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公司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度公司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缴费基数
各单位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2012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要求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以2012年6月份发放工资的人数为准,按照“谁发工资谁申报”的原则进行在册人数的核对、统计。
为便于各单位核对在册人数,确保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不漏报、不重报,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此项工作,考虑到工作量大,我部将通过OA平台把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及韶关市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转发给大家。各单位在核对人员时,请先从相关数据中查找出本单位人员,在不改变原有表格顺序的情况下复制(不能剪切)粘贴排好,形成本单位现有职工《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省地税的养老保险申报和韶关市地税的医疗保险申报分两个
模块分别录入。
三、填写《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除在《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录入“新缴费工资”外,不得对表中任何项目内容进行改动(即表中的序号、个人编号和身份证号码不能做任何更改,只能录入缴费工资且字号要跟原表中其它字体字号一致,否则上传不成功)。如发现身份证、姓名等项目与职工本人不一致的,须及时按更正职工信息资料程序,填写《更正职工信息申报表》、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申报修改。
(二)《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中“缴费工资”栏要如实填写“数字”且只可为整数;若6月份发生人员增减,应按正常程序办理投(停)保手续,不得在《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上作增减员处理。6月份停保的人员“缴费工资”栏中为“空值”或“0”,如单位不按时申报此人“停保”手续,从2012年7月起将视为该职工缴费工资不变,正常扣缴,所发生费用由各位承担。
四、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在岗职工2011年度(自然年)月平均工资,并按规定向职工公示,一旦申报后不得随意更改。
五、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指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力资源管理员主办该项工作,确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按
要求完成。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通过OA平台报送人力资源部代良山(养保模块)及马跃(医保等模块)处。联系电话:6618797(代良山) 6618104(马跃)
六、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和韶关市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的相关数据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养保)
附件 2:韶关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医保等)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人 力 资 源 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做好公司2012年度职工社会保险
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公司: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7号)、《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的规定,为做好2012年度公司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缴费基数
各单位须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如实申报职工2012年度的缴费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要求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以2012年6月份发放工资的人数为准,按照“谁发工资谁申报”的原则进行在册人数的核对、统计。
为便于各单位核对在册人数,确保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不漏报、不重报,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此项工作,考虑到工作量大,我部将通过OA平台把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及韶关市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转发给大家。各单位在核对人员时,请先从相关数据中查找出本单位人员,在不改变原有表格顺序的情况下复制(不能剪切)粘贴排好,形成本单位现有职工《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省地税的养老保险申报和韶关市地税的医疗保险申报分两个
模块分别录入。
三、填写《申报表》的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除在《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录入“新缴费工资”外,不得对表中任何项目内容进行改动(即表中的序号、个人编号和身份证号码不能做任何更改,只能录入缴费工资且字号要跟原表中其它字体字号一致,否则上传不成功)。如发现身份证、姓名等项目与职工本人不一致的,须及时按更正职工信息资料程序,填写《更正职工信息申报表》、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集中申报修改。
(二)《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中“缴费工资”栏要如实填写“数字”且只可为整数;若6月份发生人员增减,应按正常程序办理投(停)保手续,不得在《2012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上作增减员处理。6月份停保的人员“缴费工资”栏中为“空值”或“0”,如单位不按时申报此人“停保”手续,从2012年7月起将视为该职工缴费工资不变,正常扣缴,所发生费用由各位承担。
四、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在岗职工2011年度(自然年)月平均工资,并按规定向职工公示,一旦申报后不得随意更改。
五、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关系到每位职工的切身利益,要求各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并指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力资源管理员主办该项工作,确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按
要求完成。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汇总数据通过OA平台报送人力资源部代良山(养保模块)及马跃(医保等模块)处。联系电话:6618797(代良山) 6618104(马跃)
六、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和韶关市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的相关数据附后。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养保)
附件 2:韶关地税缴费工资申报表(医保等)
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人 力 资 源 部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