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法制类节目;发展;方向 自从有了电视,人们的视野也随之开阔。更多更大量的信息随着电视媒体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电视节目也从单一的新闻类报道开始向各个领域扩展,法制类的各种报道形式便脱颖而出。法制节目因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而受到制作运营方面的一定限制,那么,要想在不断扩大的市场中享有立足之地,法制节目就必须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在这里,作为一名从事法制报道多年的编辑记者,我仅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法制节目有着广泛的受众市场 虽然,网络已经成为目前极为普遍的一种媒介形式,但是,电视依然有着广泛的受众群体。电视节目的受众没有年龄的限制,没有地域和文化层次的限制。所以,有着极大的优势,而法制节目则是汇聚新闻以及专题类形式为一体的专业化节目,更有着不同层面的受众目标。新闻类节目的内容定向,往往是突发的即时类消息,制作要求速度快,内容简短、播报及时、语言客观。消息的采集和制作,大多数是速度,编辑手法也很明确,画面要求具有震撼力,干净简洁。观众从新闻类节目当中最主要是获取信息,而非欣赏。文艺类节目,则是注重观赏性、娱乐性,能够吸引观众眼球的东西并不多。但法制类节目与之大不同,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件,从不同的角度也能解读出另一种耐人寻味的道理和现象。观众有一种猎奇心,他们不但想去了解事件本身过程,更希望了解事件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真相。法制节目就可以采用长篇幅、多角度的形式,深挖事件真相,解读事件发展过程。所以,从受众收视心理看,法制节目有着更为广泛的受众市场。 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治安案件成为受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法制节目无论从收视方面还是从经济效益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发展市场和前景。很多地市电视台,将法制节目以制作内容的不同定位为几类,比如,法制新闻、纪实报道,监督报道、专题片等。但是,无论节目形态怎样,法制节目都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完善,不断进取改变形式,才能够顺应社会发展。而广大的受众群体,更为法制节目的继续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证。 二、法制节目必须不断完善节目形式 目前,法制节目大多数以案件纪实报道、新闻消息形式出现。重特大案件从发生开始直到案件破获,记者分成不同时段进行报道。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受众极其关注的法制事件都有着报道的优势,但是,各省市电视台节目形式大同小异,非常接近。这就要求法制节目必须不断完善节目形式。例如,有些刑事案件,我们可以做纪实报道,但是,更可以将视角集中在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客观原因,以及最终的社会影响上。我们虽然可以用侦破过程的种种悬疑来吸引观众的眼球,但是更应该将案件发生的后续影响,社会反响等等考虑到节目中。有些老百姓看电视就是看个热闹,但是他们往往也会去思考案件引发的种种影响!所以,法制类节目报道更应增加深度、广度,更要有自己独到的视角和理念。 法制类节目因为其专业性致使节目形式受到限制,节目立意和定位也同样有着特殊的要求。法制节目想要突破自身的局限,扩大收视市场,就必须改变固定的模式和思维,全新的理念决定全新的发展方向。节目需要在不断实践和创新中挖掘更大的上升空间。完善节目形态的前提就是要从根本抓起,选题的把握,素材的筛选,采访的角度,制作的手法,包括背景音乐的选取,特技的运用,都需要细腻的思维,理性的分析。 三、受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决定节目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法律的全面普及,百姓自身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成为受众首要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百姓将目光投向法制类节目,一方面从法制节目中寻求类似事件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试图通过法制报道解决维权问题。所以,法制节目的发展方向必须顺应受众的意愿,以受众需求为基础。法制关乎民生,民生牵动社会。电视节目本身就是社会形态和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法制节目的内容更应广泛涉猎民生新闻。综合各类不同意识形态的法制事件,全面目击社会阴暗角落,以独特手段披露事实真相,追踪事件背后那不为人知的内幕,这应该是现有法制节目需要完善的某一个方面。 四、法制节目形式必须更加贴近民生 经济的发展决定了法制节目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更加贴近民生,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种话题也是离不开法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已经成为生活中最常见最普遍的事件。很多受众将目光集中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中,所以,法制节目必须抛开原有的“讲法律,说法律”形式,而是变成“以事件解读法律”的新形式。 受众本身就是民众,民众首先考虑生存,生存就会产生各种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就包含了各类的交易交往,因此,法制节目要想“生存”,就必须首要考虑到“受众”的生计问题。所以,法制节目民生化成为势在必行的关键。法制节目民生化就是要求报道的角度更贴近百姓的寻常生活,报道的事件更能帮助老百姓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所以,民生类法制节目必将以迅猛的态势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作为专业化的“法制节目”,既不能脱离其本身的专业形式,又要更深入地进行民生化发展。只有创立适应社会形势和民众视角的全新形式才能更加持续地将节目更好更快更新地发展下去。□ (编辑/穆杨)
[关键词]法制类节目;发展;方向 自从有了电视,人们的视野也随之开阔。更多更大量的信息随着电视媒体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电视节目也从单一的新闻类报道开始向各个领域扩展,法制类的各种报道形式便脱颖而出。法制节目因其具有特殊的专业性而受到制作运营方面的一定限制,那么,要想在不断扩大的市场中享有立足之地,法制节目就必须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在这里,作为一名从事法制报道多年的编辑记者,我仅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法制节目有着广泛的受众市场 虽然,网络已经成为目前极为普遍的一种媒介形式,但是,电视依然有着广泛的受众群体。电视节目的受众没有年龄的限制,没有地域和文化层次的限制。所以,有着极大的优势,而法制节目则是汇聚新闻以及专题类形式为一体的专业化节目,更有着不同层面的受众目标。新闻类节目的内容定向,往往是突发的即时类消息,制作要求速度快,内容简短、播报及时、语言客观。消息的采集和制作,大多数是速度,编辑手法也很明确,画面要求具有震撼力,干净简洁。观众从新闻类节目当中最主要是获取信息,而非欣赏。文艺类节目,则是注重观赏性、娱乐性,能够吸引观众眼球的东西并不多。但法制类节目与之大不同,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件,从不同的角度也能解读出另一种耐人寻味的道理和现象。观众有一种猎奇心,他们不但想去了解事件本身过程,更希望了解事件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真相。法制节目就可以采用长篇幅、多角度的形式,深挖事件真相,解读事件发展过程。所以,从受众收视心理看,法制节目有着更为广泛的受众市场。 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观念也在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治安案件成为受众关注的焦点,因此,法制节目无论从收视方面还是从经济效益方面,都有着广阔的发展市场和前景。很多地市电视台,将法制节目以制作内容的不同定位为几类,比如,法制新闻、纪实报道,监督报道、专题片等。但是,无论节目形态怎样,法制节目都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完善,不断进取改变形式,才能够顺应社会发展。而广大的受众群体,更为法制节目的继续发展提供最有力的保证。 二、法制节目必须不断完善节目形式 目前,法制节目大多数以案件纪实报道、新闻消息形式出现。重特大案件从发生开始直到案件破获,记者分成不同时段进行报道。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受众极其关注的法制事件都有着报道的优势,但是,各省市电视台节目形式大同小异,非常接近。这就要求法制节目必须不断完善节目形式。例如,有些刑事案件,我们可以做纪实报道,但是,更可以将视角集中在案件发生的社会背景,客观原因,以及最终的社会影响上。我们虽然可以用侦破过程的种种悬疑来吸引观众的眼球,但是更应该将案件发生的后续影响,社会反响等等考虑到节目中。有些老百姓看电视就是看个热闹,但是他们往往也会去思考案件引发的种种影响!所以,法制类节目报道更应增加深度、广度,更要有自己独到的视角和理念。 法制类节目因为其专业性致使节目形式受到限制,节目立意和定位也同样有着特殊的要求。法制节目想要突破自身的局限,扩大收视市场,就必须改变固定的模式和思维,全新的理念决定全新的发展方向。节目需要在不断实践和创新中挖掘更大的上升空间。完善节目形态的前提就是要从根本抓起,选题的把握,素材的筛选,采访的角度,制作的手法,包括背景音乐的选取,特技的运用,都需要细腻的思维,理性的分析。 三、受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决定节目发展方向 随着国家法律的全面普及,百姓自身的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成为受众首要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百姓将目光投向法制类节目,一方面从法制节目中寻求类似事件的解决方法,另一方面试图通过法制报道解决维权问题。所以,法制节目的发展方向必须顺应受众的意愿,以受众需求为基础。法制关乎民生,民生牵动社会。电视节目本身就是社会形态和发展的必然产物,所以,法制节目的内容更应广泛涉猎民生新闻。综合各类不同意识形态的法制事件,全面目击社会阴暗角落,以独特手段披露事实真相,追踪事件背后那不为人知的内幕,这应该是现有法制节目需要完善的某一个方面。 四、法制节目形式必须更加贴近民生 经济的发展决定了法制节目的内容和形式必须更加贴近民生,与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种话题也是离不开法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已经成为生活中最常见最普遍的事件。很多受众将目光集中在此类事件的报道中,所以,法制节目必须抛开原有的“讲法律,说法律”形式,而是变成“以事件解读法律”的新形式。 受众本身就是民众,民众首先考虑生存,生存就会产生各种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就包含了各类的交易交往,因此,法制节目要想“生存”,就必须首要考虑到“受众”的生计问题。所以,法制节目民生化成为势在必行的关键。法制节目民生化就是要求报道的角度更贴近百姓的寻常生活,报道的事件更能帮助老百姓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所以,民生类法制节目必将以迅猛的态势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 综上所述,作为专业化的“法制节目”,既不能脱离其本身的专业形式,又要更深入地进行民生化发展。只有创立适应社会形势和民众视角的全新形式才能更加持续地将节目更好更快更新地发展下去。□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