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体制转变的几个理论问题

作者:魏埙

南开经济研究 1997年02期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实现“九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和2010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行这两个转变,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中心所在。

  实行两个转变的意义在于:经济体制的转变,涉及到生产关系的调整从而解放或释放出新的社会生产力,关系到社会资源的更好地、更合理地配置。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涉及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关系到现有社会资源的更充分、更有效率地利用。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使得和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地、稳定地、健康地、更有效率地发展。在这当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上,马克思特别强调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曾多次论述过社会劳动的合理分配与劳动节约对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他曾言道:“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正象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①a]当然,在一定条件下,产品要表现为商品,劳动要表现为价值,社会劳动分配和节约的规律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正如马克思所说:“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②a]

  这两个转变,虽然都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经济体制的转变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因为经济体制不转变,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转变,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就不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不能认真地、很好地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准备谈谈有关经济体制转变的一些理论问题。

  一、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并非完全否定计划的作用,而是把包括计划手段在内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即在国家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模式。纵观当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行的也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干预与调节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模式,萨缪尔森即称当今的美国经济制度,既不是单纯的市场机制这样一种极端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其中,单个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经济组织的三个中心问题(指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引者)。”也不是单纯的命令经济这样一种极端的经济制度,“其资源的分配由政府决定,命令个人和企业按照国家经济计划行事。”而是一种“私人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实施经济控制的‘混合经济’:私有制度通过市场机制的无形指令发生作用,政府机构的作用则通过调节性的命令和财政刺激得以实现。”[①b]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无区别?区别何在?

  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自然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同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而且,一说到社会基本制度,就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或者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为基础,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这些当然都是对的。但是,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同市场机制相结合上,还有一种一般未曾谈论过但却很重要的区别,即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尖锐化造成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定式,根据我国的国情,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实践过程中所逐渐构想形成的。明确这一点,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有实践意义。

  人所共知,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社会经济的运行、社会资源的配置、社会再生产中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等等,都是由市场机制自发地起着支配和调节作用。在思想和政策上,鼓吹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提倡经济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在理论上,新古典学派宣扬市场的局部均衡、一般均衡、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帕累托最优境界等等。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垄断阶段以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尖锐化,经济危机不断加深。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了1929—1933年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在广度、深度和延续时间之久上均属空前的经济大危机,面对这场震憾资本主义世界的大危机,新古典学派的那套“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论、市场自发均衡论、不存在非自愿失业的充分就业论等等破产了,适应着新时代和资产阶级的需要,誉之为具有“革命”意义的凯恩斯主义产生了。J.M.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这部著作里,凯恩斯否定了新古典学派的就业理论,否定了萨伊定律——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把过去割裂开的经济理论和货币理论在宏观上融合起来,创立了宏观经济学。他认为,在宏观上,资本主义之所以发生经济危机和非自愿失业的存在,是因为总的由消费和投资构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事实证明,增加总需求以与总供给相适应,单纯靠私人经济和市场机制是不行的,必须由政府设法刺激投资和消费,增加有效需求,也就是由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干预和调节,进行需求管理,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以求达到充分就业和避免经济危机。可见,凯恩斯的国家宏观经济干预和调节的主张,是由资本主义矛盾和市场失灵的弊端所使然的。

  凯恩斯的《通论》出版后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实际上,凯恩斯的国家进行宏观需求管理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是二次大战后才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奉行开来的。其结果,也确实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造成了60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相对稳定快速增长的所谓“黄金时期”。但是,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决定了经济危机的必然发生,另一方面又由于推行凯恩斯主义政策通过赤字财政和信贷扩张人为地逃脱经济危机,这两方面作用积累的结果,造成了7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的“滞胀”景况。而西方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完全是由于推行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政策的结果。因而,兴起了一股反凯恩斯主义和国家干预政策的思潮,出现了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等新自由主义学派。然而,尽管如此,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和经济低增长率的长期持续,稍有衰退,即联想到谈虎色变的30年代的大危机。因此,凯恩斯主义和国家干预政策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会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不象资本主义国家是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失灵,为弥补市场的不足那样,而是一开始就确定了国家宏观调控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模式的,并且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为检验的标准,达到在力度和优势上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结合。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之一就在于此。

  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宏观经济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根本问题在于遵循客观规律。建立市场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调节社会生产,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和一定条件下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又是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这在客观上要求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三次产业之间、周转速度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积累与消费之间、物资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经济发展速度与经济改革和经济结构之间、经济发展速度与制约和促进诸因素之间等等都要保持内在的对比关系和紧密联系,这就需要国家制定和运用相应的宏观规划和计划来加以调控。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运行形式和资源配置的方式或手段,它们互有优势与不足。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包括计划手段在内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应是发挥它们的优势、克服它们的不足的结合。当然,在我国现阶段,既然市场经济是客观必然,这就决定了这种结合不是平分秋色的结合,而是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结合。

  有的人用科斯(Ronald Harry Coase)的交易费用理论来说明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及调控的力度,说:为了减少市场交易费用,可以由政府进行干预和管理;政府干预和管理也需要成本或费用,为获得信息费用、政府机构及人员的花费、政府调控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从而造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损失等等;假定政府调控的费用为C,政府调控弥补自发的市场机制的缺陷所产生的效益为E,则政府调控的力度或边界取决于C>E,C=E或C<E,起码是C=E,C>E表明成本大于收益,就要缩小调控力度,C<E表明成本小于收益,可以加大调控力度。这样解释,我认为,也未尝不可,它可以提供分析研究制度形成和变迁的一种思路,但C和E都很难量化,缺乏具体的量度标准。不如用生产社会化同单个消费者和单个企业行为之间的矛盾来说明问题为好,其调控合理力度之大小,可以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低为量度的标准。

  二、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关键是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这一点的核心,又在于政企的彻底分开和企业产权的明晰。

  这里首先一个前提问题,就是公有制能否同市场经济相容。我认为是可以的。关键在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在一定条件下还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而还需要产品表现为商品,劳动表现为价值,社会经济的组织和运行以及社会资源的配置还需要通过市场和市场机制来进行。

  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了社会劳动的性质,但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这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1)c]而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转化为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表现为不同的物即劳动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性质。可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生产产生的条件。然而,其中决定性的条件是私有制,因为它决定了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关系,即决定了“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同上所引著作,第102页)所以,正象马克思所说:分工虽然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但“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同上所引著作,第55、89页)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劳动者的劳动更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但是由于工人劳动者成为无产者,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所有,因而工人只是个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商品的出卖者,他的劳动成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在资本家支配下的雇佣劳动,成为为资本家私人保持和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这时,工人的劳动要成为社会劳动,首先必须受依于资本家,其次是其产品成为商品,实现其包含有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无休止地谋求资本价值增殖。可见,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存在和发展,更是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及生产资料所有者资本家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

  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决定了生产者在交换他们的产品时不再有所有权的转移,不再存在生产者之间必须承认对方是不同的所有者的意志关系、法权关系和经济关系,从而产品不再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的社会主义阶段就不存在商品和货币了。然而问题在于,还应该具体分析原来经济落后国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的其他情况或条件。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公有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力水平。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产品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调拨和分配,还必须照顾到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经济利益,在交换过程中还要体现等价的原则,也即产品还要采取商品的形式。其次要考虑的一个条件,就是不同生产部门、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生产力层次或水平。这就决定了由于它们各自的经济利益,彼此之间的经济交往也必须贯彻等价的原则。第三,劳动者的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上,还要遵循等价的原则。第四,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消费偏好、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各不相同,在一定收入水平下,要使消费得到最大的满足,就要把消费品作为商品,通过购买来达到优化的消费品组合。

  公有制同市场经济不仅能够相容,而且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还要坚持它们的结合。这是两种优势的结合:公有制的优势在于,它可以保证社会资产为全社会谋福利;市场机制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发挥企业在经营上的主动性,有效率地配置和利用社会资源。那么,如何结合呢?

  计划经济体制产生的种种弊端,根源在于政企合一,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企业不是直接面向市场,直接地、独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等自我经营机制的一种组织或制度,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是单纯听命于政府的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的一种生产函数(Production Funetion)。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套完整的、能充分合理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这当中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是产权关系问题。首先,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其次,明确国家同企业在产权上的关系,是一种信用委托关系,即国家将其所有的资产委托给企业去经营,条件是:国家对企业要赋予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国家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如有悖于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企业可凭借其法人资格诉诸法律;企业对国家则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如果企业实行股份制,国家对资产的所有权采取脱份持有的形式,其产权关系仍然是一种委托关系。再次,明确增值部分的分配索取权:除去纳税部分以外,其余一部分以分红增资方式分配给国家;一部分以积累基金的形式分配给企业,归企业所有,性质属生产者和管理者的劳动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这部分归企业所有,属一种激励机制;一部分以公益金形式分配给企业,用于企业的公益事业;一部分以奖金的形式分配给职工个人,这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这四部分各占比重多少,视经营和其他情况而定。但其原则是,一要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增加,也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二要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三要有利于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

  国家将资产委托给企业去经营,企业管理者要能保证作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就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达到一定的素质要求,要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企业家。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由以政治职能为主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职能为主。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在不断转变,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职能转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能。然而,实际上,这种转变滞后于市场经济的需要,阻碍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因此,为了促进经济体制的转变,其中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真正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

  首先,我觉得,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滞后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需要,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充分地实现由以政治职能为主转变为以经济职能为主。在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与当时奉行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政府政治职能为主相适应的。这在理论和观念上,又与国家的性质问题有关。因此,在实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研究一下这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国家学说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要深刻认识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同经济体制转变的关系。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必然相适应地随之转变;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又反转来成为推动经济体制转变的一个因素。很明显,如果政府的经济职能或多或少地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那样,政企不分,国家不仅是资产的所有者而且还是直接的经营者,政府单纯通过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企业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这样,要实行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的经济职能要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政企分开为原则,以搞活企业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出发点。

  最后,要明确我国现阶段政府经济职能的基本框架。现在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阶段,政府的经济职能应主要集中于:

  ⒈切实采取政策措施推动两个转变的实行;

  ⒉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经济公平、地区平衡为目标,制定全局性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⒊以间接手段为主对国民经济进行管理,突出宏观调控,发挥协调、总量平衡、监督、服务和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

  ⒋促进市场发育,规划市场发展,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⒌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合理化和优化经济结构与以效益为前提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三方面之间的协调配合关系;

  ⒍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发的条件与环境;

  ⒎搞好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⒏搞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⒐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保证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

  注释:

  ①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

  ②a《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集集》,第281—282页

  ①b保罗·A·萨缪尔森和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5),中译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版,第68页。

  ①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0页。

作者介绍:魏埙 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作者:魏埙

南开经济研究 1997年02期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实现“九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和2010年的主要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行这两个转变,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化的中心所在。

  实行两个转变的意义在于:经济体制的转变,涉及到生产关系的调整从而解放或释放出新的社会生产力,关系到社会资源的更好地、更合理地配置。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涉及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关系到现有社会资源的更充分、更有效率地利用。这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使得和保证社会经济持续地、稳定地、健康地、更有效率地发展。在这当中,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具有重要的作用。在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上,马克思特别强调人力资源的配置和利用,曾多次论述过社会劳动的合理分配与劳动节约对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例如,他曾言道:“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正象单个人的情况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是时间的节约。正象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社会必须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①a]当然,在一定条件下,产品要表现为商品,劳动要表现为价值,社会劳动分配和节约的规律要通过价值规律来实现。正如马克思所说:“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②a]

  这两个转变,虽然都有着重要作用和意义,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但是在我国现阶段,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经济体制的转变又有着更为重要的作用。因为经济体制不转变,在国民经济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不转变,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就不能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不能认真地、很好地实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正因为如此,所以我准备谈谈有关经济体制转变的一些理论问题。

  一、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并非完全否定计划的作用,而是把包括计划手段在内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即在国家调控下,发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模式。纵观当今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行的也是国家的宏观经济干预与调节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模式,萨缪尔森即称当今的美国经济制度,既不是单纯的市场机制这样一种极端的经济组织形式,“在其中,单个消费者和企业通过市场相互发生作用,来决定经济组织的三个中心问题(指生产什么和生产多少,如何生产,为谁生产——引者)。”也不是单纯的命令经济这样一种极端的经济制度,“其资源的分配由政府决定,命令个人和企业按照国家经济计划行事。”而是一种“私人组织和政府机构都实施经济控制的‘混合经济’:私有制度通过市场机制的无形指令发生作用,政府机构的作用则通过调节性的命令和财政刺激得以实现。”[①b]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无区别?区别何在?

  谈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自然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同资本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而且,一说到社会基本制度,就会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或者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所有制结构为基础,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这些当然都是对的。但是,我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同市场机制相结合上,还有一种一般未曾谈论过但却很重要的区别,即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尖锐化造成的,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模式是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定式,根据我国的国情,自觉地运用客观规律,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实践过程中所逐渐构想形成的。明确这一点,不仅有理论意义,而且有实践意义。

  人所共知,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社会经济的运行、社会资源的配置、社会再生产中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等等,都是由市场机制自发地起着支配和调节作用。在思想和政策上,鼓吹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提倡经济自由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在理论上,新古典学派宣扬市场的局部均衡、一般均衡、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帕累托最优境界等等。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垄断阶段以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尖锐化,经济危机不断加深。到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爆发了1929—1933年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在广度、深度和延续时间之久上均属空前的经济大危机,面对这场震憾资本主义世界的大危机,新古典学派的那套“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论、市场自发均衡论、不存在非自愿失业的充分就业论等等破产了,适应着新时代和资产阶级的需要,誉之为具有“革命”意义的凯恩斯主义产生了。J.M.凯恩斯于1936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在这部著作里,凯恩斯否定了新古典学派的就业理论,否定了萨伊定律——供给创造自身的需求,把过去割裂开的经济理论和货币理论在宏观上融合起来,创立了宏观经济学。他认为,在宏观上,资本主义之所以发生经济危机和非自愿失业的存在,是因为总的由消费和投资构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事实证明,增加总需求以与总供给相适应,单纯靠私人经济和市场机制是不行的,必须由政府设法刺激投资和消费,增加有效需求,也就是由国家进行宏观经济干预和调节,进行需求管理,弥补市场机制之不足,以求达到充分就业和避免经济危机。可见,凯恩斯的国家宏观经济干预和调节的主张,是由资本主义矛盾和市场失灵的弊端所使然的。

  凯恩斯的《通论》出版后不久,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了。实际上,凯恩斯的国家进行宏观需求管理的理论和政策主张,是二次大战后才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奉行开来的。其结果,也确实在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造成了60年代西方国家经济相对稳定快速增长的所谓“黄金时期”。但是,一方面由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决定了经济危机的必然发生,另一方面又由于推行凯恩斯主义政策通过赤字财政和信贷扩张人为地逃脱经济危机,这两方面作用积累的结果,造成了7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出现的“滞胀”景况。而西方一些经济学家认为,这完全是由于推行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政策的结果。因而,兴起了一股反凯恩斯主义和国家干预政策的思潮,出现了货币主义和理性预期等新自由主义学派。然而,尽管如此,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存在和经济低增长率的长期持续,稍有衰退,即联想到谈虎色变的30年代的大危机。因此,凯恩斯主义和国家干预政策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不会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的。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家宏观调控,不象资本主义国家是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发展到一定程度,市场失灵,为弥补市场的不足那样,而是一开始就确定了国家宏观调控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经济运行模式的,并且能够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提高为检验的标准,达到在力度和优势上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结合。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现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区别,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之一就在于此。

  社会主义国家掌握宏观经济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根本问题在于遵循客观规律。建立市场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来调节社会生产,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在社会发展一定阶段和一定条件下的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同时,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又是高度社会化的大生产,这在客观上要求各个生产部门之间、三次产业之间、周转速度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积累与消费之间、物资流通与货币流通之间、经济发展速度与经济改革和经济结构之间、经济发展速度与制约和促进诸因素之间等等都要保持内在的对比关系和紧密联系,这就需要国家制定和运用相应的宏观规划和计划来加以调控。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运行形式和资源配置的方式或手段,它们互有优势与不足。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包括计划手段在内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的结合,应是发挥它们的优势、克服它们的不足的结合。当然,在我国现阶段,既然市场经济是客观必然,这就决定了这种结合不是平分秋色的结合,而是以市场机制为主的结合。

  有的人用科斯(Ronald Harry Coase)的交易费用理论来说明国家调控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及调控的力度,说:为了减少市场交易费用,可以由政府进行干预和管理;政府干预和管理也需要成本或费用,为获得信息费用、政府机构及人员的花费、政府调控影响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从而造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损失等等;假定政府调控的费用为C,政府调控弥补自发的市场机制的缺陷所产生的效益为E,则政府调控的力度或边界取决于C>E,C=E或C<E,起码是C=E,C>E表明成本大于收益,就要缩小调控力度,C<E表明成本小于收益,可以加大调控力度。这样解释,我认为,也未尝不可,它可以提供分析研究制度形成和变迁的一种思路,但C和E都很难量化,缺乏具体的量度标准。不如用生产社会化同单个消费者和单个企业行为之间的矛盾来说明问题为好,其调控合理力度之大小,可以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低为量度的标准。

  二、公有制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关键是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这一点的核心,又在于政企的彻底分开和企业产权的明晰。

  这里首先一个前提问题,就是公有制能否同市场经济相容。我认为是可以的。关键在于,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在一定条件下还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而还需要产品表现为商品,劳动表现为价值,社会经济的组织和运行以及社会资源的配置还需要通过市场和市场机制来进行。

  在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生产者的劳动具有了社会劳动的性质,但由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生产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私人劳动。这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1)c]而完全不同的劳动所以能够相等,只是因为它们的实际差别已被抽去,转化为抽象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并表现为不同的物即劳动产品具有共同的价值性质。可见,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是商品生产产生的条件。然而,其中决定性的条件是私有制,因为它决定了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关系,即决定了“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这种……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同上所引著作,第102页)所以,正象马克思所说:分工虽然是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但“只有独立的互不依赖的私人劳动的产品,才作为商品互相对立。”“使用物品成为商品,只是因为它们是彼此独立进行的私人劳动的产品。”(同上所引著作,第55、89页)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劳动者的劳动更具有社会劳动的性质,但是由于工人劳动者成为无产者,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所有,因而工人只是个人劳动力的所有者和劳动力商品的出卖者,他的劳动成为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在资本家支配下的雇佣劳动,成为为资本家私人保持和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这时,工人的劳动要成为社会劳动,首先必须受依于资本家,其次是其产品成为商品,实现其包含有剩余价值的价值。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格化,他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目的和动机是为了无休止地谋求资本价值增殖。可见,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存在和发展,更是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及生产资料所有者资本家的经济利益所决定的。

  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呢?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由于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这就决定了生产者在交换他们的产品时不再有所有权的转移,不再存在生产者之间必须承认对方是不同的所有者的意志关系、法权关系和经济关系,从而产品不再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所以,马克思和恩格斯曾设想在实现了生产资料全社会公有的社会主义阶段就不存在商品和货币了。然而问题在于,还应该具体分析原来经济落后国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以后的其他情况或条件。首先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公有的生产资料的生产力水平。目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产品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调拨和分配,还必须照顾到国家、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经济利益,在交换过程中还要体现等价的原则,也即产品还要采取商品的形式。其次要考虑的一个条件,就是不同生产部门、不同地区存在着不同的生产力层次或水平。这就决定了由于它们各自的经济利益,彼此之间的经济交往也必须贯彻等价的原则。第三,劳动者的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在个人消费品的分配上,还要遵循等价的原则。第四,每个人的生活习惯、消费偏好、消费结构和消费水平各不相同,在一定收入水平下,要使消费得到最大的满足,就要把消费品作为商品,通过购买来达到优化的消费品组合。

  公有制同市场经济不仅能够相容,而且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还要坚持它们的结合。这是两种优势的结合:公有制的优势在于,它可以保证社会资产为全社会谋福利;市场机制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发挥企业在经营上的主动性,有效率地配置和利用社会资源。那么,如何结合呢?

  计划经济体制产生的种种弊端,根源在于政企合一,国有企业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企业不是直接面向市场,直接地、独立自主地从事生产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等自我经营机制的一种组织或制度,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是单纯听命于政府的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的一种生产函数(Production Funetion)。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具有一套完整的、能充分合理有效率地利用资源的生产经营管理机制。这当中深层次的关键性问题是产权关系问题。首先,明确资产的所有权归国家,经营权归企业。其次,明确国家同企业在产权上的关系,是一种信用委托关系,即国家将其所有的资产委托给企业去经营,条件是:国家对企业要赋予完全独立自主的经营权,国家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如有悖于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企业可凭借其法人资格诉诸法律;企业对国家则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责任。如果企业实行股份制,国家对资产的所有权采取脱份持有的形式,其产权关系仍然是一种委托关系。再次,明确增值部分的分配索取权:除去纳税部分以外,其余一部分以分红增资方式分配给国家;一部分以积累基金的形式分配给企业,归企业所有,性质属生产者和管理者的劳动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这部分归企业所有,属一种激励机制;一部分以公益金形式分配给企业,用于企业的公益事业;一部分以奖金的形式分配给职工个人,这也是一种激励机制。这四部分各占比重多少,视经营和其他情况而定。但其原则是,一要有利于国有资产的增加,也即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二要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三要有利于职工生活水平的提高。

  国家将资产委托给企业去经营,企业管理者要能保证作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就要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达到一定的素质要求,要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企业家。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和国家以经济建设为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由以政治职能为主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职能为主。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在不断转变,即由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职能转向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能。然而,实际上,这种转变滞后于市场经济的需要,阻碍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因此,为了促进经济体制的转变,其中一个很值得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真正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

  首先,我觉得,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滞后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需要,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政府的职能还没有充分地实现由以政治职能为主转变为以经济职能为主。在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是与当时奉行的“阶级斗争为纲”的政府政治职能为主相适应的。这在理论和观念上,又与国家的性质问题有关。因此,在实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与此相适应的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过程中,研究一下这个新的历史时期的国家学说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要深刻认识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同经济体制转变的关系。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政府的经济职能也必然相适应地随之转变;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又反转来成为推动经济体制转变的一个因素。很明显,如果政府的经济职能或多或少地停留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那样,政企不分,国家不仅是资产的所有者而且还是直接的经营者,政府单纯通过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计划管理经济,企业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这样,要实行经济体制的转变,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是不可能的。因此,政府的经济职能要转变为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以政企分开为原则,以搞活企业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出发点。

  最后,要明确我国现阶段政府经济职能的基本框架。现在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阶段,政府的经济职能应主要集中于:

  ⒈切实采取政策措施推动两个转变的实行;

  ⒉以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和经济公平、地区平衡为目标,制定全局性的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

  ⒊以间接手段为主对国民经济进行管理,突出宏观调控,发挥协调、总量平衡、监督、服务和弥补市场失灵的作用;

  ⒋促进市场发育,规划市场发展,完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秩序;

  ⒌搞好经济体制改革、合理化和优化经济结构与以效益为前提的国民经济增长速度三方面之间的协调配合关系;

  ⒍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对外开发的条件与环境;

  ⒎搞好各种基础设施建设;

  ⒏搞好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⒐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保证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

  注释:

  ①a《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20页

  ②a《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集集》,第281—282页

  ①b保罗·A·萨缪尔森和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5),中译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版,第68页。

  ①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0页。

作者介绍:魏埙 南开大学经济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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