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高层住宅给水技术标准(2011年)

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QG/SS06.06-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图纸审核、泵房及水池,水泵机组与控制、电气控制、远程监控、防雷、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24米以上100米以下的高层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作为《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的补充,原规定同样有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3)

《无负压给水设备》CJ/T265--2007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 254-2007

《管网叠压供水技术技术规程》CECS221:2007

《装配式给水箱》92SS177

《不锈钢食品容器卫生标准》GB9684

《绍兴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部件推荐产品目录》(2009)

《无负压给水设备验收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按附件一《绍兴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配置设备推荐产品》中的厂家选择采购。

3.2 图纸审核

3.2.1 图纸审核主要对用户提供的高层住宅建筑给水施工图及其相关图纸进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压力、流量需求、给水管材材质、设计施工安装规范、消防用水需求等五个方面。

3.3系统选择

3.3.1 高层住宅增压供水方式可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也可采用低位不锈钢水池加变频泵联合增压供水方式。具体适宜采用何种增压供水方式,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地块接入口供水管网压力进行实测后,并结合地块大小、管道口径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3.3.2 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现场实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最不利时供水压力大于等于0.25MPa,接入口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管径大于等于DN200,吸水管径小于等于DN150;采用市政管网单回路供水时,瞬时最大流量≤30L/s的高层住宅。

⑵、市政供水管径比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大2 级及以上的规定。(详见下表)

3.3.3不能满足3.3.2条规定的高层住宅,不得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应采用低位不锈钢水池加变频泵联合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且水池必须位于城市供水管网接入口处。严禁使用屋顶水箱。

3.3.4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绍大线以东、104国道北复线以南、上樊公路以西、外环南路以北(含城东生态园) 区域内建筑檐口黄海标高24米内,其它区域内建筑檐口黄海标高20米内的,可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为直接供水分区;增压供水分区,每隔7层作为一个分区,每个分区设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一套。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不得小于0.1MPa。

3.3.5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生活给水系统,应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方式。每个分区设一套增压设备,进行增压供水,原则要求不得采用入户表前减压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

3.3.6建筑物内不同用水性质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前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并分别装表计量。

3.4 泵房

3.4.1 泵房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的要求设计安装。

3.4.2 泵房内供水设施须使用牌号为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并符合GB/T17219《生活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

3.4.3 泵房应设置于该小区最接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口处,且应设置于进出便利畅顺的地方;地下泵房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地下室出入口处,其垂直上一层不得有住宅。泵房应设置宽敞的大门(最小宽度1.8米,最小高度2米)便于设备运输,并安装坚固的防火、防盗门、窗。

3.4.4 泵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二次加压设备安装需要进行设计,泵房净高不低于3米。泵房内宜有检修设备的场地,检修堆放场地尺寸应不小于设备外形尺寸且设备四周净距不小于0.7米。水泵机组的布置间距详见下表规定:

3.4.5泵房内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手动起重设备。

3.4.6 泵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应保证地面干燥无积水。

3.4.7 泵房须设置集水坑,集水坑内安装自动排水水泵装置,并做到一用一备,集水坑内须设置超高水位报警装置。

3.4.8 生活用水泵房应单独设置,与消防水泵房隔开,具有独立的门窗。

3.4.9 生活用水泵房就近应配备不小于2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

3.4.10 泵房内应配置用于远传控制系统的灭火系统。

3.5 不锈钢水箱(池)

3.5.1 水箱(池)须选用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水箱(池)。

3.5.2 水箱(池)须单独设置在专用房间内,水箱(池)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3.5.3 水箱(池)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36小时的生活用水量。水箱须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3.5.4 水箱(池)底部应架空,距地面应大于等于0.5m。水箱箱壁与墙面距离应大于0.7m,水箱(池)顶部与楼板间距应大于等于0.8m,室内建筑凸出部分距水箱距离应大于0.5m。

3.5.5 水箱(池)高度不应超过3m。当超过1.5m时,水箱(池)内外应设置爬梯。水箱(池)内、外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等,必须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0Cr18Ni9。

3.5.6 水箱(池)必须设置人孔,圆型的人孔直径应不小于0.6m,方型的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0.6m。

3.5.7 水箱(池)人孔必须设有带锁的密封盖,保护高度应不小于0.1m。

3.5.8 放空管必须设在水池(水箱)底部,直径应不小于50mm。水箱(池)底部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向放空管。

3.5.9 水箱(池)出水管管口下沿距水池(水箱)底部应不小于0.1m。

3.5.10 水箱(池)进水管下沿必须高于溢流管上沿,距离应不小于0.1m。

3.5.11 水箱(池)溢流管、放空管严禁与排水系统直接相连,与集水井最高水位应有不小于0.3m的空气隔断。

3.5.12 水箱(池)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采取相对方向设置,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3.5.13 水箱(池)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安装阀门。

3.5.14 水箱(池)必须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应安装微孔过滤器。

3.5.15 水箱(池)应二路进水,进出水成对角。在水箱进水浮球阀前,加装电动阀门(开关次数100万次以上),与液位仪同时控制水箱(池)水位,在水箱(池)水位超高或超低时能自动停机和报警。

3.5.16 为防止水箱(池)爆裂,水箱(池)四周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3.6 管道安装

3.6.1管道

3.6.1.1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3.6.1.2 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球墨铸铁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管。

3.6.1.3 水泵机组出水管在泵房内明装部分及明管吊装于地下室内的增压给水管道,管材可选用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

3.6.1.4 埋地敷设的增压给水管道,管材可选用球墨铸铁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应经可靠防腐处理。

3.6.1.5 增压给水立管,管材可选用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管。

3.6.1.6 设计有地下室的,增压给水管道安装应吊装于地下室顶板下。管道支、吊、托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并应安装减震垫。

3.6.1.7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管顶覆土:DN80及以下口径管道不得小于500mm,DN100及以上口径管道不得小于700mm。

3.6.1.8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3.6.1.9 给水立管可安装在管道井内,也可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明管安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其安装位置应不影响日常通行。

3.6.1.10 给水立管入户三通相对地面高度应在0.4~1.2米之间。

3.6.1.11 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管道与墙壁及管道间应保证足够的维修间距,原则要求立管外壁与墙面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0 mm。

3.6.1.12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外壁间净距不小于100mm,原则要求用于生活给水立管的管道井内不得另设其他管道,生活给水立管管道井单独设置的,井室规格尺寸不得小于600mm×800mm;若与消防给水立管共用管道井,不得小于600mm×1200mm,且要求生活给水立管与消防给水立管对称布置(详见附件一)。维修人员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小于600mm。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检修门尺寸不小于:高1800×宽600,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级限及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附合消防规范的规定。

3.6.1.13 吊装于地下室顶板下、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管道,管道外壁应涂刷银粉漆进行防腐处理,并用绿色油漆标示其供水分区及水流方向,并做好防冻保暖。

3.6.1.14 给水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屋面处应设置防水套管。穿过墙壁和楼板,宜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3.6.1.15 屋顶消防水箱进水管可从生活增压给水立管接入,并单独装表计量,水表口径DN25。

3.6.1.16 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管道,应在给水管道附近设置一支de75的PVC排水管,并每层设置向上的Y型三通及地漏,至底层通入雨水井内,至屋顶与大气相通。

3.6.2 阀门

3.6.2.1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等级及使用温度,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和铁壳铜芯阀门等。

3.6.2.2 阀门的设置位置具体按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设置,增压环管、单元分支管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承压能力应满足其工作压力要求。

3.6.2.3 减压方式应优先考虑直接水泵机组减压。减压阀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保证足够的维修拆装空间。

3.6.2.4 增压给水立管顶端均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3.6.2.5 增压给水立管底层控制阀后设置排放三通及防盗排放阀门,排放管就近接入雨水井。排放管与雨水井应保证空气隔断。

3.6.3 水表

3.6.3.1 高层住宅需增压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在进入增压泵房前必须设置独立的总计量水表,总计量水表应安装于室外地面,并应配备远传装置。

3.6.3.2 给水立管安装在管道井内的,进户水表应嵌墙安装于水表箱内或安装在管道井内,且水表前后短管上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以确保水表运行平稳;给水立管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进户水表应嵌墙安装于水表箱内。水表外壳距墙面净距为10~30mm。

3.6.3.3 水表均采用远传水表,给水管道井内应布设de32PVC穿线管,并在底层相互贯通。

3.6.4 隐蔽工程必须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3.6.5 管道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给水管道的试验压力均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

3.6.6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3.7 水泵机组

3.7.1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册《建筑给水排水》。

3.7.2 生活饮用水水泵机组所安装的阀门,其阀芯及阀杆的材质必须为不锈钢,牌号为1Cr18Ni9T或2Cr13。 蝶阀不得使用于≤DN50MM的管道,不得使用于水泵吸水管。

3.7.3 水泵须具有备用泵,应设置为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3.7.4 水泵须具有变频调速供水功能,且应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三种方式。

3.7.5 水泵应利用出水管上的压力传感器反馈的水压信号实现恒压供水。

3.7.6 在泵出水干管振动小、水压平稳处,管网末梢最不利点处,总管减压阀的出口处都必须设置压力传感器,其量程选择应为工作压力的1.5~2倍。压力控制误差不应大于0.01Mpa。

3.8 电气控制

3.8.1 泵房内的电缆布线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与其它设备的间距符合规

范要求,架空电缆下方不得布置水泵机组。

3.8.2 泵房应具有动力、照明电源,动力电源须具有自动切换的双电源配电柜,电源进线总开关必须安装于控制柜内,泵站进线处配置总电闸。

3.8.3 电源须单独装表计量,具有远传功能,

3.8.4 电控柜

3.8.4.1 电控柜体由设备集成厂家提供,按标准制作机柜。防护等级IP30。柜内布线及元器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3.8.4.2 电控柜应单独进线,设专用断路器,断路器容量符合系统工作要求。

3.8.4.3 电控柜做混凝土基础,基础高于地面200mm以上,以防浸水。环境必须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温度0℃-40℃,无振动,无粉尘,无影响通讯系统工作的电磁辐射源。

3.8.4.4 电控柜内设散热风扇和温度控制器,当环境温度高于40℃时,系统能启动风扇对控制系统进行降温。

3.8.4.5 电控柜内要求设置过电压、瞬间过电压、浪涌电压保护,对雷电感应、雷电冲击有保护作用。浪涌保护器回路单独设置电源断路器。

3.8.4.6 电控柜内各接线端子标志应清晰,并与图纸对应。

3.8.4.7 电控柜上方不能有供水设施或充满介质的管路系统。

3.9 远程监控

3.9.1 须提供以下参数实现实时远程监控:水泵电机运行电流,泵进出口设定压力、实际压力,水池(水箱)设定液位、实际液位,水泵启闭状态,变频器频率,水质参数(含浊度、余氯、PH值),进水口流量,电量,机柜门开关。

3.9.2 下列参数出现异常时设备保护应能启动并报警:水压超压或欠压,水池(水箱)液位超高或过低,变频器故障,异常大流量,异常水质参数。

3.9.3 设备在数据恢复正常时应能自动恢复运行。

3.9.4 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器件可采用自主开发的单片机的系统也可采用通用PLC,具备模拟量输入、输出模块,数字量输入、输出模块。预留模拟量接口15%,不少于2路。预留数字量接口20%,不少于2路。

3.9.5 系统具备现场数据存储功能,存储时间不少于7×24小时。

3.9.6 模拟量信号为工业标准信号:4-20mmA。

3.9.7 为防电磁干扰,信号输入输出端应安装光电隔离系统。

3.9.8 系统必须配备串口通讯模块、以太网通讯模块。

3.9.9 数据远传采用GPRS通信方式,采用硬件接口RS232/485,通讯协议采用MOUDBUS,如采用其它兼容协议的,需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

3.9.10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的电控装置,对话界面应汉化,显示清晰,便于操作。

3.9.11 泵房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和广播,并远传至水司指定地点。

3.10 防雷

3.10.1 泵房必须经市级防雷部门防雷专项技术验收合格。

3.10.2 供电保护接地采用TN-S系统。

3.10.3 泵房内在有金属管道进出处、总电源进线处、水泵机组基础边应设专用接地桩。

3.10.4 泵房内的专用接地桩应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没有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绕建筑物四周敷设成环形的人工接地装置。

3.10.5 专用接地桩宜与泵房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开,两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10.6 专用接地桩应高出地面或基础10cm,用≥Φ12镀锌圆钢或∠40×4镀锌扁钢焊出。

3.10.7 水泵机组的控制柜内必须安装电源避雷器,信号避雷器,各种电器元件的接地端接入专用接地桩。

3.10.8 控制柜内接地线径按相线确定,当相线S<16mm2,接地线径=相线线径。当16 mm2<S<35 mm2,接地线径=16mm2,当S>35 mm2,接地线径=S/2。接地线径不得小于10mm2,长度小于500mm,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10.9 金属管道进出泵房处,水泵机组的接地线径不得小于接地桩的截面积,长度小于500mm。

3.11 验收

3.11.1 新建、在建、已建成投运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验收,按本标准执行。其中无负压设备验收见附录《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无负压供水设备专项验收规定》。

3.11.2 验收程序:先按本标准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再至现场实际检验;最后出具验收报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工程处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标准于2009年9月15日首次发布,2010年12月第一次修订。

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标准 QG/SS06.06-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图纸审核、泵房及水池,水泵机组与控制、电气控制、远程监控、防雷、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供水区域范围内,建筑黄海标高24米以上100米以下的高层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

本标准作为《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的补充,原规定同样有效。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绍兴市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技术规定》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泵站设计规范》GB/T50265—97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24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93)

《无负压给水设备》CJ/T265--2007

《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 254-2007

《管网叠压供水技术技术规程》CECS221:2007

《装配式给水箱》92SS177

《不锈钢食品容器卫生标准》GB9684

《绍兴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设备及部件推荐产品目录》(2009)

《无负压给水设备验收标准》

3 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移交给供水企业统一管理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应按附件一《绍兴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配置设备推荐产品》中的厂家选择采购。

3.2 图纸审核

3.2.1 图纸审核主要对用户提供的高层住宅建筑给水施工图及其相关图纸进行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压力、流量需求、给水管材材质、设计施工安装规范、消防用水需求等五个方面。

3.3系统选择

3.3.1 高层住宅增压供水方式可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也可采用低位不锈钢水池加变频泵联合增压供水方式。具体适宜采用何种增压供水方式,由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对地块接入口供水管网压力进行实测后,并结合地块大小、管道口径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3.3.2 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⑴、现场实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最不利时供水压力大于等于0.25MPa,接入口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管径大于等于DN200,吸水管径小于等于DN150;采用市政管网单回路供水时,瞬时最大流量≤30L/s的高层住宅。

⑵、市政供水管径比供水设备进水管管径大2 级及以上的规定。(详见下表)

3.3.3不能满足3.3.2条规定的高层住宅,不得采用一体化无负压、无吸程直接增压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应采用低位不锈钢水池加变频泵联合供水方式进行二次供水,且水池必须位于城市供水管网接入口处。严禁使用屋顶水箱。

3.3.4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绍大线以东、104国道北复线以南、上樊公路以西、外环南路以北(含城东生态园) 区域内建筑檐口黄海标高24米内,其它区域内建筑檐口黄海标高20米内的,可采用市政管网直接供水,为直接供水分区;增压供水分区,每隔7层作为一个分区,每个分区设置二次加压供水设备一套。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力不宜大于0.35MPa,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不得小于0.1MPa。

3.3.5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住宅生活给水系统,应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方式。每个分区设一套增压设备,进行增压供水,原则要求不得采用入户表前减压或分区减压的供水方式。

3.3.6建筑物内不同用水性质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前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并分别装表计量。

3.4 泵房

3.4.1 泵房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的要求设计安装。

3.4.2 泵房内供水设施须使用牌号为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并符合GB/T17219《生活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规定。

3.4.3 泵房应设置于该小区最接近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口处,且应设置于进出便利畅顺的地方;地下泵房要尽量设置在靠近地下室出入口处,其垂直上一层不得有住宅。泵房应设置宽敞的大门(最小宽度1.8米,最小高度2米)便于设备运输,并安装坚固的防火、防盗门、窗。

3.4.4 泵房建筑面积应根据二次加压设备安装需要进行设计,泵房净高不低于3米。泵房内宜有检修设备的场地,检修堆放场地尺寸应不小于设备外形尺寸且设备四周净距不小于0.7米。水泵机组的布置间距详见下表规定:

3.4.5泵房内应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手动起重设备。

3.4.6 泵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水条件,应保证地面干燥无积水。

3.4.7 泵房须设置集水坑,集水坑内安装自动排水水泵装置,并做到一用一备,集水坑内须设置超高水位报警装置。

3.4.8 生活用水泵房应单独设置,与消防水泵房隔开,具有独立的门窗。

3.4.9 生活用水泵房就近应配备不小于20平方米的管理用房。

3.4.10 泵房内应配置用于远传控制系统的灭火系统。

3.5 不锈钢水箱(池)

3.5.1 水箱(池)须选用0Cr18Ni9 (SUS304)以上的食品级不锈钢水箱(池)。

3.5.2 水箱(池)须单独设置在专用房间内,水箱(池)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措施。

3.5.3 水箱(池)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36小时的生活用水量。水箱须分为两格,并能独立工作。

3.5.4 水箱(池)底部应架空,距地面应大于等于0.5m。水箱箱壁与墙面距离应大于0.7m,水箱(池)顶部与楼板间距应大于等于0.8m,室内建筑凸出部分距水箱距离应大于0.5m。

3.5.5 水箱(池)高度不应超过3m。当超过1.5m时,水箱(池)内外应设置爬梯。水箱(池)内、外爬梯、支撑件及配件等,必须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料0Cr18Ni9。

3.5.6 水箱(池)必须设置人孔,圆型的人孔直径应不小于0.6m,方型的人孔每边长应不小于0.6m。

3.5.7 水箱(池)人孔必须设有带锁的密封盖,保护高度应不小于0.1m。

3.5.8 放空管必须设在水池(水箱)底部,直径应不小于50mm。水箱(池)底部应有一定的坡度,坡向放空管。

3.5.9 水箱(池)出水管管口下沿距水池(水箱)底部应不小于0.1m。

3.5.10 水箱(池)进水管下沿必须高于溢流管上沿,距离应不小于0.1m。

3.5.11 水箱(池)溢流管、放空管严禁与排水系统直接相连,与集水井最高水位应有不小于0.3m的空气隔断。

3.5.12 水箱(池)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采取相对方向设置,必要时应设导流装置。

3.5.13 水箱(池)进水管与出水管,必须安装阀门。

3.5.14 水箱(池)必须设置通气管,通气管应安装微孔过滤器。

3.5.15 水箱(池)应二路进水,进出水成对角。在水箱进水浮球阀前,加装电动阀门(开关次数100万次以上),与液位仪同时控制水箱(池)水位,在水箱(池)水位超高或超低时能自动停机和报警。

3.5.16 为防止水箱(池)爆裂,水箱(池)四周应采取相应加固措施。

3.6 管道安装

3.6.1管道

3.6.1.1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3.6.1.2 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球墨铸铁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管。

3.6.1.3 水泵机组出水管在泵房内明装部分及明管吊装于地下室内的增压给水管道,管材可选用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或不锈钢管。

3.6.1.4 埋地敷设的增压给水管道,管材可选用球墨铸铁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无缝钢管、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应经可靠防腐处理。

3.6.1.5 增压给水立管,管材可选用内衬不锈钢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铜管。

3.6.1.6 设计有地下室的,增压给水管道安装应吊装于地下室顶板下。管道支、吊、托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并应安装减震垫。

3.6.1.7 埋地敷设的给水管道管顶覆土:DN80及以下口径管道不得小于500mm,DN100及以上口径管道不得小于700mm。

3.6.1.8 管道接口法兰、卡扣、卡箍等应安装在检查井或地沟内,不应埋在土壤中。

3.6.1.9 给水立管可安装在管道井内,也可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明管安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其安装位置应不影响日常通行。

3.6.1.10 给水立管入户三通相对地面高度应在0.4~1.2米之间。

3.6.1.11 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立管,管道与墙壁及管道间应保证足够的维修间距,原则要求立管外壁与墙面最小间距不得小于100 mm。

3.6.1.12 管道井的尺寸,应根据管道数量、管径大小、排列方式、维修条件,结合建筑平面和结构形式等合理确定。管道外壁间净距不小于100mm,原则要求用于生活给水立管的管道井内不得另设其他管道,生活给水立管管道井单独设置的,井室规格尺寸不得小于600mm×800mm;若与消防给水立管共用管道井,不得小于600mm×1200mm,且要求生活给水立管与消防给水立管对称布置(详见附件一)。维修人员工作通道净宽度不小于600mm。管道井应每层设外开检修门,检修门尺寸不小于:高1800×宽600,管道井的井壁和检修门的耐火级限及管道井的竖向防火隔断应附合消防规范的规定。

3.6.1.13 吊装于地下室顶板下、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管道,管道外壁应涂刷银粉漆进行防腐处理,并用绿色油漆标示其供水分区及水流方向,并做好防冻保暖。

3.6.1.14 给水管道穿越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的外墙处、屋面处应设置防水套管。穿过墙壁和楼板,宜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3.6.1.15 屋顶消防水箱进水管可从生活增压给水立管接入,并单独装表计量,水表口径DN25。

3.6.1.16 安装在管道井内或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给水管道,应在给水管道附近设置一支de75的PVC排水管,并每层设置向上的Y型三通及地漏,至底层通入雨水井内,至屋顶与大气相通。

3.6.2 阀门

3.6.2.1给水管道上使用的各类阀门的材质,应耐腐蚀和耐压。根据管径大小和所承受压力等级及使用温度,可采用全铜、全不锈钢和铁壳铜芯阀门等。

3.6.2.2 阀门的设置位置具体按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设置,增压环管、单元分支管上均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承压能力应满足其工作压力要求。

3.6.2.3 减压方式应优先考虑直接水泵机组减压。减压阀应按规范要求设置,并保证足够的维修拆装空间。

3.6.2.4 增压给水立管顶端均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3.6.2.5 增压给水立管底层控制阀后设置排放三通及防盗排放阀门,排放管就近接入雨水井。排放管与雨水井应保证空气隔断。

3.6.3 水表

3.6.3.1 高层住宅需增压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在进入增压泵房前必须设置独立的总计量水表,总计量水表应安装于室外地面,并应配备远传装置。

3.6.3.2 给水立管安装在管道井内的,进户水表应嵌墙安装于水表箱内或安装在管道井内,且水表前后短管上应采取相应固定措施,以确保水表运行平稳;给水立管明装于公共通道位置的,进户水表应嵌墙安装于水表箱内。水表外壳距墙面净距为10~30mm。

3.6.3.3 水表均采用远传水表,给水管道井内应布设de32PVC穿线管,并在底层相互贯通。

3.6.4 隐蔽工程必须进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3.6.5 管道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给水管道的试验压力均为其工作压力的1.5倍。

3.6.6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

3.7 水泵机组

3.7.1 水泵机组的布置应符合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及《给水排水设计手册》第二册《建筑给水排水》。

3.7.2 生活饮用水水泵机组所安装的阀门,其阀芯及阀杆的材质必须为不锈钢,牌号为1Cr18Ni9T或2Cr13。 蝶阀不得使用于≤DN50MM的管道,不得使用于水泵吸水管。

3.7.3 水泵须具有备用泵,应设置为自动切换、交替运行。

3.7.4 水泵须具有变频调速供水功能,且应具有手动、自动和远程控制三种方式。

3.7.5 水泵应利用出水管上的压力传感器反馈的水压信号实现恒压供水。

3.7.6 在泵出水干管振动小、水压平稳处,管网末梢最不利点处,总管减压阀的出口处都必须设置压力传感器,其量程选择应为工作压力的1.5~2倍。压力控制误差不应大于0.01Mpa。

3.8 电气控制

3.8.1 泵房内的电缆布线按《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与其它设备的间距符合规

范要求,架空电缆下方不得布置水泵机组。

3.8.2 泵房应具有动力、照明电源,动力电源须具有自动切换的双电源配电柜,电源进线总开关必须安装于控制柜内,泵站进线处配置总电闸。

3.8.3 电源须单独装表计量,具有远传功能,

3.8.4 电控柜

3.8.4.1 电控柜体由设备集成厂家提供,按标准制作机柜。防护等级IP30。柜内布线及元器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3.8.4.2 电控柜应单独进线,设专用断路器,断路器容量符合系统工作要求。

3.8.4.3 电控柜做混凝土基础,基础高于地面200mm以上,以防浸水。环境必须干燥通风,无阳光直射,温度0℃-40℃,无振动,无粉尘,无影响通讯系统工作的电磁辐射源。

3.8.4.4 电控柜内设散热风扇和温度控制器,当环境温度高于40℃时,系统能启动风扇对控制系统进行降温。

3.8.4.5 电控柜内要求设置过电压、瞬间过电压、浪涌电压保护,对雷电感应、雷电冲击有保护作用。浪涌保护器回路单独设置电源断路器。

3.8.4.6 电控柜内各接线端子标志应清晰,并与图纸对应。

3.8.4.7 电控柜上方不能有供水设施或充满介质的管路系统。

3.9 远程监控

3.9.1 须提供以下参数实现实时远程监控:水泵电机运行电流,泵进出口设定压力、实际压力,水池(水箱)设定液位、实际液位,水泵启闭状态,变频器频率,水质参数(含浊度、余氯、PH值),进水口流量,电量,机柜门开关。

3.9.2 下列参数出现异常时设备保护应能启动并报警:水压超压或欠压,水池(水箱)液位超高或过低,变频器故障,异常大流量,异常水质参数。

3.9.3 设备在数据恢复正常时应能自动恢复运行。

3.9.4 远程监控系统的核心器件可采用自主开发的单片机的系统也可采用通用PLC,具备模拟量输入、输出模块,数字量输入、输出模块。预留模拟量接口15%,不少于2路。预留数字量接口20%,不少于2路。

3.9.5 系统具备现场数据存储功能,存储时间不少于7×24小时。

3.9.6 模拟量信号为工业标准信号:4-20mmA。

3.9.7 为防电磁干扰,信号输入输出端应安装光电隔离系统。

3.9.8 系统必须配备串口通讯模块、以太网通讯模块。

3.9.9 数据远传采用GPRS通信方式,采用硬件接口RS232/485,通讯协议采用MOUDBUS,如采用其它兼容协议的,需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

3.9.10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的电控装置,对话界面应汉化,显示清晰,便于操作。

3.9.11 泵房应设置视频监控,报警和广播,并远传至水司指定地点。

3.10 防雷

3.10.1 泵房必须经市级防雷部门防雷专项技术验收合格。

3.10.2 供电保护接地采用TN-S系统。

3.10.3 泵房内在有金属管道进出处、总电源进线处、水泵机组基础边应设专用接地桩。

3.10.4 泵房内的专用接地桩应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内的钢筋作为防雷接地装置,没有钢筋混凝土基础作为接地装置时,应围绕建筑物四周敷设成环形的人工接地装置。

3.10.5 专用接地桩宜与泵房防雷接地装置共用接地体,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此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若与防雷接地装置分开,两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10.6 专用接地桩应高出地面或基础10cm,用≥Φ12镀锌圆钢或∠40×4镀锌扁钢焊出。

3.10.7 水泵机组的控制柜内必须安装电源避雷器,信号避雷器,各种电器元件的接地端接入专用接地桩。

3.10.8 控制柜内接地线径按相线确定,当相线S<16mm2,接地线径=相线线径。当16 mm2<S<35 mm2,接地线径=16mm2,当S>35 mm2,接地线径=S/2。接地线径不得小于10mm2,长度小于500mm,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

3.10.9 金属管道进出泵房处,水泵机组的接地线径不得小于接地桩的截面积,长度小于500mm。

3.11 验收

3.11.1 新建、在建、已建成投运的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验收,按本标准执行。其中无负压设备验收见附录《绍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无负压供水设备专项验收规定》。

3.11.2 验收程序:先按本标准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再至现场实际检验;最后出具验收报告。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工程处负责制订并解释;

本标准于2009年9月15日首次发布,2010年12月第一次修订。


相关内容

  • 初步设计说明
  • 香缇锦园初步设计说明 第一章 规划设计说明 1.0. 总则 1.1. 基地概况 "海宁市江南大道南侧.新海公路西侧地块"项目用地位于浙江省海宁市.地块周边两面临路,其中北邻城市干道江南大道,东侧为新海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地块南侧为现状河道,景观资源丰富,十分优美,地理位置相对优越 ...

  • 津市市中意幸福里住宅小区设计方案
  • 中意 幸福里住宅小区方案设计总说明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 设计依据 1.1.1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2012年版): 1.1.2 <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68-2005): 1.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 ...

  • 建筑方案设计总说明1
  • 中瑞华府建筑方案设计说明 第一篇 规划建筑设计篇 一.项目概况 小区位于利民街北.百货大楼东侧,胶济铁路的南侧,南临近利民街.本项目交通便利,毗邻潍坊市市区,自然风光优美,地理位置得天独厚. 二.规划设计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 ...

  • 住宅区建筑设计说明
  • 盛晟.阳光城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说明 一.规划设计概况 1.1区位条件: 本项目建设用地位于人民路477厂老厂区及周边地块,位于安庆市新旧城区结合地带,交通地理位置优越.用地向南可观看秀美的长江江景,向西可观迎江寺振风塔,向东眺望雄伟的安庆长江大桥,北临安庆最繁华商业街-人民路.基地具有不可复制的 ...

  • 绍兴生活网及DM杂志介绍
  • 绍兴生活网简介 浙江绍兴迅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互动营销为主要业务的新媒体公司,旗下绍兴生活网是绍兴地区最具影响力的网络服务品牌之一,为100多万绍兴人提供生活信息.日常消费指导.网络应用等服务,以促进城市信息交流,提高社会效率为己任.公司员工近20人,拥有多名互联网专业资质从业人员. 绍兴生活 ...

  • 家庭火灾应急逃生装备技术性能的探讨
  • 消防设备研究 家庭火灾应急逃生装备技术性能的探讨 刘海燕1.梁国福2 (1.浙江省消防总队,浙江绍兴312000:2.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天津300381) 摘要:以上海"11・15"火灾事故为背景.分析家庭火灾应急逃生装备的适用范围和配置原则.通过资料查询和实际'使用,确定消 ...

  •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目录
  • 目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3.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a. 建筑工程 b. 城镇建设工程 c. 冶金工业工程 d.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 e. 机械行业压力容器标准 5.质量法律法规目录 . 录 一.工程 ...

  • 房地产开发投资分析可行性报告
  • 东胜御熙台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姓名:杨松 学号:1005031219 班级:房产2班 指导教师:李伟华 日期:2012年5月26日 目 录 一.项目简介 二.区位分析 1.石家庄住宅市场分析 2.政策分析 3.自然位置分析 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四.工程建设进度 五.总成本及费用估算 六.收入与税金 ...

  • 国家建筑标准规范4月
  • 天津汇森建筑书店规范目录 *注蓝色字体的规范为最近新出的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 版 工程建设国家级工法汇编(2007-2008 年度) 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2010) 建筑业 10 项新技术(2010)应用指南 创建鲁班奖工程实施指南 现行建筑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