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宁教办字„2011‟9号
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教馆〔2011〕3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学校:
现将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评作品的范围、项目设置、作品报送要求等要严格按照省电教馆文件执行。
二、参评作品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参评。
三、报送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以乡镇(街道)、县直学校为单位上报教育局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682321,联系人:张建东。
附件:省电教馆《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1‟3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信息化 多媒体软件评选△ 通知 转发件 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发
附件: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
通 知
(鲁教馆〔2011〕3号)
各市电教馆:
为了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及网络应用能力,提高教师的软件制作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中央电化教育馆今年将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电馆„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7月组织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及项目设置
(一)凡参评的作品必须是由电教、教研人员、中小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根据新课标文字教材设计制作的,未公开发表、未参加过我馆组织的评比活动的作品。
(二)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个学段参赛项目分别为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五类。各市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送参评作品,不要求报送所有类别作品参评。
二、评比办法及要求
(一)各市负责组织本市作品的评选,按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
评选。参评作品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和市级电教馆公章,否则不予参评。
(二)7月份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等级,并按照中央电教馆的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
(三)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等都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执行。“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和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市推荐多媒体网络课件限报40件、学科主题社区限报10件,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限报10节,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限报5件,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各限报20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从“全省2011年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中推荐优秀课例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本次评选各市不再报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二)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参评作品光盘,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统一刻录光盘,每个作品应按参评作品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按内容分别建立作品、源程序、文档资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教学范例等) 文件夹。光盘的刻录的盘盒和盘片要注明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2、《参评作品登记表》(附表2),由参评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
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各市参评作品明细表(附表3),由各市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和“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三)参评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和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各市报送作品时,需交评审费,多媒体网络课件每件80元、学科主题社区每件100元、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200元,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每节100元。
(五)凡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刘彩霞处。
联系电话:[1**********]9、[1**********]6
邮寄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1
四、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奖项,按参评作品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由省电教馆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各市参评作品明细表(附表3),由各市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和“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三)参评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和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各市报送作品时,需交评审费,多媒体网络课件每件80元、学科主题社区每件100元、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200元,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每节100元。
(五)凡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刘彩霞处。
联系电话:[1**********]9、[1**********]6
邮寄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1 四、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奖项,按参评作品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由省电教馆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市电教馆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做好本市作品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使报送的优秀作品能真正反映当地教师的最高制作水平,争取在“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附:
1、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2、参评作品登记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1:
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组织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2 :
参评作品登记表
我(们)在此申明所报送作品是我(们)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
作者签名:1. 2. 3. 4. 5.
注:
① 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随作品光盘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② 不同参赛项目限报作者人数不同,按要求填写。按报送时作者排序填写获奖证书。
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宁教办字„2011‟9号
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教馆〔2011〕3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学校:
现将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评作品的范围、项目设置、作品报送要求等要严格按照省电教馆文件执行。
二、参评作品登记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参评。
三、报送时间:2011年5月15日前,以乡镇(街道)、县直学校为单位上报教育局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5682321,联系人:张建东。
附件:省电教馆《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馆„2011‟3号)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信息化 多媒体软件评选△ 通知 转发件 宁阳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2日发
附件:
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2011年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的
通 知
(鲁教馆〔2011〕3号)
各市电教馆:
为了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及网络应用能力,提高教师的软件制作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推动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中央电化教育馆今年将举办“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教电馆„20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7月组织全省基础教育多媒体软件评选活动。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作品范围及项目设置
(一)凡参评的作品必须是由电教、教研人员、中小学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幼儿园教师根据新课标文字教材设计制作的,未公开发表、未参加过我馆组织的评比活动的作品。
(二)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各个学段参赛项目分别为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五类。各市各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报送参评作品,不要求报送所有类别作品参评。
二、评比办法及要求
(一)各市负责组织本市作品的评选,按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
评选。参评作品登记表须加盖学校和市级电教馆公章,否则不予参评。
(二)7月份省电教馆组织专家对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评选,确定获奖等级,并按照中央电教馆的要求,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
(三)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和信息技术、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评比指标及相关要求等都按照中央电化教育馆制定的“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执行。“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可从中央电化教育馆网站(www.ncet.edu.cn)和山东基础教育资源网(www.sdbern.cn)上下载。
三、作品报送要求
(一)各市推荐多媒体网络课件限报40件、学科主题社区限报10件,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限报10节,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限报5件,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各限报20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从“全省2011年电化教学优质课评选活动”中推荐优秀课例参加“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本次评选各市不再报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
(二)需要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参评作品光盘,各市报送的参评作品要分学段、分学科、分类别统一刻录光盘,每个作品应按参评作品名建立文件夹,文件夹按内容分别建立作品、源程序、文档资料(参评作品登记表和教学范例等) 文件夹。光盘的刻录的盘盒和盘片要注明报送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光盘”,要求无病毒、运行良好。
2、《参评作品登记表》(附表2),由参评作品作者填写,并由作者本人
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各市参评作品明细表(附表3),由各市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和“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三)参评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和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各市报送作品时,需交评审费,多媒体网络课件每件80元、学科主题社区每件100元、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200元,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每节100元。
(五)凡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刘彩霞处。
联系电话:[1**********]9、[1**********]6
邮寄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1
四、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奖项,按参评作品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由省电教馆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签名及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报送文字版和电子版。各市参评作品明细表(附表3),由各市统一汇总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同报送。
3、“多媒体网络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学科主题社区”和“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3人;“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参赛作品作者最多不超过5人;不接受以单位名义集体创作的作品参赛。
(三)参评作品中如发现有雷同和抄袭现象,经查实后取消其参赛资格。有政治原则性错误和学科概念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资料的引用应注明出处,参赛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作品作者承担。
(四)各市报送作品时,需交评审费,多媒体网络课件每件80元、学科主题社区每件100元、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每件200元,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每节100元。
(五)凡参评的多媒体网络课件、学科主题社区、一对一数字化学习综合课例、教育教学工具类软件系统、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须于2011年6月30日前,由各市电教馆汇总后统一报送到省电教馆刘彩霞处。
联系电话:[1**********]9、[1**********]6
邮寄地址:济南市青年东路16号山东省电化教育馆 邮编:250011 四、评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奖项,按参评作品的类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20%,二等奖40%,三等奖30%。由省电教馆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请各市电教馆接到通知后,认真学习、领会、把握中央电化教育馆“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指南”,做好本市作品的初评和推荐工作,使报送的优秀作品能真正反映当地教师的最高制作水平,争取在“第十五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附:
1、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2、参评作品登记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1:
各市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组织单位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2 :
参评作品登记表
我(们)在此申明所报送作品是我(们)原创构思并制作,不涉及他人的著作权。
作者签名:1. 2. 3. 4. 5.
注:
① 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并随作品光盘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② 不同参赛项目限报作者人数不同,按要求填写。按报送时作者排序填写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