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的历史唯物主义思考

作者:任玉秋

观察与思考 2016年07期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这个政治结论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但是,如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上对这个政治结论加以理解,从历史发展必然性的高度看待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进而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全力的支持下,在全党团结一致的努力下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需要作艰苦的努力。

   一、唯物史观怎样看待共产党与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唯物史观认为,现代政党是一种历史现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我国封建社会中如明朝的“东林党人”等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阶级对立完全消灭,国家消亡之时,政党也将不复存在。

   现代政党一经产生,就给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带来了极其深刻的影响。现代民主的主要基本制度,如普选制、代议制、竞选制等等都是建立在政党制度之上或在政党制度建立后成熟起来的。那么,人类社会为什么会产生政党呢?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人们争取自由解放的历史。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人类解放首先需要政治关系的解放,而政治解放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在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之后,资产阶级革命击碎了封建桎梏,在形式上赋予了一切社会成员的自由和平等地位,构筑了人人形式上享有权利的现代民主制度。但是在现实中,不仅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还有其他各个过渡的社会集团,即使在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利益差异。加之现代民族国家的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不可能由每一个人都到国家去表达利益诉求,这就造成了代表不同部分社会成员利益的政党产生的现实必然性。

   与资产阶级同时诞生但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地位的无产阶级,也创建了自己的政党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由于政治上的成熟晚于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政党的产生也相应晚于资产阶级。在《 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后,欧洲工人阶级首先积极地创建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从国际的到各民族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为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革命的最高目标——消灭阶级,无产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① 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共产党的领导,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人阶级都不可能取得并保持政治统治,更不可能通过消灭阶级走向共产主义。这不仅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和建立第一个共产主义政党时的理论宣言,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中国革命和建设证明了的历史结论。毛泽东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论证共产党的历史作用时说:“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这个事实难道还不明显吗?”②“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在十月革命以后学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接着就进入政治斗争,经过曲折的道路,走了二十八年,方才取得了基本的胜利。”③

   工人阶级不仅在摧毁一个旧社会时需要共产党的领导,在建设一个新社会时更需要党的领导。如果说,推翻一个旧社会的暴力革命多少还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那么,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建设一个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完全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全凭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探索。而社会历史领域真正能够成为世界观的科学指导思想只有马克思主义,只有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人才能够带领工人阶级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④

   另一方面,自觉接受自己创建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恰恰是工人阶级的特点,是工人阶级特殊本质的表现。

   首先从工人阶级全体看,他们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机器使劳动的差别越来越小,使工资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因而无产阶级内部的利益、生活状况也越来越趋于一致”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上升为统治阶级,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工人阶级本身也成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同的劳动者。而其他的阶级则因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不论各阶级之间还是同一阶级内部——而始终存在利益差别,除非被资本主义大生产抛入无产阶级的队伍。

   其次从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看,“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⑥。由于利益完全一致,加之具备了科学理论武装,因此,“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⑦。这样一个先锋队政党正是工人阶级争取解放所需要的,是工人阶级自己创造的本阶级中最先进的分子所组成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接受自己阶级中组织起来的最先进分子的领导而不是外来者的领导。这种创建自己的先锋队政党并自觉接受先锋队政党领导的特性,是理解了自身的历史使命的工人阶级的本质表现。没有其他任何一个阶级具有这种特性。

   由此可见,否定共产党对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国家的领导,除了有政治目的者外,不过是理论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无知或拒不认同。他们不懂得在消亡之前,国家将在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统治中达到顶峰。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也就没有工人阶级国家的发展。

   二、对“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解析

   近年来,有一种以“党大还是法大”为题的质疑很流行。其逻辑是法治高于政党政治,其目的是试图推导出“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结论。

   这在政治上当然是谬论。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很清楚:“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⑧ 他还说:“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⑨“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⑩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的错误,对于科学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论断的精神实质是十分有益的。

   “党大还是法大”的质疑首先在逻辑上混淆了主体与客体关系。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它领导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制定法律,建设法制,依法治国,是法治的主体。而法律则是党和人民建设国家的工具,相对于主体而言这种工具也是客体。问“党大还是法大”就是在问主体大还是客体大,显然是荒唐的逻辑错误。这种质疑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任何现代国家都是荒谬的,因为任何现代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政党主要是执政党在其所代表的阶级支持下制定的。这个荒谬的质疑不仅是政治陷阱也是逻辑陷阱:把不可比的主体与客体关系偷换为可比较关系。

   其次,这种质疑隐含着把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割裂开的意图。质疑者为什么不问是“工人阶级大还是法大”呢?因为他们还不敢赤裸裸地否定工人阶级的统治,而是企图通过把共产党从工人阶级中割裂出去、孤立甚至对立起来,从而可以推导出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只把党与法作比较,说“法大”就意味着认为党的领导应该服从法律从而直接否定党的领导;说“党大”就隐含认为共产党脱离多数人意志专制独断,继而扣上共产党的领导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帽子。

   再次,这个质疑所引申的实际论证中,所有用以指责“党大”之实例都是把具体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或某个党组织偷换为中国共产党这个全称概念。这又是一种低级的形式逻辑错误。不过,把共产党内极少数人违背党的纲领、章程、依法治国方略的行为栽赃到共产党整体身上,这是某些势力否定共产党领导的一种常见手法。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领导干部和每个党组织应当怎样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与“党大还是法大”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由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讲话已经清楚地对此表明了共产党人的观点,在此不再赘述。

   进一步看,“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是以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为依据的。这个致命的弱点使提出这个伪命题的人无法懂得工人阶级与自己先锋队共产党的关系,也不可能科学认识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因而也就不可能正确说明政党尤其是执政党与国家、法律、法治的关系。其实,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方略”时就把党和法律的关系说得很清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11)既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当然是以工人阶级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是按照工人阶级的意志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治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反之,党也绝不可能凌驾于党领导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和自己一道制定的法律之上。在这个我们党已经说得十分明确的问题上继续以使用错误逻辑的手法迷惑人,不能不说是用心险恶地企图设置政治陷阱。

   从上述分析还可以看出,不受伪命题欺骗的关键是需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共产党人应当认真地研学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尤其是涉及政治方面的理论问题。要真正掌握唯物史观关于阶级、国家、政党的理论,时刻牢记工人阶级先锋队政党的历史使命。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不会落入政治陷阱,另一方面摆正先锋队与整个工人阶级、领导干部个人与党、个别党组织与全党、具体的政治权力与根本的人民主权的关系,为人民的利益、为工人阶级国家的巩固、为党更有效地领导国家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加强党的领导应当更好地发挥党集中体现的工人阶级政治能动性

   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大课题,可以从许多方面来思考。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必须更好地发挥自身集中体现的工人阶级政治能动性,领导人民积极主动地争取政治解放。

   在人争取自由的社会关系各方面的解放中,政治解放是其他方面解放的先决条件。这是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理所当然也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条件。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共产党宣言》早就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2)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解放的新阶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的政治解放是通过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来实现的。在工人阶级统治下,所有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处于真正的平等关系,享有同样的权利,组成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机关,按照民主原则和程序表达自己的意志。劳动者在学习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中逐步消灭剥削阶级和旧社会留下的阶级差别和旧思想意识,逐步实现所有人都具有管理社会的能力这个目标,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人自身的条件。

   人的解放,从人自身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角度看,既是人的实践能力的提升,也是人的认识能力的升华,这都需要把握客观世界的规律,但却不是人们自发能够做到的。它不可能由无组织的群众来完成,而必须是在先锋队的领导下,通过共产党集中的整个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动性来实现。《共产党宣言》早就申明:共产党人在理论方面“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3)。只有掌握了科学理论的先进者,才能遵循历史规律发挥政治能动性,推动社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在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科学地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从而极其出色地发挥了政治能动性,不仅领导人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走出了一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而且在经过各种反复探索之后,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领导这样伟大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实践,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空前提升。一九七九到二〇一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九点八,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百分之二点八的增速,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成功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跨越。这样的发展、这样的巨变,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罕见的。”(14)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政治能动性的最主要成果。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政治发展又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共产党领导的能动性特征。这首先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原则——必须打碎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进行革命的中国工人阶级用什么样的政权来代替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权?毛泽东在抗日战争中期,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政权建设和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抗日统一战线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思想。这个独创的根本政治制度终于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应运而生。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还是人大制度与其他政治制度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内部的组织原则和结构,人大权力的运作方式,都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一般原则的同时体现了当代中国的特点。60 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制度建设遵循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多项意义深远的重大创新发展。而这些发展的规划和实际举措的原则,都是由党中央提出,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的。共产党的这种政治能动性有效地引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的不懈探索,是中国人民政治解放的牵引力。

   加强党的领导不仅是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安排之必须,更是走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政治发展直至实现共产主义之必然。

   人类社会的将来是没有国家的,尽管这还十分遥远,但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在当前仍然需要强化工人阶级国家机器的同时,也要为将来代替它的新社会关系的诞生创造条件。这个历史辩证法的真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已经有了实例证明,其中之一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

   依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统一战线建立起全国范围的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发挥政治能动性在全世界的首创。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各级组织在坚持政治协商的同时,还创造了政府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各种新形式的协商民主。执政党主动地组织这些方面的民主协商,多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大事和身边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团结群众,为人民服务,这是全世界新的首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方的县乡党委还在领导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组织人民代表在讨论地方重要问题时通过协商民主的途径听取不同方面群众的意见。这种新的协商民主形式产生了很好的效果。2015年2月印发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在人大工作中积极开展民主协商的做法。这样做不仅有推动人民代表更好地联系人民群众的意义,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变革——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又不仅仅简单地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作决定,而是在决策之前通过协商民主充分考虑少数的意见。列宁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时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我们在向往社会主义的同时深信: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对人们使用暴力,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将随之消失,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15)正是在民主发展变化的意义上,在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中进行的协商民主,特别注意兼顾少数方面的意见和利益诉求,这就使采取少数服从多数集中原则的民主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孕育了新的因素,开始产生了重大变化的萌芽。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类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崭新创举!

   共产党人在自己的第一个历史性文献《共产党宣言》中就宣告,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的无产阶级也将消灭自己的阶级统治。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也说:“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都要在历史上消灭。因此,共产党总有一天要消灭,民主党派也总有一天要消灭。”(16)不过,理解这个历史辩证法的真理也要懂得辩证法:第一,阶级和政党的消亡是需要历史条件的,最主要的政治条件就是要在共产党领导的巩固的工人阶级国家治理下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到很高的水平,而这至少从目前来看还需要很长时间。而在这一时期,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可动摇的前提。第二,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替代的,在走向共产主义的过程中,工人阶级之后没有新的阶级产生,也就没有新的政党来代表他们。走向共产主义,就是由掌握了历史发展规律的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积极创造一切阶级和政党消亡的条件,推动国家消亡的过程。加强党的领导是为了最终党的消亡,这只有掌握历史辩证法的共产党能够认识,敢于宣告,并通过积极发挥政治能动性来实现。这就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最深层次的历史性原因。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1页。

   ②③《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57、147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页。

   ⑥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285页。

   ⑧⑨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9、37、37-38页。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3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14)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15)《列宁选集》(第三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第184-185页。

   (16)《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 第35页。

作者介绍:任玉秋,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杭州 311121)。

作者:任玉秋

观察与思考 2016年07期

   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各项事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障。这个政治结论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但是,如何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上对这个政治结论加以理解,从历史发展必然性的高度看待党的领导的重要意义,进而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全力的支持下,在全党团结一致的努力下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还需要作艰苦的努力。

   一、唯物史观怎样看待共产党与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唯物史观认为,现代政党是一种历史现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物(我国封建社会中如明朝的“东林党人”等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阶级对立完全消灭,国家消亡之时,政党也将不复存在。

   现代政党一经产生,就给世界各国的政治活动带来了极其深刻的影响。现代民主的主要基本制度,如普选制、代议制、竞选制等等都是建立在政党制度之上或在政党制度建立后成熟起来的。那么,人类社会为什么会产生政党呢?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一部人们争取自由解放的历史。在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人类解放首先需要政治关系的解放,而政治解放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尤其是在进入资本主义时代之后,资产阶级革命击碎了封建桎梏,在形式上赋予了一切社会成员的自由和平等地位,构筑了人人形式上享有权利的现代民主制度。但是在现实中,不仅有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还有其他各个过渡的社会集团,即使在资产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也存在极大的利益差异。加之现代民族国家的地域广大,人口众多,不可能由每一个人都到国家去表达利益诉求,这就造成了代表不同部分社会成员利益的政党产生的现实必然性。

   与资产阶级同时诞生但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地位的无产阶级,也创建了自己的政党以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由于政治上的成熟晚于资产阶级,工人阶级政党的产生也相应晚于资产阶级。在《 共产党宣言》发表以后,欧洲工人阶级首先积极地创建自己的先锋队共产党——从国际的到各民族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为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革命的最高目标——消灭阶级,无产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① 没有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共产党的领导,任何一个国家的工人阶级都不可能取得并保持政治统治,更不可能通过消灭阶级走向共产主义。这不仅是当年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和建立第一个共产主义政党时的理论宣言,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尤其是中国革命和建设证明了的历史结论。毛泽东在中国革命胜利前夕论证共产党的历史作用时说:“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自从有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革命的面目就焕然一新了。这个事实难道还不明显吗?”②“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在十月革命以后学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建立了中国共产党。接着就进入政治斗争,经过曲折的道路,走了二十八年,方才取得了基本的胜利。”③

   工人阶级不仅在摧毁一个旧社会时需要共产党的领导,在建设一个新社会时更需要党的领导。如果说,推翻一个旧社会的暴力革命多少还有前人的经验可以借鉴,那么,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基础上建设一个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完全是一个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全凭在科学理论指导下的探索。而社会历史领域真正能够成为世界观的科学指导思想只有马克思主义,只有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党人才能够带领工人阶级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④

   另一方面,自觉接受自己创建的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恰恰是工人阶级的特点,是工人阶级特殊本质的表现。

   首先从工人阶级全体看,他们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机器使劳动的差别越来越小,使工资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因而无产阶级内部的利益、生活状况也越来越趋于一致”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通过上升为统治阶级,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工人阶级本身也成为与其他社会成员相同的劳动者。而其他的阶级则因为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不论各阶级之间还是同一阶级内部——而始终存在利益差别,除非被资本主义大生产抛入无产阶级的队伍。

   其次从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看,“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⑥。由于利益完全一致,加之具备了科学理论武装,因此,“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⑦。这样一个先锋队政党正是工人阶级争取解放所需要的,是工人阶级自己创造的本阶级中最先进的分子所组成的。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就是接受自己阶级中组织起来的最先进分子的领导而不是外来者的领导。这种创建自己的先锋队政党并自觉接受先锋队政党领导的特性,是理解了自身的历史使命的工人阶级的本质表现。没有其他任何一个阶级具有这种特性。

   由此可见,否定共产党对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国家的领导,除了有政治目的者外,不过是理论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无知或拒不认同。他们不懂得在消亡之前,国家将在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统治中达到顶峰。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也就没有工人阶级国家的发展。

   二、对“党大还是法大”伪命题的历史唯物主义解析

   近年来,有一种以“党大还是法大”为题的质疑很流行。其逻辑是法治高于政党政治,其目的是试图推导出“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能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结论。

   这在政治上当然是谬论。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很清楚:“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⑧ 他还说:“我们说不存在‘党大还是法大’的问题,是把党作为一个执政整体而言的,是指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而言的,具体到每个党政组织、每个领导干部,就必须服从和遵守宪法法律,就不能以党自居,就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⑨“如果说‘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伪命题,那么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⑩

   从理论的角度分析“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的错误,对于科学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上述论断的精神实质是十分有益的。

   “党大还是法大”的质疑首先在逻辑上混淆了主体与客体关系。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它领导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制定法律,建设法制,依法治国,是法治的主体。而法律则是党和人民建设国家的工具,相对于主体而言这种工具也是客体。问“党大还是法大”就是在问主体大还是客体大,显然是荒唐的逻辑错误。这种质疑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上任何现代国家都是荒谬的,因为任何现代国家的法律都是由政党主要是执政党在其所代表的阶级支持下制定的。这个荒谬的质疑不仅是政治陷阱也是逻辑陷阱:把不可比的主体与客体关系偷换为可比较关系。

   其次,这种质疑隐含着把中国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割裂开的意图。质疑者为什么不问是“工人阶级大还是法大”呢?因为他们还不敢赤裸裸地否定工人阶级的统治,而是企图通过把共产党从工人阶级中割裂出去、孤立甚至对立起来,从而可以推导出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只把党与法作比较,说“法大”就意味着认为党的领导应该服从法律从而直接否定党的领导;说“党大”就隐含认为共产党脱离多数人意志专制独断,继而扣上共产党的领导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帽子。

   再次,这个质疑所引申的实际论证中,所有用以指责“党大”之实例都是把具体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或某个党组织偷换为中国共产党这个全称概念。这又是一种低级的形式逻辑错误。不过,把共产党内极少数人违背党的纲领、章程、依法治国方略的行为栽赃到共产党整体身上,这是某些势力否定共产党领导的一种常见手法。在历史唯物主义看来,领导干部和每个党组织应当怎样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与“党大还是法大”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由于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讲话已经清楚地对此表明了共产党人的观点,在此不再赘述。

   进一步看,“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是以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为依据的。这个致命的弱点使提出这个伪命题的人无法懂得工人阶级与自己先锋队共产党的关系,也不可能科学认识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历史地位,因而也就不可能正确说明政党尤其是执政党与国家、法律、法治的关系。其实,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方略”时就把党和法律的关系说得很清楚:“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11)既然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在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当然是以工人阶级的意志为自己的意志,是按照工人阶级的意志领导人民制定法律、实施法治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更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反之,党也绝不可能凌驾于党领导工人阶级、人民群众和自己一道制定的法律之上。在这个我们党已经说得十分明确的问题上继续以使用错误逻辑的手法迷惑人,不能不说是用心险恶地企图设置政治陷阱。

   从上述分析还可以看出,不受伪命题欺骗的关键是需要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共产党人应当认真地研学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辩证法,尤其是涉及政治方面的理论问题。要真正掌握唯物史观关于阶级、国家、政党的理论,时刻牢记工人阶级先锋队政党的历史使命。唯有如此,才能一方面不会落入政治陷阱,另一方面摆正先锋队与整个工人阶级、领导干部个人与党、个别党组织与全党、具体的政治权力与根本的人民主权的关系,为人民的利益、为工人阶级国家的巩固、为党更有效地领导国家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

   三、加强党的领导应当更好地发挥党集中体现的工人阶级政治能动性

   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是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大课题,可以从许多方面来思考。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党必须更好地发挥自身集中体现的工人阶级政治能动性,领导人民积极主动地争取政治解放。

   在人争取自由的社会关系各方面的解放中,政治解放是其他方面解放的先决条件。这是因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理所当然也是其他社会关系的制约条件。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共产党宣言》早就明确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12)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的解放的新阶段。在社会主义社会,人的政治解放是通过工人阶级的政治统治来实现的。在工人阶级统治下,所有的社会成员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中处于真正的平等关系,享有同样的权利,组成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机关,按照民主原则和程序表达自己的意志。劳动者在学习管理国家和社会的过程中逐步消灭剥削阶级和旧社会留下的阶级差别和旧思想意识,逐步实现所有人都具有管理社会的能力这个目标,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创造人自身的条件。

   人的解放,从人自身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角度看,既是人的实践能力的提升,也是人的认识能力的升华,这都需要把握客观世界的规律,但却不是人们自发能够做到的。它不可能由无组织的群众来完成,而必须是在先锋队的领导下,通过共产党集中的整个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动性来实现。《共产党宣言》早就申明:共产党人在理论方面“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13)。只有掌握了科学理论的先进者,才能遵循历史规律发挥政治能动性,推动社会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在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科学地掌握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从而极其出色地发挥了政治能动性,不仅领导人民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走出了一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而且在经过各种反复探索之后,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领导这样伟大的社会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一经提出,就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拥护、支持和实践,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国际地位空前提升。一九七九到二〇一二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百分之九点八,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年均百分之二点八的增速,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成功实现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跨越。这样的发展、这样的巨变,在人类发展史上都是罕见的。”(14)历史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在和平年代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挥政治能动性的最主要成果。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政治发展又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共产党领导的能动性特征。这首先体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众所周知,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指出了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时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原则——必须打碎旧的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代之以无产阶级专政。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进行革命的中国工人阶级用什么样的政权来代替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政权?毛泽东在抗日战争中期,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苏维埃政权建设和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经验,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抗日统一战线的要求,创造性地提出建立人民代表大会政体的思想。这个独创的根本政治制度终于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应运而生。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还是人大制度与其他政治制度的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内部的组织原则和结构,人大权力的运作方式,都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一般原则的同时体现了当代中国的特点。60 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人大制度建设遵循了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多项意义深远的重大创新发展。而这些发展的规划和实际举措的原则,都是由党中央提出,经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的。共产党的这种政治能动性有效地引领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的不懈探索,是中国人民政治解放的牵引力。

   加强党的领导不仅是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安排之必须,更是走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政治发展直至实现共产主义之必然。

   人类社会的将来是没有国家的,尽管这还十分遥远,但马克思主义者主张在当前仍然需要强化工人阶级国家机器的同时,也要为将来代替它的新社会关系的诞生创造条件。这个历史辩证法的真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中已经有了实例证明,其中之一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

   依靠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统一战线建立起全国范围的政治协商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发挥政治能动性在全世界的首创。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各级组织在坚持政治协商的同时,还创造了政府协商、基层协商、人民团体协商等各种新形式的协商民主。执政党主动地组织这些方面的民主协商,多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国家大事和身边社会事务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团结群众,为人民服务,这是全世界新的首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地方的县乡党委还在领导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中,组织人民代表在讨论地方重要问题时通过协商民主的途径听取不同方面群众的意见。这种新的协商民主形式产生了很好的效果。2015年2月印发的《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在人大工作中积极开展民主协商的做法。这样做不仅有推动人民代表更好地联系人民群众的意义,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人大工作的变革——既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集中制,又不仅仅简单地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作决定,而是在决策之前通过协商民主充分考虑少数的意见。列宁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国家理论时说:“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我们在向往社会主义的同时深信:社会主义将发展为共产主义,而对人们使用暴力,使一个人服从另一个人、使一部分居民服从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将随之消失,因为人们将习惯于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码规则,而不需要暴力和服从。”(15)正是在民主发展变化的意义上,在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中进行的协商民主,特别注意兼顾少数方面的意见和利益诉求,这就使采取少数服从多数集中原则的民主在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社会主义条件下孕育了新的因素,开始产生了重大变化的萌芽。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类社会政治关系方面的崭新创举!

   共产党人在自己的第一个历史性文献《共产党宣言》中就宣告,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的无产阶级也将消灭自己的阶级统治。毛泽东在著名的《论十大关系》中也说:“凡是历史上发生的东西,都要在历史上消灭。因此,共产党总有一天要消灭,民主党派也总有一天要消灭。”(16)不过,理解这个历史辩证法的真理也要懂得辩证法:第一,阶级和政党的消亡是需要历史条件的,最主要的政治条件就是要在共产党领导的巩固的工人阶级国家治理下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到很高的水平,而这至少从目前来看还需要很长时间。而在这一时期,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可动摇的前提。第二,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是不可替代的,在走向共产主义的过程中,工人阶级之后没有新的阶级产生,也就没有新的政党来代表他们。走向共产主义,就是由掌握了历史发展规律的共产党领导工人阶级,积极创造一切阶级和政党消亡的条件,推动国家消亡的过程。加强党的领导是为了最终党的消亡,这只有掌握历史辩证法的共产党能够认识,敢于宣告,并通过积极发挥政治能动性来实现。这就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前发展的最深层次的历史性原因。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1页。

   ②③《毛泽东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57、1472页。

   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41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1页。

   ⑥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285页。

   ⑧⑨⑩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9、37、37-38页。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中央全会重要文件选编》(下),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436页。

   (1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3页。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5页。

   (14)中共中央宣传部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北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4页。

   (15)《列宁选集》(第三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第184-185页。

   (16)《毛泽东文集》(第七卷),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 第35页。

作者介绍:任玉秋,女,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杭州 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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