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来说,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它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 。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

基本简介: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历史发展:

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他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欧洲美元市场就是一种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而与个人无关,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

而欧洲美元离岸市场产生并非人为力量之结果,而是国际上的政治与经济因素促使自然生成。如在冷战时期,东欧国家为了免遭美国的监管,不愿把美元存于美国而存于欧洲银行,还有70年代的石油美元也是如此;

二战后美国的援助计划、对美贸易顺差,使得大量美元外流;美国金融市场的管制,使得美国本土的利率、汇率、信用、贷款方式等方面都竞争不过管制少的欧洲金融市场等。

20世纪70年代,由于国际贸易、投资扩张与石油支出的增加,各国的货币与信用需求得到了快速的扩张,而欧洲离岸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作正好适应了这种信用需求的扩张。如具有弹性的多元化的利率结构,能够调和不同货币、不同期限的资金供需。在此段期间,无论是短期(一年以内)资金交易的欧洲货币市场,还是长期资金交易(一年以上)欧洲债券市场都得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伦敦之所以成为全球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就在于伦敦拥有全球最为活跃的美元离岸交易市场(每天约4620亿美元),伦敦的美元交易量较之美国本土还要高(美国为日均2360亿美元左右)。 主要分类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离岸金融市场

也叫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同市场所在国的国内金融体系相分离,既不受所使用货币发行国政府法令管制,又不受市场所在国政府法令管制的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有: (1)业务活动很少受法规的管制,手续简便,低税或免税,效率较高; (2)离岸金融市场借贷货币是境外货币,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选货币种类。该市场上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放款人与外国借款人

的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几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 (3)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一般来说,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竞争性。

2、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

对急切成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的香港来说,最近就碰到了一件尴尬的事,在中国央行宣布提高利率的几天之前,该行宣布4月1日起将香港离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调27个基点,让不少市场人士感到困惑。

据说,央行此举是为了阻止香港人民币套利,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阻止香港人民币存款大幅度增加,无论如何,该事件为香港敲了一记警钟,原来,离岸并不离岸。 其实,除了香港之外,中国大陆不少城市也正雄心勃勃地要规划成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以上海、天津和深圳等地表现得最为进取。

这些城市无不想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例如上海市政府参事、金融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陆世敏几年前就主张,要“在上海发展不受外汇管制、税收管制制约的严格隔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

但是,以目前得天独厚的香港而言,中国央行与香港政府说的是一回事,但心里想的却可能是两回事。

一般认为,中国央行支持香港,是为了促使人民币走向国际,拓展人民币的业务,而香港则期望利用人民币,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的地位。

人民币的出路问题

除了中国央行、香港政府之外,积极要求推动人民币业务的,还有在香港的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因为他们看好人民币各类业务,会为他们带来可观的利润。

然而,即便香港人民币存款现在超过了4000亿,但香港离开真正意义上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还相差很远,因为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人民币没有回流大陆的渠道,人民币不能回流大陆限制了香港人民币的投资渠道和空间。人们现在在问,这4000多亿人民币的出路在哪里?

历史告诉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离岸金融中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目前世界上几大离岸金融中心,例如伦敦、纽约和新加坡莫不如此。

上海、天津、深圳显然希望采纳纽约离岸金融中心的模式,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些城市几乎不可能不受到中国监管法律或税收制度的约束。

此外,如一般的岸外金融中心,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也需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所交易的某国货币、这些货币投资和融资的出路、低廉的交易费用。这样,相对于货币发行国而言,投资者或者企业在离岸金融市场,可以以比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融资,或得到更高的存款利息。

以香港而言,纵使中国央行与香港政府达成一致要支持和发展香港岸外人民币金融市场,而且也有了日渐增多的人民币,但问题是香港人民币目前缺少投资渠道,因此不能够成为举足轻重、成气候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换言之,就算香港拥有了足够的“米”(人民币),也不能烹煮出人民币的“好饭”(利益)。

那么,症结在哪里呢?答案是人民币还不能实现自由兑换,当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人民币在海外的交易,如果得不到中国央行的批准,就是非法的交易,当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就谈不到利用人民币交易和融资来获利。

另外,当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也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市场自由定价机制,以香港为例,就是人民币存款利率要由中国央行决定,而不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 不过,需要提到的是,虽然香港离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的目标尚远,但却在一步步地接近,例如,最近香港首支人民币计价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汇贤产业信托首次公开售股(IPO),为离岸人民币提供了一条新的投资出路,相信这类的投资渠道会逐渐开拓,如果事实正如一些业内人士预期的,人民币在未来5年内实现可自由兑换,做了充分准备的香港,就会占得先机。

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一般来说,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它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 。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

基本简介:

目前比较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与通常使用的按营业额或利润征收税款的做法不同,离岸管辖区政府只向离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费,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税款。除了有税务优惠之外,几乎所有的离岸管辖区均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享有保密权利,如股东不愿意,可以不对外披露。另一优点是几乎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如美国的大通银行、香港的汇丰银行、新加坡发展银行、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等。“离岸”公司可以在银行开立账号,在财务运作上极其方便。

这类“离岸”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都有良好的贸易关系。因此,海外离岸公司是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和拥有高额资产的个人经常使用的金融工具。

历史发展:

各国的金融机构只从事本币存贷款业务,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国金融机构从事本币之外的其他外币的存贷款业务逐渐兴起,有些国家的金融机构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外币存贷款中心,这种专门从事外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活动统称为离岸金融(offshore finance)。也就是说,任何国家、地区及城市,凡主要以外币为交易(或存贷)标的,以非本国居民为交易对象,其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所形成的银行体系,都可称为离岸金融中心。欧洲美元市场就是一种典型的离岸金融中心,它是一种自由交易、不受管制之自由的国际金融市场。离岸金融业务是属于批发性银行业务,存贷款金额大,交易对象通常是银行及跨国公司,而与个人无关,其业务通常为引进外来资金,再将资金贷给外国。

而欧洲美元离岸市场产生并非人为力量之结果,而是国际上的政治与经济因素促使自然生成。如在冷战时期,东欧国家为了免遭美国的监管,不愿把美元存于美国而存于欧洲银行,还有70年代的石油美元也是如此;

二战后美国的援助计划、对美贸易顺差,使得大量美元外流;美国金融市场的管制,使得美国本土的利率、汇率、信用、贷款方式等方面都竞争不过管制少的欧洲金融市场等。

20世纪70年代,由于国际贸易、投资扩张与石油支出的增加,各国的货币与信用需求得到了快速的扩张,而欧洲离岸金融市场的高效率运作正好适应了这种信用需求的扩张。如具有弹性的多元化的利率结构,能够调和不同货币、不同期限的资金供需。在此段期间,无论是短期(一年以内)资金交易的欧洲货币市场,还是长期资金交易(一年以上)欧洲债券市场都得了迅速的发展。目前,伦敦之所以成为全球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就在于伦敦拥有全球最为活跃的美元离岸交易市场(每天约4620亿美元),伦敦的美元交易量较之美国本土还要高(美国为日均2360亿美元左右)。 主要分类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离岸金融市场

也叫新型国际金融市场,是指同市场所在国的国内金融体系相分离,既不受所使用货币发行国政府法令管制,又不受市场所在国政府法令管制的金融市场。

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有: (1)业务活动很少受法规的管制,手续简便,低税或免税,效率较高; (2)离岸金融市场借贷货币是境外货币,借款人可以自由挑选货币种类。该市场上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放款人与外国借款人

的关系,这种借贷关系几乎涉及世界上所有国家。 (3)离岸金融市场利率一般来说,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利差很小,更富有吸引力和竞争性。

2、离岸人民币金融市场

对急切成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的香港来说,最近就碰到了一件尴尬的事,在中国央行宣布提高利率的几天之前,该行宣布4月1日起将香港离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调27个基点,让不少市场人士感到困惑。

据说,央行此举是为了阻止香港人民币套利,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阻止香港人民币存款大幅度增加,无论如何,该事件为香港敲了一记警钟,原来,离岸并不离岸。 其实,除了香港之外,中国大陆不少城市也正雄心勃勃地要规划成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以上海、天津和深圳等地表现得最为进取。

这些城市无不想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例如上海市政府参事、金融专家、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陆世敏几年前就主张,要“在上海发展不受外汇管制、税收管制制约的严格隔离型的离岸金融市场。”

但是,以目前得天独厚的香港而言,中国央行与香港政府说的是一回事,但心里想的却可能是两回事。

一般认为,中国央行支持香港,是为了促使人民币走向国际,拓展人民币的业务,而香港则期望利用人民币,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的地位。

人民币的出路问题

除了中国央行、香港政府之外,积极要求推动人民币业务的,还有在香港的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因为他们看好人民币各类业务,会为他们带来可观的利润。

然而,即便香港人民币存款现在超过了4000亿,但香港离开真正意义上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还相差很远,因为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人民币没有回流大陆的渠道,人民币不能回流大陆限制了香港人民币的投资渠道和空间。人们现在在问,这4000多亿人民币的出路在哪里?

历史告诉我们,真正意义上的离岸金融中心,是自然而然产生的,目前世界上几大离岸金融中心,例如伦敦、纽约和新加坡莫不如此。

上海、天津、深圳显然希望采纳纽约离岸金融中心的模式,但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些城市几乎不可能不受到中国监管法律或税收制度的约束。

此外,如一般的岸外金融中心,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也需具备三个基本的条件:所交易的某国货币、这些货币投资和融资的出路、低廉的交易费用。这样,相对于货币发行国而言,投资者或者企业在离岸金融市场,可以以比较低的交易成本获得融资,或得到更高的存款利息。

以香港而言,纵使中国央行与香港政府达成一致要支持和发展香港岸外人民币金融市场,而且也有了日渐增多的人民币,但问题是香港人民币目前缺少投资渠道,因此不能够成为举足轻重、成气候的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换言之,就算香港拥有了足够的“米”(人民币),也不能烹煮出人民币的“好饭”(利益)。

那么,症结在哪里呢?答案是人民币还不能实现自由兑换,当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人民币在海外的交易,如果得不到中国央行的批准,就是非法的交易,当人民币还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就谈不到利用人民币交易和融资来获利。

另外,当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的时候,也就没有实质意义上的市场自由定价机制,以香港为例,就是人民币存款利率要由中国央行决定,而不是由市场供求来决定。 不过,需要提到的是,虽然香港离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的目标尚远,但却在一步步地接近,例如,最近香港首支人民币计价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汇贤产业信托首次公开售股(IPO),为离岸人民币提供了一条新的投资出路,相信这类的投资渠道会逐渐开拓,如果事实正如一些业内人士预期的,人民币在未来5年内实现可自由兑换,做了充分准备的香港,就会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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