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编号:QD-AH-GL-37
版本号:A/0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1.目的
1.1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生产活动。 3.告知制度 3.1岗前告知
3.1.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1.2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2现场告知
3.2.1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3.2.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3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4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3.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
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3.6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公司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XXXXXXXX有限公司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编号:QD-AH-GL-37
版本号:A/0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1.目的
1.1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切实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应当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生产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的权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管辖范围内的一切生产活动。 3.告知制度 3.1岗前告知
3.1.1公司人事管理部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1.2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公司人事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部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3.2现场告知
3.2.1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负责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3.2.2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3.3检查结果告知
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3.4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3.5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
工掌握职业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3.6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公司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