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新的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稿)

一、临时性工作、值班、加班补贴及毕业年级奖励:

(一)临时性工作及值班、加班补贴办法:

1、晚自习值班,一次20元;非行课时间值班,一天30元。

2、加班补贴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具体发放金额。

(二)毕业年级奖励办法:

1、 9年级升学奖励办法

(1)9年级在联招考试中达到学校下达的升学目标,奖励9年级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联招上线人数超过升学目标则另外加奖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

(2)9年级在联招考试中达到学校下达的升学目标的80%,只奖励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低于80%则无此项奖励。

(3)此部分奖金由年级组根据各个学科的考试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2、6年级奖励办法:

6年级完成学校下达的“留生”任务,奖励六年级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具体办法以学校招办制定的奖励方案为准。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拿出六分之一在全校教职工中进行平均分配,剩余六分之五除开中层干部、班主任津贴及值班、加班津贴和毕业年级奖励外,再剩余部分通过过程性考核和学期末考核两个方面来分配。过程性考核占60%,期末考核占40%。

(一)过程性考核办法

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工作量、师德师风、教学常规、教研、科研、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分值考核的形式,每位教职工此部分应得奖励性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的60%÷全校教职工过程性考核所得分值×该教师过程性考核所得分值。周课时一节算1分,按月统计分值,期末汇总发放。

1、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

①1—6年级周课时16节为满工作量,7—9年级周课时14节为满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每周记16分,因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且未达到满工作量则按实际课时计算,期末考核按比例(以实际工作量除以满工作量的比例)计发。学科系数及跨头、跨年级按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班队会课不计算工作量。

②1—6年级周课时在16节以上,7—9年级周课时在14节以上则算超工作量,每周超一课时记2分。

③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外的辅导课,代课一节算2分,课管一节算3分,晚自习一节算4分,不计算工作量、不折合学科系数。

④参加课题研究,校级课题主研人员每月加3分,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主研人员每月加5分。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行政人员参与课题研究不加分。

⑤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期加60分,共同体组长每期加40分,共同体中心组成员每期加20分。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工会委员每期20分。

⑥中层干周课时量为10节,班主任周课时量为8节。凡是享受了津贴的岗位只折算课时,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处室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师德师风、教学常规、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此部分月基础分值为10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扣分,扣完基础分值后有多少分扣多少分。

师德师风:①上课、监考接打手机、玩游戏、看报刊杂志、抽烟、无故坐着讲课、随意走出教室一次扣3分; ②对学生家长态度粗暴影响恶劣的,装订试卷失误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③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学生、学校及同事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一次减20分。 常规工作的考核:①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一次扣10分;②批改作业不认真及时,发现

一次扣10分;③课堂秩序混乱,出现乱课,一次扣10分;④未按时上交教案、作业等相关材料到教导处备查,一次扣3分,如通知到本人后仍不上交检查,一次扣10分;⑤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0分;⑥无故不参加年级组、教研组会议的,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⑦承担处室、年级、学科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完成规定任务的,一次扣2分。⑧期末未按时上交规定的材料的,迟交一种扣1分,不交材料的,每一种扣8分。

劳动纪律:①坐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算,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至60分钟扣10分,坐班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扣20分,如半天未到,则算旷工半天,扣30分。月累计旷工1天按教委绩效工资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②上课、监考、阅卷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15分,如整堂未到则算缺课,缺课一节扣30分;③坐班人员在无课、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事假1小时内扣1分,1至2小时内扣2分,超过2小时则算半天事假,一次扣3分。在有课、有工作安排的前提下请事假,以上情形加倍扣分。事假1天扣12分。如月累计事假超过7天则按教委绩效工资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④病假2小时内扣1分,病假超过2小时算半天病假,一次扣2分。病假一天及以上须提供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一天扣5分,如不能提供医院证明材料,则算作事假。⑤全校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⑥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0分。

教职工每月可在自己协调好学校工作并到教务处备案的前提下请假一个半天(包含给孩子开家长会在内),不扣分。机动假不能影响学校的常规工作,例如全校性活动期间(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班主任教研组长会议等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运动会、期末考试等大型活动)不能请机动假。

此部分考核如与原方案冲突,则以此方案为准;此方案未尽事宜则参照原方案执行。

关于产假规定:根据重庆市计生条例规定:重庆晚育的女职工产妇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98+30);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小产假:已婚已育妇女人工流产休息两周。包含周末15天。

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因事假、病假、旷工、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及受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等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年中病假累计达90天后,若再请病假则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30%发放,并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事假累计满10天或旷工1天及以上的,当月不执行绩效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超过6天的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期间(无期限规定的按12个月计算),不执行绩效工资。

其它请假按照国家或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学期末考核办法

1、实施分值考核的形式,每名参与考核的教职工基础分值为100分。每位教职工此部分应得奖励性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的40%÷全校教职工期末考核所得分值×教师个人期末考核所得分值

此项考核分以下几种类型:

A类:统考统测且进行有效分划线,承担升学任务班级的学科教师

考核学科:7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8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9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

B类:1—6年级:语文、数学

C类:非统考统测或统考统测但不进行有效分划线的学科教师

考核学科:1---6年级综合性学科

7---9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

7---9年级特殊班的所有统考学科;

7—8年级政治、历史。

D类:兼课教师

F类:不担任教学任务的处室人员

(2)考核方式:

A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两个板块同时考核

第一板块,基础分值为40分:

每学期期末结束时,用所教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在全区的排名与自己上期(七年级上期是与半期成绩)进行比较,进步一名加5分,退后两名内不扣分,从退后三名起,退后一名减5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40分为止(其他学校看作一个班级算平均分,我校每个班单独算;如果学科没有起评数据,此项不考核,将考核分值移入第二项进行考核)。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第二板块:

主要考核所教学科的有效分和集中度。基础分值为60分,集中度基数为70%。教师所教学科有效分个数达到班级升学目标个数则加18分,如未达到则不加分。单科有效分个数在班级目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3分,每减少一个减3分,以此类推。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单科达到升学目标教师分值计算公式:(60+18+3×N)×[1-(70%-本期学科集中度)](N为在班级升学目标的基础上增加的有效分个数)

单科未达到升学目标教师分值计算公式:(60-3×N)×[1-(70%-本期学科集中度)](N为在班级升学目标的基础上减少的有效分个数)

年级学科联招上线率区排名处于15--11名的,15名加10分,每前进一名加2分;处于10--6名的,10名加25分,每前进一名加3分;处于5--2名的,5名加50分,每前进一名加5分;全区第一名加100分。

此部分考核以进修学院联招划线为依据,如进修学院未划线,则只实行第一个方面考核。 9年级下期任课教师以上两方面考核以最后一次适应性考试成绩为依据。

B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两个板块同时考核

第一板块,基础分值为40分:

5分,退后一分内不扣分,从退后1.1分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40分为止(如果学科没有起评数据,此项不考核,将考核分值移入第二项进行考核)。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第二板块:

基础分值60分。1---6年级语文、数学教师考核以所教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与我校和莲光小学年级平均分作比较,低3.5--4分为合理空间,低于3.5分以下0分以内,每分加1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低于0分以下,每分加15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高于4分以上,每分减1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高于10分以上,每分减15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以此类推,扣完60分为止。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有智障且有证的孩子的成绩不纳入计算)。

1--6年级优生率排名超莲光校一个班加10分,二个班加25分,三个班加40分,四个班加60分,五个班加80分,全年级第一名加100分。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C类教师考核方案:

根据德、能、勤、绩分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定:学生代表评占20%,教师考核小组评占30%,学校行政评占50%。小学1、2年级只进行教师考核小组评和行政考核小组评,分别占40%和60%。(学生小组由教导处随机选定;教师考核小组分7-9年级考核组和1—6年级考核组。7-9年级教师考核组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担任,1-6年级考核组由语文、数学教师担任,每组7人,由全校教师民主选举确定。)基础分值为100分。

考评综合得分在80--84.9分的,保持基础分值。考评综合得分在85—89.9的,在基础分值上加5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0—94.9分的,在基础分值加10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0分。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0分,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5分,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20分。如综合得分低于60分,则期末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此项工资分配权利。

考核表附后。

7--9年级特殊班的统考学科按C类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每学科上联招线一人加2分;在班级中有总分上联招线的学生中,学科上线的该生加10分每人,不与前项累计。

D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别进行考核,兼课情况由学校行政依据C类教师考核标准考核。主要任教学科考核占80%,兼课工作占20%。

考核表附后。

F类人员考核方案

根据德、能、勤、绩从两个层面进行综合评定:教师考核小组评占30%,学校行政评占70%。基础分值为100分。

考评综合得分在80--84.9分的,保持基础分值。考评综合得分在85—89.9的,在基础分值上加5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0—94.9分的,在基础分值加10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0分。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0分,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5分,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20分。如综合得分低于60分,则期末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此项工资分配权利。

考核表附后。

(3)期末其他加分情况

加分:

①论文类: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或选派参加各类论文评比活动,获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2分、10分、9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8分、7分、6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奖分别加6分、5分、4分,获校内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4分、3分、2分。

②教育教学技能类: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或选派参加各类赛课、说课、教师基本功大赛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300分、200分、100分,获市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00分、70分、50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分别加50分、30分、15分,获片区或共同体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5分、12分、8分,获校内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

③指导学生竞赛: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获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20分、15分、1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2分、10分、8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奖分别加8分、6分、5分。(每类次只取一个最高名次) ④教科研活动类:承担学校组内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一次加10分,承担区级(包括片区或共同体)一次加20分,承担市级公开课一次加40分,承担国家级公开课一次加80分。

以上各奖次均不重复计算。

补充规定:中途调整的老师,如所接班级学科成绩比合理区间差距(小学部平均分差值大于5分及以上,中学部联招上线人数与班级目标差值大于3个及以上)较大,则在原有基础上每学期逐步累加(小学部平均分差值降低1分;中学部上联招线人数提高2名),到基本水平就按照既定标准执行。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教代会。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2013-12-20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试行稿)

一、临时性工作、值班、加班补贴及毕业年级奖励:

(一)临时性工作及值班、加班补贴办法:

1、晚自习值班,一次20元;非行课时间值班,一天30元。

2、加班补贴由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具体发放金额。

(二)毕业年级奖励办法:

1、 9年级升学奖励办法

(1)9年级在联招考试中达到学校下达的升学目标,奖励9年级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联招上线人数超过升学目标则另外加奖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

(2)9年级在联招考试中达到学校下达的升学目标的80%,只奖励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低于80%则无此项奖励。

(3)此部分奖金由年级组根据各个学科的考试情况制定分配方案。

2、6年级奖励办法:

6年级完成学校下达的“留生”任务,奖励六年级全校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具体办法以学校招办制定的奖励方案为准。

二、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拿出六分之一在全校教职工中进行平均分配,剩余六分之五除开中层干部、班主任津贴及值班、加班津贴和毕业年级奖励外,再剩余部分通过过程性考核和学期末考核两个方面来分配。过程性考核占60%,期末考核占40%。

(一)过程性考核办法

过程性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平时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工作量、师德师风、教学常规、教研、科研、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分值考核的形式,每位教职工此部分应得奖励性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的60%÷全校教职工过程性考核所得分值×该教师过程性考核所得分值。周课时一节算1分,按月统计分值,期末汇总发放。

1、工作量考核计算办法:

①1—6年级周课时16节为满工作量,7—9年级周课时14节为满工作量,达到满工作量每周记16分,因不服从学校合理工作安排且未达到满工作量则按实际课时计算,期末考核按比例(以实际工作量除以满工作量的比例)计发。学科系数及跨头、跨年级按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班队会课不计算工作量。

②1—6年级周课时在16节以上,7—9年级周课时在14节以上则算超工作量,每周超一课时记2分。

③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外的辅导课,代课一节算2分,课管一节算3分,晚自习一节算4分,不计算工作量、不折合学科系数。

④参加课题研究,校级课题主研人员每月加3分,区级及以上级别的课题,主研人员每月加5分。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行政人员参与课题研究不加分。

⑤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期加60分,共同体组长每期加40分,共同体中心组成员每期加20分。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工会委员每期20分。

⑥中层干周课时量为10节,班主任周课时量为8节。凡是享受了津贴的岗位只折算课时,不纳入超工作量计算。处室人员工作量计算办法按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2、师德师风、教学常规、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此部分月基础分值为10分,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扣分,扣完基础分值后有多少分扣多少分。

师德师风:①上课、监考接打手机、玩游戏、看报刊杂志、抽烟、无故坐着讲课、随意走出教室一次扣3分; ②对学生家长态度粗暴影响恶劣的,装订试卷失误造成影响的一次扣5分。③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学生、学校及同事造成较为恶劣影响的,一次减20分。 常规工作的考核:①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一次扣10分;②批改作业不认真及时,发现

一次扣10分;③课堂秩序混乱,出现乱课,一次扣10分;④未按时上交教案、作业等相关材料到教导处备查,一次扣3分,如通知到本人后仍不上交检查,一次扣10分;⑤未经教导处批准私自调课,发现一次扣10分;⑥无故不参加年级组、教研组会议的,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2分。⑦承担处室、年级、学科管理的工作人员未完成规定任务的,一次扣2分。⑧期末未按时上交规定的材料的,迟交一种扣1分,不交材料的,每一种扣8分。

劳动纪律:①坐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算,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10分钟至60分钟扣10分,坐班迟到早退60分钟以上半天以内扣20分,如半天未到,则算旷工半天,扣30分。月累计旷工1天按教委绩效工资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②上课、监考、阅卷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一次扣15分,如整堂未到则算缺课,缺课一节扣30分;③坐班人员在无课、无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事假1小时内扣1分,1至2小时内扣2分,超过2小时则算半天事假,一次扣3分。在有课、有工作安排的前提下请事假,以上情形加倍扣分。事假1天扣12分。如月累计事假超过7天则按教委绩效工资文件的相关条款执行;④病假2小时内扣1分,病假超过2小时算半天病假,一次扣2分。病假一天及以上须提供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一天扣5分,如不能提供医院证明材料,则算作事假。⑤全校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扣5分。⑥不服从学校临时性工作安排的,一次扣10分。

教职工每月可在自己协调好学校工作并到教务处备案的前提下请假一个半天(包含给孩子开家长会在内),不扣分。机动假不能影响学校的常规工作,例如全校性活动期间(升旗仪式、政治学习、班主任教研组长会议等学校召开的各种会议、运动会、期末考试等大型活动)不能请机动假。

此部分考核如与原方案冲突,则以此方案为准;此方案未尽事宜则参照原方案执行。

关于产假规定:根据重庆市计生条例规定:重庆晚育的女职工产妇可以享受128天的产假(98+30);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小产假:已婚已育妇女人工流产休息两周。包含周末15天。

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因事假、病假、旷工、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及受党纪政纪、刑事处罚等情况,绩效工资的发放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年中病假累计达90天后,若再请病假则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30%发放,并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个月中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事假累计满10天或旷工1天及以上的,当月不执行绩效工资。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超过6天的不参与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正常产假期间,其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期间(无期限规定的按12个月计算),不执行绩效工资。

其它请假按照国家或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学期末考核办法

1、实施分值考核的形式,每名参与考核的教职工基础分值为100分。每位教职工此部分应得奖励性工资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剩余部分的40%÷全校教职工期末考核所得分值×教师个人期末考核所得分值

此项考核分以下几种类型:

A类:统考统测且进行有效分划线,承担升学任务班级的学科教师

考核学科:7年级:语文、数学、英语

8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

9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

B类:1—6年级:语文、数学

C类:非统考统测或统考统测但不进行有效分划线的学科教师

考核学科:1---6年级综合性学科

7---9年级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

7---9年级特殊班的所有统考学科;

7—8年级政治、历史。

D类:兼课教师

F类:不担任教学任务的处室人员

(2)考核方式:

A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两个板块同时考核

第一板块,基础分值为40分:

每学期期末结束时,用所教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在全区的排名与自己上期(七年级上期是与半期成绩)进行比较,进步一名加5分,退后两名内不扣分,从退后三名起,退后一名减5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40分为止(其他学校看作一个班级算平均分,我校每个班单独算;如果学科没有起评数据,此项不考核,将考核分值移入第二项进行考核)。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第二板块:

主要考核所教学科的有效分和集中度。基础分值为60分,集中度基数为70%。教师所教学科有效分个数达到班级升学目标个数则加18分,如未达到则不加分。单科有效分个数在班级目标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加3分,每减少一个减3分,以此类推。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单科达到升学目标教师分值计算公式:(60+18+3×N)×[1-(70%-本期学科集中度)](N为在班级升学目标的基础上增加的有效分个数)

单科未达到升学目标教师分值计算公式:(60-3×N)×[1-(70%-本期学科集中度)](N为在班级升学目标的基础上减少的有效分个数)

年级学科联招上线率区排名处于15--11名的,15名加10分,每前进一名加2分;处于10--6名的,10名加25分,每前进一名加3分;处于5--2名的,5名加50分,每前进一名加5分;全区第一名加100分。

此部分考核以进修学院联招划线为依据,如进修学院未划线,则只实行第一个方面考核。 9年级下期任课教师以上两方面考核以最后一次适应性考试成绩为依据。

B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两个板块同时考核

第一板块,基础分值为40分:

5分,退后一分内不扣分,从退后1.1分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40分为止(如果学科没有起评数据,此项不考核,将考核分值移入第二项进行考核)。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第二板块:

基础分值60分。1---6年级语文、数学教师考核以所教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与我校和莲光小学年级平均分作比较,低3.5--4分为合理空间,低于3.5分以下0分以内,每分加1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低于0分以下,每分加15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高于4分以上,每分减1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高于10分以上,每分减15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以此类推,扣完60分为止。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有智障且有证的孩子的成绩不纳入计算)。

1--6年级优生率排名超莲光校一个班加10分,二个班加25分,三个班加40分,四个班加60分,五个班加80分,全年级第一名加100分。如同时担任几个班的教学任务则分班计算,最后取平均值。

C类教师考核方案:

根据德、能、勤、绩分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定:学生代表评占20%,教师考核小组评占30%,学校行政评占50%。小学1、2年级只进行教师考核小组评和行政考核小组评,分别占40%和60%。(学生小组由教导处随机选定;教师考核小组分7-9年级考核组和1—6年级考核组。7-9年级教师考核组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担任,1-6年级考核组由语文、数学教师担任,每组7人,由全校教师民主选举确定。)基础分值为100分。

考评综合得分在80--84.9分的,保持基础分值。考评综合得分在85—89.9的,在基础分值上加5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0—94.9分的,在基础分值加10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0分。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0分,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5分,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20分。如综合得分低于60分,则期末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此项工资分配权利。

考核表附后。

7--9年级特殊班的统考学科按C类教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每学科上联招线一人加2分;在班级中有总分上联招线的学生中,学科上线的该生加10分每人,不与前项累计。

D类教师考核方案:

分别进行考核,兼课情况由学校行政依据C类教师考核标准考核。主要任教学科考核占80%,兼课工作占20%。

考核表附后。

F类人员考核方案

根据德、能、勤、绩从两个层面进行综合评定:教师考核小组评占30%,学校行政评占70%。基础分值为100分。

考评综合得分在80--84.9分的,保持基础分值。考评综合得分在85—89.9的,在基础分值上加5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0—94.9分的,在基础分值加10分,考评综合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在基础分值上加20分。综合得分在80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0分,综合得分在75分及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15分,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下的,在基础分值上减20分。如综合得分低于60分,则期末考核为不合格,取消此项工资分配权利。

考核表附后。

(3)期末其他加分情况

加分:

①论文类: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或选派参加各类论文评比活动,获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2分、10分、9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8分、7分、6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奖分别加6分、5分、4分,获校内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4分、3分、2分。

②教育教学技能类: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或选派参加各类赛课、说课、教师基本功大赛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300分、200分、100分,获市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00分、70分、50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分别加50分、30分、15分,获片区或共同体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5分、12分、8分,获校内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0分、8分、5分。

③指导学生竞赛:本期内,由沙区政府认定经学校同意指导学生参加竞赛活动,获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20分、15分、12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一次分别加12分、10分、8分,获区级一、二、三等一次奖分别加8分、6分、5分。(每类次只取一个最高名次) ④教科研活动类:承担学校组内公开课、研究课一次加5分,承担校级公开课一次加10分,承担区级(包括片区或共同体)一次加20分,承担市级公开课一次加40分,承担国家级公开课一次加80分。

以上各奖次均不重复计算。

补充规定:中途调整的老师,如所接班级学科成绩比合理区间差距(小学部平均分差值大于5分及以上,中学部联招上线人数与班级目标差值大于3个及以上)较大,则在原有基础上每学期逐步累加(小学部平均分差值降低1分;中学部上联招线人数提高2名),到基本水平就按照既定标准执行。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教代会。

重庆市第六十四中学校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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