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批工程经济签证
江西明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睿逵
摘 要:从人员选配、监督审核、分类管理三个方面介绍如何审批工程经济签证
关键词:经济签证、人员选配、监督审核、分类管理
我们在审计工程结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一大堆的经济签证,有时候还会碰到签证的总价比合同的总价还高的情况,特别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当然,并不是所以的签证都是不合理,但往往其中的不合理签证的数量所占的比重也不是很少,究其原因,有责任心的问题,也有道德品质的问题,但最多的还是建设单位的签证人员对经济签证的认识不够、自身业务水平不高所造成的。
为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建设工程的最高管理者,应着重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人员选配,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交底。
具有签证签字权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优先选配责任心强,道德品质高,不仅具有丰富的现场技术管理经验,还应具备工程造价的从业经验,具备从经济的角度衡量变更签证合理性的能力的人来担任。 人员选配好后,应对其进行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清单包干范围等的技术交底,使其对合同条款、包干范围等有个具体的认识,避免重复签证。有些单位往往会忽视这项工作,某些现场管理人员甚至在签了一大堆签证后,居然连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都没有看过,经常造成本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量,还要去重复签证,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特别典型的就是,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预算控制价或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出现漏项,在规定的时效内又没有提出来,就按这个
不完善的报价签订了包干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这部分漏项的金额应视为让利或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中,是不能计算的。如果签证人员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不能了解透彻,往往这部分的金额就会直接或间接(例如:故意变更)出现在签证单中。而且,还经常是签证单中金额最大的一笔。
二、 建立必要的经济签证监督及审核制度。
建立经济签证的监督及审核制度,并不完全是监督签证人员的不负责任及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不当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签证,避免造成损失。因为签证也属于本工程的法律文件之一,真正签下去了,除非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要想挽回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
进行监督及审核的人员也应具备并超过现场签证人员所具备的技术及经济的业务水平,并不是各个相关部门都会签一下就行了的,也应由该部门的领导或独立于该部门以外的专业监督审核部门来执行。监督及审核的部门及程序不应太多,一至二次审核就行了。否则,就会出现因签证所需的时间太长,而错过了最有利的签证时机的情况。有的单位就是这样的,一张签证不管是不是业务部门,五、六个部门都要同意,有哪个部门没搞清楚打回了,就又得从头来过,甚至还出现过钢材在每吨四千的价位的时候上报的签证,等涨到六千了才签下来,在签证的过程中就损失了几十甚至几百万(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了)。还有,就是要签字的各个部门都签字同意了,却没一个部门是懂工程的,大家都是我看你签了我也签,反正我也不懂,又有很多本身的工作要忙,结果是有监督跟没监督的效果差不多。因
此,真正的监督并不是部门越多程序越复杂越好,只要有一两个真正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或部门就行,如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样的工作就应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完成。
三、经济签证的分类管理
经济签证应分两类分别管理,一类是非隐蔽工程签证,主要是事后现场可见、可计量的部分。该类签证应由现场签证人员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具体工程量及签证金额可由结算审计人员根据现场丈量结果及有关合同约定确定。但签证时应注意用词,所用词句应避免造成误解。如:不能只简单的写一句“情况属实”,应明确签署“该项工作同意施工,已通过验收,工程量及签证金额由结算审核人员确定”等;另一类是隐蔽工程签证,主要是拆除、封、堵、凿打及开挖、回填等所有事后现场不可见、不可计量的部分。该类签证的工程量必须签证人员当时当场计量确认,审计人员审核,签证金额由审计人员确认。但是,为便与结算审核,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证时要记录时间、地点、签证的理由、几何尺寸及工作量等,在计量工作量时应予以量化,如拆除多少平方、开挖多少方等,不能出现一项多少钱、几个工日、多少车等。
另外,经济签证应有严格的时效性,应做到根据事件的进展及时签证。
同时,为避免与施工单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上述对签证的要求应在施工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作者简介:王睿逵(1973-),男,江西南昌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江西明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17年,05、07年度江西省工程造价先进个人。
如何审批工程经济签证
江西明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睿逵
摘 要:从人员选配、监督审核、分类管理三个方面介绍如何审批工程经济签证
关键词:经济签证、人员选配、监督审核、分类管理
我们在审计工程结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一大堆的经济签证,有时候还会碰到签证的总价比合同的总价还高的情况,特别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当然,并不是所以的签证都是不合理,但往往其中的不合理签证的数量所占的比重也不是很少,究其原因,有责任心的问题,也有道德品质的问题,但最多的还是建设单位的签证人员对经济签证的认识不够、自身业务水平不高所造成的。
为解决这个问题,作为建设工程的最高管理者,应着重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 人员选配,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交底。
具有签证签字权的现场管理人员,应优先选配责任心强,道德品质高,不仅具有丰富的现场技术管理经验,还应具备工程造价的从业经验,具备从经济的角度衡量变更签证合理性的能力的人来担任。 人员选配好后,应对其进行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清单包干范围等的技术交底,使其对合同条款、包干范围等有个具体的认识,避免重复签证。有些单位往往会忽视这项工作,某些现场管理人员甚至在签了一大堆签证后,居然连招投标文件和合同都没有看过,经常造成本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量,还要去重复签证,从而引发不必要的争议。特别典型的就是,建设单位委托编制的预算控制价或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出现漏项,在规定的时效内又没有提出来,就按这个
不完善的报价签订了包干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这部分漏项的金额应视为让利或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中,是不能计算的。如果签证人员对招投标文件及合同不能了解透彻,往往这部分的金额就会直接或间接(例如:故意变更)出现在签证单中。而且,还经常是签证单中金额最大的一笔。
二、 建立必要的经济签证监督及审核制度。
建立经济签证的监督及审核制度,并不完全是监督签证人员的不负责任及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不当行为,更重要的是为了及时纠正不合理的签证,避免造成损失。因为签证也属于本工程的法律文件之一,真正签下去了,除非存在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要想挽回就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了。
进行监督及审核的人员也应具备并超过现场签证人员所具备的技术及经济的业务水平,并不是各个相关部门都会签一下就行了的,也应由该部门的领导或独立于该部门以外的专业监督审核部门来执行。监督及审核的部门及程序不应太多,一至二次审核就行了。否则,就会出现因签证所需的时间太长,而错过了最有利的签证时机的情况。有的单位就是这样的,一张签证不管是不是业务部门,五、六个部门都要同意,有哪个部门没搞清楚打回了,就又得从头来过,甚至还出现过钢材在每吨四千的价位的时候上报的签证,等涨到六千了才签下来,在签证的过程中就损失了几十甚至几百万(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了)。还有,就是要签字的各个部门都签字同意了,却没一个部门是懂工程的,大家都是我看你签了我也签,反正我也不懂,又有很多本身的工作要忙,结果是有监督跟没监督的效果差不多。因
此,真正的监督并不是部门越多程序越复杂越好,只要有一两个真正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或部门就行,如不具备这样的条件,这样的工作就应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来完成。
三、经济签证的分类管理
经济签证应分两类分别管理,一类是非隐蔽工程签证,主要是事后现场可见、可计量的部分。该类签证应由现场签证人员确认事件的真实性,具体工程量及签证金额可由结算审计人员根据现场丈量结果及有关合同约定确定。但签证时应注意用词,所用词句应避免造成误解。如:不能只简单的写一句“情况属实”,应明确签署“该项工作同意施工,已通过验收,工程量及签证金额由结算审核人员确定”等;另一类是隐蔽工程签证,主要是拆除、封、堵、凿打及开挖、回填等所有事后现场不可见、不可计量的部分。该类签证的工程量必须签证人员当时当场计量确认,审计人员审核,签证金额由审计人员确认。但是,为便与结算审核,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签证时要记录时间、地点、签证的理由、几何尺寸及工作量等,在计量工作量时应予以量化,如拆除多少平方、开挖多少方等,不能出现一项多少钱、几个工日、多少车等。
另外,经济签证应有严格的时效性,应做到根据事件的进展及时签证。
同时,为避免与施工单位发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上述对签证的要求应在施工合同或协议中明确。
作者简介:王睿逵(1973-),男,江西南昌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江西明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从事工程造价工作17年,05、07年度江西省工程造价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