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十九讲讲稿

陈锡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正是从这一实际国情出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后,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的论述。根据中央的这一战略部署,200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继续加强“三农”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的问题。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春节前,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的课题就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元宵节刚过,中央又举办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在开班式和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2月21日,中央已授权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下面,我就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结合工作中的体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谈几点认识,供领导和同志们参考。

一、 为什么要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不是一个新概念,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以前的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去年10月11 日,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但这不是对以前概念的简单重复,而是有着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从思路看,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指导方针更明确。从背景看,是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村生产力持续发展和农村经营体制日趋完善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发展起点更高。从目标看,这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工作布局更全。从方式看,这次明确要加大国家投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扶持力度更大。在中国,要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以前提出这个目标,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追求的憧憬和发展的方向。而这次的提出,则是既把它作为一个长期发展的方向、又把它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任务。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主要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政府有了比以往更多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经济实力,也更有条件去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和许多国家一样,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初期,中国也需要从农业、农村中积累发展资金,因此城乡发展的差距在逐步扩大。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农村更快发展、农民收入更多增长,就必然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少有这样五方面的原因:

(一)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说,“‘食为政首’、‘农为邦本’,‘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伤则国贫’。我国历史上形成的这些农本观念和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在生存和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的宝贵思想,对我们认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6095亿斤增加到2005年的9680亿斤;肉类产量由1978年的856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7700万吨。我国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客观地说,对这一成就无论怎么称赞也不为过。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消除,而耕地和水资源不足的矛盾对农业发展的制约也越来越明显。

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

二是我国资源约束日渐趋紧。1996-2004年,我国耕地面积从19.51亿亩减少到18.37亿亩,8年间净减少1.14亿亩。而且这些减少的部分主要是地力较好的耕地。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41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

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

三是我国农业科技体系还比较薄弱,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低。我国目前农业科研和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率也较低,农业科技贡献率仅为48%,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低30个百分点左右。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每万农村人口中有40几名农业科技人员,而我国仅有1.7名。我国农业机械化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仍然很低。目前,我国机耕、机播种和机收水平分别仅为50.7%、31.2%和22.7%。全国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36.5%。据有关组织对15个发达国家综合评估,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谷物25吨,生产肉类3~4吨,分别相当于我国平均水平的20倍和14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生产率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108。

四是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近5年全国平均粮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分别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9%、23%和6%。年均造成粮食损失500亿斤左右。防疫体系不健全,重大动植物疫病不断发生。尤其是2005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链球菌事件的发生,更是充分暴露了我国动植物防疫体系的不足。

五是农村获得的金融支持严重不足。农村资金外流问题还比较突出。2004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仅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

(二)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都在快速增加。但从总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

1978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两者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为209.8元,差距比为1:2.57。2005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1:

3.22。也就是说,改革27年来,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0149.6元,而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3121.4元,农民每增加1元钱的纯收入,城镇居民就增加3.25元的可支配收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997—2003的7年间,平均每年只增长4%。中国是人口大国,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样的国情决定了要真正消除城乡差距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是,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这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这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大制约。

一是城乡教育差距非常之大。2004年,农村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仍然占7.5%,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初中以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65.4%的水平。

二是城乡卫生差距非常大。2000-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为21986.6亿元,城市和农村卫生费用筹资总额分别为13013.2亿元和8973.5亿元,农村仅占40.81%。2003年,农村人均卫生总费用为274.7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3.92%,相当于城市平均水平的24.77%。

三是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也非常明显。目前城市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农村地区仍然是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2004年全国文化事业费113.63亿元, 农村文化事业费30.11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26.5%。目前,全国38240个农村乡镇中还有近4000个无文化站,占乡镇总数的10.03%。

(三)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

首先是国力明显增强。2000年,我国GDP 为8.95万亿元,财政收入为1.34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3.3万亿元;而2005年,GDP 已增加到18.2万亿元,财政收入3.16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万亿元。“十五”期间,这几项指标都增长1倍以上。

其次是经济和人口的城乡分布格局出现明显变化,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2005年下降为12.4%;居住在农村的人口2005年已不足总人口的57%。

因此,我国总体上确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四)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

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在县和县以下实现的比重,1993年占42.0%,1996年为39.6%,2001年为37.4%, 2005年只占32.9%,将近60%的人口只有不到1/3的商品销售额,这是农村市场难以拓展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我们的外贸依存度一直很高,而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加剧,市场难以持续扩大。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最终必将成为影响整个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协调发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农村居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没有和谐的农村,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让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由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拖欠工资等问题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屡屡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尽快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努力减少和消除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完整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新村庄建设,概括起来是“五个五”:第一个“五”是五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即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第二个“五”是五个建设方面,即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第三个“五”是五个必须坚持,即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宪法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的基本原则。第四个“五”是“五要五不要”的工作方式,即要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第五个“五”是五大目标,即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宽,建设任务繁重,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总体来看,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一)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长期发展有深远影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重点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让农民喝上安全卫生饮用水。

要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加快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对全国400多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十一五”期间,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二是实施中部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近140座、装机容量约110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建设,改善排涝面积3800万亩,新增排涝面积191万亩。

同时,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安全的饮用水。从2000—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123亿元,加上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部分,总计220亿元,共解决了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1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2004年,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34%。饮用水氟砷含量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50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近4000万人,经常受季节性干旱影响的有9000多万人,因污染和自然饮用水微生物含量严重超标的有1.3亿人。这些人口的健康受到不良

影响。根据发改委提供的材料,“十一五”期间,我国要解决农村1亿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 继续建设农村道路,让农民走上更加顺畅便捷的路。

“十五”期间,我国农村道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的突破。全国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178亿元,其中中央安排国债投资和车购税资金1014亿元,银行贷款410亿元,地方自筹和其他资金2754亿元。2003年以来实施的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沥青(水泥)路30多万公里,农村沥青(水泥)总里程达到63万公里,比建国以来翻了一番。

但农村交通不便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目前,全国还有近100个乡镇、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农村公路中沙石路占70%,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

2005年初,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落实该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1000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3. 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让农民用上清洁卫生的燃料。

2003-2005年,国家每年安排国债投资10亿元支持“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圈)为主要内容的沼气项目,新建成沼气用户300多万户,

一些地方自己安排项目建设了150多万户,效果非常好,深受农民欢迎。总体来看,目前,农村能源紧缺,清洁能源尚未普及。在农村生活燃料中,秸秆占30%,薪柴占25%。

目前发改委和农业部正在编制“十一五”农村沼气规划。初步规划,5年间,全国计划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250万户,其中国家投资1500万户,带动地方自筹资金发展750万户。力争到2010年,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0%,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3000万平方米。到2010年,力争建成5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要超过能源消费量的50%。

4. 加快农村电力建设,让农民用上经济又有保障的电。

1998年以来,我国共投资2885亿元(其中安排国债资金612亿元)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农网改造基本完成。但农村用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全国还有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部分地区尚未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到2015年,全部解决农村人口用电问题。同时,要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以外,“十一五”时期,还要继续加强农村通讯建设,开展环境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搞好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农村发展的滞后,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更突出地反映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在以往较长时间中,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提供

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主要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办,与城镇差距很大。近年来,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明确“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1. 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普及”问题基本解决。2003-2004年全国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2420亿元。2005年,中央财政已经安排688亿元用于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项目。2005年安排70亿元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对中西部地区非贫困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提供免费教科书。但是,全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非常差。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3670平方米,危房率6.6%,占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的81%。西部地区尚有100多万中小学生因校舍短缺不能就学。

“十一五”期间,将根据“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累计新增投入1258亿元和924亿元左右,合计约2181亿元。

2. 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目前,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有了积极推进。到2005年6月底,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641个县(市、区)的2.25亿农村人口中,已有76%自愿参加了这项制度。但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仍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我国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差,服务能力弱,不利于农民就近就医。据调查,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危房率为33%,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需要装备或者更新X 光机等常规设备。到2005年6月底,除了641个县(市、区)的2.25亿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其他农民极少能够获得医疗保障。目前近50%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达不到基本标准,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滞后。

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已经对此作出安排,一是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将投入47.3亿元,比2005年增加41.9亿元。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二是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计划在2004-2009年,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安排资金216亿元,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三是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和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十一五”时期,要形成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3. 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近年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前四年对农村文化投入达到98.53亿元,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县、乡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农村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农村地区仍然是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目前,农村有2.3万个乡镇没有文化站或者设施简陋、面积狭小。尚有5000多万农民不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相当部分实现“村村通”的地区也只能收看三四套节目。

“十一五”时期,要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继续巩固和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

4. 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后,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国有10多个省(市)、10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488万村民、235.9万户家庭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总体来看,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在城市基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缺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则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会完善,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不健全。应在进一步完善以国家、集体和家庭等多方面力量相结合的农村现有社会保障

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建议》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是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议》非常明确,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突显了党中央对保障失地农民生存发展权的高度关注。

三是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途径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改变农业、农村落后的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近两年的农业和农民收入增长虽已出现转机,但粮食的年度产出和需求仍有缺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未见缩小,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和社会事业落后的矛盾还很突出。正如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那样:“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只有在解决“三农”问题上采取新的重大举措,切实推进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才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如期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本途径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建立五大机制。

(一) 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取消农业税,其余3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农业税,这一项减轻农民负担300多亿元。同时,通过取消、免收或者降低标准的面向“三农”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农收费项目150多项, 累计减轻农民负担200多亿元。在此基础上,先后取消农村“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项目,减轻农民负担700多亿元。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共减免税费负担1200多亿元。为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2000年以来,中央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还分别安排780亿元和250亿元用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第一,增加投入。近三年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包括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事业支出、减免税费、防灾减灾等)达到7726亿元,其中2005年达到2955亿元。第二,实施“三补贴”。2005年全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亿元。近两年还安排良种补贴67.2亿元、农机补贴3.7亿元。第三,实施生态建设补贴。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828.9亿元,支持完成退耕还林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

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为1145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相比,显然很不相称。因此,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以及“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在现阶段,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结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

(二) 建立党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

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是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地方各级党和政府要对本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负责,市(地)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中心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 各级党委要更加自觉地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各地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

有的地方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四川泸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专门成立了由10个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各部门在发展规划、资金投入、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要素配置等方面协调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而是几十年的事情。为形成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加以规范,有的还可以上升为法律。

(三) 建立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和办法,引导和支持农民积极建设好自己的幸福家园。《建议》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必须牢牢把握的两大重要原则,那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

目前,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如何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韩国在这一方面有较为成功的经验。他们的做法是政府提出指导性建设项目,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项目支持。江西省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典型发言也讲,他们的主要经验就是干不干、干什么、干多少、怎么干则由农民根据需要进行决定。

激发和保护农民自己的积极性,关键要坚持以下几条。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知道自己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始终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避免喊空口号。

二是要发展基层民主,真正让农民当家做主。要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事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觉悟水平。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觉悟水平和积极性。

(四) 建立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广大农民,但仅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建立城市医生取得职业资格和晋升职称必须先到农村服务一定期限的制度。鼓励和引导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实施文化下乡、送书下乡等工作,为农民群众创作和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要鼓励各类企业与乡村建立交流关系,进行“一帮一”的支援。提倡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

例如,江西赣州在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还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有效地激励了社会各方面的投入。一年中,累计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4.9亿元。

(五) 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包括许多方面内容,而当前农民最为迫切的要求之一,就是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农村人多地少,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1990年,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5.6%和20.2%,而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上述两者的比重,

已变为分别占56.7%和36.0%。尤其是农民人均来自工资性的收入首次突破了千元(1175元),也首次超过了来自种植业的收入(1098元)。这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将日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无疑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转移就业机会。

(作者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十九讲讲稿

陈锡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正是从这一实际国情出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要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十六届五中全会后,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都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了全面的论述。根据中央的这一战略部署,2005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继续加强“三农”工作、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的问题。经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定,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建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春节前,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的课题就是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元宵节刚过,中央又举办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分别在开班式和结业式上作了重要讲话。2月21日,中央已授权新华社全文播发了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下面,我就学习领会中央精神,结合工作中的体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谈几点认识,供领导和同志们参考。

一、 为什么要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不是一个新概念,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以前的文献中也曾多次出现过。去年10月11 日,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再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但这不是对以前概念的简单重复,而是有着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从思路看,是要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指导方针更明确。从背景看,是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农村生产力持续发展和农村经营体制日趋完善的新形势下提出来的,发展起点更高。从目标看,这次明确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工作布局更全。从方式看,这次明确要加大国家投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并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扶持力度更大。在中国,要真正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当然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以前提出这个目标,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追求的憧憬和发展的方向。而这次的提出,则是既把它作为一个长期发展的方向、又把它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任务。之所以有这样的区别,主要在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政府有了比以往更多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经济实力,也更有条件去实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和许多国家一样,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初期,中国也需要从农业、农村中积累发展资金,因此城乡发展的差距在逐步扩大。当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如果不及时调整发展战略,促进农业农村更快发展、农民收入更多增长,就必然会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影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因此,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至少有这样五方面的原因:

(一)我国农业的基础还不稳固,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农业是安天下的战略产业。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说,“‘食为政首’、‘农为邦本’,‘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农伤则国贫’。我国历史上形成的这些农本观念和治国方略,是中华民族在生存和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积累下来的宝贵思想,对我们认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和着力解决“三农”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我国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6095亿斤增加到2005年的9680亿斤;肉类产量由1978年的856万吨增加到2005年的7700万吨。我国用世界9%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客观地说,对这一成就无论怎么称赞也不为过。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一些制约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仍然没有消除,而耕地和水资源不足的矛盾对农业发展的制约也越来越明显。

一是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目前,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约占耕地面积的46%,机电排灌面积不足30%,农业灌溉用水平均利用系数只有0.45。

二是我国资源约束日渐趋紧。1996-2004年,我国耕地面积从19.51亿亩减少到18.37亿亩,8年间净减少1.14亿亩。而且这些减少的部分主要是地力较好的耕地。目前,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为1.41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

中低产田面积占全国耕地面积的70%以上。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28%。

三是我国农业科技体系还比较薄弱,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还比较低。我国目前农业科研和创新能力不足,成果转化率也较低,农业科技贡献率仅为48%,比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低30个百分点左右。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每万农村人口中有40几名农业科技人员,而我国仅有1.7名。我国农业机械化有了较大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平仍然很低。目前,我国机耕、机播种和机收水平分别仅为50.7%、31.2%和22.7%。全国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仅为36.5%。据有关组织对15个发达国家综合评估,每个农业劳动力每年生产谷物25吨,生产肉类3~4吨,分别相当于我国平均水平的20倍和14倍。我国农业从业人员的生产率只相当于加拿大的1/108。

四是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不强。近5年全国平均粮食作物遭受自然灾害面积、成灾面积和绝收面积分别占粮食播种面积的39%、23%和6%。年均造成粮食损失500亿斤左右。防疫体系不健全,重大动植物疫病不断发生。尤其是2005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链球菌事件的发生,更是充分暴露了我国动植物防疫体系的不足。

五是农村获得的金融支持严重不足。农村资金外流问题还比较突出。2004年我国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仅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

(二)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都在快速增加。但从总体来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呈现明显的扩大趋势。

1978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133.6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4元,两者收入差距的绝对额为209.8元,差距比为1:2.57。2005年,农民的人均纯收入是3255元,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为10493元,两者的收入比为1:

3.22。也就是说,改革27年来,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了10149.6元,而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只增加了3121.4元,农民每增加1元钱的纯收入,城镇居民就增加3.25元的可支配收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在1997—2003的7年间,平均每年只增长4%。中国是人口大国,且农村人口占大多数,这样的国情决定了要真正消除城乡差距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但是,在当前工业化、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城乡差距呈扩大之势,这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同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与城市的差距更大,这是提高农民素质的重大制约。

一是城乡教育差距非常之大。2004年,农村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人口仍然占7.5%,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初中以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9.1%,远低于城市65.4%的水平。

二是城乡卫生差距非常大。2000-2003年,全国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为21986.6亿元,城市和农村卫生费用筹资总额分别为13013.2亿元和8973.5亿元,农村仅占40.81%。2003年,农村人均卫生总费用为274.7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3.92%,相当于城市平均水平的24.77%。

三是城乡文化事业方面的差距也非常明显。目前城市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但农村地区仍然是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2004年全国文化事业费113.63亿元, 农村文化事业费30.11亿元,仅占全国文化事业费的26.5%。目前,全国38240个农村乡镇中还有近4000个无文化站,占乡镇总数的10.03%。

(三)已经初步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条件。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综合国力的明显提高,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条件正日渐具备。

首先是国力明显增强。2000年,我国GDP 为8.95万亿元,财政收入为1.34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为3.3万亿元;而2005年,GDP 已增加到18.2万亿元,财政收入3.16万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86万亿元。“十五”期间,这几项指标都增长1倍以上。

其次是经济和人口的城乡分布格局出现明显变化,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2005年下降为12.4%;居住在农村的人口2005年已不足总人口的57%。

因此,我国总体上确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迫切任务。

(四)扩大内需的必然要求。

我国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在县和县以下实现的比重,1993年占42.0%,1996年为39.6%,2001年为37.4%, 2005年只占32.9%,将近60%的人口只有不到1/3的商品销售额,这是农村市场难以拓展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我们的外贸依存度一直很高,而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贸易摩擦也不断加剧,市场难以持续扩大。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农村发展的滞后和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最终必将成为影响整个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一大瓶颈。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公正,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必然要求。

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协调发展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农村居民占我国人口的绝大多数,没有城乡的协调发展,没有和谐的农村,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把农村的事情办好,让农民安居乐业、和睦相处,使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充满活力。当前,农村总体是稳定的,干群关系是好的,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由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和拖欠工资等问题造成的矛盾和纠纷屡屡发生,有的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影响了一些地方的社会稳定。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尽快消除影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因素,努力减少和消除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是全面、系统、完整的,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单纯的新村庄建设,概括起来是“五个五”:第一个“五”是五个方面的建设内容,即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第二个“五”是五个建设方面,即2006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第三个“五”是五个必须坚持,即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宪法规定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不动摇;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的基本原则。第四个“五”是“五要五不要”的工作方式,即要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协商,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第五个“五”是五大目标,即农村生产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宽,建设任务繁重,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从农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胡锦涛总书记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和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逐步改变农村落后面貌。”总体来看,目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一)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温家宝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切实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不仅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长期发展有深远影响。”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重点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设:

1. 加强农村水利建设,让农民喝上安全卫生饮用水。

要在搞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一是加快节水灌溉。继续把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对全国400多处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十一五”期间,规划全国新增工程节水灌溉面积1.5亿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二是实施中部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近140座、装机容量约110万千瓦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建设,改善排涝面积3800万亩,新增排涝面积191万亩。

同时,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安全的饮用水。从2000—2005年,国家安排国债资金123亿元,加上地方配套和群众自筹部分,总计220亿元,共解决了60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困难和11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状况仍不容乐观。2004年,全国有3.2亿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占农村总人口的34%。饮用水氟砷含量超过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有50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近4000万人,经常受季节性干旱影响的有9000多万人,因污染和自然饮用水微生物含量严重超标的有1.3亿人。这些人口的健康受到不良

影响。根据发改委提供的材料,“十一五”期间,我国要解决农村1亿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2. 继续建设农村道路,让农民走上更加顺畅便捷的路。

“十五”期间,我国农村道路建设取得历史性的突破。全国共完成农村公路建设投资4178亿元,其中中央安排国债投资和车购税资金1014亿元,银行贷款410亿元,地方自筹和其他资金2754亿元。2003年以来实施的县际和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沥青(水泥)路30多万公里,农村沥青(水泥)总里程达到63万公里,比建国以来翻了一番。

但农村交通不便的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目前,全国还有近100个乡镇、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路和水泥路,农村公路中沙石路占70%,缺桥少涵的问题比较普遍。

2005年初,国务院已经批准了《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全国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落实该规划,“十一五”期间,国家将安排1000亿元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3. 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让农民用上清洁卫生的燃料。

2003-2005年,国家每年安排国债投资10亿元支持“一池三改”(建沼气池、改水、改厕、改圈)为主要内容的沼气项目,新建成沼气用户300多万户,

一些地方自己安排项目建设了150多万户,效果非常好,深受农民欢迎。总体来看,目前,农村能源紧缺,清洁能源尚未普及。在农村生活燃料中,秸秆占30%,薪柴占25%。

目前发改委和农业部正在编制“十一五”农村沼气规划。初步规划,5年间,全国计划新增农村户用沼气2250万户,其中国家投资1500万户,带动地方自筹资金发展750万户。力争到2010年,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农户普及率达到30%,太阳能热水器使用量达到3000万平方米。到2010年,力争建成50个绿色能源示范县,示范县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要超过能源消费量的50%。

4. 加快农村电力建设,让农民用上经济又有保障的电。

1998年以来,我国共投资2885亿元(其中安排国债资金612亿元)实施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农网改造基本完成。但农村用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目前,全国还有2000万农村人口用不上电,部分地区尚未实现城乡同网同价。“十一五”期间,要解决1000万农村人口的用电问题。到2015年,全部解决农村人口用电问题。同时,要尽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的续建配套工程。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以外,“十一五”时期,还要继续加强农村通讯建设,开展环境治理,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搞好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 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农村发展的滞后,不仅表现在经济方面,更突出地反映在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方面。在以往较长时间中,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政府对农村提供

的公共服务不足,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主要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己办,与城镇差距很大。近年来,这种状况已经开始发生变化。中央在2003年初就提出了“国家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在200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再次明确“要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规定,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低于70%”。

1. 努力改善农村教育条件

目前,农村义务教育“普及”问题基本解决。2003-2004年全国预算内农村义务教育投入2420亿元。2005年,中央财政已经安排688亿元用于实施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等项目。2005年安排70亿元对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除杂费和课本费,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的政策;对中西部地区非贫困县17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提供免费教科书。但是,全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非常差。农村中小学现有危房面积3670平方米,危房率6.6%,占全国中小学危房面积的81%。西部地区尚有100多万中小学生因校舍短缺不能就学。

“十一五”期间,将根据“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按照“两年实现、三年巩固”的目标,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累计新增投入1258亿元和924亿元左右,合计约2181亿元。

2. 强化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目前,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有了积极推进。到2005年6月底,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641个县(市、区)的2.25亿农村人口中,已有76%自愿参加了这项制度。但农村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仍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矛盾还相当突出。我国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差,服务能力弱,不利于农民就近就医。据调查,中西部地区农村乡镇卫生院危房率为33%,8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需要装备或者更新X 光机等常规设备。到2005年6月底,除了641个县(市、区)的2.25亿农村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外,其他农民极少能够获得医疗保障。目前近50%的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达不到基本标准,计划生育服务能力滞后。

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再次强调,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务院已经对此作出安排,一是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2006年,中央财政将投入47.3亿元,比2005年增加41.9亿元。到2008年将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二是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计划在2004-2009年,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安排资金216亿元,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县、乡、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三是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和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十一五”时期,要形成以县级服务站为龙头、中心乡镇服务站为骨干、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要“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3. 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

近年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十五”期间前四年对农村文化投入达到98.53亿元,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县、乡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农村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高。

农村地区仍然是文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目前,农村有2.3万个乡镇没有文化站或者设施简陋、面积狭小。尚有5000多万农民不能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相当部分实现“村村通”的地区也只能收看三四套节目。

“十一五”时期,要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继续巩固和推进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文化站建设。加强乡村体育设施建设。

4. 逐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大部分地区,初步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后,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国有10多个省(市)、1000多个县(市)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488万村民、235.9万户家庭得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但总体来看,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在城市基本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缺乏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则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会完善,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也就不健全。应在进一步完善以国家、集体和家庭等多方面力量相结合的农村现有社会保障

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建议》的要求,“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是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议》非常明确,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突显了党中央对保障失地农民生存发展权的高度关注。

三是逐步建立务工农民社会保障制度。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依法将务工农民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探索适合务工农民特点的大病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办法”。

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途径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是长期形成的,改变农业、农村落后的面貌必须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近两年的农业和农民收入增长虽已出现转机,但粮食的年度产出和需求仍有缺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未见缩小,农村基础设施缺乏和社会事业落后的矛盾还很突出。正如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的那样:“必须清醒地看到,农业依然是国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投入不足、基础脆弱的状况并没有改变,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并没有建立,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观,农村改革和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和攻坚阶段,保持农村发展好势头的任务非常艰巨”。“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只有在解决“三农”问题上采取新的重大举措,切实推进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加快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步伐,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才能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如期实现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根本途径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是要建立五大机制。

(一) 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农村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份取消农业税,其余3省也有210个县(市)免征农业税,这一项减轻农民负担300多亿元。同时,通过取消、免收或者降低标准的面向“三农”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农收费项目150多项, 累计减轻农民负担200多亿元。在此基础上,先后取消农村“三提五统”、农村教育集资等项目,减轻农民负担700多亿元。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农民共减免税费负担1200多亿元。为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成功,2000年以来,中央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还分别安排780亿元和250亿元用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二是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农民增收。第一,增加投入。近三年中央财政和国债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投入(包括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事业支出、减免税费、防灾减灾等)达到7726亿元,其中2005年达到2955亿元。第二,实施“三补贴”。2005年全国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亿元。近两年还安排良种补贴67.2亿元、农机补贴3.7亿元。第三,实施生态建设补贴。近三年,中央财政安排828.9亿元,支持完成退耕还林1.35亿亩,荒山荒地造林1.84亿亩;安排231.9亿元,支持保护了14亿亩天然林,营造林木0.62亿亩;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50亿元,支持保护重点公益林4亿亩。

但是,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新农村建设所需要的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2004年,我国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为1145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34%;农业贷款余额9843.1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5.55%。农村在上述各项资金支出中所占的比重,与农村人口所占的比例、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份额相比,显然很不相称。因此,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以及“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在现阶段,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变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重点在‘多予’上下工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结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2006年,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资金要高于上年,并逐步形成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投入机制。

(二) 建立党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合力、协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工作机制。

建立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是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任务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政策指导和工作支持,地方各级党和政府要对本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负责,市(地)县两级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中心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上。” 各级党委要更加自觉地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社会各方面、各地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

有的地方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四川泸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专门成立了由10个部门参加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各部门在发展规划、资金投入、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和要素配置等方面协调配合,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而是几十年的事情。为形成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我国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一些经验,把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及时加以规范,有的还可以上升为法律。

(三) 建立引导农民在国家政策扶持下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依靠自己辛勤劳动建设自己幸福家园的激励机制。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自身活力。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的引导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和办法,引导和支持农民积极建设好自己的幸福家园。《建议》对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必须牢牢把握的两大重要原则,那就是“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

目前,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新农村建设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障。如何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问题。

韩国在这一方面有较为成功的经验。他们的做法是政府提出指导性建设项目,农民根据自己的需要申请项目支持。江西省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典型发言也讲,他们的主要经验就是干不干、干什么、干多少、怎么干则由农民根据需要进行决定。

激发和保护农民自己的积极性,关键要坚持以下几条。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地位。农民知道自己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必须始终尊重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只有这样,才能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能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避免喊空口号。

二是要发展基层民主,真正让农民当家做主。要通过完善“一事一议”和村务公开等制度,保障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事业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觉悟水平。要通过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活跃农村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措施,提高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觉悟水平和积极性。

(四) 建立引导全社会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参与机制。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然是广大农民,但仅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要充分发挥城市带动农村发展的作用,加大城市经济对农村的辐射,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加大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农民的服务。组织城市医疗机构和人员对口支持农村,建立城市医生取得职业资格和晋升职称必须先到农村服务一定期限的制度。鼓励和引导教师及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实施文化下乡、送书下乡等工作,为农民群众创作和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要鼓励各类企业与乡村建立交流关系,进行“一帮一”的支援。提倡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支援。

例如,江西赣州在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还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帮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有效地激励了社会各方面的投入。一年中,累计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4.9亿元。

(五) 建立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

建立城乡统一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包括许多方面内容,而当前农民最为迫切的要求之一,就是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提出的“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权益”。农村人多地少,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转移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1990年,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来自家庭经营和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分别占75.6%和20.2%,而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上述两者的比重,

已变为分别占56.7%和36.0%。尤其是农民人均来自工资性的收入首次突破了千元(1175元),也首次超过了来自种植业的收入(1098元)。这表明,就业结构和收入来源的变化,对农民收入的增长将日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快速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无疑应当通过加快完善市场体制来为农民提供更多、更便利、更公平的转移就业机会。

(作者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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