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 )第 号
上海A 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们受贵中心委托,对上海A 单位(以下简称A 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A 单位的责任是编制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A 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A 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和有关会计凭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A 单位为(以营业执照上所列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地址为 ,实际经营地址为(以实际经营地址为准,具体到房间号),A 单位的类型是(以营业执照上所列类型为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范围,若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需注明,如:(XX 园林单位)主要为政府提供绿化养护方面的服务)。
(二)A 单位成立于 ,注册资
金 ,法定代表人为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副总经理)为 (姓名、职务等)。
(三)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情况
A 单位已/未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开户时间为准,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开户时间),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缴存支行名称(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缴存支行信息)。
(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7%(如不是7%,则此处应描述单位缴存比例情况,分别说明使用不同缴存比例的人数,并说明缴存比例不同的原因)。
二、审计事项 (一)单位经营状况
根据A 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财务报表,该公司在2014-2016年6月30日持续盈利/亏
损。
(二)单位职工构成情况 1、按劳动关系区分
(1)截至2016年(指开始对A 单位进行审计前一月)月(月份最后一日)日,A 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 人。截止2016年6月30日:
(2)若被审计单位本身即为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指开始对A 单位进行审计前一月)月(月份最后一日)日,A 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 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
2、按户籍情况区分
(1)非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
(2)若被审计单位本身即为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
(三)单位社保缴费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单位有缴交城镇养老保险的人员 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元)。其中,与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数为 人,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为 人(系由 ___ _ __公司负责缴交)。
(四)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人数见下表: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单位2014年支付职工工资总额为 元,2015公积金
年度(2015年7月 – 2016年6月)实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元。
3、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及是否符合缓缴、降比条件的分析判断
(此处内容主要针对欠缴单位和申请过缓缴、降比的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该单位是否处于欠缴状态(末次缴交月份为 )
2、该单位是否处于降比的状态(目前缴交比例为 ); 2、该单位欠缴或降比是否经过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及有效期); 3、该单位目前经营状况是否符合缓缴或降比的条件(盈亏状况、平均工资水平)。
三、被审单位意见征询情况 被审计单位无异议。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
1、A 单位是否有下属或分支机构,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公积金单位账号和支行名称);
;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单位是否存在只为少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尤其是只为主要管理人员缴存);
4、对被审计单位在2016年6月30日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五、审计结论(审计结论侧重事实描述)
(一)审计结论
对审计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描述该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是否做到“应缴尽缴”,是否做到“按时、足额”),并形成审计结论。
(二)意见与建议
事务所可按以下几种情形分类,并提出相应意见:
1、该单位处于严重、持续亏损状态,暂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建议由市公积金中心帮助其制定暂时缓缴、降低比例以及恢复缴交的计划,并跟踪、督促其逐步落实整改;
2、该单位经营正常、效益尚可(或虽有一定亏损,但具备一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能力),建议单位在市公积金中心的督促和指导下,尽快(年内)完成整改,基本实现“应缴尽缴”;
3、对于效益较好、处于盈利状态(具备社保缴费能力和缴交住房公积金能力)的单位,建议单位限时整改,实现“应缴尽缴”;
4、对于无正当理由,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无论是否具备缴存能力),建议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予以信息公开(此条可由事务所自行慎重把握);
5、其他审计意见和建议。
附 件:
1、 2014-2015年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被审计单位征询意见书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 主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年 月 日
( 2016 )第 号
上海A 单位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们受贵中心委托,对上海A 单位(以下简称A 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A 单位的责任是编制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我们的责任是对A 单位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A 单位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和有关会计凭证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A 单位为(以营业执照上所列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社会信用代码)为;注册地址为 ,实际经营地址为(以实际经营地址为准,具体到房间号),A 单位的类型是(以营业执照上所列类型为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范围,若为政府部门提供服务需注明,如:(XX 园林单位)主要为政府提供绿化养护方面的服务)。
(二)A 单位成立于 ,注册资
金 ,法定代表人为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经理、副总经理)为 (姓名、职务等)。
(三)单位公积金账户开户情况
A 单位已/未开设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开户时间: 年 月 日)(以实际开户时间为准,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开户时间),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号(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缴存支行名称(若未开户则不必出现缴存支行信息)。
(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7%(如不是7%,则此处应描述单位缴存比例情况,分别说明使用不同缴存比例的人数,并说明缴存比例不同的原因)。
二、审计事项 (一)单位经营状况
根据A 单位提供的审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反映,主要经营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财务报表,该公司在2014-2016年6月30日持续盈利/亏
损。
(二)单位职工构成情况 1、按劳动关系区分
(1)截至2016年(指开始对A 单位进行审计前一月)月(月份最后一日)日,A 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 人。截止2016年6月30日:
(2)若被审计单位本身即为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指开始对A 单位进行审计前一月)月(月份最后一日)日,A 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为 人。截至2016年6月30日:
2、按户籍情况区分
(1)非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
(2)若被审计单位本身即为劳务派遣企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
单位:人
(三)单位社保缴费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该单位有缴交城镇养老保险的人员 人(平均缴费基数为 元)。其中,与单位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数为 人,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数为 人(系由 ___ _ __公司负责缴交)。
(四)单位公积金缴存情况
1、截至2016年6月30日,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人数见下表:
2、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金额
单位2014年支付职工工资总额为 元,2015公积金
年度(2015年7月 – 2016年6月)实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元。
3、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及是否符合缓缴、降比条件的分析判断
(此处内容主要针对欠缴单位和申请过缓缴、降比的单位,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该单位是否处于欠缴状态(末次缴交月份为 )
2、该单位是否处于降比的状态(目前缴交比例为 ); 2、该单位欠缴或降比是否经过市公积金中心审批(及有效期); 3、该单位目前经营状况是否符合缓缴或降比的条件(盈亏状况、平均工资水平)。
三、被审单位意见征询情况 被审计单位无异议。 四、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
1、A 单位是否有下属或分支机构,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提供公积金单位账号和支行名称);
;
2、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人事负责人)、住房公积金经办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单位是否存在只为少部分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象(尤其是只为主要管理人员缴存);
4、对被审计单位在2016年6月30日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五、审计结论(审计结论侧重事实描述)
(一)审计结论
对审计情况进行分析判断,描述该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如:是否做到“应缴尽缴”,是否做到“按时、足额”),并形成审计结论。
(二)意见与建议
事务所可按以下几种情形分类,并提出相应意见:
1、该单位处于严重、持续亏损状态,暂不具备立即整改条件,建议由市公积金中心帮助其制定暂时缓缴、降低比例以及恢复缴交的计划,并跟踪、督促其逐步落实整改;
2、该单位经营正常、效益尚可(或虽有一定亏损,但具备一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能力),建议单位在市公积金中心的督促和指导下,尽快(年内)完成整改,基本实现“应缴尽缴”;
3、对于效益较好、处于盈利状态(具备社保缴费能力和缴交住房公积金能力)的单位,建议单位限时整改,实现“应缴尽缴”;
4、对于无正当理由,阻挠、妨碍审计的单位(无论是否具备缴存能力),建议市公积金中心按规定予以信息公开(此条可由事务所自行慎重把握);
5、其他审计意见和建议。
附 件:
1、 2014-2015年被审计单位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被审计单位征询意见书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盖章) 主任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