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当前出口骗税成因及对策
◆白涛林
出口退税政策在提高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外贸出口,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税收政策和管理的漏洞,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流失,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本文就当前出口骗税的形式、成因进行分析,并从制度、管理方面提出防范、治理建议。
一、当前出口骗税的主要形式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以骗取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当前,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形式有:
(一)以“四自三不见”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四自三不见”是指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产品、不见供货方、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的非正常交易活动。不法分子常常以“委托代理出口”的名义,充当中间人,既为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客户,又提供货源,并
。
之机。部分生产企业受利益驱动,将外购的货物,或者虚购业务取得虚假退税凭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二、造成出口骗税的成因分析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利益驱使,利用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漏洞,实施出口骗税犯罪。
(一)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与数额巨大的退税利益相比,不法分子通过非法取得或伪造相关单证骗取出口退税所支付的成本比较小,巨大的经济利益成为了引发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诱因。
(二)增值税制度的不规范。出口退税制度作为税收优惠政策,割裂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不尽相同,使得出口退税“少征多退”的现象难以消除。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主要集中在如何管理好专用发票上,“以票控税”成为了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金税工程”的成功实施有效防范和打击了假票、大头小尾等现象,掌握了企业发票流、资金流的运行状况,但税务部门无法通过“金税工程”了解企业真实的物流情况。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不在专业市场进行货物交易而只购买专用发票,再从海关虚假报关骗取出口关单,最后再向退税部门申报骗税。
(三)出口退税制度不健全。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相应法律规范的支持,出口退税制度的不健全客观上为出口骗税行为提供了便利。出口退税立法有待规范,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中有零星规定外,出口退税制度是以大量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或分别作出的规定、通知、批复等规范性文
件为依据而建立的,立法层次较低,法律约束性较差。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均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所出台的政策关联性差,甚至存在矛盾和冲突,弱化了出口退税制度,在制度上使出口骗税成为了可能。
(四)出口退税机制不完善。完整的出口退税流程涉及海关、外经贸、税务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在目前的管理机制下,管理职权与责任过度集中在税务部门,其他部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职责还不够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使得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分割成了几个相互独立的环节,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缺失,让税务部门难以对货物出口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税务部门内部,由于负责征税与退税的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业务流程不衔接,岗责体系不完善等因素,造成了征、退之间的脱节,成为了骗税分子利用的漏洞。
(五)查处力度有待再加强。目前,虽然对出口企业的检查年年开展,但由于相关政策不完善,在制度上对检查机构、程序、要求等未予以明确,导致对企业的检查不够彻底,致使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在处罚手段上主要有停止退税权、罚款及刑事责任,相对于日益严重的骗税案件,处罚方式过于简单,量刑过轻,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三、防范出口骗税的几点建议
出口骗税行为可以出现在出口退税业务流程的任意一个环节,哪个环节有漏洞,哪个环节就有可能诱发骗税行为。只有从制度及管理上进行全面完善才能有效防范和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骗税问题。
(一)规范现行增值税税制。增值税制度是出口退税的前提和依据,只有完善了增值税税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要着力解决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税收优惠过多的问题,减少税收流失,完整抵扣链条。
浅谈当前出口骗税成因及对策
◆白涛林
出口退税政策在提高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鼓励外贸出口,优化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使,利用税收政策和管理的漏洞,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流失,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本文就当前出口骗税的形式、成因进行分析,并从制度、管理方面提出防范、治理建议。
一、当前出口骗税的主要形式
骗取出口退税,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以骗取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当前,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形式有:
(一)以“四自三不见”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四自三不见”是指客商或中间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和出口企业不见产品、不见供货方、不见外商的情况下进行的非正常交易活动。不法分子常常以“委托代理出口”的名义,充当中间人,既为出口企业提供国外客户,又提供货源,并
。
之机。部分生产企业受利益驱动,将外购的货物,或者虚购业务取得虚假退税凭证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二、造成出口骗税的成因分析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最主要的原因是受利益驱使,利用出口退税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漏洞,实施出口骗税犯罪。
(一)经济利益的巨大诱惑。与数额巨大的退税利益相比,不法分子通过非法取得或伪造相关单证骗取出口退税所支付的成本比较小,巨大的经济利益成为了引发骗取出口退税的直接诱因。
(二)增值税制度的不规范。出口退税制度作为税收优惠政策,割裂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由于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不尽相同,使得出口退税“少征多退”的现象难以消除。目前,我国增值税管理主要集中在如何管理好专用发票上,“以票控税”成为了税收征管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金税工程”的成功实施有效防范和打击了假票、大头小尾等现象,掌握了企业发票流、资金流的运行状况,但税务部门无法通过“金税工程”了解企业真实的物流情况。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不在专业市场进行货物交易而只购买专用发票,再从海关虚假报关骗取出口关单,最后再向退税部门申报骗税。
(三)出口退税制度不健全。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缺乏相应法律规范的支持,出口退税制度的不健全客观上为出口骗税行为提供了便利。出口退税立法有待规范,除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中有零星规定外,出口退税制度是以大量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或分别作出的规定、通知、批复等规范性文
件为依据而建立的,立法层次较低,法律约束性较差。各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均从本部门实际出发,所出台的政策关联性差,甚至存在矛盾和冲突,弱化了出口退税制度,在制度上使出口骗税成为了可能。
(四)出口退税机制不完善。完整的出口退税流程涉及海关、外经贸、税务等多个职能部门,但在目前的管理机制下,管理职权与责任过度集中在税务部门,其他部门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的职责还不够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不同职责,使得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分割成了几个相互独立的环节,部门之间信息传递的缺失,让税务部门难以对货物出口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掌控。在税务部门内部,由于负责征税与退税的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沟通渠道不够畅通,业务流程不衔接,岗责体系不完善等因素,造成了征、退之间的脱节,成为了骗税分子利用的漏洞。
(五)查处力度有待再加强。目前,虽然对出口企业的检查年年开展,但由于相关政策不完善,在制度上对检查机构、程序、要求等未予以明确,导致对企业的检查不够彻底,致使不法分子存在侥幸心理。在处罚手段上主要有停止退税权、罚款及刑事责任,相对于日益严重的骗税案件,处罚方式过于简单,量刑过轻,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
三、防范出口骗税的几点建议
出口骗税行为可以出现在出口退税业务流程的任意一个环节,哪个环节有漏洞,哪个环节就有可能诱发骗税行为。只有从制度及管理上进行全面完善才能有效防范和治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骗税问题。
(一)规范现行增值税税制。增值税制度是出口退税的前提和依据,只有完善了增值税税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出口退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要着力解决增值税征税范围较窄、税收优惠过多的问题,减少税收流失,完整抵扣链条。