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说明书
液化石油气
XXXXXX 公司
2016年4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液化石油气 按GB/T16483-2008、GB/T17519-2013编制 修订日期:2016年4月15日 SDS编号:HA1001-16
最初编制日期:2010年5月5日 版本:2.1
第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液化石油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 ) 企业名称:XXXX 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作石油化工原料、发动机燃料、工业及民用燃料。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GHS 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 类别2.1 急性毒性-经口 类别5 急性毒性-经皮 类别5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5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极易燃气体;含压力下气体,受热可能爆炸;引起眼睛刺激;皮肤接触有害,吸入有害。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
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远离明火、火花、热源、热表面。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闭。采取防止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使用不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按要求使用个体防 护装备。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操作现场不得进食、饮水和吸烟。
● 事故响应:
首先切断一切火源,如有可能迅速将钢瓶转移至安全地带;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的气体用排风机排放至空旷处或装置适当燃气喷头烧掉。在气源未切断前,可扑灭气源周围火势,防止扩大,但不得灭掉气源渗漏处的火。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裂,并用水保护关阀或堵漏人员。如泄漏物未被点燃,可用雾状水直接射至易燃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以使其远离火源。在蒸气蒸发能控制的情况下,用雾状水喷射加快其蒸发速度。如有必要扑灭少量的火种时,可使用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卤素灭火剂灭火。
●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使容器保持密闭。应与氧化剂、卤素、强酸碱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的气体用排风机排放至空旷处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 物理化学危险: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和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其气态比空气重、液态比水轻,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健康危害:
本品属低毒类,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症状;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液体接触皮肤可致冻伤。 环境危害:
该产品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 混合物 √CAS No.68476-85-7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救护前要保证自己安全,做好适应的防护,执行“结伴监护”制度,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并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液体接触可用微温的缓慢流水冲洗患处约20分钟,在流水下小心剪除附于患处的衣服并脱下剩余衣服,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约5~10分钟。立即就医。 食入:无特殊处理,如受到影响,应立即得到医生指导。 最重要的症状及健康影响:
吸入蒸气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出现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呼吸道受蒸气刺激严重者可出现化学性肺炎。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和紧急事态抢救时,建议佩戴携气式呼吸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肾上腺素类药物可诱发心室性心律不齐,禁用。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a) 适用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b) 不适用灭火剂:禁止用直流水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 危险特性:
易燃液体和蒸气。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遇高热会使容器内液体及压缩气体急剧膨胀,导致容器内压增大引起开裂或爆炸。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消防人员应穿戴全套个体防护装备,佩戴呼吸器。
消防人员应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直至灭火结束;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如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第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正压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和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泄漏量:切断火源。有可能时将泄漏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处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大泄漏量:切断火源。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睛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积聚。 避免与
氧化剂、卤素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进入餐饮区前脱掉污染的衣着和防护装备。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使容器保持密闭,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8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和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戴一般非化纤类作业防护手套或橡胶手套。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打火机、手机等)以及接打手机。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易挥发。 pH 值:中性
熔点(℃) : -187~-138 闪点(℃): -80~-60
沸点(℃) : -42.1~-0.5 自燃温度(℃) :426~537
爆炸极限(% 体积分数): 1.5~9.5 燃烧热(kJ/Nm3):100760 相对密度(气态,空气=1):1.5~2 相对密度(液态,水=1):0.5~0. 6
饱和蒸气压(表压kPa ): ≯1550kPa (40℃)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溶于醇类、乙醚等。
第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卤素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应避免接触的条件:
明火、静电、高热、撞击。 禁配物:
强氧化剂、卤素等。 危险分解产物:
无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395mg ,轻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3950μg ,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细胞遗传学分析:制酒酵母菌200mmol/管。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吸入危害:
高浓度吸入有麻醉作用,如果吸入含丁烷5%-6%达30分钟,即稍现意志消沉、抑郁。较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头晕、头疼、兴奋和嗜睡,重者可突然倒下,意志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该产品对环境有害。 持久性和降解性:
美人蕉、法国梧桐等植物以及一些微生物能够对液化石油气中的大部分物质降解。空气中的氧气及其它氧化性物质能够对液化石油气中的大部分物质降解。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残余废弃物: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不能排放到人员密集的地区。应采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将倒空的容器归还供应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理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1075
危险货物编号(WGH 号):21053
联合国运输名称:液化石油气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
包装类别:O52
包装标志:易燃气体
包装方法:槽罐、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
汽车槽车运输时应做到证件齐全,有押运员,有随车消防器材及静电导泄装置。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 装卸、分类和标志、废弃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 20602-200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
第16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本修订版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南》(GB/T/17519-2013)调整了格式并对下述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增加了紧急情况概述。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GB19159-2012),调整了本品部分质量指标。
第9部分——理化特性,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GB19159-2012),调整了本品部分理化指标,蒸气压测定温度由原来37.5℃修改为40℃。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LD50:半数致死剂量(median lethal dose), 指在预定时间内,能杀死一半试验总体之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游离辐射的剂量。
TLV-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hreshold limit 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 ), 表示环境中以时间加权的平均浓度值。绝大多数工人按8小时每天,40小时每周的安排在这个环境中工作时,不会有健康方面问题。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浓度。
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指在遵守PC-TWA 前提下允许短时间(15min )接触的浓度。
ACGIH :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免责声明:
本SDS 的信息仅适用于所指定的产品,除非特别指明,对于本产品与其它物质的混合物不适用。本SDS 只为那些受过适当专业训练的该产品的使用人员提供产品使用安全方面的资料。本SDS 的使用者,在特殊使用条件下必须对该SDS 的适用性作出独立判断。在特殊使用场合下,由于使用本SDS 所导致的伤害,本SDS 的编写者将不负任何责任。
安全技术说明书
液化石油气
XXXXXX 公司
2016年4月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产品名称:液化石油气 按GB/T16483-2008、GB/T17519-2013编制 修订日期:2016年4月15日 SDS编号:HA1001-16
最初编制日期:2010年5月5日 版本:2.1
第1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称:液化石油气
化学品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 ) 企业名称:XXXX 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地址: 企业应急电话: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作石油化工原料、发动机燃料、工业及民用燃料。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
GHS 危险性类别:
易燃气体 类别2.1 急性毒性-经口 类别5 急性毒性-经皮 类别5 急性毒性-吸入 类别5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极易燃气体;含压力下气体,受热可能爆炸;引起眼睛刺激;皮肤接触有害,吸入有害。 防范说明:
● 预防措施:
在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远离明火、火花、热源、热表面。禁止吸烟。保持容器密闭。采取防止静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使用不能产生火花的工具。按要求使用个体防 护装备。避免接触眼睛、皮肤。操作后彻底清洗,操作现场不得进食、饮水和吸烟。
● 事故响应:
首先切断一切火源,如有可能迅速将钢瓶转移至安全地带;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的气体用排风机排放至空旷处或装置适当燃气喷头烧掉。在气源未切断前,可扑灭气源周围火势,防止扩大,但不得灭掉气源渗漏处的火。用水冷却容器,以防受热爆裂,并用水保护关阀或堵漏人员。如泄漏物未被点燃,可用雾状水直接射至易燃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以使其远离火源。在蒸气蒸发能控制的情况下,用雾状水喷射加快其蒸发速度。如有必要扑灭少量的火种时,可使用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卤素灭火剂灭火。
●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使容器保持密闭。应与氧化剂、卤素、强酸碱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对残余废气或钢瓶泄漏出的气体用排风机排放至空旷处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法规。 物理化学危险:
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和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或引起燃烧。在火场中,受热的容器有爆炸的危险。其气态比空气重、液态比水轻,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健康危害:
本品属低毒类,有轻度麻醉和刺激作用,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症状;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液体接触皮肤可致冻伤。 环境危害:
该产品对环境有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 混合物 √CAS No.68476-85-7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救护前要保证自己安全,做好适应的防护,执行“结伴监护”制度,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并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液体接触可用微温的缓慢流水冲洗患处约20分钟,在流水下小心剪除附于患处的衣服并脱下剩余衣服,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约5~10分钟。立即就医。 食入:无特殊处理,如受到影响,应立即得到医生指导。 最重要的症状及健康影响:
吸入蒸气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出现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呼吸道受蒸气刺激严重者可出现化学性肺炎。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
进入事故现场和紧急事态抢救时,建议佩戴携气式呼吸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
肾上腺素类药物可诱发心室性心律不齐,禁用。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
a) 适用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 b) 不适用灭火剂:禁止用直流水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 危险特性:
易燃液体和蒸气。燃烧会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遇高热会使容器内液体及压缩气体急剧膨胀,导致容器内压增大引起开裂或爆炸。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隔离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消防人员应穿戴全套个体防护装备,佩戴呼吸器。
消防人员应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直至灭火结束;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如突然发出异常声音或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撤离。 收容和处理消防水,防止污染环境。
第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佩戴正压携气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
禁止接触和跨越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消除所有点火源。
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
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环境保护措施:
收容泄漏物,避免污染环境。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限制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泄漏量:切断火源。有可能时将泄漏气体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处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
大泄漏量:切断火源。喷雾状水驱散蒸气,稀释液体泄漏物。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操作处置应在具备局部通风或全面通风换气设施的场所进行。 避免眼睛和皮肤的接触,避免吸入。个体防护措施参见第8部分。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产生静电积聚。 避免与
氧化剂、卤素等禁配物接触(禁配物参见第10部分)。
搬运时应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损坏。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使用后洗手,禁止在工作场所进饮食,进入餐饮区前脱掉污染的衣着和防护装备。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使容器保持密闭,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宜超过30℃。 远离火种、热源。
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库房必须安装避雷设施。
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8部分 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生物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泻险区。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应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和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戴一般非化纤类作业防护手套或橡胶手套。
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其它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打火机、手机等)以及接打手机。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或黄棕色油状液体,有特殊臭味,易挥发。 pH 值:中性
熔点(℃) : -187~-138 闪点(℃): -80~-60
沸点(℃) : -42.1~-0.5 自燃温度(℃) :426~537
爆炸极限(% 体积分数): 1.5~9.5 燃烧热(kJ/Nm3):100760 相对密度(气态,空气=1):1.5~2 相对密度(液态,水=1):0.5~0. 6
饱和蒸气压(表压kPa ): ≯1550kPa (40℃)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溶于醇类、乙醚等。
第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在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和使用,本品稳定。 危险反应:
与强氧化剂、卤素等禁配物接触,有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危险。 应避免接触的条件:
明火、静电、高热、撞击。 禁配物:
强氧化剂、卤素等。 危险分解产物:
无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LD50:5800mg/kg(大鼠经口);20000mg/kg(兔经皮)。 皮肤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皮开放性刺激试验:395mg ,轻度刺激。 眼睛刺激或腐蚀:
家兔经眼:3950μg ,重度刺激。
呼吸或皮肤过敏:
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
细胞遗传学分析:制酒酵母菌200mmol/管。 致癌性:
无资料。 生殖毒性:
无资料。 吸入危害:
高浓度吸入有麻醉作用,如果吸入含丁烷5%-6%达30分钟,即稍现意志消沉、抑郁。较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头晕、头疼、兴奋和嗜睡,重者可突然倒下,意志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该产品对环境有害。 持久性和降解性:
美人蕉、法国梧桐等植物以及一些微生物能够对液化石油气中的大部分物质降解。空气中的氧气及其它氧化性物质能够对液化石油气中的大部分物质降解。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
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
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残余废弃物:
不得采用排放到下水道的方式废弃处置本品,不能排放到人员密集的地区。应采用控制焚烧法处置。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将倒空的容器归还供应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理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 号):1075
危险货物编号(WGH 号):21053
联合国运输名称:液化石油气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2
包装类别:O52
包装标志:易燃气体
包装方法:槽罐、钢质气瓶
运输注意事项: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耐压液化气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禁止铁路运输。
汽车槽车运输时应做到证件齐全,有押运员,有随车消防器材及静电导泄装置。
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严禁与氧化剂、卤素等混装混运。
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安全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 装卸、分类和标志、废弃等方面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GB 20576~ 20602-2006)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GB/T17519-2013)
第16部分 其他信息
编写和修订信息:
本修订版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南》(GB/T/17519-2013)调整了格式并对下述部分的内容进行了修订:
第2部分——危险性概述,增加了紧急情况概述。
第3部分——成分/组成信息,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GB19159-2012),调整了本品部分质量指标。
第9部分——理化特性,根据《车用液化石油气》(GB19159-2012),调整了本品部分理化指标,蒸气压测定温度由原来37.5℃修改为40℃。 缩略语和首字母缩写:
LD50:半数致死剂量(median lethal dose), 指在预定时间内,能杀死一半试验总体之有害物质、有毒物质或游离辐射的剂量。
TLV-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hreshold limit value-time weighted average ), 表示环境中以时间加权的平均浓度值。绝大多数工人按8小时每天,40小时每周的安排在这个环境中工作时,不会有健康方面问题。
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 工作日、40h 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浓度。
PC-STEL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 ),指在遵守PC-TWA 前提下允许短时间(15min )接触的浓度。
ACGIH :美国政府工业卫生学家会议(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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