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目录

1. 工程概况 ................................................. 3 2. 编制依据 ................................................. 3 3. 现场电源勘测情况 ......................................... 4 3.1 电源选择 ................................................ 4 3.2 现场配电装置布置 ........................................ 4 3.3 配电箱设置: ............................................ 4 4.负荷计算: ............................................... 5 4.2 用电负荷计算: .......................................... 6 5.现场设计配电系统 ......................................... 8 5.1 线路敷设方式及要求 ...................................... 8 5.2 配电箱 ................................................. 10 5.3 电器装置的选择 ......................................... 11 6. 接地与防雷装置 .......................................... 12 7.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 13 7.1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 13 7.2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 14 7.3 安全管理制度 ........................................... 16 7.4 人员管理 ............................................... 17 8.电气防火措施 ............................................ 17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 19 9.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19 9.2 电工值班制度 ........................................... 20

10.防触电应急措施 ......................................... 22 10.1、紧急防护措施 ......................................... 22 10.2、触电急救方法 ......................................... 22 11.电气环保措施 ........................................... 23 11.1 电能的使用 ............................................ 23 11.2 电气安装及夜间照明环保要求 ............................. 23 11.3 高压线路的保护 ........................................ 24 附图: .................................................................................................................. 24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2.1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2.2>(DB11/513--2008) 2.3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3.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 59-99); 2.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01); 2.3.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2.3.5建设部颁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2008); 2.3.6《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4等电位联接安装(97SD567)

2.5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1--13) 2.6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位置。

3. 现场电源勘测情况

3.1 电源选择

经勘查,业主在施工现场东北侧设置两台箱式变电站,完好无损。其变压器容量每台为400 KVA,可以将380/220伏电压供到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办公区用电从业主办公区的箱变引出,生活区的用电从中建八局施工场地东侧的箱变引出。 3.2 现场配电装置布置

3.2.1从1号箱变低压侧直接引出1路电源至现场1台一级配电箱,从2号箱变的低压侧引出另一路电源至现场1台一级配电箱。其编号分别为:ZXA-1、ZXA-2,再由一级配电箱分别引至现场及钢筋加工厂二级配电箱及塔吊专用电源箱如下:

3.2.1.1 ZXA—2①1#塔、地泵及其它: FXB-2-1

ZXA—2②水泵房、养护室及车库: FXB-2-2

ZXA—2③钢筋加工厂:FXB-2-3 ZXA—2④备用:FXB-2-4

3.2.1.2 ZXA—1① 2号塔、地泵及其它: FXB-1-1

ZXA—1②备用:

3.2.1.3、而后,按照负荷的分配情况,分别引致三级开关箱,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功能。

3.2.2、配电线路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形式。

3.2.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电源,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了“竖向供电、全面覆盖、特殊部位重点保证,动力照明合并设置”的临时用电方案。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机房设备安装与调试采用树干式供电,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3.2.4本现场供电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现场箱变、主干线路的首末端及搭设固定防护棚的一、二级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3.3 配电箱设置:

3.3.1配电箱设置的总体原则是按结构施工用电、施工照明、大型机械设备用电、二次结构装修用电分别由不同的配电箱供给。由于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距离较远,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生活区供电由中建八局生活区引入。

3.3.2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单独引一路干线并设专用分配电箱供电,其他施工设备用电,按一级箱、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进行供电,施工现场布置配电箱,随施工进程阶段要求进行设置。

3.3.3配电设备,各级配电箱选用室外防雨防尘型,每台配电箱总开关选用透明空气开关,各分路选用透明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相结合控制。

3.3.4用电分配根据施工的各个阶段用电的不断变化,二级及以下配电箱根据需要装设,确认无用后拆除。

3.3.5一、二、三级配电箱的布置是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负荷量而设定的,以便于对电缆的选择。

3.3.6 一、二、三级配电箱引出的电缆线路距结构边缘,应采用埋地敷设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的电缆线通过道路,大门时,必须按规定加设防护套管,架空敷设的电缆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负荷计算:

4.1 主要施工设备容量本表考虑了工地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用电量。 主要机械设备用电量表

4.2 用电负荷计算:

4.2.1用电负荷计算公式及说明 箱变总容量计算过程如下:

Sjc=1.1×(K1ΣP1/COSΦ+K2ΣP2+K3ΣP3) =1.1×(0.5×586/0.75+0.5×186+1×84) =626.64 (KVA)

式中:Sjc—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容量 (KW) P3—照明容量(KW)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取0.75(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 K1 、K2 、K3—需要系数表

4.2.2根据计算结果,业主提供的1#变压器和2#变压器容量共计800KVA,

供A4-8地块、示范区和整个办公区及广渠路15号地东侧生活区用电共同使用,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4.2.3 一级箱电流计算与电缆选择:

4.2.3.1 1#总配电箱设备容量为P=325KW(1台塔吊,1台地泵,水泵及其它小型设备)。

计算公式:I=KP/ UCOSΦ

I1=0.5×(325×1000)÷(1.73×380×0.75)=329(A) 4.2.5.2 2#总配电箱设备容量为 P=477 KW I2=0.5×(477×1000)÷(1.73×380×0.75)=483(A)

查表得,2#总配电箱应选用YJV--4×240﹢1×120电力电缆,1#总配电箱选用YJV--4×185﹢1×95电力电缆。

4.2.6考虑到设备安装调试用电容量的多变性,确定每一栋楼为一路竖向供电单元(其中地下部分为一个独立单位)。塔吊、地泵等大型设备按栋号划分为相对立的供电单元。

4.2.7二级箱电流计算与电缆选择:

4.2.7.1 2#(ZXA-2)总配电箱所带的二级箱FXB-2-3设备容量最大为113KW,其中:消防水泵 55KW

木工生产线 20KW 电焊机 38 KW 加热器 2KW 空调 1.5KW

I =0.5×(116.5×1000)÷(1.73×380×0.75)=118(安) 查表得, FXB—2—3应使用YJV--4×50﹢1×25电力电缆;

FXB—2--2设备容量最大为262KW,I =0.8(135×1000)÷(1.73×380×0.75)=219(安)

查表得,FXB—2—2应使用YJV--3×70﹢2×35电力电缆; FXB—2—1的设备最大容量185KW考虑,I = (185×1000)÷(1.73×380×0.75)=375(安)

查表得, FXB—2—1应使用YJV--3×120﹢2×70电力电缆;

4.2.7.2 1#(ZXA-1)总配电箱所带的二级箱FXB—1--1设备容量最大为 二级箱FXB-1-1设备容量为185KW,I =(185×1000)÷(1.73×380×0.75)=375(安)

查表得, FXB-1-1应使用YJV--3×120﹢2×70电力电缆; 二级箱FXB-1-2设备容量为185KW

I =0.5×(116.5×1000)÷(1.73×380×0.75)=118(安) 查表得, FXB—1—2应使用YJV--4×50﹢1×25电力电缆;

4.2.8 由于本工程建设用地的边长有限,一、二级配电箱所选用的电缆截面较大,为此,电缆压降问题忽略不计。

5.现场设计配电系统

5.1 线路敷设方式及要求

5.1.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最短距离的路径,便于维修。施工区域电缆采用明敷方式敷设(电缆沿基坑边沿用多层板保护)。室内配线必须采取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采用绝缘线槽或穿管敷设。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

5.1.2直埋电缆敷设:

5.1.2.1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 m,并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 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5.1.2.2保护层与电缆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0 mm,电缆沟的形状为倒梯形。

5.1.2.3电缆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1.2.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作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5.1.2.5电缆与其他设施的平行、交叉的最小距离见下表:

直埋电缆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允许距离

5.1.2.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 m高到地下0.2 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如果采用金属管做保护,金属管外壳必需做重复接地。

5.1.2.7埋地电缆与其他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 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1.3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 m。

5.1.4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 5.1.5室内配线:

5.1.5.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5.1.5.2办公区域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磁瓶、瓷(塑料)夹、绝缘线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5.1.5.3主体结构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明敷的部分电缆线路无法挂起应采用方木、多层板自制加工成线槽做防护。

5.1.5.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1.5.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 mm2。

5.1.5.6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

保护和过载保护电气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架空电缆敷设要求。

5.1.5.7结构室内的楼梯间、地库、生活区照明应采用36 V的低压照明,结构内空间较大的区域应采用碘钨灯及镝灯相结合照明,镝灯照明应按规定搭设专用架子,架子上刷红白相间漆,高度不应低于3米。 5.2 配电箱

5.2.1配电系统设置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开关箱控制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分配电箱的级数以及在分配电箱中增设漏电保护器,形成逐级保护。

5.2.2一级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二级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二级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 m,开关箱设在用电备周围便于操作的地方,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2.3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2.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2.5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5.2.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防止一闸多机带来误动作而出事故,开关箱内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相适应。

5.2.7手动开关电器只能用于3 KW以下的小容量的用电设备和照明线路,手动开关通、断电速度慢,容易产生强电弧,灼伤人或电器,故对于大容量

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自动开关或接触器等进行控制。

5.2.7地下结构完成后,东侧的两个二级箱分别移至10号楼和11号楼位置,10、11号楼竖向每三层设置一个二级箱。

5.3 电器装置的选择

5.3.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可靠、完好,必须是“CCC”认证合格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3.2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段、隔离电源,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5.3.3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3.4一级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5.3.5一级配电箱应装设可视透明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

5.3.6二级配电箱必须装设可视透明隔离开关、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5.3.7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2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二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5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 三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 接地与防雷装置

6.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柜)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2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

6.3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合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6.4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每台塔吊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6.5 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6一级箱、二级箱处做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6.7一级箱、二级箱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的敷设一般在地下规定埋深不应小于0.7m,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为2.5米。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m。

6.8 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

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6.9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搭接焊,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搭接焊长度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的6倍),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接至电气设备上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6.10 详见《临时用电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

7.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7.1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7.1.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技术资料档案。

7.1.2向值班电工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

7.1.3 组织新工人入场前安全用电教育工作。教育要达到100 %。

7.1.4 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1.5 组织值班电工每月学习一次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常识。

安 全 用 电 组 织 机 构

7.2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7.2.1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

7.2.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票制度, 停电制度, 验电制度,放电制度,装设接地线制度,装设遮拦制度,不停电检修制度,并由监护人在场。停送电的操作顺序为: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7.2.3 本现场的所有供电线路均按TN-S系统敷设,保护零线的设置符合JGJ46-2005规范的要求。

7.2.4 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做接零保护。

7.2.5 本现场供电系统实行逐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形成梯级保护,额定动作时间均小于0.1秒,额定动作电流为:第一级30 mA、第二级30 mA、第三级30 mA。

7.2.6 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不允许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7.2.7 施工现场的所有开关电器保证完好,装设端正、牢固,导线与电器连接紧密牢固。

7.2.8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及进出电缆线路均做标识。

7.2.9 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及施工材料。

7.2.10 对于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定期进行功能测试,并做好记录,保证其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7.2.11 现场各分配电箱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2.12 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均安装门锁,有值班电工控制门的开启。

7.2.13 现场使用行灯类时,电压不得超过36 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 V。

7.2.14 值班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7.2.15 值班电工必需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作业。

7.3 安全管理制度

7.3.1 安全用电必须熟练掌握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供电局三大规程。

7.3.2 持有效证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7.3.3 随时掌握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漏电开关匹配情况。

7.3.4 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3.5 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必须编号挂牌。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必须清扫一次。有腐蚀性气体,潮湿等场所,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护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7.3.6 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绝缘电阻。电阻值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

7.3.7 现场电工必须作好漏电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次数、动作时间、动作原因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后,才能继续投入工作。

7.3.8 值班电工每班必须做好用电设备的台数,总容量等工作记录。随时观察 配电室电流电压变化情况,如实记录。

7.3.9 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本班若有重大事故和问题,没有处理完,需要下一班继续完成工作,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并且注明事故情况,交接人必须签字。

7.3.10 停用的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拉闸断电悬挂警告牌。锁好闸

箱门。

7.3.11 分包单位进场时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并配备专职值班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用电操作。

7.3.12 临时用电资料整理按照北京市临时用电资料相关管理规程。

7.4 人员管理

7.4.1 现场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禁止电气操作。

7.4.2 现场值班电工要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设备的性能,熟悉现场配电系统,每日要加强巡视,及时发现、解决外埠队伍在电器操作中的问题。

7.4.3 建立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7.4.4 非电工不允许动用电气设备,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后操作。

7.4.5 现场值班电工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配电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7.4.6 值班电工要对每天当班巡查的情况,特别是电气设备维修、故障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

8.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8.1 电气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洪毅

副组长: 杨金钢

组 员: 姚圣虎 叶青天 马振飞

8.2 组织贯彻市政府和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

8.3 组织值班电工学习安全用电常识,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8.4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8.4.1 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从线路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在选择导线时留有一定安全系数,在原线路上增加设备前,一定要计算核实,严禁线路超负荷运行。

8.4.2电气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压接牢固,多股导线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必免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8.4.3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装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电动机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8.4.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大于300m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 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私拉乱接线。

8.4.5 使用焊机时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并用专人监护,施焊点周围不存有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防止机温过高引起火灾。

8.4.6 现场内高大设备(塔吊、电梯等)做好防雷接地,以免雷击及触电火花引起火灾。

8.4.7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采用防暴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8.4.8 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周围不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体,严禁烟火,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8.4.9 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带病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8.4.10 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绝缘良好。

8.5 现场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义务消防队。

8.6 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按以下方法扑救:

8.6.1 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人员须戴绝缘手套,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当火灾现场离开关较远须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分开错位剪断,以防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8.6.2 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同时穿绝缘防护用品。

8.6.3 扑灭电气火灾用绝缘性能的灭火器(干粉、1211灭火器)或干燥的黄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8.6.4 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电气防火领导小组采用“合属办公、统一管理、定期会议、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9.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1.1 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的工作,必须由值班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1.2 电气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9.1.3 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及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应停止使用。

9.1.4 现场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II类产品标准。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需安装漏电保护器。

9.1.5 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可靠接零保护, 并应要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9.1.6 不要带电作业。特别是危险场所(如工作场地狭窄,工作场地有对地220V以上的导体等)禁止带电作业。 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并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

9.1.7 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当环境干燥时用36 V,在潮湿场所用24 V,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用12 V。

9.1.8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配电箱应设置安全遮挡和“有电危险”“非电工禁止入内”明显警告标识。

9.1.9 电动机械和电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

9.1.10 施工管理目标确保实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样板”称号,遵循ISO14001标准,全过程实现“绿色施工”。

9.2 电工值班制度

9.2.1 值班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国家颁布的《用电法规和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止触电事故的能力。

9.2.2 施工现场电气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实习电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9.2.3 值班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冒险蛮干。

9.2.4 电工操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9.2.5 电气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

9.2.6 值班电工对现场的配电箱和线路应每班进行一次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9.2.7 配电箱、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识,严禁带电作业。

9.2.8 值班电工上岗期间确保在岗,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和从事其他非电工作业以外的工作。

9.2.9 值班电工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上下班交接班工作。

9.2.10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9.2.11 电工在值班期间,要跟班作业。

9.2.12 值班电工在检查巡视现场时,要两个人一起,不准单独作业。每班巡视不少于两次,风雨天气应增加巡视次数。

9.2.13 值班电工对自己所管理的供电设施要认真检查巡视,熟知其工作性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9.2.14 值班电工对凡是违反安全用电规范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加制止和纠正,如其不从,应拉闸断电,停止给其供电。但同时要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安全和生产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9.2.15 电工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实行交接班制度,对重要事情和安全隐患要书面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

10.防触电应急措施

10.1、紧急防护措施

10.1.1 对现场出现的触电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并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要求动作快,操作准确。

10.1.2 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10.1.3 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拨除电源插头;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裸露身躯;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10.1.4 如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在身下,与地隔绝,也可用干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将电线剪断电线要一根一根地剪。

10.1.5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0.2、触电急救方法

10.2.1 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拉开触电地点附近的电源开关, 拔出插销或拧下螺旋式熔断器的熔芯;用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等切断电源线;用相应的绝缘物挑开带电导线。

10.2.2 人工呼吸法及心脏挤压法: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之前应检查触电者口腔和鼻孔内有无异物堵塞。如有食物、血块、粘液等物应进行清除。解开触电人的衣领、上衣、裤带,以免妨碍呼吸。

10.2.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要造

成再次触电。若在高空触电应注意脱离电源后的保护,不要造成二次摔伤。脱离电源后要根据情况马上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不要停顿。夜间触电应迅速解决照明问题,以利抢救。如需要送医院应尽快送到,途中应进行抢救不要停顿,直至送到医院。救护人员应向医护人员讲明触电情况,以利抢救

10.2.4 及时向领导汇报,说明触电者的情况,触电类型、伤者抢救情况等都要详。

11.电气环保措施

11.1 电能的使用

11.1.1 施工中许多机械都要用电,因此同类设备中,选用相对节电的设备。

11.1.2 施工中拉设的临时照明线路,设置专用开关,工作时打开,收工时关闭,以避免电能的浪费。

11.2 电气安装及夜间照明环保要求

11.2.1 电气安装环保作业

11.2.1.1 使用切割机切钢管时,它的噪声和管粉尘影响社区和现场空气,作业人员要戴好口罩,采取排放措施,施工时在一间密闭的棚子里,防止噪声影响社区,粉尘影响空气。切下的型钢和钢管下脚料要收回到废品站。场地清理干净。

11.2.1.2 使用手锤、电锤、电钻时,不要影响社区、影响空气、污染土地。打孔时,自然进行,减少噪声,防止粉尘排放和碎屑排放,防止污染墙面,最后把掉下的碎屑清理干净。

11.2.1.3 在施工时,施工现场的塑料管、金属软管下脚料、废弃物以及管卡、卡套、电缆、电线头、电缆牌号、空电缆线滚、包装物等废弃物,该

回收的交材料库,该废弃的扔到垃圾场,不能扔在施工现场,影响环保。

11.2.2 夜间照明环保作业

11.2.2.1 晚上施工人员加班时,值班电工要看好场地,需要多宽的光照面积,决定需要安装几盏灯,施工时亮灯,施工完毕,值班电工立即停电,节约电的能源消耗,防止长明灯。

11.2.2.2 在施工现场采用局部照明,节约电的消耗;同时在安装照明灯时换下的废灯管、破镇流器、废启动器、废电缆、废线头、废塑料带、废黑胶布等回收的回收到库房,不能回收的丢弃,必须清理到垃圾场,防止污染土地,影响环保。

11.2.2.3 探照灯尽量选择即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直照射施工区而不得直接对准房屋且不影响社区居民休息。 11.3 高压线路的保护

在施工现场南侧有一处高压线,由于现场场地狭小,高压线路采用单侧防护,防护架采用杉木杆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为超过高压线两米,搭设宽度为塔吊的覆盖范围内,具体见高压线防护方案。

附图: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3、现场一、二级箱系统图

4、临时用电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

目录

1. 工程概况 ................................................. 3 2. 编制依据 ................................................. 3 3. 现场电源勘测情况 ......................................... 4 3.1 电源选择 ................................................ 4 3.2 现场配电装置布置 ........................................ 4 3.3 配电箱设置: ............................................ 4 4.负荷计算: ............................................... 5 4.2 用电负荷计算: .......................................... 6 5.现场设计配电系统 ......................................... 8 5.1 线路敷设方式及要求 ...................................... 8 5.2 配电箱 ................................................. 10 5.3 电器装置的选择 ......................................... 11 6. 接地与防雷装置 .......................................... 12 7.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 13 7.1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 13 7.2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 14 7.3 安全管理制度 ........................................... 16 7.4 人员管理 ............................................... 17 8.电气防火措施 ............................................ 17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 19 9.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 19 9.2 电工值班制度 ........................................... 20

10.防触电应急措施 ......................................... 22 10.1、紧急防护措施 ......................................... 22 10.2、触电急救方法 ......................................... 22 11.电气环保措施 ........................................... 23 11.1 电能的使用 ............................................ 23 11.2 电气安装及夜间照明环保要求 ............................. 23 11.3 高压线路的保护 ........................................ 24 附图: .................................................................................................................. 24

1. 工程概况

2. 编制依据

2.1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文件。

2.2>(DB11/513--2008) 2.3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2.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3.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 59-99); 2.3.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01); 2.3.4《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 2.3.5建设部颁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2008); 2.3.6《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4等电位联接安装(97SD567)

2.5华北地区建筑电气通用图集(92DQ1--13) 2.6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位置。

3. 现场电源勘测情况

3.1 电源选择

经勘查,业主在施工现场东北侧设置两台箱式变电站,完好无损。其变压器容量每台为400 KVA,可以将380/220伏电压供到施工现场,提供施工用电电源。办公区用电从业主办公区的箱变引出,生活区的用电从中建八局施工场地东侧的箱变引出。 3.2 现场配电装置布置

3.2.1从1号箱变低压侧直接引出1路电源至现场1台一级配电箱,从2号箱变的低压侧引出另一路电源至现场1台一级配电箱。其编号分别为:ZXA-1、ZXA-2,再由一级配电箱分别引至现场及钢筋加工厂二级配电箱及塔吊专用电源箱如下:

3.2.1.1 ZXA—2①1#塔、地泵及其它: FXB-2-1

ZXA—2②水泵房、养护室及车库: FXB-2-2

ZXA—2③钢筋加工厂:FXB-2-3 ZXA—2④备用:FXB-2-4

3.2.1.2 ZXA—1① 2号塔、地泵及其它: FXB-1-1

ZXA—1②备用:

3.2.1.3、而后,按照负荷的分配情况,分别引致三级开关箱,达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的功能。

3.2.2、配电线路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配电形式。

3.2.3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电源,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了“竖向供电、全面覆盖、特殊部位重点保证,动力照明合并设置”的临时用电方案。采用放射式与树干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机房设备安装与调试采用树干式供电,照明及一般负荷采用树干式与放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

3.2.4本现场供电系统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系统,接地电阻不大于4Ω。现场箱变、主干线路的首末端及搭设固定防护棚的一、二级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3.3 配电箱设置:

3.3.1配电箱设置的总体原则是按结构施工用电、施工照明、大型机械设备用电、二次结构装修用电分别由不同的配电箱供给。由于生活区与施工现场的距离较远,经与甲方协商同意,生活区供电由中建八局生活区引入。

3.3.2对于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等单独引一路干线并设专用分配电箱供电,其他施工设备用电,按一级箱、二级箱、三级箱(开关箱)三级配电方式进行供电,施工现场布置配电箱,随施工进程阶段要求进行设置。

3.3.3配电设备,各级配电箱选用室外防雨防尘型,每台配电箱总开关选用透明空气开关,各分路选用透明空气开关、漏电开关相结合控制。

3.3.4用电分配根据施工的各个阶段用电的不断变化,二级及以下配电箱根据需要装设,确认无用后拆除。

3.3.5一、二、三级配电箱的布置是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负荷量而设定的,以便于对电缆的选择。

3.3.6 一、二、三级配电箱引出的电缆线路距结构边缘,应采用埋地敷设或架空敷设。埋地敷设的电缆线通过道路,大门时,必须按规定加设防护套管,架空敷设的电缆高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4.负荷计算:

4.1 主要施工设备容量本表考虑了工地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用电量。 主要机械设备用电量表

4.2 用电负荷计算:

4.2.1用电负荷计算公式及说明 箱变总容量计算过程如下:

Sjc=1.1×(K1ΣP1/COSΦ+K2ΣP2+K3ΣP3) =1.1×(0.5×586/0.75+0.5×186+1×84) =626.64 (KVA)

式中:Sjc—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容量 (KW) P3—照明容量(KW)

COSΦ—电动机的平均功率因数取0.75(在施工现场最高为0.75~0.78) K1 、K2 、K3—需要系数表

4.2.2根据计算结果,业主提供的1#变压器和2#变压器容量共计800KVA,

供A4-8地块、示范区和整个办公区及广渠路15号地东侧生活区用电共同使用,基本满足使用要求。

4.2.3 一级箱电流计算与电缆选择:

4.2.3.1 1#总配电箱设备容量为P=325KW(1台塔吊,1台地泵,水泵及其它小型设备)。

计算公式:I=KP/ UCOSΦ

I1=0.5×(325×1000)÷(1.73×380×0.75)=329(A) 4.2.5.2 2#总配电箱设备容量为 P=477 KW I2=0.5×(477×1000)÷(1.73×380×0.75)=483(A)

查表得,2#总配电箱应选用YJV--4×240﹢1×120电力电缆,1#总配电箱选用YJV--4×185﹢1×95电力电缆。

4.2.6考虑到设备安装调试用电容量的多变性,确定每一栋楼为一路竖向供电单元(其中地下部分为一个独立单位)。塔吊、地泵等大型设备按栋号划分为相对立的供电单元。

4.2.7二级箱电流计算与电缆选择:

4.2.7.1 2#(ZXA-2)总配电箱所带的二级箱FXB-2-3设备容量最大为113KW,其中:消防水泵 55KW

木工生产线 20KW 电焊机 38 KW 加热器 2KW 空调 1.5KW

I =0.5×(116.5×1000)÷(1.73×380×0.75)=118(安) 查表得, FXB—2—3应使用YJV--4×50﹢1×25电力电缆;

FXB—2--2设备容量最大为262KW,I =0.8(135×1000)÷(1.73×380×0.75)=219(安)

查表得,FXB—2—2应使用YJV--3×70﹢2×35电力电缆; FXB—2—1的设备最大容量185KW考虑,I = (185×1000)÷(1.73×380×0.75)=375(安)

查表得, FXB—2—1应使用YJV--3×120﹢2×70电力电缆;

4.2.7.2 1#(ZXA-1)总配电箱所带的二级箱FXB—1--1设备容量最大为 二级箱FXB-1-1设备容量为185KW,I =(185×1000)÷(1.73×380×0.75)=375(安)

查表得, FXB-1-1应使用YJV--3×120﹢2×70电力电缆; 二级箱FXB-1-2设备容量为185KW

I =0.5×(116.5×1000)÷(1.73×380×0.75)=118(安) 查表得, FXB—1—2应使用YJV--4×50﹢1×25电力电缆;

4.2.8 由于本工程建设用地的边长有限,一、二级配电箱所选用的电缆截面较大,为此,电缆压降问题忽略不计。

5.现场设计配电系统

5.1 线路敷设方式及要求

5.1.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最短距离的路径,便于维修。施工区域电缆采用明敷方式敷设(电缆沿基坑边沿用多层板保护)。室内配线必须采取用绝缘导线或电缆,采用绝缘线槽或穿管敷设。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

5.1.2直埋电缆敷设:

5.1.2.1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 m,并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 mm厚的细沙,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5.1.2.2保护层与电缆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0 mm,电缆沟的形状为倒梯形。

5.1.2.3电缆接头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1.2.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作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5.1.2.5电缆与其他设施的平行、交叉的最小距离见下表:

直埋电缆与其他设施的最小允许距离

5.1.2.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0 m高到地下0.2 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如果采用金属管做保护,金属管外壳必需做重复接地。

5.1.2.7埋地电缆与其他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 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1.3电缆垂直敷设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 m。

5.1.4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 5.1.5室内配线:

5.1.5.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5.1.5.2办公区域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磁瓶、瓷(塑料)夹、绝缘线槽、穿管或钢索敷设。

5.1.5.3主体结构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明敷的部分电缆线路无法挂起应采用方木、多层板自制加工成线槽做防护。

5.1.5.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1.5.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5 mm2。

5.1.5.6办公区域及施工现场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

保护和过载保护电气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应符合架空电缆敷设要求。

5.1.5.7结构室内的楼梯间、地库、生活区照明应采用36 V的低压照明,结构内空间较大的区域应采用碘钨灯及镝灯相结合照明,镝灯照明应按规定搭设专用架子,架子上刷红白相间漆,高度不应低于3米。 5.2 配电箱

5.2.1配电系统设置一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开关箱控制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分配电箱的级数以及在分配电箱中增设漏电保护器,形成逐级保护。

5.2.2一级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二级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二级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 m,开关箱设在用电备周围便于操作的地方,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2.3每台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2.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5.2.5配电箱的电器安装板上分设N线端子板和PE线端子板。N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PE线端子板必须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5.2.6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防止一闸多机带来误动作而出事故,开关箱内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用电设备相适应。

5.2.7手动开关电器只能用于3 KW以下的小容量的用电设备和照明线路,手动开关通、断电速度慢,容易产生强电弧,灼伤人或电器,故对于大容量

的动力电路,必须采用自动开关或接触器等进行控制。

5.2.7地下结构完成后,东侧的两个二级箱分别移至10号楼和11号楼位置,10、11号楼竖向每三层设置一个二级箱。

5.3 电器装置的选择

5.3.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可靠、完好,必须是“CCC”认证合格品,严禁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5.3.2配电箱的电器具备电源隔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段、隔离电源,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5.3.3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5.3.4一级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电度表及其他需要的仪表。专用电能计量仪表的装设应符合当地供用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5.3.5一级配电箱应装设可视透明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

5.3.6二级配电箱必须装设可视透明隔离开关、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5.3.7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10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2 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 mA.s;二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5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 s; 三级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6. 接地与防雷装置

6.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柜)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6.2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TN-S接零保护系统。

6.3 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柜)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合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6.4 施工现场内的起重机等机械设备,以及钢脚手架和正在施工的在建工程等的金属结构,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每台塔吊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6.5 机械设备或设施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或设施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6一级箱、二级箱处做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Ω。

6.7一级箱、二级箱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装置的敷设一般在地下规定埋深不应小于0.7m,垂直接地体的长度为2.5米。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m。

6.8 接地线应防止发生机械损伤和化学腐蚀。接地干线应在不同的两点及以上与接地网相连接。每个电气装置的接地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

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装置。

6.9 接地体(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搭接焊,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搭接焊长度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3个棱边的6倍),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接至电气设备上接地线,应用镀锌螺栓连接。

6.10 详见《临时用电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

7.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7.1 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7.1.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并建立相应的技术资料档案。

7.1.2向值班电工进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并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

7.1.3 组织新工人入场前安全用电教育工作。教育要达到100 %。

7.1.4 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7.1.5 组织值班电工每月学习一次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常识。

安 全 用 电 组 织 机 构

7.2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7.2.1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各项规定,

7.2.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票制度, 停电制度, 验电制度,放电制度,装设接地线制度,装设遮拦制度,不停电检修制度,并由监护人在场。停送电的操作顺序为: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7.2.3 本现场的所有供电线路均按TN-S系统敷设,保护零线的设置符合JGJ46-2005规范的要求。

7.2.4 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做接零保护。

7.2.5 本现场供电系统实行逐级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形成梯级保护,额定动作时间均小于0.1秒,额定动作电流为:第一级30 mA、第二级30 mA、第三级30 mA。

7.2.6 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制,不允许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7.2.7 施工现场的所有开关电器保证完好,装设端正、牢固,导线与电器连接紧密牢固。

7.2.8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及进出电缆线路均做标识。

7.2.9 配电箱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及施工材料。

7.2.10 对于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定期进行功能测试,并做好记录,保证其机构动作灵活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7.2.11 现场各分配电箱的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7.2.12 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均安装门锁,有值班电工控制门的开启。

7.2.13 现场使用行灯类时,电压不得超过36 V;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 V。

7.2.14 值班电工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7.2.15 值班电工必需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作业。

7.3 安全管理制度

7.3.1 安全用电必须熟练掌握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供电局三大规程。

7.3.2 持有效证件上岗,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面向生产第一线,做到随叫随到,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全心全意为施工生产服务。

7.3.3 随时掌握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漏电开关匹配情况。

7.3.4 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细致的对本工地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7.3.5 对施工现场所有配电箱,必须编号挂牌。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周必须清扫一次。有腐蚀性气体,潮湿等场所,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清扫次数,保护配电箱的清洁完整。

7.3.6 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绝缘电阻。电阻值合格后才能投入安装使用。

7.3.7 现场电工必须作好漏电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次数、动作时间、动作原因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后,才能继续投入工作。

7.3.8 值班电工每班必须做好用电设备的台数,总容量等工作记录。随时观察 配电室电流电压变化情况,如实记录。

7.3.9 交接班必须认真负责,本班若有重大事故和问题,没有处理完,需要下一班继续完成工作,必须有书面交接记录,并且注明事故情况,交接人必须签字。

7.3.10 停用的用电设备和供电线路,必须拉闸断电悬挂警告牌。锁好闸

箱门。

7.3.11 分包单位进场时签定临时用电协议,并配备专职值班电工,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用电操作。

7.3.12 临时用电资料整理按照北京市临时用电资料相关管理规程。

7.4 人员管理

7.4.1 现场值班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否则禁止电气操作。

7.4.2 现场值班电工要掌握安全基本知识和设备的性能,熟悉现场配电系统,每日要加强巡视,及时发现、解决外埠队伍在电器操作中的问题。

7.4.3 建立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查。

7.4.4 非电工不允许动用电气设备,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后操作。

7.4.5 现场值班电工负责保护所有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配电箱,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

7.4.6 值班电工要对每天当班巡查的情况,特别是电气设备维修、故障事故处理等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

8.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8.1 电气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 李洪毅

副组长: 杨金钢

组 员: 姚圣虎 叶青天 马振飞

8.2 组织贯彻市政府和上级发布的消防工作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

8.3 组织值班电工学习安全用电常识,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8.4 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8.4.1 施工组织设计时,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选择合理的导线截面。从线路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在选择导线时留有一定安全系数,在原线路上增加设备前,一定要计算核实,严禁线路超负荷运行。

8.4.2电气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压接牢固,多股导线用端子或涮锡后再与设备安装,必免电阻增大引起火灾。

8.4.3 配电室的耐火等级大于三级,室内装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每年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电动机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8.4.4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大于300m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 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私拉乱接线。

8.4.5 使用焊机时严格执行用火证制度,并用专人监护,施焊点周围不存有易燃物体,并备齐防火设备。电焊机存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防止机温过高引起火灾。

8.4.6 现场内高大设备(塔吊、电梯等)做好防雷接地,以免雷击及触电火花引起火灾。

8.4.7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的照明装置,采用防暴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

8.4.8 在配电箱和开关箱内周围不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体,严禁烟火,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8.4.9 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带病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8.4.10 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绝缘性能经常进行检查,保证设备的绝缘良好。

8.5 现场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义务消防队。

8.6 现场一旦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按以下方法扑救:

8.6.1 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人员须戴绝缘手套,使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当火灾现场离开关较远须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分开错位剪断,以防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8.6.2 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安全距离,同时穿绝缘防护用品。

8.6.3 扑灭电气火灾用绝缘性能的灭火器(干粉、1211灭火器)或干燥的黄砂。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8.6.4 安全用电领导小组、电气防火领导小组采用“合属办公、统一管理、定期会议、定期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9.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9.1.1 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安装、维修的工作,必须由值班电工来操作,严禁非电工进行电工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9.1.2 电气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各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9.1.3 对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及工具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应停止使用。

9.1.4 现场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II类产品标准。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需安装漏电保护器。

9.1.5 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可靠接零保护, 并应要定期检查其完好性。

9.1.6 不要带电作业。特别是危险场所(如工作场地狭窄,工作场地有对地220V以上的导体等)禁止带电作业。 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 并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

9.1.7 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当环境干燥时用36 V,在潮湿场所用24 V,特别潮湿或在金属容器内用12 V。

9.1.8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配电箱应设置安全遮挡和“有电危险”“非电工禁止入内”明显警告标识。

9.1.9 电动机械和电器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

9.1.10 施工管理目标确保实现北京市“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样板”称号,遵循ISO14001标准,全过程实现“绿色施工”。

9.2 电工值班制度

9.2.1 值班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国家颁布的《用电法规和规程》,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止触电事故的能力。

9.2.2 施工现场电气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低压电工不得从事高压作业,实习电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9.2.3 值班电工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现场各种电气设备的性能,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冒险蛮干。

9.2.4 电工操作前应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9.2.5 电气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配电箱。

9.2.6 值班电工对现场的配电箱和线路应每班进行一次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带“病”工作。

9.2.7 配电箱、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将前一级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识,严禁带电作业。

9.2.8 值班电工上岗期间确保在岗,值班期间不准饮酒和从事其他非电工作业以外的工作。

9.2.9 值班电工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做好上下班交接班工作。

9.2.10 值班电工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9.2.11 电工在值班期间,要跟班作业。

9.2.12 值班电工在检查巡视现场时,要两个人一起,不准单独作业。每班巡视不少于两次,风雨天气应增加巡视次数。

9.2.13 值班电工对自己所管理的供电设施要认真检查巡视,熟知其工作性能,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9.2.14 值班电工对凡是违反安全用电规范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严加制止和纠正,如其不从,应拉闸断电,停止给其供电。但同时要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安全和生产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妥善处理。

9.2.15 电工值班要做好值班记录,实行交接班制度,对重要事情和安全隐患要书面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

10.防触电应急措施

10.1、紧急防护措施

10.1.1 对现场出现的触电事故,要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并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要求动作快,操作准确。

10.1.2 触电急救必须分秒必争,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10.1.3 触电者触及低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或刀闸,拨除电源插头;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木棒、木板等不导电的东西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裸露身躯;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进行救护。

10.1.4 如触电者紧握电线,可设法用干木板塞在身下,与地隔绝,也可用干把斧子或有绝缘柄的钳子将电线剪断电线要一根一根地剪。

10.1.5 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电源,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10.2、触电急救方法

10.2.1 脱离低压电源的方法:拉开触电地点附近的电源开关, 拔出插销或拧下螺旋式熔断器的熔芯;用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有干燥木柄的斧头等切断电源线;用相应的绝缘物挑开带电导线。

10.2.2 人工呼吸法及心脏挤压法: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之前应检查触电者口腔和鼻孔内有无异物堵塞。如有食物、血块、粘液等物应进行清除。解开触电人的衣领、上衣、裤带,以免妨碍呼吸。

10.2.3 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自身的安全,不要造

成再次触电。若在高空触电应注意脱离电源后的保护,不要造成二次摔伤。脱离电源后要根据情况马上进行抢救,抢救过程中不要停顿。夜间触电应迅速解决照明问题,以利抢救。如需要送医院应尽快送到,途中应进行抢救不要停顿,直至送到医院。救护人员应向医护人员讲明触电情况,以利抢救

10.2.4 及时向领导汇报,说明触电者的情况,触电类型、伤者抢救情况等都要详。

11.电气环保措施

11.1 电能的使用

11.1.1 施工中许多机械都要用电,因此同类设备中,选用相对节电的设备。

11.1.2 施工中拉设的临时照明线路,设置专用开关,工作时打开,收工时关闭,以避免电能的浪费。

11.2 电气安装及夜间照明环保要求

11.2.1 电气安装环保作业

11.2.1.1 使用切割机切钢管时,它的噪声和管粉尘影响社区和现场空气,作业人员要戴好口罩,采取排放措施,施工时在一间密闭的棚子里,防止噪声影响社区,粉尘影响空气。切下的型钢和钢管下脚料要收回到废品站。场地清理干净。

11.2.1.2 使用手锤、电锤、电钻时,不要影响社区、影响空气、污染土地。打孔时,自然进行,减少噪声,防止粉尘排放和碎屑排放,防止污染墙面,最后把掉下的碎屑清理干净。

11.2.1.3 在施工时,施工现场的塑料管、金属软管下脚料、废弃物以及管卡、卡套、电缆、电线头、电缆牌号、空电缆线滚、包装物等废弃物,该

回收的交材料库,该废弃的扔到垃圾场,不能扔在施工现场,影响环保。

11.2.2 夜间照明环保作业

11.2.2.1 晚上施工人员加班时,值班电工要看好场地,需要多宽的光照面积,决定需要安装几盏灯,施工时亮灯,施工完毕,值班电工立即停电,节约电的能源消耗,防止长明灯。

11.2.2.2 在施工现场采用局部照明,节约电的消耗;同时在安装照明灯时换下的废灯管、破镇流器、废启动器、废电缆、废线头、废塑料带、废黑胶布等回收的回收到库房,不能回收的丢弃,必须清理到垃圾场,防止污染土地,影响环保。

11.2.2.3 探照灯尽量选择即能满足照明要求又不刺眼的新型灯具或采取措施,使夜间照明直照射施工区而不得直接对准房屋且不影响社区居民休息。 11.3 高压线路的保护

在施工现场南侧有一处高压线,由于现场场地狭小,高压线路采用单侧防护,防护架采用杉木杆搭设防护架,防护架的高度为超过高压线两米,搭设宽度为塔吊的覆盖范围内,具体见高压线防护方案。

附图: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3、现场一、二级箱系统图

4、临时用电接地装置平面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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