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20世纪40年代,美国大众传媒集中和垄断趋势日益加剧。出于对媒体所有者人数越来越少的担心,美国《时代》周刊创始人亨利·卢斯于1942年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领导一群大学教授,以局外人和学者的身份探讨大众传播界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个委员会先后九易其稿,于1947年发表了后来被称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本书的开头就提出“当前的新闻界处于危险当中”这个论题,“本委员会打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在危险之中?我们的答案为:是的。委员会之所以得新闻自由处在危险之中这样的结论,原因有三:首先,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新闻界的发展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同时,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新闻界的发展大大降低了能通过新闻界表达意见和观点的人的比例。其次,能把新闻机构作为大众传播工具使用的少数人,未能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服务。最后,那些新闻机构的指导者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这些活动如果继续下去的话,新闻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或控制。”
“新闻自由”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作者在本书的第一章就鲜明的提出了当前新闻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作为公众同等中高的大众传播没统计却为少数人所用,此外,政府在新闻界扮演的亦正亦邪的角色同样危害了“新闻自由”的权利。第二节中,作者就第一节提出的问题提供了一些的解决办法。通过古今对比,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受众教育程度等多因素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已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每一受众表达自身观点的平台,而这一限制要求每一公民的“表达自由”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表达自由的权利得到保护,其他“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而政府在“新闻自由”的世界里,也必须给自己设定一些界限,作者也对政府提出了一些要求,总结起来,即:从法律的层面上保护新闻自由的权利不受到侵犯,同时,对于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予以惩罚,此外,还必须保障政府的控制行为不会导致破坏新闻自由的行为。新闻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哪里的人们不能自由地彼此传递他们的思想,哪里就没有自由可言;哪里存在着表达自由,自由社会就在哪里发端,因而每一种自由权的扩展就具备了现实性。因此,表达自由在各种自由权中是独一无二的:它促进和保护其他所有的自由。
“……
新闻自由包含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新闻界必须享有免于无论来自何方的外界强制力威胁的自由。而要求新闻界免于可能歪曲其表述的各种压力,无异于要求社会中不存在互相竞争的势力和信仰。但是,必须认识并权衡持久存在的歪曲力量,无论是财政的、大众的,还是教权的和制度的。如果新闻界想要完全自由,它就必须了解和克服任何伴随其自身经济地位、其集中趋势及其金字塔式结构而产生的偏见。
新闻界必须向右能够发展她自己关于服务与成就的种种概念的自由。它必须享有为维系和发展自由社会作出贡献的自由。
这意味着新闻界还必须是可以问责的。它必须对社会负有如下责任: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众权利以及那些没有任何报刊代言、几乎被遗忘的演说者的权利。它必须明白,他的缺点和错误不再是个人的无常行为,而已经成为社会公害。新闻界的声音向垄断走了那么远,以至于它喜欢自己的智慧与观察具有的独家性,以剥夺其他声音被听闻的机会和公众投稿的权利。放眼未来,新闻自由只能以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而继续存在。它的精神权利以它对这中问责性的接受程度为转移。它的法定权利将维持不变,如果它的精神义务得到履行的话。”
第二章中,作者就新闻自由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说明。第一点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这些性质作为新闻的本质属性与国家性质没有关系;第二点要求拥有一个批评和讨论的平台,而大众传播媒介就是这样一个平台的角色。作者在此本书中反复强调“共
同载体”这一概念,因为新闻自由要求每一种观点都应该得到公平的传播,因此,同一平台的媒体必须履行同时刊登“批评”和“表扬”意见的新闻。受众或读者在争辩的环境中,由自己的经验去判断或支持哪一方的观点。这对于受众的学识水平、判断能力等都是要求很高的,就目前的受众的情形来看,达成第二项要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第三项要求中,作者提出了传播学中的几个概念,例如“刻板成见”等,它要求新闻界重复和强调社会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形象,但是对于“典型而真实”概念的定义也是有许多歧义的。对于不同的历史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性质的不同等都是有所区别的。此后,作者论述了新闻界作为传播价值观、教育价值的职责。
第三章及此后的几章中,作者辩证了集中化的优劣势。由于科技革命的一路爆发,传播领域也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的革命,最主要的表现是“集中”,也就是媒介的集团化趋势,其优势在于这种集中化的集团才能为公众提供某些服务,而这些服务又是小型的传播机构所不能提供的;劣势在于由于媒介多样性被削弱,是否能够保证公民的每一种观点都得到公正的传播,也就是新闻自由是否受到了威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委员会也提供了一些建议:认为“大众传播机构”应该从属于私人企业而非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是保障新闻自由的基础。因此,作者在书中第五章反复强调“新闻界的自律”,寄希望于自身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新闻机构,而不是通过政府强制手段而“结果的歪瓜”。政府保障了新闻自由的权力,有权力的同时也相对应一定的义务,这种权利并不是无条件的滥用,因此,从“新闻界”与“政府”的权利与义务的赋予关系来说,双方都达成了一种共识,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政府——新闻界——受众是博弈的三方,失掉任何一方,“新闻自由”都将失去其真正的含义。而其三者的关系也是辨不明、理不清,此本书的贡献在于对于三者的角色分别进行了分析,并对其作出了各自的要求以此来达到新闻自由的目的。在第六章,作者提出13条建议要让新闻界从禁锢它的势力中解放出来。分别对政府、新闻界、公众三方提出建议。最后 书中也阐述了新闻界的产生和发展,新闻界在本质上是发达社会的一种公共机构。在我看来,新闻界的发展是有条件的,必须有三个条件:1, 民主意识的强化;2,新的发明工具的改进和创新;3,社会的需求。只有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有了民主和法制的意识,新闻自由才开始萌芽,当然新闻界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是有了新的传播工具,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的发明以及电子技术的革新,才使得新闻界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地发展。另外一点就是人们有这种对新闻的需求,新闻可以给人们提供信息,这种信息必须是可以消除人们信息的不确定性的。好奇心是人们的天性,促使人们不断地寻求一种公共的机构来满足这种需求,当然按照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原理,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产生新的产业,因此,新闻业开始蓬勃发展起来。
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必须对社会负有如下责任: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民权利以及那些没有任何报刊代言、几乎被遗忘的言说者的权利。它必须明白,它的缺点和错误不再是个人的无常行为,而已经成为社会公害。
我们的社会今天需要的是:
第一,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景中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如果我们分解看我们需要的新闻应该是这样的:情景的意义、智慧所在应该是赋予其意义的情景中的报道,这个报道是全面、真实的)
第二,一个交流论坛和批评的论坛。这就意味着传媒应当将自己视为公共讨论的共同载体。 第三,一种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
第四,一种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和价值观的方法。
第五,一个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传媒要提供信息流、思想流、感情流。为什么提出思想流?书中认为:文明社会是一个思想观点的运作系统,它靠消费思想观点来维系和变革。因此,它必须保证其成员所持的尽可能多的思
想观点能得到它的审视。)
在今天看来,这份报告仍具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由它所概括出的“社会责任论”得到了广泛认可“社会责任论”提出了自由必须伴随责任的观念,纠正了传统自由主义理论绝对自由的错误;阐明了言论自由为基本的人权,而新闻自由只是报人的权利,两者不可混为一谈;鼓励推行报业自律制度,促进了报业的真实和公正程度。
《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20世纪40年代,美国大众传媒集中和垄断趋势日益加剧。出于对媒体所有者人数越来越少的担心,美国《时代》周刊创始人亨利·卢斯于1942年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领导一群大学教授,以局外人和学者的身份探讨大众传播界越来越多的问题。这个委员会先后九易其稿,于1947年发表了后来被称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
本书的开头就提出“当前的新闻界处于危险当中”这个论题,“本委员会打算回答这样一个问题:新闻自由是否处在危险之中?我们的答案为:是的。委员会之所以得新闻自由处在危险之中这样的结论,原因有三:首先,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新闻界的发展对于人民的重要性大大提高了。同时,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工具,新闻界的发展大大降低了能通过新闻界表达意见和观点的人的比例。其次,能把新闻机构作为大众传播工具使用的少数人,未能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服务。最后,那些新闻机构的指导者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这些活动如果继续下去的话,新闻机构将不可避免地受到管理或控制。”
“新闻自由”可以说是一个很有争议性的话题,作者在本书的第一章就鲜明的提出了当前新闻界存在的主要问题,即:作为公众同等中高的大众传播没统计却为少数人所用,此外,政府在新闻界扮演的亦正亦邪的角色同样危害了“新闻自由”的权利。第二节中,作者就第一节提出的问题提供了一些的解决办法。通过古今对比,由于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受众教育程度等多因素的影响,大众传播媒介已不能像以前那样成为每一受众表达自身观点的平台,而这一限制要求每一公民的“表达自由”得到法律的保护。只有表达自由的权利得到保护,其他“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而政府在“新闻自由”的世界里,也必须给自己设定一些界限,作者也对政府提出了一些要求,总结起来,即:从法律的层面上保护新闻自由的权利不受到侵犯,同时,对于侵犯新闻自由的行为予以惩罚,此外,还必须保障政府的控制行为不会导致破坏新闻自由的行为。新闻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哪里的人们不能自由地彼此传递他们的思想,哪里就没有自由可言;哪里存在着表达自由,自由社会就在哪里发端,因而每一种自由权的扩展就具备了现实性。因此,表达自由在各种自由权中是独一无二的:它促进和保护其他所有的自由。
“……
新闻自由包含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新闻界必须享有免于无论来自何方的外界强制力威胁的自由。而要求新闻界免于可能歪曲其表述的各种压力,无异于要求社会中不存在互相竞争的势力和信仰。但是,必须认识并权衡持久存在的歪曲力量,无论是财政的、大众的,还是教权的和制度的。如果新闻界想要完全自由,它就必须了解和克服任何伴随其自身经济地位、其集中趋势及其金字塔式结构而产生的偏见。
新闻界必须向右能够发展她自己关于服务与成就的种种概念的自由。它必须享有为维系和发展自由社会作出贡献的自由。
这意味着新闻界还必须是可以问责的。它必须对社会负有如下责任: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众权利以及那些没有任何报刊代言、几乎被遗忘的演说者的权利。它必须明白,他的缺点和错误不再是个人的无常行为,而已经成为社会公害。新闻界的声音向垄断走了那么远,以至于它喜欢自己的智慧与观察具有的独家性,以剥夺其他声音被听闻的机会和公众投稿的权利。放眼未来,新闻自由只能以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而继续存在。它的精神权利以它对这中问责性的接受程度为转移。它的法定权利将维持不变,如果它的精神义务得到履行的话。”
第二章中,作者就新闻自由的要求进行了具体的说明。第一点要求概括起来就是准确性、客观性、真实性。这些性质作为新闻的本质属性与国家性质没有关系;第二点要求拥有一个批评和讨论的平台,而大众传播媒介就是这样一个平台的角色。作者在此本书中反复强调“共
同载体”这一概念,因为新闻自由要求每一种观点都应该得到公平的传播,因此,同一平台的媒体必须履行同时刊登“批评”和“表扬”意见的新闻。受众或读者在争辩的环境中,由自己的经验去判断或支持哪一方的观点。这对于受众的学识水平、判断能力等都是要求很高的,就目前的受众的情形来看,达成第二项要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第三项要求中,作者提出了传播学中的几个概念,例如“刻板成见”等,它要求新闻界重复和强调社会群体真实而典型的形象,但是对于“典型而真实”概念的定义也是有许多歧义的。对于不同的历史环境,社会经济的发展程度、国家性质的不同等都是有所区别的。此后,作者论述了新闻界作为传播价值观、教育价值的职责。
第三章及此后的几章中,作者辩证了集中化的优劣势。由于科技革命的一路爆发,传播领域也在经历一场又一场的革命,最主要的表现是“集中”,也就是媒介的集团化趋势,其优势在于这种集中化的集团才能为公众提供某些服务,而这些服务又是小型的传播机构所不能提供的;劣势在于由于媒介多样性被削弱,是否能够保证公民的每一种观点都得到公正的传播,也就是新闻自由是否受到了威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委员会也提供了一些建议:认为“大众传播机构”应该从属于私人企业而非受到政府的控制,这是保障新闻自由的基础。因此,作者在书中第五章反复强调“新闻界的自律”,寄希望于自身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新闻机构,而不是通过政府强制手段而“结果的歪瓜”。政府保障了新闻自由的权力,有权力的同时也相对应一定的义务,这种权利并不是无条件的滥用,因此,从“新闻界”与“政府”的权利与义务的赋予关系来说,双方都达成了一种共识,有点“惺惺相惜”的意味。 政府——新闻界——受众是博弈的三方,失掉任何一方,“新闻自由”都将失去其真正的含义。而其三者的关系也是辨不明、理不清,此本书的贡献在于对于三者的角色分别进行了分析,并对其作出了各自的要求以此来达到新闻自由的目的。在第六章,作者提出13条建议要让新闻界从禁锢它的势力中解放出来。分别对政府、新闻界、公众三方提出建议。最后 书中也阐述了新闻界的产生和发展,新闻界在本质上是发达社会的一种公共机构。在我看来,新闻界的发展是有条件的,必须有三个条件:1, 民主意识的强化;2,新的发明工具的改进和创新;3,社会的需求。只有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人们有了民主和法制的意识,新闻自由才开始萌芽,当然新闻界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正是有了新的传播工具,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的发明以及电子技术的革新,才使得新闻界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地发展。另外一点就是人们有这种对新闻的需求,新闻可以给人们提供信息,这种信息必须是可以消除人们信息的不确定性的。好奇心是人们的天性,促使人们不断地寻求一种公共的机构来满足这种需求,当然按照马克思的价值规律原理,有需求就有市场,有市场就产生新的产业,因此,新闻业开始蓬勃发展起来。
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必须对社会负有如下责任:满足公众需求,维护公民权利以及那些没有任何报刊代言、几乎被遗忘的言说者的权利。它必须明白,它的缺点和错误不再是个人的无常行为,而已经成为社会公害。
我们的社会今天需要的是:
第一,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景中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如果我们分解看我们需要的新闻应该是这样的:情景的意义、智慧所在应该是赋予其意义的情景中的报道,这个报道是全面、真实的)
第二,一个交流论坛和批评的论坛。这就意味着传媒应当将自己视为公共讨论的共同载体。 第三,一种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
第四,一种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和价值观的方法。
第五,一个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感情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传媒要提供信息流、思想流、感情流。为什么提出思想流?书中认为:文明社会是一个思想观点的运作系统,它靠消费思想观点来维系和变革。因此,它必须保证其成员所持的尽可能多的思
想观点能得到它的审视。)
在今天看来,这份报告仍具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由它所概括出的“社会责任论”得到了广泛认可“社会责任论”提出了自由必须伴随责任的观念,纠正了传统自由主义理论绝对自由的错误;阐明了言论自由为基本的人权,而新闻自由只是报人的权利,两者不可混为一谈;鼓励推行报业自律制度,促进了报业的真实和公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