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一、中宾
1、前台登记有效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一、二代)、驾驶证、警官证、护照等。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照片和年龄是否与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4、单间至少需要1张证件;标准间至少需要2张证件。
二、外宾
1、港澳人员使用《通行证》;台胞使用《台胞证》;其它国家使用护照。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打孔或剪角;检查签证是否
过期;外宾在国内取得的驾驶证不可以使用。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
4、外宾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普通物品保管
1、 寄存物品不包括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姓名与房号、清点物品并填写行李寄存牌、将行李下联给客人、上联正确悬挂在行李上方;寄存时行李牌的填写内容包括: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房
号、件数、寄存日期、领取日期、行李员和客人签名。
3、 办理寄存手续后将客人行李放入行李房;
4、 客人凭行李牌下联领取行李。普通行李可代领,但需寄存
人本人授权;普通行李退房后可继续寄存在总台;
5、寄存行李最长期限3个月;本项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
二、贵重物品保管
1、 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类、金银首饰类和电脑物品类;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信息;填写《保管箱存取记录卡》、
将物品放入保险箱内、提醒客人妥善保存钥匙;
3、 寄存现金和首饰内物品时,可提供信封和胶带,总台无须清
点物品数量,无须分辨真伪;
4、 客人临时取用物品或最终取完物品都要留下记录和签名
5、 寄存和领取均在总台摄像范围内进行;
6、 贵重物品凭本人身份证、房卡和保险箱钥匙领取,不可代领,
退房后服务停止;
7、本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钥匙遗失需要赔偿400元。
遗留物品上缴制度
一、 总台遗留物品
1、 服务员或PA若发现总台大堂或柜台上客人遗留的物品,无
论贵重无否,应及时通知安保部,并协同前厅部共同管理,物品具体放置位置可灵活。
2、 及时在《总台遗留物品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
件数、特征、遗留日期、经办人等。
二、客房遗留物品
1、客人未离店,及时交还客人。
2、客人已离店,由客房部主管通知前厅部和安保部,由三部门
共同清点物品的件数。
3、 客房部按月分类保管客人的遗留物品。
4、 由前厅部尽量联系客人,让客人回店领取。
5、 贵重物品,由客房部协同保安部每六个月处理一次,做好记录;普通物品,由客房部协同保安部每三个月处理一次,做好记录;
旅客住宿登记验证制度
一、中宾
1、前台登记有效证件种类主要包括身份证(一、二代)、驾驶证、警官证、护照等。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检查证件上照片和年龄是否与本人一致;检查对方是否是公安通缉人员。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
4、单间至少需要1张证件;标准间至少需要2张证件。
二、外宾
1、港澳人员使用《通行证》;台胞使用《台胞证》;其它国家使用护照。
2、有效证件的检验:检查证件是否打孔或剪角;检查签证是否
过期;外宾在国内取得的驾驶证不可以使用。
3、住宿登记过程包括三个部分:表单登记(需要客人签字);电脑系统登记(房态修改);扫描客人证件并上传至公安系统。另,部分国家的护照首页需要复印并且上传至当地派出所。
4、外宾必须严格按照人头进行登记;外宾团队必须上报当地派出所。
旅客财物保管制度
一、普通物品保管
1、 寄存物品不包括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和其他违禁品;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姓名与房号、清点物品并填写行李寄存牌、将行李下联给客人、上联正确悬挂在行李上方;寄存时行李牌的填写内容包括:客人姓名、联系方式、房
号、件数、寄存日期、领取日期、行李员和客人签名。
3、 办理寄存手续后将客人行李放入行李房;
4、 客人凭行李牌下联领取行李。普通行李可代领,但需寄存
人本人授权;普通行李退房后可继续寄存在总台;
5、寄存行李最长期限3个月;本项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
二、贵重物品保管
1、 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类、金银首饰类和电脑物品类;
2、办理寄存手续:核对客人信息;填写《保管箱存取记录卡》、
将物品放入保险箱内、提醒客人妥善保存钥匙;
3、 寄存现金和首饰内物品时,可提供信封和胶带,总台无须清
点物品数量,无须分辨真伪;
4、 客人临时取用物品或最终取完物品都要留下记录和签名
5、 寄存和领取均在总台摄像范围内进行;
6、 贵重物品凭本人身份证、房卡和保险箱钥匙领取,不可代领,
退房后服务停止;
7、本服务为免费服务项目,钥匙遗失需要赔偿400元。
遗留物品上缴制度
一、 总台遗留物品
1、 服务员或PA若发现总台大堂或柜台上客人遗留的物品,无
论贵重无否,应及时通知安保部,并协同前厅部共同管理,物品具体放置位置可灵活。
2、 及时在《总台遗留物品记录本》上详细记录物品的名称、
件数、特征、遗留日期、经办人等。
二、客房遗留物品
1、客人未离店,及时交还客人。
2、客人已离店,由客房部主管通知前厅部和安保部,由三部门
共同清点物品的件数。
3、 客房部按月分类保管客人的遗留物品。
4、 由前厅部尽量联系客人,让客人回店领取。
5、 贵重物品,由客房部协同保安部每六个月处理一次,做好记录;普通物品,由客房部协同保安部每三个月处理一次,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