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工程强制性条文

SXMX4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配电工区10kV老旧线路改造3标段施工 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一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附件:

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配电工区10kV老

旧线路改造3标段施工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中州建设有限公司(章)

2014年8月10日

批 准: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 编 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 4 2 编制目的 .................................................................................................................................... 4 3 编制依据 .................................................................................................................................... 4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 4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 6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 8 B 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9 C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1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地区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

建设规模:改造主干18.293kmJKGLYJ-10kV-240型绝缘导线,11.264kmJKLYJ-10kV-240型,改造分支线路30.54km,JKLYJ-10kV-120绝缘导线,组立12米非预应力电杆755基,15米非预应力电杆66基,钢管杆17基,跨河铁塔1基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真空开关5台,将原60.1km钢芯铝绞线线路拆除。

2、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为了使强制性条文得到有效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确保工程施工合法性,

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组织机构如下:

4.1、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的第一直接责任者,负责组织收集、宣贯、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和落实执行计划,确保有效执行并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4.2、项目副经理应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以上工作,着重指导和监督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实施情况。

4.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执行计划,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4、项目部施工员应配合项目总工程师做好以上工作,并做好实施过程中本专业有关条款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4.5、项目部质检员和安全员应分别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确保工程施工

安全的角度出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有关条款的实施,确保本执行计划的有效执行;负责过程资料的验证工作、确保过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4.6、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收集、整理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施工过程记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4.7、各施工队队长及技术员负责本队作业范围内各作业点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做好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施工记录、签证等工作。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3.1杆基坑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1.1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破顶、破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1.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

3.1.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地原状土。

3.1.4对土方石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环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3.2杆塔施工、配电装置接地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2.1配电线路杆塔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规定。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物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3.2.2配电装置接地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配电变压器等电器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内,其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相连。

②引入配电装置室内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电线,应与配电装置室内的接地装置相连,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3.3架空线路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①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该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②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防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施工技术文件。

③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同一耐张段内连接。 ④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进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3.4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4.1架空配电线路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对从事电工、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②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④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⑤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⑦凡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施工措施,经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⑧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3.4.2架空线路施工工器具、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3.4.3架空配电线路施工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①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②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采用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拉线的做法。

③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④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⑤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敷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3.5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5.1绝缘导线及悬挂绝缘导线的钢绞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均不小于3

3.5.2悬挂绝缘线的钢绞线自重荷载应包括绝缘线、钢绞线、绝缘支架质量及200kg施工荷重。钢绞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50平方毫米。 3.5.3绝缘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及无承力线的集束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②在同一档局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承力接头。 ③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不应小于500㎜。

3.5.4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应小于导线计算拉力的90%,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3.5.5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接地体不应与地下燃气管、送水管接触。

3.5.6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接户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开关。

附表: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表3.0.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B 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10

C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安全)

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11

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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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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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14

SXMX4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报审表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配电工区10kV老旧线路改造3标段施工 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业主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各一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附件:

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配电工区10kV老

旧线路改造3标段施工工程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中州建设有限公司(章)

2014年8月10日

批 准:____________ 审 核:____________ 编 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 4 2 编制目的 .................................................................................................................................... 4 3 编制依据 .................................................................................................................................... 4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 4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 6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 8 B 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9 C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 11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呼伦贝尔供电公司海拉尔地区10kV老旧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海拉尔区

建设规模:改造主干18.293kmJKGLYJ-10kV-240型绝缘导线,11.264kmJKLYJ-10kV-240型,改造分支线路30.54km,JKLYJ-10kV-120绝缘导线,组立12米非预应力电杆755基,15米非预应力电杆66基,钢管杆17基,跨河铁塔1基及附属设备设施,安装真空开关5台,将原60.1km钢芯铝绞线线路拆除。

2、编制目的

为了实现本工程的各项目标,依据目前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对涉及人民生命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因素,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规定,同时考虑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政策要求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力发电部分,2009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1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

1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为了使强制性条文得到有效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确保工程施工合法性,

项目部成立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组织机构如下:

4.1、项目经理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的第一直接责任者,负责组织收集、宣贯、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和落实执行计划,确保有效执行并对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负责。

4.2、项目副经理应配合项目经理做好以上工作,着重指导和监督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实施情况。

4.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收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强制性条文的法律职责,负责编制、整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制定执行计划,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4.4、项目部施工员应配合项目总工程师做好以上工作,并做好实施过程中本专业有关条款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4.5、项目部质检员和安全员应分别从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确保工程施工

安全的角度出发,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过程中有关条款的实施,确保本执行计划的有效执行;负责过程资料的验证工作、确保过程资料的可追溯性。

4.6、项目部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收集、整理有关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的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施工过程记录。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

4.7、各施工队队长及技术员负责本队作业范围内各作业点强制性条文的具体实施,做好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具体施工记录、签证等工作。

5、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3.1杆基坑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1.1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对破顶、破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3.1.2基坑周围严禁超堆荷载。

3.1.3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地原状土。

3.1.4对土方石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环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

3.2杆塔施工、配电装置接地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2.1配电线路杆塔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螺栓的紧固力矩应符合规定。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物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3.2.2配电装置接地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配电变压器等电器装置安装在由其供电的建筑物内的配电装置室内,其接地装置应与建筑物基础钢筋相连。

②引入配电装置室内的每条架空线路安装的避雷器的接电线,应与配电装置室内的接地装置相连,但在入地处应敷设集中接地装置。 3.3架空线路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①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必须有该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②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防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施工技术文件。

③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同一耐张段内连接。 ④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进行连接。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3.4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4.1架空配电线路施工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对从事电工、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理论的学习和实际操作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②对新入厂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③施工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和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④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⑤进入施工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好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凉鞋。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

⑥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绳),安全带(绳)应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衣袖、裤脚应扎紧,穿软底鞋。

⑦凡参加特殊跨越的施工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跨越施工方法,并熟悉安全施工措施,经组织培训和技术交底后方可参加跨越施工。

⑧遇有雷雨、暴雨、浓雾、沙尘暴、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进行高空作业、露天吊装、杆塔组立和放紧线等作业。

3.4.2架空线路施工工器具、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受力工器具应符合技术检验标准,并附有许用荷载标志;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严禁以小代大,严禁超载使用。 3.4.3架空配电线路施工时应遵循下列规定: ①杆塔组立的加固绳和临时拉线必须使用钢丝绳。

②临时拉线必须在永久拉线全部安装完毕后方可拆除,拆除时应由现场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采用安装一根永久拉线、拆除一根拉线的做法。

③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报经相关方审核批准。

④导引绳、牵引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

⑤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的悬崖、坡坎、深坑、高压带电区及危险场所等应设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敷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可靠的围栏、挡板及警告标志。

3.5架空绝缘配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3.5.1绝缘导线及悬挂绝缘导线的钢绞线的设计安全系数均不小于3

3.5.2悬挂绝缘线的钢绞线自重荷载应包括绝缘线、钢绞线、绝缘支架质量及200kg施工荷重。钢绞线的最小截面不应小于50平方毫米。 3.5.3绝缘导线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导线及无承力线的集束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②在同一档局内,每根导线不应超过一个承力接头。 ③接头距导线的固定点不应小于500㎜。

3.5.4绝缘支架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绝缘拉棒的破坏拉力不应小于导线计算拉力的90%,且绝缘支架及绝缘拉棒的破坏应力均应满足最大短路电动力的要求。

3.5.5接地体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6m,接地体不应与地下燃气管、送水管接触。

3.5.6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向的接户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跨越通车街道的接户线,不应有开关。

附表:

A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表

表3.0.2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B 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10

C 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输变电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安全)

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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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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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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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注 本表一式 份,由施工项目部填报,监理项目部存 份,施工项目部存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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