁。很多同学都到网吧去上通宵网,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详细观察网吧的防火设施?有几个网吧有较为完备的防火设施呢?没有。但是通宵网吧大家都知道,晚上大门是要锁的。就是说唯一通向外界的通道是关闭的。而网吧里吸烟的人很多,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就成了问题。发生在东北、北京的几起严重的网吧火灾案大家一定都听说过那是真实的触目惊心的教训啊,另外网吧里鱼龙混杂,社会闲散人员云集,来上网的同学极易成为他们的目标,被勒索、恐吓甚至绑架。

(可以不讲)四、当你收到异性同学写着超出同学正常友谊界线话语的纸条时,不能憋在心里,这样可能对你自己内心伤害最大,会带来恐惧、焦虑、失眠、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另外,写纸条的同学一般是同班或同校的男同学,对方见你没有答复,可能还会再写,纠缠不休。也不要公之于众,这样做的结果,会让对方下不来台,感到难堪,失去威信,无法在本班或本校继续学习下去,心灵受到打击。比较合适的方法是,悄悄地自己答复。

你要明确地告诉对方:现在我们不该想这些事,更不想谈这些事。我们都处在长身体、长知识、发展品德的时期,各方面都还不成熟,我们都应该集中精力学习、锻炼……

这样干脆明确地回绝对方,既可以断了对方的不正确念头,又可以保全对方的面子,继续维持同学友谊,还可以解脱自己,卸掉自己思想上的压力,轻松学习。如果对方不懂事,不明智,仍然纠缠,那就必须依靠老师和学校解决问题了。当然,告诉老师这种方法要看老师的具体情况。如果老师知道后生硬地批评对方,思想疏通不到家,

或当众点名,或旁敲侧击,那就遭了。

五、当你遇到抢劫时,应以保护自身生命和安全为首要原则,不要过多地顾及财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硬拼,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关键时候要大声呼救,及时报警。报警时,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坏人的人数、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还要留下联系电话。如果你是处在和坏人周旋的危险中拨打110,应注意隐蔽和轻声。当然,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平时,提包要斜挎在肩上,不要把包背在靠马路一边,以防坏人抢劫。家门钥匙要放在身上不易被发现的地方,也不要放在书包或挎包里,即使被抢了,你仍可进家门。

六、当有人拉拢你看黄色制品,你就应该这样做:

1.远离黄色淫秽的书刊和各种音像制品,包括不健康的小报、杂志,电子光盘,带有黄色画面的游戏机。做到不买、不看、不传、不藏,不受坏人的拉拢、利诱或胁迫。

2.凡拉拢你观看黄色制品的人,不管是成年人,还是你的同学、朋友,都是违法行为,必须依法惩处。你应该勇敢地做斗争,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斩断这只罪恶的黑手!

七、与人交往要谨慎。不要与单个成年人单独相处,不要进陌生人的房间,不要接受陌生人送的小礼物或饮料、食品等。对经常夸张地称赞你的美貌、吹捧你的能力,有事无事总是纠缠你、或是言行低级庸俗的人要特别提高警惕。在马路上行走时,对陌生人也要保持一

定的警惕性,当有人下车问路时,应与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回答,千万不可搭乘陌生人的顺路车。乘坐汽车,尽量靠近司机和售票员。

八、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我们要注意: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也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强行。

4、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撒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相互追逐、打闹,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音乐。

5、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6、在僻静的马路上,要面对车流行走,不要背对车流,以免有人停车袭击。

7、要尽量避免在无人的汽车站等车,这样,你容易成为坏人袭击的目标。

(可以不讲)综上所述,为了有效地保护自己,同学们应该牢记以下八条:

(1)记住可信赖的成年人,如老师、家长的电话,这样在遇到

侵害时,可以及时寻求他们的帮助。

(2)学会拒绝不正当要求,坚决不与坏人坏事同流合污。比如让我们去打群架、赌博、看黄色录像等等,我们坚决不要去,并劝说朋友也不要去。

(3)独自在家时,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如有人撬门趴窗,应立即大声呼救或电话报警。必要时可拿起家里的菜刀、锤子作为武器,来震慑歹徒。

(4)如在路上遇到陌生人尾随,应想办法跑到人多的地方,或者躲避到单位、居民家。

(5)迷路走失后,应及时告诉警察,或者打电话给自己最信赖的人来迎接,不要向其他陌生人求助。

(6)上学、放学时,应与同学结伴而行,身上不要装过多的钱,不要携带珍贵物品,即使携带了, 也不要随意显露。

(7)遭到坏人绑架、劫持、伤害等暴力侵害时,要大声呼救,并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反击。如果坏人过于凶狠,一般不要与其硬拼,这时要镇静、机智地与之周旋,以寻找机会脱身并报警。

(8)遭遇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时,及时报警,并记住坏人的身份特征和其他一些突出的特征,以有利于公安机关破案。

下面我给大家讲几个案例,帮助大家学习。

1、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路也要有“规矩”

看到这个题目,有的小朋友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

常言道:“马路是虎口,大意祸临头。”有的小朋友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马路是虎口。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在“虎口”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

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小朋友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小朋友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行人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必须靠路边走;横过马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斑马线)的地方,注意来往的车辆,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灯或交警的指挥,在通过未画人行横遭的马路时,不要突然改变行走路线,更不要突然猛跑、后退;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每个小朋友都应懂得交通规则,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维护交通规则的好少年。

2、单独在家时,不能让外人进

小学四年级女生刘婷一日放学回家,路上碰到了一位大哥哥。这位大哥哥自称是大学生,热情、主动地问她在哪个学校读书,家住哪里,并提出送刘婷回家。刘婷没有同意。第二天,这位大哥仍然在刘婷学校门口等她放学,再次主动要求陪她回家,刘婷还是没有答应。以后几天,这位大哥哥天天都在学校门口等刘婷放学。渐渐地刘婷对这位大哥哥产生了好感,便终于同意了他的要求。教师节学校放假一天,刘婷自己在家中做完作业,正感到十分寂寞,没想到这位大哥来找刘婷。刘婷一看是大哥来了,忘记了爸爸妈妈上班时“不要让外人进屋”的忠告,心想这位大哥又不是外人,就打开了安全门。这位大哥一进屋发现只刘婷一人在家,就露出了坏蛋的嘴脸。他把刘婷的双手绑在床腿上,又用毛巾塞住刘婷的嘴,然后把刘婷家的钱和刘婷妈妈的金项链都拿走了。爸爸妈妈回来后,才解开刘婷双手。刘婷想到自己没听爸爸妈妈的话,想到了自己对大哥的轻信,忍不住扑到妈妈怀里大哭起来。

这个例子告诉小朋友,你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提高自我防卫能力,在日常生活中要善于观察、识别坏人,不要轻易相信对自己亲近的人,更不要随便将外人领到自己家中。刘婷轻信别人酿成恶果的教训,值得每一个小朋友牢牢记取。

3、提防生人“套近乎”

某市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小学五年级学生吴蕾和赵红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有一个陌生的男青年走到她俩面前,指着赵红说,我认识你爸爸老赵,他让我告诉你,你奶奶病了,让你到医院去看她,现在我

就带你去吧。听了这位陌生人的话,赵红信以为真,顺手将自己的书包交给吴蕾,就跟这位陌生人坐上了出租车。出租车开得很快,不一会儿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停下来。这时陌生人又对赵红讲,这里有个风景区我先带你去玩玩,等一会儿你爸爸就来了。此时赵红感到了危险,但想走已来不及了。送个陌生人把赵红带到山上,那里早有人贩子在等着,陌生人将赵红以3000元卖给了人贩子。若不是公安机关后来抓在了人贩子,把赵红救出来,赵红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爸爸妈妈了。

在我国,每一个少年儿童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特别是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人身自由受到法律保护,爸爸、妈妈、老师和社会都有义务,但小朋友也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其中一条就是要提防生人“套近乎”,不要跟生人出走。小朋友们平时应多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同自己班里的同学多交朋友,不独自活动,尤其是夜间不要一个人外出活动,要学会保护自己。

4、得了急病要找“120”

光明小学三年级学生明明在上体育课时不慎摔倒,昏了过去,老师和同学们万分焦急。同学亮亮此时想到“120”电话,立即到学校附近的电话亭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几分钟后救护车开到学校,将明明送往医院。经抢救明明脱离危险。

亮亮同学真聪明,他知道自己或他人有了急病打“120”电话。“120”电话是通往医院的专线电话,医院接到“120”电话就要出车、去医生救人,这也是医生的责任。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执业医师法》也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臵。

医院、医生对病人及时进行治疗,是法律对他们的要求。有了法律的保护,人们接受治疗才会放心和安全。同时,我们的医院、医生都有着“把病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职业修养,人们把医护人员称为“白衣天使”就是对他们的赞美。小朋友们有了急病或遇到有人生急病和受伤事故,切记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因为“120”是急病患者的“救星”。

5、劣质牛奶不能买

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林斌在体育课后感到口渴,匆匆跑到校门口的烟杂店买了一瓶牛奶喝。中午放学时,他感到肚子很疼,在班主任老师陪同下到卫生院看急诊。经医生诊断他得了急性肠炎,致病的原因就是送瓶牛奶。林斌不信,好端端的牛奶喝了会得病?等他再到校门口的烟杂店一看,才发现他喝的那神牛奶包装上既没有厂名也没有生产日期,更没有注明保质期,原来这是一种假冒伪劣的牛奶。

人们常说,“民以食为天”。食物的卫生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国家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专门制定了《食品卫生法》。这部法律从食品生产原料、加工设备、包装材料等方面都作了规定。这是一部保护我们每个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

小朋友知道了《食品卫生法》,就应当用法律农保护自己。如果

林斌同学买牛奶时注意看一下外包装,看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就会发现是不是假冒伪劣的牛奶,就可避免这次疾病了。小朋友要增强法律意识,今后发现哪个小商店、小商贩在卖不卫生的牛奶或其他东西,应及时告诉其他同学不要买,最好能告诉老师和防疫站的叔叔阿姨,让他们依法去处理,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6、收到假币不能花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李强,下课后带着100元钱去集贸市场买水果。李强买了2斤水果,共花10元钱。李强把100元钱给了集贸市场的摊主,摊主找回李强90元钱。学校交书费时,李强又将这90元代交给学校,经学校财务人员检验,这9张10元一张的钱全是假币。李强带着老师到集贸市场找这位摊主时,人已不见了。

李强想,摊主能把假币给我,我就不能再给别人吗?反正我不能白白损失90元钱!想到这儿,李强就对学校财务处的阿姨讲:阿姨,你说那90元是假币,你把它们还给我吧,我回头再去找那个摊主讨“公道”。财务处的阿姨说,这可不行,因为假币是不允许单位和个人持有的,我们应把这些假币上交给银行或公安机关,因为这是法律规定。李强同学这才明白,原来自己收了假币也不能花啊,自己差点做出违法的事。

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收到了假币,应当及时上交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或者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他人手里有假币时,也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李强本来已经被摊主骗了,差点又因使用假币违法。小朋友们要

学会识别假币,当自己收到假币时,要赶紧交到银行或公安局,要懂得使用假币是违法行为。

(处理生活中的两个问题)

1.在校园内有人向你要钱要物怎么办:同学们在本校内被人强要钱物的情况虽然比较少,但有些同学遇到过。向你施加威胁的有本校的学生,也有外校混进来的学生。本校的往往是那种沾染了不少恶习的,出了名的坏孩子,你认识他,或是半熟脸,你能从别人那里问出他是谁。他让你给钱,给他烟,或是你的其它物品,不然就说要打你,(这类事在你们学校,就发生过,而且我也处理过。)甚至还可能传说以后见一次打一次,他敢在学校内做这种事情就不怕老师吗,就不怕学校处理他吗?是不是胆子太大了。我看,“同学们并不是他胆子大,而是他利用你胆小怕事,他觉得你不敢对抗他,不敢声张告诉老师,给了钱、物、免得以后找茬,受欺负,其实他心心里虚得很,只要到学校来读书的,没有不怕老师的学生。”有个现象可以说明这一点,那就是学校里的班干、“三好学生”就很少遇到这种威胁,因为“要钱物”的学生来学校读书都知道,这些学生和老师关系密切,是什么都敢跟老师说的。

对此事如何解决呢?(1)应该大声拒绝,不行,我凭什么给你!要正气压住邪气,我跟老师说去。(2)看看自己视野中有没有老师和正义感的同学、同时大呼,使他不敢轻举妄动,记住千万不要胆小,软弱在此是一文不值。也用不着和他动手,如果动手一是你显得不文明,二是你也容易吃亏。毕竟寡不敌众。在校外,时常有一些不三不

四的社会青年,他们都是本地的流失生和已经毕业的人,他们和坏孩子相互勾结,狐假虎威专欺负软弱的同学,记住(1)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先要拒绝和不认识的人答话,( 2).如被强行栏下,要义正辞严说我没有钱,同时找机会迅速离开,(3.)如果再不让我走,我就报警,他是不敢打你的,一旦打你,那就犯了抢劫罪,那可就要坐牢了。上学期,经常到你们学校骚扰的几名青年来我校向高2、7崔春涛要钱时,要了10元钱,只打了两拳,踢了一脚,就这两下,断送了他们的前程,陈等三人被刑事拘留。罚款1000元。法律是无情的,只要他敢打你,他就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我说他们做坏事是不敢打你们的,你们应该理直气壮地面对。

2.电脑迷恋问题:我这里所说的电脑不是指用电脑去学习去工作,而是指痴迷、沉迷于电脑游戏。现在社会上出现了很多网吧,据调查2005年元月份,在我国9400万网吧中,18岁以下未成年人占总人数16.4%,居八个年龄断的第三位,达1541.6万人,值得注意的是在1541.6万人中,约有244万人上网成瘾者,他们终日沉溺于网络世界,正常的生活、学习、工作受到影响,这已成为困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问题,成为关系国家、民族、家庭和未来的重大政治问题,但有的同学就是喜观去那里,因为新鲜好玩,为了玩游戏,有的同学忘了回家吃饭,有的忘了完成作业,有的影响成绩,可以说沉迷电脑游戏给我们成长带来很大负面影响,干扰了我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让老师和家长担忧。有的同学为了玩游戏,花光家长给的零用钱,甚至发展到中午不吃饭,省钱下网吧,有还采取不正当手段和

方法,或瞒着家长从家里拿,或者借口学校收某某费用、变相索要,更为恶劣的向低年级学生索要,,如果你已做过了上述的行为,你就已经踏上了这条违法犯罪的罪船了。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崔化作用正在成为不争事实。上网是这两年来在青少年中颇为流行的市同样在犯罪的青少年群体中也毫不逊色,光顾网吧的同学,常是深夜上网至天明前回寝室,白天上课无精打采,严重影响学生,打开课本看到的不是数理化,而是网哥、网姐、网弟、网妹煽情的挑逗和网幼的电子游戏,网上聊天、网上交朋友,网络作为媒体的犯罪、我这里有一个案例:2004年元月份河南省确山县男孩李某16岁,初中毕业独自去湖北汉口闯荡在上网使结识了,长沙市的女孩王某16岁,一来二去(网聊)两人熟悉后,李只身去长沙会面王,此后,二人即入住在王某家,期间随着二人共同上网遨游,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两人感情形影不离,一个月后当二人共同返回汉口时,便毫不犹豫地租房同居。然而没有任何生活能力的少男少女除了上网,吃喝玩乐无所事事,因此很快为生计犯愁,即要过好生活,又不愿付出正当劳动,在此情况下,盗窃便成了最为便捷权宜之计,从元月至八月,共盗窃价值3万多元,得赃款16000多元。我们这里虽然没有这种情况,但盗窃自行车已有发生上网聊天,已成为当前青少年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时尚与追求,然而,随着网络越来越多地走进我们的生活,利用这一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贪婪地寻找猎物伺机作案的犯罪分子也乘机而入,使虚拟世界不再是想像中的世外桃源,让本是用于表达真情实感、结交四海挚友的聊天室变了味、走了样。

同学们在休息日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可以开阔你们的视野,可以促 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站、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


相关内容

  • 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 第一篇: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不断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努力为我街道未成年人的 ...

  •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文献综述
  • 教学科研方法课程论文 学生姓名: 系: 文献综述 专业班级:职 称: 2013 年12月6日 题目名称: 院 任课教师: 关于青少年家庭教育的文献综述 一.家庭教育概念的界定 (一)概念 家庭教育是一个常用的概念.研究者们对这一概念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和界定.多数人把它界定为: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年长 ...

  •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 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及预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与环境污染.稀饭毒并称为三大社会公害.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期,身心由不成熟向成熟过度,明辨是非,抵御外界不良侵害的能力较弱: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日益滋生蔓延:家长过分溺爱,教育无方,家族关系不和谐 ...

  • 论青少年红色教育的实施原则及意义
  • 摘 要:针对青少年这一特殊群体开展的红色教育,要遵循层次性原则.双主体原则.整体性原则和知行统一原则.加强红色教育,有助于青少年了解党史国情和发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关键词:红 ...

  •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2
  • 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管理创新,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学生教育帮扶对象健康成长,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

  • 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实施方案
  • 平罗县城关第二小学文件 政教处发(2014)3号 ---------- ★ ------------ 平罗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活动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 ...

  • 法制教育内容材料
  • 法制教育内容材料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 ...

  • 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思考
  • xx年12月17日,xx省高级人民法院终级审理了一起关于青少年犯罪的上诉案件:原公诉机关:xx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一:xxx,男,1983年9月出生,汉,初中文化,个体理发,xx省淮安建淮乡八关村陈元组20号. 上诉人二:xxx,男, 1986年12月出生,汉,小学文化,无业,住 ...

  •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 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然而,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危险期.当今世界各国青少年的犯罪初始年龄都呈下降趋势,与70年代相比,进入90年代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提前了2-3岁.在呈低龄化的同时,也在向团伙化.暴力化.科技化和成人化方面发展.因此,加强对青少年 ...

  • 校外教育和校内教育的关系
  • 浅析青少年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 贾朋亮 摘要: 青少年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既有共通点也存在差异,本文首先阐述两者的异同点:其次总结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关系的历史研究状况:最后探讨如何将青少年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进行有效的衔接,从而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共同发展. 关键词:校外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