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震云

  琐碎的《一地鸡毛》,诡谲的《故乡面和花朵》,惹火的《甲方乙方》、《手机》、《一句顶一万句》……似乎刘震云的每一部作品都能在文坛、影坛刮起一阵旋风。他甚至还在贺岁剧《桃花运》中客串了一把,据说还将成为葛优的“接班人”。没办法,谁让他这么火呢?  “疯”友启蒙 老妈放话  刘震云从15岁开始写作,那是1974年,他刚当兵。  那个年代农村孩子没什么出路,整天在家里吃高粱面,苦,因此当兵对一个孩子是特别好的差使,当了兵,再努努力,提了干,就可以回家找媳妇。刘震云当兵时第一次见到火车,觉得那场面特庄严,火车开动放气时的样子,“呜——”,真好。排长是老兵,问他想家吗,他心想有白馍吃还想什么家啊。  刘震云当兵是在甘肃一个大戈壁滩上。他说他的一个新兵朋友是他到目前为止遇到的为数不多的智商特别高的一个人,一上火车就开始写诗“新家安在长城端”。  他朋友说,你别跟他们弄了,你跟我学写东西吧。刘震云说,跟你学写诗啊,成啊。就这么着,他开始写诗。  他的朋友在几个月后跑了。一开始认为他叛逃。那天晚上正睡觉呢,部队紧急集合,团长说:“投降就让他投降,不投降就让他灭亡。子弹,上膛!”一个团的兵力布置在边境线上,最后突击了一天也没找着,因为他的朋友回家了。  有一次刘震云去他村里看他,发现他在家里摆了好多书。村里人都说他疯了。农村孩子老不下地干活,在家看书,不就是疯了吗?过了几年,听说那朋友杀了人。起因是女朋友也说他疯了,找了另外一个男的,他朋友“哐当”一锤下去把那男的砸死了。公安局审讯他朋友,一堂审下来,把公安人员的脑袋都弄大了,说没见过这么疯的人。问他一句话,他能说上几十句,语速特别快,都是《资本论》上的话。县公安局的人哪知道这种语言,纷纷嚷道:“他疯啦——”  刘震云最后总结说,是一个“疯子”把他领上了文学道路。  刘震云的母亲不识字,但她觉得写作是件简单的事。她在镇上卖过酱油,那时开始学字。酱油店旁边是个书店,她去抓了一本书开始看,一抓就是鲁迅的书。后来她知道儿子以写作为生,聊天时就说:“你现在也写东西?这工作不难。”刘震云说:“我觉得挺难的。”  母亲说:“鲁迅在写东西的人里边算是一大个的吗?”刘震云说鲁迅可成啊,好多人都觉得他写得挺好的,把他当祖师爷。母亲就放话了:“嗨,那写作这东西太容易了。我看过他的书:后园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我都能写出来。我就是识字少,那有什么,我卖酱油,一个是酱油缸,另一个也是酱油缸。很容易。”  写作的“第二、三反应”  刘震云的第一部作品是《塔铺》。当时写东西很倚重生活描写,对内核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领悟,但写生活本身的时候作品会帮作者理清相关事物。“就好像你在地里,一锹下去,有杂草根、蚯蚓啊什么的,你未必知道一锹下去有这么多东西,但土地确实有这么多含量,所以一开始写东西很占便宜。”  刘震云最初是以短篇小说《塔铺》与中篇小说《新兵连》一举成名的,都是关于军旅生涯的作品。而在这两篇早期的小说里已经流露了刘震云后来小说创作的宗旨:对底层人物生活境遇的关注。  现在,刘震云认为文学创作有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写作经验少、年轻的时候,会喜欢用复杂的事说复杂,但当作者人生阅历多了以后,会喜欢用简单的事说复杂。简单不是简陋,像孔子、胡适等人的书,都用最家常的、最物质的,像茶杯啊、烟啊,说明另外深奥的东西。他们就不是用哲学来说哲学,而是用生活说哲学,甚至超越了哲学范畴。另一方面是,一开始写东西特别容易用人的第一反应,第一反应就是直觉,写东西节奏容易顺。写作的经验、阅历多了以后用的就不是第一反应,第二反应、第三反应的东西会更多一些,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东西更多一些,会显得作品更疙里疙瘩。比如《手机》里一个场面是开会,各人手机响了,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大家都在说话,把会议干扰下去,但《手机》里选了一个细节,是一个人拿着手机听,他不说话。一个说话的场面,一个不说话的场面,这细节就比那个好一些。  会不会“写而优则演”?  刘震云每天上午下午各写三个小时,创作三千字左右。每一次创作都是一个寻找新发现的过程。“我是一个比较笨的人。但笨人有笨办法,笨鸟先飞。当对一个看法出现自我分歧的时候,可能有三种写法比较好,聪明人可能一下子知道哪一种是最好的,但我不知道,仨都要试,都写出来,可能试出一个好的,也可能发现第四种。自我表扬的说法是勤奋。”  “有时候写东西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这个阶段爱写这个东西,另一个阶段写另外的东西。我觉得如果作家的风格在不断变化,那么证明这个作家在不断探索,是比较有生命力的。我们发现95%的作家写的第一篇作品和最后一篇差不多。一以贯之的作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创作性的。另外探索和创作跟年龄特别有关系,《一地鸡毛》我是二十多岁写的;到三十多岁更张扬,就写《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到《手机》就40岁左右了,这时候和过去就又不太一样了。”  在贺岁片《桃花运》里,刘震云客串了一个角色,他在剧中扮演被葛优骗情的邬君梅的前夫,是一个抛妻弃子结“桃花运”的假模假式的男人。他的台词磨磨叽叽,并不是特搞笑,但被他用煞有介事的表情和略带口音的道白说出来,特别让人发笑,把个万事离不开前妻的猥琐男人刻画得活灵活现。  看他的表演,高兴,还有点担心,想着没准哪天,他小说写腻了,写累了,会不会一门心思去演电影,演喜剧,演主角了?毕竟他的这段,好评如潮呢!  (张先华摘自《希望月刊》)

  琐碎的《一地鸡毛》,诡谲的《故乡面和花朵》,惹火的《甲方乙方》、《手机》、《一句顶一万句》……似乎刘震云的每一部作品都能在文坛、影坛刮起一阵旋风。他甚至还在贺岁剧《桃花运》中客串了一把,据说还将成为葛优的“接班人”。没办法,谁让他这么火呢?  “疯”友启蒙 老妈放话  刘震云从15岁开始写作,那是1974年,他刚当兵。  那个年代农村孩子没什么出路,整天在家里吃高粱面,苦,因此当兵对一个孩子是特别好的差使,当了兵,再努努力,提了干,就可以回家找媳妇。刘震云当兵时第一次见到火车,觉得那场面特庄严,火车开动放气时的样子,“呜——”,真好。排长是老兵,问他想家吗,他心想有白馍吃还想什么家啊。  刘震云当兵是在甘肃一个大戈壁滩上。他说他的一个新兵朋友是他到目前为止遇到的为数不多的智商特别高的一个人,一上火车就开始写诗“新家安在长城端”。  他朋友说,你别跟他们弄了,你跟我学写东西吧。刘震云说,跟你学写诗啊,成啊。就这么着,他开始写诗。  他的朋友在几个月后跑了。一开始认为他叛逃。那天晚上正睡觉呢,部队紧急集合,团长说:“投降就让他投降,不投降就让他灭亡。子弹,上膛!”一个团的兵力布置在边境线上,最后突击了一天也没找着,因为他的朋友回家了。  有一次刘震云去他村里看他,发现他在家里摆了好多书。村里人都说他疯了。农村孩子老不下地干活,在家看书,不就是疯了吗?过了几年,听说那朋友杀了人。起因是女朋友也说他疯了,找了另外一个男的,他朋友“哐当”一锤下去把那男的砸死了。公安局审讯他朋友,一堂审下来,把公安人员的脑袋都弄大了,说没见过这么疯的人。问他一句话,他能说上几十句,语速特别快,都是《资本论》上的话。县公安局的人哪知道这种语言,纷纷嚷道:“他疯啦——”  刘震云最后总结说,是一个“疯子”把他领上了文学道路。  刘震云的母亲不识字,但她觉得写作是件简单的事。她在镇上卖过酱油,那时开始学字。酱油店旁边是个书店,她去抓了一本书开始看,一抓就是鲁迅的书。后来她知道儿子以写作为生,聊天时就说:“你现在也写东西?这工作不难。”刘震云说:“我觉得挺难的。”  母亲说:“鲁迅在写东西的人里边算是一大个的吗?”刘震云说鲁迅可成啊,好多人都觉得他写得挺好的,把他当祖师爷。母亲就放话了:“嗨,那写作这东西太容易了。我看过他的书:后园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我都能写出来。我就是识字少,那有什么,我卖酱油,一个是酱油缸,另一个也是酱油缸。很容易。”  写作的“第二、三反应”  刘震云的第一部作品是《塔铺》。当时写东西很倚重生活描写,对内核的东西不一定完全领悟,但写生活本身的时候作品会帮作者理清相关事物。“就好像你在地里,一锹下去,有杂草根、蚯蚓啊什么的,你未必知道一锹下去有这么多东西,但土地确实有这么多含量,所以一开始写东西很占便宜。”  刘震云最初是以短篇小说《塔铺》与中篇小说《新兵连》一举成名的,都是关于军旅生涯的作品。而在这两篇早期的小说里已经流露了刘震云后来小说创作的宗旨:对底层人物生活境遇的关注。  现在,刘震云认为文学创作有两个阶段,第一个是写作经验少、年轻的时候,会喜欢用复杂的事说复杂,但当作者人生阅历多了以后,会喜欢用简单的事说复杂。简单不是简陋,像孔子、胡适等人的书,都用最家常的、最物质的,像茶杯啊、烟啊,说明另外深奥的东西。他们就不是用哲学来说哲学,而是用生活说哲学,甚至超越了哲学范畴。另一方面是,一开始写东西特别容易用人的第一反应,第一反应就是直觉,写东西节奏容易顺。写作的经验、阅历多了以后用的就不是第一反应,第二反应、第三反应的东西会更多一些,也就是反其道而行之的东西更多一些,会显得作品更疙里疙瘩。比如《手机》里一个场面是开会,各人手机响了,按正常的情况应该是大家都在说话,把会议干扰下去,但《手机》里选了一个细节,是一个人拿着手机听,他不说话。一个说话的场面,一个不说话的场面,这细节就比那个好一些。  会不会“写而优则演”?  刘震云每天上午下午各写三个小时,创作三千字左右。每一次创作都是一个寻找新发现的过程。“我是一个比较笨的人。但笨人有笨办法,笨鸟先飞。当对一个看法出现自我分歧的时候,可能有三种写法比较好,聪明人可能一下子知道哪一种是最好的,但我不知道,仨都要试,都写出来,可能试出一个好的,也可能发现第四种。自我表扬的说法是勤奋。”  “有时候写东西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的,这个阶段爱写这个东西,另一个阶段写另外的东西。我觉得如果作家的风格在不断变化,那么证明这个作家在不断探索,是比较有生命力的。我们发现95%的作家写的第一篇作品和最后一篇差不多。一以贯之的作家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创作性的。另外探索和创作跟年龄特别有关系,《一地鸡毛》我是二十多岁写的;到三十多岁更张扬,就写《故乡面和花朵》那类作品;到《手机》就40岁左右了,这时候和过去就又不太一样了。”  在贺岁片《桃花运》里,刘震云客串了一个角色,他在剧中扮演被葛优骗情的邬君梅的前夫,是一个抛妻弃子结“桃花运”的假模假式的男人。他的台词磨磨叽叽,并不是特搞笑,但被他用煞有介事的表情和略带口音的道白说出来,特别让人发笑,把个万事离不开前妻的猥琐男人刻画得活灵活现。  看他的表演,高兴,还有点担心,想着没准哪天,他小说写腻了,写累了,会不会一门心思去演电影,演喜剧,演主角了?毕竟他的这段,好评如潮呢!  (张先华摘自《希望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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