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系(部)及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8]21号文件的精神,从2008年开始在校学生必须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没有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正常毕业。2010年学年注册已经开始,现将2010年学年电子注册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学年电子注册:
1、2009年学年电子注册的完成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
2、学籍记载: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的奖励和处分记录将于2010年10月16日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学历平台上进行标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关信息将分阶段向用人单位公开。请各系部在2010年10月10前在《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奖励的录入工作。学生处分录入工作由学生处和教务处共同完成。
3、学籍状态中的暂缓注册是指由于欠费等原因,暂不予以学年电子注册。
(1) 没有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在此之后的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即不能正常毕业。
(2) 过了学年注册的时间段还没有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含暂缓注册的学生)将不在视为在校生。
(3) 暂缓注册的学生只能以旁听生的身份参加学院的各种教学活动和各种考试,考试成绩必须在注册为我院在读学生后方能生效,否则成绩无效。
4、2010年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学院规定如下:
在校生(2010级新生除外),在2010年10月16日后还欠费学生暂缓注册。这部分学生凭计财交清费用凭证或学院同意暂缓交费的证明每周一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
二、学年电子注册查询:
1、查询时间:
请2008级(三专)、2009级(三专)和2006级(五专)学生务必在2010年10月20日至25日完成学生个人学籍查询工作。
2、查询方式: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根据提示注册账号,进行查询。特别提示:每一个身份证号和对应的姓名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时一定仔细操作。
3、查询结果处理:
A、学籍状态是“注册学籍”的表示已完成学年注册。
B、学籍状态是“暂缓注册”的学生请凭计财交清费用凭证或学院同意暂缓交费的证明于每周一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
C、学籍状态是“待注册”的学生请务必于2010年10月25日前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否则这类学生的学籍将被国家电子注册中心在2010年11月注销。注销后的学籍将无法恢复。
4、学籍查询中的其它问题请在12月15日后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查询更正。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0年9月1日
关于在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系(部)及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08]21号文件的精神,从2008年开始在校学生必须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没有进行学年电子注册的学生将不能正常毕业。2010年学年注册已经开始,现将2010年学年电子注册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学年电子注册:
1、2009年学年电子注册的完成时间为:2010年10月16日。
2、学籍记载: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9月1日的奖励和处分记录将于2010年10月16日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籍学历平台上进行标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有关信息将分阶段向用人单位公开。请各系部在2010年10月10前在《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学生奖励的录入工作。学生处分录入工作由学生处和教务处共同完成。
3、学籍状态中的暂缓注册是指由于欠费等原因,暂不予以学年电子注册。
(1) 没有进行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的学生不能进行在此之后的学年电子注册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即不能正常毕业。
(2) 过了学年注册的时间段还没有进行学年注册的学生(含暂缓注册的学生)将不在视为在校生。
(3) 暂缓注册的学生只能以旁听生的身份参加学院的各种教学活动和各种考试,考试成绩必须在注册为我院在读学生后方能生效,否则成绩无效。
4、2010年学年电子注册暂缓注册学院规定如下:
在校生(2010级新生除外),在2010年10月16日后还欠费学生暂缓注册。这部分学生凭计财交清费用凭证或学院同意暂缓交费的证明每周一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
二、学年电子注册查询:
1、查询时间:
请2008级(三专)、2009级(三专)和2006级(五专)学生务必在2010年10月20日至25日完成学生个人学籍查询工作。
2、查询方式: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点击《学信档案》根据提示注册账号,进行查询。特别提示:每一个身份证号和对应的姓名只能注册一个账号,注册时一定仔细操作。
3、查询结果处理:
A、学籍状态是“注册学籍”的表示已完成学年注册。
B、学籍状态是“暂缓注册”的学生请凭计财交清费用凭证或学院同意暂缓交费的证明于每周一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
C、学籍状态是“待注册”的学生请务必于2010年10月25日前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办理学年电子注册。否则这类学生的学籍将被国家电子注册中心在2010年11月注销。注销后的学籍将无法恢复。
4、学籍查询中的其它问题请在12月15日后到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3教317室)查询更正。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
201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